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偉
本書描寫了十對藝術家情侶名動世界的傳奇愛情。他和她是:陳希米和史鐵生、杜拉斯和揚、海德格爾和阿倫特、亨利和寧、胡蝶和戴笠、肯與崔雅、列儂和洋子、林青霞和秦漢、羅密和阿蘭、沙賈汗和慕塔芝。像與十個愛的星球的狠狠撞擊,火花燦爛,墜落與升騰。注重思想性與靈性的解讀,是本書的看點。
這本書是毒藥,它能一次次擊破你的底線,不斷質疑自己,到底什麼是愛情。 我猶豫了很久到底推不推薦這本書。結論是,這本書受衆很小,只能推薦很小一部分讀者,那些能接受行爲不檢,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愛情的讀者,那些愛情至上,不管不顧法律、道義、婚姻的約束的讀者。 對於絕大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不願邁雷池半步、循規蹈矩、只願過平淡平凡生老病死的一生的讀者,我不推薦這本書: 一個情感欄目作家,多讀了幾本傳記、自傳、採訪專欄就開始對他人的感情評頭論足、恣意猜測,信手拈來的愛情語錄穿插在故事線中喧賓奪主、意識流似的往前推動劇情,不適宜地往一團亂麻的感情線中使勁兒地拾柴添薪,讓讀者體驗到如同坐過山車般的不適感。 要舒服地讀這本書,首先要將愛情從世俗的定義中釋放。 這本書裏的愛情不是被東方傳統所認可的“長相廝守”、“琴瑟相和”、“舉案齊眉”,而是 “一千個人眼中的一千個哈姆雷特” 因人而異。 要讀順暢地讀這本書,愛情就是不能被任何人定義。 是要拋開世俗的婚姻觀和法律倫理道德的,不然就無法理解文中主人公的師生戀、雙性戀、婚內出軌、失去自我、開放式婚姻、給對方物色情人等等。 每個人的人生經歷不同,讀過的愛情、體驗過的愛情都不同。拿自己的愛情觀去套用世間千千萬萬種愛情,是狹義的,不妥的。比如:一對平凡夫妻過完了平淡無奇的一生,沒有“策馬奔騰、對酒當歌、轟轟烈烈”,甚至沒有爭吵和傷心淚,你不能說他們沒有愛情,愛情的定義對於攜手一生的老夫妻來說就是白開水般的平淡;再比如:一對愛得你死我活,難捨難分的年輕情侶,因爲父母阻撓未能走到一切,愛得轟轟烈烈,哭得地動山搖,你不能說他們經歷的不是愛情。 在讀這本書之前,我曾固執的以爲愛情超簡單的,就像抖音網紅李要紅搭訕國內外帥哥一樣,用土味情話迅速攻陷大多數俊男美女。總結下來就以下三步: 1. 認真聽/讓對方多說,摸清對方的興趣點、自豪的人生經歷(當人們談論自己時,會下意識的把傾訴對象想象成值得信賴的至交好友); 2. 展現自己的價值,把對方想看到的那一面給他碰巧看見(大多數人都是一見鍾情、見色起意,也有希望遇見有趣靈魂的,可這都太簡單不過了)再留一段空白期(如果成功了,他會在晚上躺在牀上幸福地蹬腿,並滿腦子都想再次遇見你); 3. 充滿正能量、人格獨立、沒有緋聞(這是對方的審查期,得做出一副“在沒遇見你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愛情是什麼”的樣子);不按常理出牌、新鮮有趣的一面(既讓人喜歡、又讓人捉摸不透)。 接下來,大概率就可以享受那一廂情願衝動的付出,經歷一段上頭的曖昧期,兩人在動情的邊緣瘋狂試探,在許許多多個輾轉反側、臉紅心跳後,機緣合適就會官宣。 愛情保鮮也很簡單,無非就是多崇拜、多誇讚、撒嬌示弱、有邊界感、和睦共處,直到遇見新歡就可以隨便找個理由,重新開始追尋“上頭”的感覺。 