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羅·比第
2016年布克獎獲獎作品,一出模糊了歷史與現實、虛構與非虛構界限的諷刺喜劇。時間,當代美國;地點,洛杉磯狄更斯城,髒亂差貧民區、底層人民聚居地、暴力頻發的危險之都;人物,一個土生土長的普通男孩、大學生農民,本名爲Me,他的女友叫他棒棒,他的奴隸叫他主人,他的同胞叫他叛徒,他的國家叫他罪犯。他在心理學家父親一系列瘋狂的精神實驗中長大,迎來雙重喪失的成人禮:父親橫死於警察手中,狄更斯城因有礙洛杉磯聲名,在地圖上悄然“被消失”。左手西瓜,右手喇叭,他構想出一個找回狄更斯城的奇異計劃,卻同時受到家鄉人民的熱烈歡迎和以死抗議……
Paul Beatty的The Sellout在2016年獲得布克文學獎,名副其實的後黑人諷刺小說,全片充斥着黑色幽默,大膽地諷刺司法結構、社會結構、社區隔離、醫院系統、教育系統等等。依靠書本附加的註釋花了十三個多小時的時間讀完了。內容具有深度,語言犀利而又不乏幽默,蘊含豐富的指向性,獲得布克文學獎當之無愧。所有的荒誕在現實中都有跡可循,循着文學的肌理能夠洞察美國社會存在的複雜的種族問題,隨着奧巴馬08年當選總統,種族主義的問題並沒有消失,彌散在社會中的歧視與隔離以一種更高形式隱藏在方方面面,美國並沒有還完種族歧視的歷史債務,關於平等、人權、正義、生命本質的完全實現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這個開篇實在太偉大了,父親“解放心理學”的設定很早就抓住了我。我不喜歡太激烈的故事,現在想來,是因爲太多作家拿“激烈”強行製造記憶點,是他們的水平問題,而不是激烈的申討、激烈的控訴本身有問題——不破不立;在他的語境裏,就連黑人知識分子也是應當被申討的對象,這就比他的前輩科茨強硬得多。我十分看好比第在未來的50年內成爲新的美國黑人敘事的引領者。 此外,我也一向討厭“黑色幽默”,低級的、不夠鞭辟入裏的諷刺形式,實則是對複雜議題的逃避;“黑色幽默”相關的手法,如誇大社會矛盾導向一個極端的世界;借用街頭流行元素(嘻哈、脫口秀等)充填文本也往往使我生理不適——現在看來是誤會一張,是作者的筆力問題,《背叛》的語言給人一種極強的“說唱”的既視感,有趣,韻律感強,或許這是《一匹馬走進酒吧》想要的效果。
這本書原名Sellout,我之所以讀了中譯本,完全是因爲我們本地讀書俱樂部的老先生們說要討論這本書,但是英文原著對我來說有點太難,於是就讀了這本“潔本”。Sellout意思不完全是“背叛”,而是“出賣”,帶着某種自輕自賤的意思,老先生們跟我說,大概相當於“仨錢兒不值倆錢兒”就出賣自尊、靈魂之類的意思。這本書原文很多F words,也很饒舌,很多本地文化的隨口引用,但是讀中譯本覺得不是那個味道,似乎也被簡化了。 總而言之值得一讀,很有點意思,雖然談不上是傑作。聽老頭們介紹說,作者比蒂似乎在哥倫比亞大學做創意寫作教授。 有意思的是,那位提議討論這本書的老先生Hank自己沒有讀完這本書,說讀了4章深感被冒犯,就沒有讀下去。現在七八十歲的白人都是二戰後嬰兒潮的溫室裏長大的,從小到老無憂無慮,人也很善良,十分政治正確。當然Hank夫婦對我們確實很友好,有一天還突然邀請我們去新澤西一家建於1776年以前的Pizza店去喫披薩。Hank也是這樣,而且多才多藝,還在本地的Jazz Lab小樂隊中做貝斯手。
