
張焱
歷代學者建立了以著錄考據和目鑑爲主的研究方法,解決了書法史中的一些基本問題,作者認爲,仍有很多問題懸而未決,甚至無從着手——包括法書作品真僞、系年以及書寫人身份等。其中一些問題已經超出了傳統研究方法的能力邊界。如果能將科技發展的第二範式(假設——驗證)系統地引入到書法史研究中,輔以第三範式(複雜對象的計算模擬)和第四範式(大數據處理),有望擺脫傳統方法的藩籬,推動學科理論的進步。本書以中古時期的部分經典法書作品爲例,進行了一些初步的實踐。爲了閱讀方便起見,本書分爲上、下兩篇。刑偵篇的研究對象是相對孤立的鑑定案例,筆者秉承“凡有接觸,必留痕跡”的刑偵定律,搜尋其中的蛛絲馬跡,提出新的學術假說。大數據篇則聚焦在宋代書法家米芾身上,通過對相關著錄信息、米芾書法風格嬗變規律的梳理,對一些重要作品、重要事件的系年給出了新的結論——當然,兩篇之間的分野並不是黑白分明的,一些案例的考證思路與結果可以互爲補充。書法史是一門概率之學,或許無法得到一致認可的絕對真相。但在科技視野下尋求脈絡,解釋因果,可以最大限度地近歷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