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克斯·韋伯
《馬克斯·韋伯作品集(套裝9冊)》包括《學術與政治》《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社會學的基本概念;經濟行動與社會團體》《支配社會學》《中國的宗教:儒教與道教》《印度的宗教:印度教與佛教》《宗教社會學 宗教與世界》《經濟與歷史 支配的類型》《法律社會學 非正當性的支配》。1.《學術與政治》一百年前的韋伯命題,今日知識人的共同困境。2.《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韋伯最具代表性作品,探討“資本主義”的根本性著作。3.《社會學的基本概念;經濟行動與社會團體》一本不可或缺的社會學入門書,深入瞭解韋伯學術的基礎和核心概念,系統地展現了韋伯本人,對“理解社會學”研究典範的全盤性設計。4.《支配社會學》對“權力與支配”的社會學研究,韋伯社會學“功力最純熟與最精緻的部分”,通過研究宗教與政治的交互影響,進一步探討其與近代民主政治的關係。5.《中國的宗教:儒教與道教》專注於探索中國社會與西歐不同的地方,以此突顯西方基督教文明的特色,並且提出了一個問題:爲什麼資本主義沒有在中國發展呢。6.《印度的宗教:印度教與佛教》對亞洲而言,舉凡超越現實利益的思想,很少能不將其根源追溯到印度的,尤其是印度的救贖宗教,在整個亞洲地區扮演了類似於基督教的角色。7.《宗教社會學 宗教與世界》研究宗教行爲對於倫理與經濟的影響及對於政治與教育的影響。宗教社會學是韋伯晚年研究核心所在,在比較宗教社會學中的地位舉世公認。8.《經濟與歷史 支配的類型》將韋伯作爲歷史學家的一面展現的淋漓盡致,通過韋伯對支配類型的研究使其與宗教、法律與經濟史的研究貫串成一個完整的體系。9.《法律社會學 非正當性的支配》法律到底是怎麼來的?法律的演講過程如何?深入淺出探討了“法”的緣起與變化,闡明瞭法律與人的關係。
儒家 十二個世紀以來,社會地位在中國主要是由任官的資格,而非財富,所決定的。此項資格本身又受到教育,特別是科舉所決定。中國之一意地將人文教養作爲衡量社會聲譽的指針,其程度遠超過人文主義時代的歐洲,或者在德國的情形。甚至早在戰國時代,受過人文教育而有志於官職的階層,就已遍佈於各個諸侯國家。值得注意的是,封建時期的“士”,最重要是指對禮儀的精通嫺熟。 作爲最高祭司長的皇帝,以及各諸侯王,代表其政治共同體與鬼神交涉。至於家族,則交由氏族長及家族長來做。共同體的命運,尤其是有關收成一事,極早即已通過理性的手段——亦即水利的整治——來處理。除了作爲通曉傳統之手段的經典知識外,爲了明辨上天的意旨,特別是何爲吉日,何爲凶日,曆法與星象上的知識也是必備的;而且似乎士人的地位也是由宮廷占星者的尊貴角色演化而成。這些文書之士(也只有他們),能從儀式上了解此種重要秩序(並且原先或許也是用占星的辦法)。中國皇權之具有最高祭司長的政教合一的性格,以及中國文獻因而具有的特色(諸如官方的史書、具巫術效果的戰爭與祭禮的頌歌,還有曆書以及儀式與祭典方面的書籍),決定了他們的地位。士以其知識來支持國家之教會機構的性格,並且以此認爲國家乃是個不證自明的存在。 在禮儀薰陶訓練下的中國文人政治家,是以內政問題爲其主要取向,這種對於國家“正確的”內政不斷關注的取向,對於導致封建時期的知識階層產生一種影響深遠而又實際的、政治的合理主義,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孔子 《詩經》裏的英雄史詩,如同希臘與印度的史詩一般,吟詠着進行車戰的君主。然而綜觀其整體性格即可得知,即使是這些詩歌,都不再是讚頌個人的,並且一般而言,也不是像荷馬或日耳曼的史詩那樣純粹是歌頌人類的英雄精神。當《詩經》編纂時,君主的軍隊已無絲毫從徵武士的浪漫氣息,或者如荷馬史詩式的冒險的浪漫精神。那時的軍隊已具備紀律的尤其是已置有“軍官”的官僚化性格。