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理·路易·孟德斯鳩
《論法的精神》是一部綜合性的政治學著作。孟德斯鳩闡述了自然法理論、法和法律定義,法律與政體關係,以及政體分類、各種政體的性質和原則等問題,闡述政治自由和三權分立學說,並以英國爲例提出了君主立憲制的政治主張,論述了自然條件同政治法律的關係,認爲自然地理環境對社會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約性。論述了法律和工業、商業、貨幣、貿易、人口及宗教等關係,主張興辦工商業,發展貿易,反對橫徵暴斂,促進國際交往和世界和平,並論述羅馬繼承法和法國民法的起源和變革,強調嚴格區分各種法律規定的範圍和制定法律應遵循的原則及其應注意的問題。
內容很豐富,從法發展歷史,探究自然法、公民法、政治法以及宗教法。法形成的社會環境及制度,法與經濟關係。有廣博的歷史文化素材,更有深刻的法哲學思考。值得反覆研讀,後續繼續再來一遍。
有些枯燥。偶爾有金句。 大部分是法律條文,相對比較枯燥,後面的附錄我是迅速划過去的,看不下去。 但是,毫無疑問,這是一本偉大的書, 據說是美國建國的根基,美國的國父們深受影響。 希望國人也能多讀讀,瞭解一下
看到附錄,啊快結束了吧,嗯還有正片?
《論法的精神》(2026.9.2-9.9) 非法學專業的我,挑戰了一部法學經典著作。全書涵蓋的內容較廣,以政治、法律爲中心,涉及經濟、社會、宗教、倫理、歷史、地理等方面,是一部經典的法學百科全書。 工作閒暇時在讀,同事問我在看什麼書?我說,《論法的精神》,他驚奇地說,“你要從政?”我笑了笑說,“從政也是從自己的政,隨便看看。”一隨便,便看完了。試着回顧下學到的點點內容。 論法的精神,孟德斯鳩主張從法律與各種事物的普遍聯繫中探尋其精神實質。法律與政體、氣候、土壤、民族精神、風俗習慣、貿易、宗教等因素息息相關。綜合這些關係,就是“法的精神”。法律作用於社會、地理、文化等多種因素,其中自由、法律、權力是連接社會關係、利益、性質等方面的必要條件。 自由不是個人自由,自由是法律許可下的一切事情的原則。在一個有法可依的社會中,人們可以做他們應該想要做的事和不被強迫做他不應該去做的事。治理國家講求技巧,君主發揮激勵作用,自身擁有良好的品德,尊重臣民,再加上法律約束能發揮到極好的作用。政府寬和,人民自由,是孟德斯鳩理想中的政治體制,也是人民幸福最大化的形式。 法的內容和法的精神是一切民族的治理原則,因此法是人類理性。世間萬事萬物都有他們存在的規律,這個規律就是法。對於人民來說,只要不是法律所禁止的便都可以做。對於權力機關,只要法律沒有授權的便都不能執行。這便是孟德斯鳩提出的法治,是我們現代政治常識最好的參考。 孟德斯鳩將政治體系分爲三類,共和制、君主制、專制。共和政體的性質是民主的,其統治原則是美德。君主政體的性質是最高統治者根據基本準則治理國家,其統治原則是榮譽。專制政體的性質是君主專斷,其統治原則是恐懼。性質決定了政體,原則推進了政體。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爲了防止權力濫用,孟德斯鳩提出了著名的三權分立學說。通過分權制衡將國家權力分爲立法權——制定法律,行政權——執行法律,司法權——審判犯罪。由不同機構行使權力,形成權力限制權力的制衡模式。 後半部分闡述了地理環境及氣候對法律和政治的影響,寒冷地帶的人堅韌果敢,傾向於自由的政治制度。炎熱地帶的人性情溫和乃至懦弱,更容易接受專制統治。在自然環境中法與人之間的關係使法的運行更合理。同時,對宗教及法的起源都有深刻研究。人爲的法律在性質上與宗教的法律是不同的。兩者應該各司其職,互不干預。 能力有限,片段總結。孟德斯鳩的宏大體系還需再讀細究。法的精神,不止於法,在嘗試和體驗中豐富內在。
剛剛讀了兩章。急於表達對譯者的感激。這本翻譯的比微信讀書上黑皮的那本好太多了。
法學經典著作,值得沉下心去品鑑。所有的理論都建立在歷史事實和世界各文明古今政治、社會、制度的概括分析上,在實踐的基礎上。儘管先賢者也難免受制於時代的侷限性,但毫無疑問其遠超時代的思想對傳統政治學和法學研究向科學突破。
不得不說,前人的智慧是偉大的,在哲學的世界裏,可以說,當代所有人的思想在前人的言行中可以找到蛛絲馬跡,而本書涉及的有關法的一切,我們現在的制度不是映襯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