一輪又一輪的幻滅,一輪又一輪的幻想。 就像雅克 拉康對愛情顧影自憐的鏡像誤認,一個接一個地馴化下一個獵物。這就是傳統的愛情,大多數誤認的愛情,錯把大腦的獎賞系統分泌的激素認爲是愛情。 沒錯,吸引力和情慾就是多巴胺,追求過程中的新鮮感、挑戰感來自去甲腎上腺素,親親抱抱舉高高則是催產素的分泌,而性慾則來自睾酮和雌激素。成功攪動這些激素,人人就會陷入愛情的幻想中。 第一遍讀這本書時,我腦子裏全是張韶涵的那首“你說過牽了手就算約定,但親愛的那並不是愛情。” 明明是渣男的行徑,爲什麼要扣上愛情的帽子?哎呀,這明明就是一本“以愛之名”寫的《渣男手冊》呀,無論作者引用多少名人名言,我就是堅信... 親愛的那並不是愛情。 用世俗的婚戀觀是無法理解爲什麼這本書的十對情侶,出軌、劈腿、離婚,還被愛情歌頌?十對中有六對沒有步入結婚。有人會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也有人說婚姻是開公司,算好錢、做好帳。 在我看來,婚姻是利益共同體,是進化過的黑格爾哲學裏愛情的終極狀態——真實、平等、持久和穩定。婚姻也可以像愛情一樣你情我願的付出、願意爲她決鬥、願意拋棄一切,只要她開心、幸福,我什麼都願意——一種否定部分的自我意識,融入到對方的意識中,以否定自我造成了在更高層面的自我肯定(揚棄Aufhebung)。 可是這本書給愛情畫了一個更廣闊的邊界,在翻閱第二遍時,我突然意識到愛情可以有着如此多不同的版本。它與身體的悸動、權力的爭奪、時間和空間都沒有任何關係。愛情就是因人而異的,是周瑜打黃蓋,是心甘情願地付出,時間可長可短,與任何事情都沒有關係。 正因爲愛情無法被定義,所有基於“承認”構建起來的愛情哲學觀點都沒有意義。無論是黑格爾的“彼此都自我否定,從而消除戰鬥、相互承認”,還是拉康的“讓對方承認自己,以成爲對方的主人”,或是列維納斯的“讓對方成爲自己的主人”。 本書開篇第一章,就是存在主義哲學家眼中的愛情。 人是在無意義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沒有意義,但人可以在原有存在的基礎上自我塑造、自我成就,活得精彩,從而擁有意義。 聊人生意義、存在主義,就繞不過加繆、保羅·薩特、波伏娃、雅斯貝爾斯、馬丁·海德格爾、漢娜·阿倫特等等。 薩特Jean-Paul Sartre (1905-1980) 代表作《論想像》、《自我的超越性》《存在與虛無》、《噁心》,曾獲諾貝爾文學獎卻拒絕領獎,名言是“人是一堆無用的激情。” 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 (1908-1986)代表作《第二性》、《名士風流》,是女權運動的創始人之一,名言是“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養成的。” 馬丁·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 代表作《存在與時間》,思想核心是:個體就是世界的存在。 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 (1906-1975) 代表作《極權主義的起源》、《人的條件》、《精神生活》,是普林斯頓大學任命的第一位女性正教授。 