在《詩經》裏,君主甚至都不再只因爲他自己是個較偉大的英雄而打勝仗,他們戰勝,是因爲——就精神上而言,此乃關鍵所在——在上天之靈面前,他們具有道德上的正義,並且也因爲他們具有較高超的卡理斯瑪美德;反之,他們的敵對者,不但壓制與毀壞自古以來的良風美俗,並侵擾了其臣民的幸福,因此已喪失了他們的卡理斯瑪,是爲神所厭棄的罪人。勝利與其說是享受英雄式的喜悅,倒不如說是一個道德上的反省時機。將中國的經典與幾乎所有世界其他倫理的經典相比,我們會立刻覺得詫異的是,其中竟沒有任何“不入流”的描述,也沒有絲毫可以察覺到的“非禮的”印象。顯然的,這些書經過了一種非常有系統的淨化工作,而這很可能就是孔子的特殊貢獻所在。他的獨特成就在於,從“禮”的觀點,將事實做了一個有系統而具實際教訓意義的修正。 經典中君侯與宰輔的言行舉止都像是統治者的典範——他們合於倫理的舉止會受到上天的報償。官吏階層以及官吏之憑功績升遷,都是受推崇的理想之制。 儒家教育 儒家教育是一種純粹的俗世教育,學校教育對數學、自然科學、地理學及文法學等都沒有興趣。中國的哲學並不像希臘的哲學那樣,具有一種思辨與系統性的特質,並且部分而言——在一不同的意涵上——也不具有像印度教及西方神學所具有的上述特質。中國的哲學也沒有像西方的法律學所具有的理性—形式化的特性,並且也不具有像猶太教律法學者、伊斯蘭教,以及部分而言、印度的哲學所具的那種經驗的決疑論之特性。中國的哲學並沒有蘊生出煩瑣哲學,因爲它並不像以希臘思想爲基礎的西方與近東哲學那樣的深入於專門的邏輯學。邏輯學的概念一直與中國哲學無關,它不僅離不開經書、不帶辯證性,而且也始終以全然實際的問題與家產製官僚體系的身份利益爲其(思考的)取向。 西方哲學裏的所有基本問題皆爲中國哲學所無,這個事實很明顯地表現於中國哲學家——尤其是孔子——的思考形式中。由於極度實用性的實事求是,思想的工具停留於寓言的形式,使人覺得更接近印第安酋長的表達方式,而非理性的推論。對一些被認爲孔子所言的真正精妙的話,這點特別真確。由希臘城邦首先發展出來、作爲達成政治與訴訟目的的理性手段的辯論術,是不見之於中國的。在一個沒有形式化之司法的官僚式家產製國家裏,辯論術顯然沒有發展餘地。中國的司法裁判一直是,部分說來,類似簡化式(由高級官員主持)的王室裁判。另一方面,完全依靠文書作業。案件不經口頭辯論,只有書面申訴與口頭訊問的兩遭而已。中國的官僚體系注重傳統的規範,這些束縛結果是阻礙了法庭辯論的發展。官僚體系認爲,辯論“終極的”思辨問題,在實際上毫無用處且不合宜,何況還可能帶來革新而使他們本身的地位不保,因此加以排斥。 君子理想 君子就是那些圓滿完成自我的人。就文獻傳統所貫注於其信徒的那種古典的、具有永恆價值的、精神之美的準則而言,他們已成爲一種“藝術作品”。另一方面,至遲從漢代起,士人即堅信,鬼神會報償在社會或倫理上表現卓越的“善行”。因此,由古典的(也就是合於準則的)美所節制的善行,便是自我完成的標的。 達到合於準則的圓滿與完美,乃是每一個學習者最高的憧憬,也是考試所想證明的最高資格的終極判準。李鴻章年輕時的野心便是想成爲一個完美的文人,亦即,一個通過最後一級考試的“桂冠詩人”(按:進士)。他一直以自己是個寫得一手好字的書法家,且能默誦經典(尤其是孔子的《春秋》)而自豪。他的叔父在確認他有此一能力後,即原諒他年輕時的過失併爲他謀取官職。對李鴻章而言,其他的知識(代數、天文)都只不過是“成爲一個偉大的詩人”不可或缺的手段罷了。他爲慈禧太后所作的祭嫘祖廟的祈禱文,由於達到古典詩的完美,因而得寵於皇太后。 語帶雙關、委言婉語、引經據典,以及洗練而純粹的文學知性,被認爲是士紳君子的會話理想。所有的現實政治都被排除於此種會話之外。對西方人而言,顯得有些奇怪:這種緊守經典而高尚的“沙龍”教養,如何能治理廣大的疆土。而事實上,即使在中國,也的確無法光以詩來處理行政事務。但中國的官職受祿者卻通過其文書形式之合於準則的正確性,來證明其身份特質,亦即其卡理斯瑪。因此,此種形式便在官方的文書往來中佔有相當的分量。無數重要的皇帝詔書——皇帝扮演文藝大祭司的角色——用的就是訓誡詩的形式。另一方面,官吏必須以其行政的“和諧”來證明其卡理斯瑪,也就是說不允許有任何由於自然或人事的不安而造成紛擾。