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楠
本書討論的公辦中小學的“辦學自主權”是學校在符合《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和相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確立辦學目標、規劃學校發展、開展教育教學,同時在學校人事、財務及招生事務上擁有一定自主空間的專門權力。書中以學理闡釋爲基礎、以區域視角的實證調查爲依託,在研究分析框架的引路下,展開了對於豫中地區中小學辦學自主權“權力主體”、“權力要素”、“主體間關係”與“保障機制”等各要點的分析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