上哲學課時,我對哲學家的私生活完全不感興趣,光是記住長長的哲學家全名和錯綜複雜的哲學思想就耗盡精力。正如錢鍾書說的,如果你喫到一個雞蛋,覺得好喫,你又何必去認識下蛋的母雞呢? 可是有意思的部分來了,作者以一己之力撐起了整個茶餘飯後的八點檔: 薩特和波伏娃——不婚主義者,海王,情人無數; 馬丁·海德格爾和漢娜·阿倫特——師生戀、四年地下婚外情、美女與野獸。 這兩對世界最偉大的筆墨情侶,寫過許多感人的情書💌,用最炙熱的情話求歡: 爲什麼愛情是如此的富足,其富足的程度超過在其他方面的一切可能?什麼愛情讓相愛的人承受了如此甜蜜的沉重。對愛情, 我們只有感激,而不能尋覓,我們尋覓不到任何能讓愛滿足的東西。 甜言蜜語換來了長達四年的師生偷情,等到大學畢業要結婚時,他開始冷暴力,冷落她、用最絕情的言語分手: 是的,我把你忘掉了,這不是說你可有可無,不是對你無所謂,不是這期間又發生了什麼外在狀況,而是因爲我不能不忘記你,我常常是全力以赴地工作,當我全身心工作時,我就常常忘了一切。 放在當今社會,這全是網絡渣男話術。可一百多年前的馬丁·海德格爾和漢娜·阿倫特,這是私人信件,發自內心的。若回顧一生,最讓人念念不忘的就是這段情,那它就是愛情。與師生戀、婚內出軌、地下情人等世俗倫理道德都沒有任何關係。 而薩特和波伏娃,在現代應該是“恐婚一族”,不願放棄單身的自由,畏懼婚姻,正如作者從始至終的觀點: 全世界最危險的事情 ,就是愛情,全世界最冒險的事情,也是愛情。 世界上最大的冒險其實不是登山、滑翔、極限運動,愛情纔是最大的冒險。古今中外,都是如此。那些冒險之事的最壞後果大不了是一死,但愛情的折磨卻讓人生不如死。 細水長流的友情,要比轟轟烈烈的愛情更長久。 第二篇,泰姬陵的故事是一對相愛的人,生了許多孩子,卻沒有一起慢慢變老的悲傷故事。擁有的時候往往不懂得珍惜,等到失去了才後悔莫及。 寶石,紅寶石、藍寶石、瑪瑙和翡翠,窮盡了一國的財力爲你造陵墓。 靜夜無聲,你在情人耳邊傾訴的悄悄私語已經鐫刻在永恆沉默的白石上。儘管帝國皇權已經化爲齏粉,歷史已經湮沒無聞,而那白色的大理石卻依然向滿天的繁星嘆息說:“我記得!”“我記得!”——然而生命卻忘卻了,因爲生命必須奔赴永恆的徵召:她輕裝啓程,把一切記憶留在孤獨淒涼的美的形象裏。——泰戈爾《情人的眼淚》 從人間富貴花慕塔芝的角度來看,從嫁給太子當三老婆開始,短短的一生在危險的戰火中,一次次經歷徹骨的十級宮縮疼,不打止痛藥,接連不斷地給沙·賈汗生下十四個孩子。 用黑格爾的主奴辯證法理論解釋就是被奪舍了,不是霸道總裁愛上我的甜寵爽文,而是完完全全地誠服在夫君腳下,徹底放棄了自我主體性。也許某個寂寞的深夜,她曾有過自我懷疑,這麼生娃生下去,啥時才能停止,好好與愛人享福人間,兩人一起老去? 第三篇,杜拉斯和揚的故事,點燃了千千萬萬退休大媽心中的小火苗。被英俊小鮮肉寵成了小公主,連親兒子、全職管家都做不到如此細緻入微的照料,現實生活中,若按照這個故事情節發展下去,必然是遇到詐騙犯了呀,快跑! 然而,他是真愛...嗎? 揚只讀這個人的書,讀她所有的書,所有的故事,所有的文字。作者的名字越來越使他着迷。他親手把她的名字抄在一張白色的紙上,甚至還模仿她的簽名。他愛上了杜拉斯寫出的每一個字,每一個句子,每一本書。他開始抄她寫下的東西,他甚至願意成爲一隻抄寫她的文字的手。對他來說,杜拉斯成了文字本身。 他開始寫信,就再也沒有停下。有時一天好幾封,有時停下幾天,接着又寫。他給那個地址寄了幾箱子信。他從來不指望她回信。沒有回信可等。他假裝什麼都不等,因爲他在等。