實際上的行政“工作”則可由下層官僚來負責。我們已提過,在官員上面的,是身爲最高祭司長的皇帝、他的士人學士院及其御史團。他們可以公開給予官員報償、處罰、叱責、警告、激勵或稱讚。 和平主義 儒教的“理性”是一種秩序的理性主義,“寧作太平犬,不作離亂民。”儒教徒,根本上是個和平主義的、以內部的政治安寧爲其取向的士人。士在事實上是臣服於已建立的政權的,即使此一政權就像漢朝一樣純粹是經由篡奪而建立,或者如蒙古或滿洲人的政權,是由征服而建立的。即使他們必須有所犧牲——滿洲人佔去了百分之五十的官位,而這些人並未具有教育的資格證明,他們也臣服了。如果統治者能屈從於士人對儀式與典禮的要求,士人就會臣服於統治者;惟有如此,以現代的話來說,士人方能安頓自己而有個“以事實爲基礎“的立場。 “根據法典”皇帝只有在任用夠資格的士作爲官員時,方能統治;“按照傳統”他只有任用正統的儒教官員才配統治。凡是與此律則有所違背,就可能會帶來災禍,而如果還是執迷不悟的話,那麼皇帝就會垮臺,而王朝也會覆滅。 在中國,可以看到司法裁判上的非理性是建立在這樣的信仰上:受冤屈者的哭號會引來鬼神的報復。這在受害者是由於自殺、悲怨和絕望而死時,尤其如此。對於鬼神及其功能的信仰,是中國平民大衆惟一一份極具效力的大憲章。鬼神也監視着所有種類的契約。他們拒絕保證強制性的或非道德的契約,因此,合法性作爲一種美德,具體地受到泛靈論式的保證, 官僚制與教權制 中國的家產官僚體制不曾受到一個獨立自主的教權制的制衡。 儘管容許道教存在,但從沒有出現過強而有力的教士階層。更重要的是,根本就不曾有任何獨立的宗教力量足以開展出一套救贖的教義、或一套自主的倫理與教育。因此,屬於官僚階層的那種主智主義的理性主義得以自在地伸展;與其他文明相同的是,此種主智主義打從內心裏就蔑視宗教。主智主義之所以容忍職業宗教人的存在,是因爲關係到官方威望——爲了使民衆馴服,這種威望是不可或缺的,即使在面對受傳統束縛而勢力強大的地方氏族,這種威望也強固不移。其他所有宗教性內在、外在的進一步發展,都被斷然斬絕。祭拜皇天后土以及一些相關的神化英雄和職有專司的神靈,乃是國家事務。這些祭典並不由教士負責,而是由政權的掌握者來主持。由國家所制定的這種“俗世宗教”,乃是一種對祖靈神力之崇奉的信仰。而其他一般民間的宗教信仰,原則上仍停留在巫術性與英雄主義的一種毫無系統性的多元崇拜上。家產官僚體制在其理性主義的立場上,對於此種根本爲其所蔑視的混沌狀態,幾乎毫無加以系統性轉化的意圖,而毋寧只是接受了此種狀態。 另一方面,從儒教的國家理由的立場而言,宗教則必須是“爲民而立”的。根據夫子所言,世界的秩序是靠着信仰才能夠維持得住的。因此,宗教信仰的維護,對政治而言,甚至比民生的顧慮要來得重要。另一方面,皇權本身即是個至高且經宗教性聖化的結構,從某種觀點上而言,它超出民間所崇奉的衆神之上。皇帝個人的地位,正如我們所見的,完全是基於他作爲上天(其列祖列宗所居的上天)的委任者(“天子”)所具有的卡理斯瑪。 中國的宗教——無論其本質爲巫術性或祭典性的——保持着一種此世的心靈傾向。無論如何,一般而言,我們可以說,正統的儒教中國人(而不是佛教徒),是爲了他在此世的命運——爲了長壽、爲了子嗣、爲了財富,以及在很小的程度上爲了祖先的幸福——而祭祀,全然不是爲了他在“彼世的”命運的緣故。 財富、自然法與形式法 儒教與所有基督教派公認一致的看法形成尖銳的對比:物質的富裕在倫理上並不被認爲是一個首要的誘惑之源(不過當然也承認有種種的誘惑)。財富實際上被看做是足以提升道德的最重要的手段。 爲了維持社會的穩定,而在糧食政策上有儘量讓財產的分配平等化的傾向;爲了對抗糧荒時的物價飛漲,家產製的理想是實質的公道,而非形式的法律。因此,財產與營利,一方面是個現實權衡的問題,另一方面卻又是個供養羣衆的社會倫理關懷的問題,而不是個自然法意義下的個人主義式的社會倫理的問題——這類問題乃是起源於西方近代形式法與實質公道之間的緊張關係。因爲,從中國人看來(這點倒是很可理解),受過教育的統治階層本來就應該是最富有的階層。