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叔
兩個月前我寫過這本書的第一版,那會兒的Hermes還是個跑在終端裏、靠Telegram遠程操控的極客玩具。兩個月、九個版本之後,它長出了原生桌面App、瀏覽器全套管理面板和簡體中文,官方把這一版直接叫「The Surface Release」。GitHub stars也從四千多衝到十八萬量級,被Dealroom列進2026年增長最快的開源Agent框架。 但更新快只是表象。AI圈每個月都有產品在狂奔,光快沒意思。Hermes值得專門寫一本書的,是它快的背後那個穩定的內核:一個會自己給自己造繮繩、繮繩還會自己生長的自改進Agent。 如果你讀過上一本橙皮書《Harness Engineering》,你知道那本書講的是怎麼給AI造繮繩——指令、約束、反饋、記憶、編排五個組件,方法論是對的,但執行全靠人手寫。Hermes做的事情,是把這套手動流程變成了一個自動運行的系統。它記得你是誰、你的偏好;它從用過的經驗裏自己寫技能,越用越順手;你睡覺的時候,它還在後臺跑定時任務、看代碼流水線。與其叫它AI助手,不如叫數字同事。 全書21章,分六個部分。先認識它換的這張新臉,再用一張架構圖看懂「一個大腦,很多張臉」;然後鑽進技術核心:自改進的三臺引擎(造、修、續)、給自進化裝剎車的Curator、三層記憶、會話搜索、Skill系統;接着是連接一切的64個工具與MCP、23個平臺;多Agent怎麼從一個函數長成Kanban看板平臺;最後落到部署、安全邊界,以及一個開放問題——當Agent自己給自己造繮繩,控制權的邊界到底在哪。 這本書基於Hermes Agent v0.16.0寫成,每個機制都拆到了源碼和配置層面。適合已經接觸過AI Agent、想從「對話式使用」升級到「部署一個自主運行的個人Agent」的開發者和愛好者。 花叔
2026讀完的第四十二本書,作爲AI Agent類的書來講,這本書只能歸類到輕科技的範疇裏,而且各個章節都充斥着各種內容的重複,作者爲了湊夠字數也真是用心良苦了。 作爲2026年第二季度的AI Agent當紅炸子雞,Hermes Agent確實爲人類馴化LLM提供了不一樣的思路。我一直使用的Openclaw在更高階的使用上需要更花心思和時間落實的AI Harness在Hermes Agent中已經被人類所“賦能”,作者把這個AI Agent用Harness工程“作繭自縛”般的動作稱之爲“自造繮繩”。 Hermes Agent號稱是能自我進化的Agent,這是因爲開發者通過工程手段實現了類似於人類細胞般的增長機制(Skills新增修改)和對應的阻尼機制(Skills傘管理、合併清理)。有意思的是,很多章節都重點介紹了這個類似於“剎車”般的機制,以我一直以來的認知,受限於LLM的Context,我認爲更多的Skills爲執行任務帶來的只會是更多的噪聲。 這本書的章節中,給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Hermes Agent的一個核心設計思想:笨內核,Hermes把所有的思考(聰明)操作都放到了內核之外的Shell中。這種類似於Unix的設計哲學我甚是喜歡,正如作者所言,這種的策略與機制分離的剋制是一種工程學上的高級智慧。 對於目前我使用了幾個月的Openclaw來說,Hermes Agent的多Agent集羣我很早就在我的雲服務器上規劃並實施了,因此對於我而言它沒有什麼吸引力。在請教了幾個朋友後,我這個Agent Group之間通過Markdown文件進行各自的“信息交互管道”,就目前而言4個Agent之間都能通力合作完成我分派的各個任務。 讀完這本書我也思考了很多,既對LLM的未來充滿期待也對AI Agent的發展寄予厚望。我覺得目前,Prompt工程對於AI的提升其實天花板特別低,對於LLM執行任務的優化很容易到達極限。如何通過AI Agent協助人類更好地壓榨LLM的潛能,應該使用什麼AI Agent達成目標,該不該執行Human In Loop、Human On Loop和Human Outside Loop這是一個很大的課題,而且我認爲這應該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工程學上永遠都沒有一種萬能萬用的“銀彈”方案,而這正是工程學的有趣之處。 這本書我一共讀了4個多小時,又花了幾乎半個小時才寫完這篇讀書評論。之前我一直都認爲好讀書讀好書,對於評價不行的書籍我一般都不會放進書架中。但是通過讀完這類質量堪憂的書籍,在思考、覆盤書籍內容以及審視評判它的過程中,我覺得自己又從它們中學習了不一樣的東西。總的來說,這本書真的不行。
說起來,我是用hermes也兩個多月了,當時openclaw已經屍橫遍野,養龍蝦後遺症剛剛顯現,就花錢裝龍蝦然後花錢卸載龍蝦的鬧劇剛過。我是自己安裝openclaw老是報故障,於是搜了下,大家說hermes更友好,於是上了船。 說實話,也可能是deepseek太給力,費用控制的也很好,從此就沒下船了。然後偶爾在知乎碰到有意思關於agent使用的帖子,會讓hermes幫忙解讀下,順帶也讓它進化下。近期也順利把hermes從wsl遷移到windows desktop。讀完這本事,最大的收穫是開源其實真的更適合技術極客門,讀源碼這件事兒,確實是正確的瞭解你的工具的態度,當然這個只是稍稍提升了一點我的認知,可行性幾乎爲零。不過作者不寫代碼,只讀源碼,或者說讀源碼註釋的行爲,充分體現了他的創意水平吧。 然後第二件事就是,抽空我需要折騰下雲端服務器了,或者再復活下我的軟路由…… 以上
真囉嗦,一直在重複表達,而且經常會出現不通順的語句,現在微信讀書都可以上架這麼水的AI寫成的書籍了嗎?