讀了一半,真的很費勁,好多地方完全不理解,一本黑色幽默小說我一點都沒笑出來過。直到我拿到英文原版。讓ds老師給我翻了一般,真的,感覺純粹是這版翻譯不對我的胃口。比如開頭序言說的“用的是'賭金獨得'的那種紅色”,這個我還跑去查了這四個字是什麼意思,依然不太懂這個編排是爲什麼。直到讀了ds老師的翻譯,“信封上蓋着彩票廣告那種大紅色的'重要!'字樣”,讀起來太流暢了。這種翻譯上的風格不同帶來的閱讀體驗是不一樣的
“只是因爲你燒掉了一些自己寫的垃圾詩,這並不代表我覺得你有哪點像卡夫卡。人家是拼命阻止卡夫卡毀掉他的作品,而我想爲你劃火柴。”哈哈,多好的文字啊。 挺好的書,流淌般的流順, 但太多雜質了。全書想一場開放麥般,笑但也苦澀, 以爲懂,以爲知道,以爲理解,以爲贊同,
好久沒有試過寫書評了,一般也沒有這個習慣,這次算是個例外,爲了《背叛》這本書還是值得去寫一下的,對我來說,第一次發現這本書是在一本介紹布克獎的作品選,那裏面有些原文精華選段,讀起來是十分的有趣,荒誕的情景令人捧腹,時不時都要笑出聲了,這簡直就是一場單口相聲的文本嘛,起碼可以做一整個專場了。當時就記下了作者和書名,然後去各平臺找電子版本,爲啥不直接買紙書呢,是因爲我早已經習慣了電子閱讀。遺憾的是,當時還並沒有中文版,我後來偶然翻閱又纔看到這是20年的漢譯新書。於是就迫不及待的讀起來了。 書本的開頭就是一場法庭審判了,甚至上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今時今日的美國,額不太準確,反正就最近幾年吧,一個黑人擁有一個80多歲的黑奴??一個黑人,還蓄奴,還玩這種奴隸制的做法,還是在美國。就像每個國家都有屬於自己的PTSD,一觸及到就跳腳一般,如德國的法西斯,毒品(鴉片戰爭)之於我國、以及日韓等東亞國家,諸如此類,美國的種族隔離政策,奴隸制,所謂非裔美國人慘痛的幾百年,都是非常非常敏感的話題,一旦沒有妥善解決,甚至能引發暴動,造成社會動盪,近期的就有“I can't break”,後果就是各種遊行示威,還有零元購活動。。。雖然這是一個敏感的話題,但就黑人本身是不用忌諱,對他們來說,自己就是弱勢羣體,是我們一直在遭受苦難,承受不公,並不是別人,我們生爲黑人就是有罪的。所以我們可以自稱尼哥,甚至是一種很親密的稱呼。而你白人,其他族裔的,說尼哥這詞就是冒犯,就是種族歧視,非常的政治不正確。不小心又扯遠了,回到小說來,接着就是爲什麼會有這一結果的原因了,故事以回溯的形式從最開始時展開。 整個故事其實並不複雜,簡單來說,就是一個黑人,由於自己的家鄉突然就從這個國家消失了,自己習慣的生活遭到很大的影響,主要是身份方面的認同之類的,於是他就計劃重新找回自己的家鄉,狄更斯縣?具體的行動就是開展一系列與種族隔離有關的行爲藝術,例如成爲一個八十多歲老黑演員的主人,在公交車上玩種族歧視的座位遊戲,在學校裏面重新實施一個種族隔離政策等等,成功上了法庭,通過這一系列的努力,狄更斯縣重新出現,就像並沒有消失過一樣。整本書的情節就十分的荒誕,笑點很密集,我看了下自己隨手摘錄的筆記,摘抄下來的筆記竟然都有一百多個,這還是一些比較明顯的,直接笑出聲的短句。 