不過爲了衆民的滿足,最終的目標仍是使財富達到最普遍的分配。 此外,中國的法官——典型的家產製法官——徹底家父長式的審案斷獄,也就是說,只要他是在神聖傳統所賦予的權衡餘地下,他絕對不會按照形式的規則——“不計涉及者何人”來加以審判。情形大多相反,他會視被審者的實際身份以及實際的情況而定,亦即根據實際結果的公平與妥當來加以判決。 西方近代的法律的理性化,是由兩股力量並肩運作而造成的。一方面,資本主義關心嚴格的形式法與司法程序。它傾向使法律在一種可以預計的方式下運作,最好就像一具機器一樣。另一方面,集權國家的公務系統之理性化,導致法典系統與同構型法律必須交由一個力圖爭取公平、地方均等之升遷機會的、受過合理訓練的官僚體系來掌理。只要這兩股力量缺乏其一,便無法產生近代的法律體系。近代資本主義,正如盎格魯-撒克遜的習慣法所顯示的,確實可以在一個用以保障經濟強勢階層的、無系統的法律園地中茁壯起來。這的確是一個缺乏嚴格邏輯—法理的結合體,但卻是由一個律師階級所創造出來的形式法律,他們的法理思維模式是受到羅馬法與教會法之深刻影響的。 在形式上,理性化的官僚體系所最深切關注的,是法令的簡要撮集、官吏普遍的可任用性、法的一致性,以及特別是政府當局的律令所具有的最高主導性:高過於傳統的不可侵犯性,亦即在地方上或社會上所分化出來的法律所具有的自行裁量權。然而,在內容上,官僚體制支配之處,受關注的不僅是法律形式在法理上的完美,更受注意的是其實質的“公道”。 除非在經濟上有強而有力的資本主義利益或者社會上有強而有力的司法階層來加以制衡,否則官僚體系便會從實質上將法律理性化及系統化,並且會摧毀並不在乎實質“公道”的形式法律技術。中國的家產製政體,在帝國統一之後,並沒有面對強而有力且不可制御的資本主義利益,也不必顧慮一個自主的司法人員階層。然而,它必須顧慮能保證其正當性的傳統的神聖地位;並且它也必須瞭解到行政組織力量的侷限。因此,不僅形式的法律學未能發展,並且也從未設想要有一套系統的、實質的且徹底理性化的法律。一般而言,司法的本質仍然維持着(經常是)神權政治的福利公道的特色。 自然科學 沒有哲學、神學和法學的“邏輯”,體系化的、自然主義式的思維亦無法開展。 在家產官僚體制的制約下,支配階層的競技完全只限於受俸者和士人獵取功名祿位的競爭,其他所有的追求都被窒息了。此外,相對而言發展相當有限的產業資本主義,也無法提供足夠的經濟報償,而這種經濟報償對於將經驗性技術轉化爲理性技術卻是必須的。因此,一切都停留在精純的經驗層次上。 結果,實踐的理性主義而得以完全的伸展。沒有理性的科學、藝術活動、神學、法律學、醫藥學、自然科學或者工藝學;沒有任何神聖的或者人類的權威能和官僚體系相抗衡。只有一種切合於官僚體系的倫理得以產生,只有在顧慮到氏族內部傳統所具有的勢力,以及鬼神信仰時,此一倫理纔會受限制。與西方文明不同的是,沒有其他特別是近代理性主義所具有的要素來支持官僚體系、或與之相抗衡。(中國的)官僚體系是被接植於古老的地基上而延續下來的,而此種地基在西方早就因古代城邦的發展而崩解了。 正統教義的支配是隨着具有神權政治性格的世界帝國之統一與官方規制的教條而來的。在鬥爭激烈的戰國時期裏,我們發現諸多爭取支配地位的、活潑的知識潮流,就像西方古代的城邦文化一樣。中國哲學,儘管有各種對立分化的狀態,大約與(西方)古代哲學是在同一時期裏發展的。自從帝國統一穩固化後(大約在公曆公元開始的時候),就再也沒有完全獨立自主的思想家出現過。只有儒教徒、道教徒與佛教徒繼續鬥爭着。 儒教的本質 儒教,就像佛教一般,是種倫理——道。儒教完全是入世的俗人道德倫理。並且,儒教是要去適應這個世界及其秩序與習俗。基本上,它所代表的是給世上受過教育的人一部由政治準則與社會禮儀規制所構成的巨大法典。 這世界的宇宙秩序被認爲是固定而不可違反的,社會的秩序不過是此一秩序的一個具體類型罷了。宇宙秩序的偉大神靈顯然只在於企盼世間的和樂,尤其是人類的幸福。社會的秩序亦如此。只有當人能將一己融入宇宙的內在和諧之中,那麼心靈的平衡與帝國的“祥和”方可且當可獲得。如果有人無法達到這一點,那麼人的愚昧以及(尤其是)國家與社會的領導無方,就該爲此負責。 