作爲程序員,我只想說:這本書讓我第一次感到,寫代碼的苦命人終於有了一隻會自動給自己“加翅膀”的夥伴。Hermes 不再是玩具,而是能記住你、會自己造工具、半夜還替你盯流水線的數字同事。它手握 Claude Code、Codex、OpenCode 等一排 Coding Agent,想寫 Python?它直接召喚另一個 AI 來幫你寫,你只負責提需求。從此,我睡覺,它上班;它犯錯,我覆盤。這書教你如何把“對話式體驗”升級成“自主運行的個人 Agent”,讓生產力和想象力一起鬆綁。當 AI 既能寫代碼又能給自己造繮繩,我們的任務只剩,給它足夠的想象力,然後安心睡覺。
實際上沒評論區講的那麼差,雖然囉嗦,但是知識點還是到位的。 這本書的面向讀者其實很明確:對 Agent 架構有基本瞭解、且具備一定編程基礎的開發者,而非普通用戶。全書充滿專業術語,大量實操內容(MCP 對接、看板任務編排、進程級 worker調度)顯然不是沒有工程背景的作者能寫出來的——自稱"不會寫代碼"的說法,站不住腳。 全書核心可概括爲七大模塊: 1. 記憶管理:MEMORY / USER 雙文件機制,講清長期記憶如何實現與沉澱 2. Skill 管理:技能的分類、新增、裁剪與合併機制,以及加載的安全門檻 3. 內置工具:核心工具集介紹,如會話搜索(session search)等 4. 跨平臺入口:基於註冊表(registry)的平臺自插拔架構,配合鏡像複製實現跨平臺會話延續 5. MCP 集成:既講如何對接外部 MCP Server,也講 Agent 如何作爲 MCP Server 對外暴露能力 6. 看板設計:"重算誰 ready → 原子認領任務 → spawn worker 進程執行"的三段式任務編排 7. 多 Agent 協作:八種協作模式,不同子 Agent 可配置不同模型,實現異構分工
這不是一本使用手冊,更像一本精心包裝的廣告合集。 書中花了相當篇幅坦白內部實現,譬如“God Object”這類架構上的壞味道,然後解釋爲什麼當下改造會導致不穩定、會影響進度——美其名曰“工程上的取捨”。 但問題在於:who cares? 使用者更關心推理準不準、邊界在哪。至於你代碼裏有沒有上帝對象、類耦合度是松是緊,這屬於團隊內部的技術債務管理,不該出現在面向用戶的橙皮書中。 如果說它講得很深,深入源碼,那我的評價就是:用戰術勤奮掩蓋戰略懶惰 書中堆砌了“Skill有哪些源頭,會進行安裝檢查”“可以用哪些IM接入”“幾天更新一下 skill”這類實現細節。這類內容本身沒有錯,但放在一本Agent推理框架的橙皮書裏,暴露出一個尷尬的事實: 核心推理引擎沒什麼可深寫的,或者不敢/不會深寫。 然後我總結一下這本書的寫作邏輯: · 講毛病 → 展示“團隊有自我批判精神” · 講雜項細節 → 展示“生態豐富、接入廣” · 堆砌名詞 → 營造技術密度高的錯覺 它承擔的功能不是“教會你使用Hermes”,而是“讓你覺得Hermes很厲害”。如果這不是廣告合集,那什麼是? 所以我的閱讀建議就是:可翻,不可讀;可擺,不可信。
雖然我挺喜歡使用Hermes ,但內容有點尬吹。經常有重複觀點。即使這樣,這本書裏很多信息也讓我這個小白學到不少。 我目前是把Hermes 當做成長夥伴“賈維斯”來養成,這是基於它長期記憶和較強的主動思考來定位的,更“懂我”。 Codex 和workbuddy 作爲任務型助手,看中了Codex 的任務流管理和精準執行,workbuddy 的國內生態潛力,它們更“懂事” 而Hermes 又可以調用這兩個的能力,很完美。
學到一點開源免費AI客戶端的運營模式:合法的收集數據,尤其是能用來訓練模型的數據。一直懷疑Hermes這種自改進Agent會不會跑偏,看了這本書,至少實現上是做了很多來規避這點的。Hermes加入到我的Agent Harness源碼學習列表。
書的客觀性不高,想到哪寫到哪,看似洋洋灑灑……最近幾部橙皮書都是如此。 相比樊中愷的幾部半小時系列的言之有物就差的比較多
從感覺值得一讀,到中途覺得可以當快餐,再到覺得浪費時間。。 尤其是適配器,懶加載等常規技巧也大段的着墨反轉驚呆了。不是刻意吐槽作者的程序功底,只是這樣有點會本末倒置,可能對作者來說是收穫真實表達,但就個人對書名期望而言,看書體感有點像看了一堆文字糊了一臉,最後還在門口繞圈,門都沒進就結束了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