有一次,他去了聖伯努瓦路,他找到了這條街的 5 號, 然後他回了。這樣的信一直寫到 1980 年,寫了六年。這麼多的信件,這麼細膩的情感投注,每一天如此,漸漸地就變成了她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有一些天,沒有接到揚的來信, 她竟然不適應起來。 他本來能掌握自己的命運,但現在她說着主人的話,命令他當她的主人。他的進攻就是他的讓步,他的服從。她替他做決定,決定他在她生命中的角色。一場永不閉幕的生活大戲。他是她的司機,她的情人,她的讀者,她的祕書,她的護士。她是個小女孩,墮入情網的女人,女暴君,單純而輕佻的城市少女,引誘者,破壞者。她索取了一切,他奉獻了一切,完完全全。除非沒有任何東西可索取了。 說實話,看到這個故事,我都心動了。這簡直就是個美好的童話故事。 66歲年邁女作家如何與28歲青春小鮮肉相親相愛同居16年,趕緊出攻略讓我們都學學好嗎? 別說66歲女作家了,現實中25歲女演員都沒法維持16年婚姻。只能說蠻橫、自大的杜拉斯還蠻會對男人PUA讓他離不開自己的。 有記者問揚,這場愛情究竟是不是一場美麗的豔遇? 揚說:“不,這不是一場美麗的豔遇,這是一件非常……非常神祕的事情。一場相遇。我總想起《廣島之戀》中的那句話—— 我喜歡你,多了不起的事呵。”揚還說,我們一見鍾情,在我們認識、我們見面之前,就發生了。 可是,有多少現實是被這位作家極力美化和粉飾的呢? 揚寄人籬下的生活狀態:1)失業青年、無收入來源,離家出走三天住火車站旅店;2)軟弱、無主見、任人擺佈、被限制自由;3)杜拉斯去世後,他足不出戶宅在家胖了四十多斤,抑鬱得自殺。 杜拉斯的聲名+錢財+居所+人脈+有趣,如何換取揚23歲到38歲的年輕肉體和休閒時光、護理工般地洗澡擦背、對霸總杜拉斯的崇拜和忍耐? 我猜,這段關係之所以長久,本質是因爲雙贏。 跳過第四對閃婚的愛侶,來看第五篇的開放式婚姻。開放式婚姻處理得好就是茜茜公主的奧匈帝國,丈夫和情人手挽手共同治理二君帝國;處理不好就是茜茜公主的扮演者羅密與阿蘭,眼睜睜看着英俊的未婚夫在娛樂圈裏緋聞不斷,與嫩模私奔、奉子成婚。 羅密和阿蘭兩人出生的環境、階級都不同,是長公主愛上窮小子。若這個窮小子是位有內涵、有能力、有志向的男生,大概率可以借孃家權勢爬得更高;若這個窮小子是沒啥文化、外貌協會、沾花惹草,那就很難辦了,大概率會不幸: 阿蘭·德龍說:“她出生的這個階層是我最憎恨的階層, 這不能怪她,但是不幸的是她被這個階層打上了烙印。我不可能在 5 年之內抹去她被灌輸了二十年的東西。我愛這個羅密勝過世界上的一切,我恨這個羅密也同樣強烈。” 若干年,在羅密離世之後,她的母親也在報上寫文章,說羅密與阿蘭·德龍戀愛時的一些片斷。阿蘭·德龍曾用接吻和毆打併施的手法爲羅密洗腦,讓她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男人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男人可以隨意選擇女人,也可以任意和其他女人睡覺。 我無法得知二十出頭的演員內心如何理解“愛情”,但在這篇裏一見鍾情、見色起意,身體本能的反應和激素荷爾蒙對行爲的控制一定是佔了主要的部分,如果是愛是留有遺憾,那麼年邁的阿蘭·德龍回憶起當年與羅密訂婚的日子,心中升起的那絲遺憾感,就是愛情的回憶吧。 最後,我想談談列儂和洋子。