官位任職者要對這社會——一個龐大的、在家產製支配下的共同體——的領導負起責任的。君主必須將未受教育的平民大衆當作子女般來對待。他的首要任務便是在物質上與精神上照料好官吏階層,並且與他們保持良好的、可敬的關係。 個人敬事上天最佳的方法便是去發展自己的真實本性,因爲如此一來,每個人內在的善性無疑地便會湧現。因此,所有一切皆是個教育的問題,而教育的目的即在使人自其天然稟賦中開展自我。沒有所謂根本的惡。 儒教雖然發展了一套宇宙創成的理論,但本身卻極無形而上學的興趣。儒教所關注的只是此世,而且就是如此存在的此世事物。 禮 表現優雅而莊重地控制着自己所有的舉止、身形姿態與動作。這樣的人,無論是內在或是與社會的關係,都保持和諧,並且在任何的社會狀況下——無論等級是高是低——都平穩鎮定;他行事世故而無害於自己的尊嚴。在一種合於禮儀秩序的宮廷沙龍氣氛下,自制的沉着與正確無瑕的態度,展現出這個人的典雅與尊嚴的特性。我們在中國發現的是警覺性的自制、內省與謹慎的特色。尤其是,我們會發覺到,所有熱情的形式,包括欣喜在內,都受到壓抑,因爲熱情會擾亂了心靈的平靜與和諧。而後者則是一切善的根源。不過,此種擺脫並不像佛教那樣擴展到所有的慾望,而只是針對所有不合理的慾望。 孝 封建制度以榮譽爲基礎,而家產製則以恭順爲基礎及首要德目。封建制的殘餘仍然強烈地存在於中國的身份倫理中。對封建主的恭順(孝),是與子女對父母的孝順、官職層級結構中(下級)對上級的恭順,以及一般人對任官者的恭順並列的,因爲孝這個共同的原則是適用於所有這些人的。 實質上,封建的忠誠已被轉化爲官吏之間的恩護關係。忠誠的基本特性是家父長式,而非封建的。最爲絕對根本的德行,並一貫地灌輸給孩童的,是對父母親的無條件的孝道。當(種種德行之間)發生衝突的時候,孝先於一切。 總結 儒教徒單單渴望一種從野蠻的無教養狀態下超脫出來的“救贖”。他期望着此世的福、祿、壽與死後的聲名不朽,來作爲美德的報償。這個世界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一個;人的本性被賦予倫理性的善。每個人在這一點上,如同在其他所有的事物上一樣,只有程度上的不同,而其本質與其能夠達到無限完美的能力,則是相同的,他們在原則上都足以完全履行道德律令。以古老經典爲基礎的哲學的—典籍的教養是自我完成的普遍的手段,而教養的不夠充足——主要是由於經濟的匱乏——是道德缺失的惟一根源。 個人的理想便是促使自己形成一個在各方面普遍調和均衡的人格,亦即意味着一個小宇宙的形式。對儒教的理想人——君子——而言,“典雅與威嚴”是表現於充分履行傳統的義務。因此,首要的德行與自我完成的標的便意指生活的所有情境中,典禮與儀式上的得體。達到此一目標的適切手段是戒慎而理性的自我控制,以及抑制任何凡是可能動搖心境平衡的、非理性的情慾。中國人的“純真”或者被認爲呆板,在官僚體制裏,凡足以騷擾心靈平靜的,都不會也不容許存在。所有非常態的激情都會產生惡的魔力。 儒教徒所適應的現世卻只看重優雅的身段。儒教的君子只致力於外表的“端正”,而不信任他人,就像他也相信別人不會信任他一樣。這種不信任妨礙了所有的信用與商業的運作,而與清教徒的互信形成對比,尤其是清教徒在經濟上信任教內弟兄。那些中國出身於教養身份團體的海外貿易殷商,卻在他們利害狀態的間隙裏發展出一種非常爲人所稱讚的商業誠信。此種誠信,如果存在的話,似乎是一種受外界的因素,而一種內在的發展。 儒教要向外適應,適應於“現世”的狀況。這樣的生活態度不可能使人渴望追尋一種由內而外的統一,一種我們會將之與“人格”的概念聯結在一起的驅動力。生命只是一連串的事故,而不是在一個超越的目標下有條理地設定出來的一個整體。 在中國,肯定現世的功利主義與相信財富作爲道德完美的一種普遍手段的價值,發展出一種強烈到無可比擬的“精打細算”。中國人日常交談中,談錢與金錢事務的程度,顯然是少有他處能及的。但是令人驚訝的是,在這種無休止的、強烈的經濟盤算與非常令人慨嘆的極端的“物質主義”下,中國並沒有產生近代資本主義。 