就直接稱呼我們的主角爲棒棒吧,也是他的外號。像大多數的黑人一樣,他出身於一個破碎家庭,和那個著名黑人梗的區別是,他是由他父親撫養長大的,他母親沒有出現過。他的父親來頭很大,作爲一個知識分子,一個熟知自己民族歷史的社會學家,一個善於做實驗的行動派,親手設計好一個成長實驗,當然實驗對象就是自己的兒子棒棒,運用心理學的各種知識將其培養成一個有強烈使命感的黑人小夥。棒棒的童年生活過於精彩,要體驗反射活動、親身驗證心理學的各種效應,搞脫敏療法等等,笑點很密集,建議自己去閱讀感受一下。總之,他也順利地長大,成爲一名優秀的黑人,善於衝浪,農業技術過硬,對種棉花種各種水果十分精通。書中的主要人物,棒棒父親還有老黑奴霍米尼的描述也很有特點,活靈活現,簡直非常讓人喜愛。 再簡單說一下閱讀體驗,由於本書涉及到的各種專業名詞,比如幫派相關,嘻哈,社會學,心理學,各種電影,演員名人,尤其是各種各樣名字,對我們這些外國讀者來說都是很陌生的,給我們的閱讀體驗帶來不順暢的感覺,不太熟悉的話就很難get到作者所設下的笑點,所以感覺到難讀也是很正常的。我個人也算看過挺多國外的單口相聲,像書中有提到的戴夫查普爾,理查德普賴爾也是我很喜歡的喜劇演員。不得不承認的一點是,僅僅閱讀文本,和聽專場是非常不同的體驗,儘管我一開始就把這當成是專場的腳本,準備大笑一番,也還是斷斷續續讀好了幾天,有時也覺得這並沒有那麼搞笑。就算是同一個笑話,由不同的喜劇演員口中說出,也具有非常不同的效果,不同演員的表情肢體表演,說話節奏也千差萬別的。本書的這些非常政治不正確的一些種族笑話,黑色白色出現的次數應該是最多的吧,也給我帶來了歡樂,雖然是那種聽了要下地獄的但還會哈哈大笑,畢竟種族梗經久不衰哈哈哈。 就把它當做一個表演吧,一個可以令人不斷捧腹的專場,它的一切意義就是讓你在這個閱讀過程中感受快樂,閱讀目的也是爲了快樂,爲了大笑。其他的引申的意義就拋開一邊去吧,不要結合現實中情況去放大討論,去做批判,甚至想要解決某些問題,不至於的。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小感想,如果你有不同意見,你是對的。
“我很邪惡。我覺得所有事情在某種程度上都挺好笑。” “如果林肯能夠重回人世,他會發現他所拯救的那個聯邦現在成了一個功能失調、富豪掌控的國家,發現他所解放的人民現在屈膝成了節奏、說唱和掠奪性貸款的奴隸嗎?” “我們總喜歡把歷史想成一本書,這樣我們就可以翻篇,然後他*的向前走。但歷史可不是歷史印刷於其上的紙。它是記憶,而記憶是實踐、情感與歌。歷史是那些與你如影隨形的東西。” 用一萬個笑話,嘲諷一萬種現實。
被封面“布克獎”“十大好書”和“諷刺喜劇”的宣傳語給吸引,當時搜了一下發現評分挺高的,然後買了紙質版。 在看的過程中發現,這是一本講種族歧視的書,挺寫實,挺反諷現實的,但是看得令我非常不舒服,可能是文化差異吧,我不喜歡這種類型的書,揭露了太多的陰暗面,很多地方的語言描寫也非常的尖銳露骨,一些描述好像在對我的眼睛實施了一場微型的視覺強姦,引人不適。
天才般的自嘲。翻譯不行 建議看原文。
雖然寫的挺有樂子的但是學着Boondocks或者南方公園寫出來的效果可能不是很適合小說這個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