按照列儂的邏輯,沒遇到靈魂伴侶前,是可以隨便找人結婚、婚後出軌的: 像列儂這樣的靈魂,如果碰不到一個同樣靈魂孤絕的女人, 他或許會一直待在不痛不癢的婚姻裏面,隔三岔五地去和別的女人尋歡作樂一把,倒也不會動搖許多利益因素捆綁在一起的婚姻。但是,列儂遇到了小野洋子。 在與洋子結婚後,他的靈魂依然沒有安定下來,想尋求單身的刺激感: 他們甚至討論了兩人在一起相處的各種可能性。列儂看過一本叫《婚姻的描述》的書,裏面講了一種婚姻模式:兩人既可以保持正常的婚姻關係,同時也可以各有各的情人。洋子甚至給列儂物色了一個情人龐梅。後來列儂回憶起來他離開洋子的這個時刻:我從二十歲開始就沒有單身過了,真爽呵。 當洋子愛上有婦之夫的列儂時,她是這樣宣誓主權的: 列儂和洋子面對面坐在地板上,兩腿交疊,旁邊是一張桌子,上面有好多碗碟。他們穿着放在游泳池更衣室裏的毛巾浴衣,顯然他們剛剛遊過泳。辛西婭看到她的丈夫轉過臉來,面無表情地和她打招呼:哦, 嗨。洋子根本沒有扭頭。辛西婭看到了這個女人,穿着自己的浴袍,坐在自己的家裏,而她,倒像是自己這個家的不速之客。那一刻辛西婭呆住了,也麻木了。她甚至不知道該做出何種反應。顯然,列儂和洋子故意安排了這樣的場景。他們想用這樣的方式告訴辛西婭,他們好上了。 如果說列儂和洋子兩位靈魂能量爆表的才子佳人,不捅破窗戶紙、一直保持朋友關係...等等,那就不是列儂和洋子了。 列儂曾說,在他和洋子相遇之前,他們都只是半個人。那一段獨白不僅僅是引用了柏拉圖《會飲篇》裏討論的什麼是愛,更是自己親身的感受吧。洋子的精神世界涅槃過,撕碎再重生,是一個具有星球般精神力量的女人。 過去的洋子是一個怎樣地不屑於去做賢妻良母的女人,如今她也改變了自己,無怨言地扮演起了這個角色。 列儂可謂情聖,可他不配擁有婚姻。佔有慾、性慾、嫉妒心,愛情中毒藥的那部分,他全都有,酒後亂性,無責任心、渴望單身,這顆自由的靈魂是不受世俗婚姻約束的。 在分居的那段時間裏,列儂獲得了自由,卻少了那個有趣的、懂他的、不慣着他的洋子: 他認識了那麼多女人,但是沒有用,她們當中沒有一個可以比得上洋子。洋子卻適應了一個人的生活,她以充沛的精力繼續她的藝術創作。 有時候列儂回紐約辦事,趁機回去看洋子,他早已把當初讓洋子也找一個情人、有性生活的女人更容易獲得健康之類的言辭放在腦後,對洋子的佔有慾更加強烈。有一次洋子去了費城,列儂一個人回到洋子的住處,看到那裏有一個新花瓶,把它當成是洋子的新男友送的,他一氣之下把花瓶摔得粉碎,然後再次消失。洋子回家後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換了鎖。有時候列儂回來見洋子,他跟她講前一天晚上與女孩子的種種有趣故事,說事情後來怎麼又搞砸了。洋子也跟列儂講自己的情色故事。因爲他們倆在約會方面都不順利,兩個人都瘋狂大笑,覺得有趣極了。 我曾經在一首詩裏寫道:一萬次尋歡作樂也抵不過/玫瑰一天那樣長的愛情。 至此,我想,這本書的愛情,是彼此自由、沒有法律、道義、婚姻的約束的愛情。 雖能獨立一世,卻也無法停止想念。 可是如此行爲不檢,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愛情,即便驚世駭俗,也僅限存在於文學書本里,不會被鼓勵。在當今這個社會,又有多少人能感同身受呢?
細節太少,議論過多,稀釋了原本的傳奇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