本質上,一箇中國儒教徒的義務總是在對具體的人——無論是死是活——盡孝道,並對那些與他相近的人——根據他們在自己生活中的地位——善盡恭順之道。(孟子曰: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家產製以恭順爲基礎及首要德目。封建制的殘餘仍然強烈地存在於中國的身份倫理中。對封建主的恭順(孝),是與子女對父母的孝順、官職層級結構中(下級)對上級的恭順,以及一般人對任官者的恭順並列的,因爲孝這個共同的原則是適用於所有這些人的。” “在儒教觀點裏,這個世界的結構核心,是所謂的“五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婦與朋友之間的關係。(然而,西方清教倫理卻相當懷疑這些純粹的個人關係是生物性的)在這些關係裏的根本道德義務是恭順。儒者把它們當作是既有的社會秩序之真實本質而加以接受。然而,那些恭順或倫理上的相互照應,都不適用於個人關係範疇以外的切事的共同體。而相對於西方清教的“信仰共同體”共同的生命倫理,被推展到血親與個人關係之外,而涵蓋了與所有人都有關的事務。這種結合體關係的出現,韋伯認爲源自基督教因信仰一個超世俗的上帝而發展出來的、打斷氏族紐帶的信仰共同體。反觀中國,在傳統企業
理性鐵籠與諸神之爭:《馬克斯·韋伯作品集》(上海三聯2021理想國版)書評 在現代性精神危機持續發酵的今日,馬克斯·韋伯始終是無法繞開的思想座標。上海三聯書店2021年推出、理想國整理的九卷本韋伯作品集,完整承接臺灣遠流新橋譯叢康樂、簡惠美經典譯本體系,以宗教倫理比較與制度社會學兩大脈絡統合韋伯畢生核心著述,跳出零散單篇節選的碎片化閱讀困境,爲中文世界搭建起一套完整、貫通、可互證的韋伯思想圖景。余英時稱其“選目周詳、編譯審慎、譯文當行”,蘇國勳亦認可譯本專業嚴謹,這套叢書並非單純經典復刻,而是面向當代讀者重新打開現代性批判的完整入口。 整套九冊清晰劃分兩大思想譜系,彼此互爲印證,消解了大衆閱讀韋伯時常見的割裂感。其一爲世界諸宗教經濟倫理系列,囊括《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國的宗教:儒教與道教》《印度的宗教》《宗教社會學》,以比較文明學搭建韋伯全部理論的根基。不同於單一聚焦新教倫理的通俗讀本,叢書將西歐清教天職觀、中國儒道現世倫理、印度輪迴禁慾體系並置對照,清晰鋪展韋伯核心設問:爲何理性資本主義僅誕生於西方?清教徒由內而外、統攝全部日常生活的宗教理性規訓,與傳統中國人彈性、現世、無統一彼岸約束的生存方式形成根本性分野,這套跨文明對照框架,恰好解答現代分工、資本秩序、精神虛無的起源問題。其中《中國的宗教》尤爲特殊,韋伯站在外部比較視角剖析儒教官僚倫理、道教自然主義、民間功利信仰的內在侷限,其論斷雖帶有時代與西方中心的侷限,卻爲我們反觀自身文明特質、區分“德性自律”與“工具理性自律”提供不可替代的參照。 其二是制度社會學體系,收錄《社會學的基本概念》《支配社會學》《經濟與歷史 支配的類型》《法律社會學》《學術與政治》,完整拆解《經濟與社會》核心骨架,構建理解現代社會運行的底層工具。從理想類型方法論、三種正當支配(傳統、卡理斯瑪、法制型),到科層官僚制、城市非正當支配、形式理性法律,韋伯層層剖析現代社會賴以運轉的精密機器。《支配社會學》被公認爲韋伯功力最成熟的篇章,精準預判官僚體系無限擴張的歷史趨勢:當社會全盤依賴行政機器維持穩定,工具理性壓倒一切價值考量,無靈魂的專家與無心的享樂人便會共生在理性鐵籠之中。而《學術與政治》兩篇演講,是整套叢書最具溫度的精神獨白,以價值中立、責任倫理、諸神之爭回應現代知識人永恆困境:學術無法裁決價值衝突,政治行動必須承擔權力帶來的道德代價,專業化分工迫使現代人放棄浮士德式完整人格,專一深耕單一領域,最終陷入成就與精神殘缺的永恆悖論。 譯本質量是這套叢書不可替代的核心價值。康樂、簡惠美深耕韋伯譯介數十年,統一全書關鍵術語譯法,“天職”“卡理斯瑪”“理想類型”“理性化”“祛魅”等概念連貫一致,規避多譯本術語混亂帶來的閱讀障礙;每冊前置長篇譯序,梳理著作寫作背景、思想脈絡與學界爭議,正文穿插海量譯註,釐清西方宗教、法律、歷史典故,無需額外查閱輔助資料即可完整讀懂文本。區別於早年單薄節選本或直譯生硬的全譯本,這套譯文兼顧學術精準與文字流暢,既能還原韋伯嚴謹、剋制、層層推演的思辨文風,又能傳遞演講文字裏尖銳沉痛的時代悲憫。全書統一精裝裝幀,配套譯名對照表、索引、歷史年表,兼顧入門讀者與專業研究者,完成普及與學術雙重兼容。 叢書的編排邏輯暗藏一條貫穿始終的批判主線:理性化是現代文明不可逆轉的宿命,卻自帶自我消解的內在危機。新教天職倫理催生持續積累、節制自律的資本主義精神,可隨着宗教祛魅,神聖內核消散,僅剩下無休止勞作、逐利的工具習慣;精密科層制帶來秩序與效率,卻製造封閉排他的官僚階層,割裂民衆與治理體系;專業化分工產出專業價值,卻割裂人的完整精神,價值多元的諸神之爭讓現代人失去統一精神歸宿,只能在物質福利餵養的淺層幸福裏陷入虛無。韋伯從未給出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他拒絕烏托邦幻想,也拒絕退回前現代的浪漫逃避,只提出唯一可行路徑:以內在超越性的倫理立場直面真實,區分手段與終極價值,以責任倫理承接行動的全部代價,不在抽象教條、感官享樂、機械流程中喪失自我主導權。 客觀而論,這套叢書亦存在天然侷限。其一,底本依託帕森斯英譯本轉譯,部分段落與德文原版存在細微偏差,涉及德文原始史料、哲學思辨的細節,仍需對照德文全集補證;其二,韋伯的比較文明研究帶有鮮明西方中心視角,解讀儒教、道教、東方社會時存在史料片面、認知偏差,讀者不可直接全盤套用其論斷評判中華文明,需結合本土歷史辯證審視;其三,叢書未收錄《古猶太教》與完整《經濟通史》,若要完整掌握韋伯宗教社會學體系,仍需搭配補充閱讀。但瑕不掩瑜,在中文韋伯譯介譜系中,這套九卷本仍是體系最完整、閱讀門檻最友好、思想脈絡最連貫的合集。 置於當下語境重讀這套韋伯全集,其現實意義早已超越純粹學術研究。我們身處高度分工、行政體系滲透生活、資本邏輯無孔不入的時代,人人都能感知理性鐵籠的束縛:專業分工切割完整人格,功利主義稀釋精神追求,價值對立無處不在,大衆依靠淺層物質享樂填補內心空洞,正是韋伯百年前精準預判的現代圖景。這套作品集最大的價值,不在於提供標準答案,而在於贈予讀者一套清醒、辯證、直面現實的認知工具:打破物質與精神、主觀與客觀的二元割裂,區分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看清支配、資本、宗教、法律如何共同塑造我們的生存方式,在不可逃離的世俗日常裏守住內在超越的倫理尺度。 當無數通俗讀物簡化韋伯爲“鐵籠”“諸神之爭”幾句標籤,這套完整作品集讓我們看見一個立體、矛盾、飽含人文悲憫的思想家。他冷靜剖析文明演進的客觀規律,卻始終不曾放棄對人的精神自由的求索;他承認理性化不可阻擋,卻始終提醒世人警惕單一功利邏輯吞噬全部生命意義。上海三聯2021版韋伯作品集,不僅是一套經典學術譯著,更是一份面向現代讀者的精神啓示錄:認清時代不可更改的結構性困局,卻依然保有獨立思考、自主抉擇的勇氣,在事役人的世界裏,守住人駕馭事的根本底氣。
講述學術外部條件的嚴峻現狀,是要對渴望獻身於學術的年輕人潑冷水:學術工作投入很大而回報很少,作爲謀生手段“性價比”很低,像是“一場瘋狂的冒險”。韋伯告誡年輕人,不要對運氣心存幻想,如果選擇了學術這不歸路,那就不要鬱悶,不要怨天尤人。
讀了兩個月 韋伯作品集的永恆價值,在於它是一面照妖鏡。照見我們身處的鐵籠,照見信仰退場後的精神荒原,也照見知識分子在混亂中堅守清醒的勇氣。他不教我們如何幸福,卻教我們如何誠實面對現代性的代價。 他的作品裏透着悲觀與清醒。他不歌頌進步,不迷信理性,不相信歷史有必然終點。他看到:科學越發達,意義越稀薄;制度越完善,自由越緊縮;效率越高,人越空心。韋伯的犀利,在於他不提供解藥,只把病症說透。 他的宗教社會學論文集,從儒教、道教到印度教、猶太教,本質是同一問題的跨文明追問:爲何現代資本主義只在西方發生? 他不是抬高西方,而是在做“理想類型”的比較實驗。他看到中國儒教的入世調和、印度教的出世輪迴,都缺少新教那種“入世禁慾、系統理性”的精神動力。這不是文化優劣論,而是在回答:文明的分叉,往往源於精神氣質的微小差異。 清教徒以“天職”爲信仰,把工作當成侍奉上帝的修行;幾百年後,信仰退場,禁慾與勤勉留下來,變成資本增殖的齒輪。我們繼承了清教徒的勤奮,卻丟掉了他們的救贖確定性;我們活在“必須成功、必須高效”的強制裏,卻不知道爲誰而忙。這不是經濟決定論,也不是文化決定論
韋伯的東西怎麼說呢,是很深刻,但也很囉裏囉嗦,在他的敘述中經常出現兩個問題:一是有時候論證會中斷,不知道爲什麼從這裏就跳到那裏,思路有時候是斷的;二是經常提出一種觀點,說着說着這種觀點的反面也有道理,事實是這樣,但是反面的事實也是存在的。因此韋伯的論述經常是前進了一段距離又折返回回來,反反覆覆,實際上他的論證並沒有走多遠。看韋伯的東西經常讓人不耐煩,原因就是他這種敘述風格導致連篇累牘,他的每一本書都是四五百頁,有點囉嗦。 之前也看過韋伯的作品,但是綜合來看,這套《韋伯作品集》算是翻譯最好最順暢的,之前看的那些翻譯的經常是語言不通、拗口難懂。 雖然韋伯的東西很深刻,但也沒有必要把他的東西都看一遍,就像這套《韋伯作品集》,我認爲最重要的還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和《支配社會學》,把這兩本看了就差不多了,如果還想了解一下學術倫理之類的,可以看看《學術與政治》,至於其他的,除非是專業研究韋伯思想的人,其他人倒是不必再看了。
170個小時枯燥的閱讀整理。韋伯說出我們的時代,是一個理性化、理知化,尤其是將世界之迷魅加以祛除的時代;我們這個時代的宿命,便是一切終極而最崇高的價值,已自公共領域隱沒。自從知識主義抑止巫術信仰後,世界的各種現象被“除魅”了,喪失其巫術性的意義,而成爲簡單的“存在”與“發生”,其間再無任何其他“意義”可言。這個“夢醒時分”對許多人來說在精神上是格外“荒涼”的,信仰失去了以往神祕的根基,而科學又無法爲生命的意義提供新的根本依據,終極價值不再具有客觀性和公共性,會讓人茫然若失。 --- 救贖宗教愈是循着“信念倫理”的途徑體系化與內化,它與現世的關係就愈是緊張。 韋伯對心志倫理(即信念倫理)與責任倫理的著名區分,正可爲我們揭示這種緊張在現代政治倫理中的具體呈現。根據心志倫理行事的人,所求的是某一項理想的絕對勝利,而不去考慮外在的環境、條件或後果。例如一個嚴格遵從《山上訓詞》的人,在別人打了他的右臉時,他就會將其左臉送上;也因此,即使是他認爲是邪惡的事物,他也拒絕去抵抗。這種倫理的純粹性,恰恰構成了它與現世之間無法消解的緊張。 反之,一個依據責任倫理行事的人,則會評估可用的手段,衡量當時的情況,計算人性無可避免的弱點,考慮到各種會產生的後果。他清醒地認識到,世界並非由善構成,政治行動往往需要與“魔鬼的力量”締約,善因未必結出善果。因此,他必須爲自己行爲的可預見後果負責。 然而,這並不意味着責任倫理排斥信念。恰恰相反,韋伯所言“真正能讓人無限感動的,是一個成熟的人,真誠而全心地對後果感到負有責任,按照責任倫理行事,然後在某一情況來臨時說:‘我再無旁顧;這就是我的立場。’”這個“立場”正是信念的所在。成熟的人格,正是在這兩種倫理的張力中淬鍊而成:既有信念的熱度,又有責任的冷眼;明知世界可能走向更深的黑夜,卻依然有勇氣在此刻發出自己的光。 1. 心志倫理的邏輯是“我只管播種,不問收穫”。它關注的是動機的純潔性,行動者對自己的“信仰”負責。如果行動失敗了,或者產生了惡果,心志倫理的信徒會說:“這是世界的錯,是人的墮落,但我依然堅守了我的原則。” 2. 責任倫理的邏輯是“我不僅要播種,還要看它長成什麼樣”。它關注的是現實的後果,行動者對自己行爲的“可預見後果”負責。如果行動可能導致災難,即使動機再高尚,他也必須重新考量手段,甚至爲了減輕惡果而做出妥協。 簡單地說,心志倫理要求遵循自己信奉的理想原則去行動,不計後果,不論成敗,無條件地忠實於原則的純潔性。而責任倫理的要求則不同,需要行動者格外關注後果。政治是具有後果的實踐行動,而且後果往往影響重大,所以遵從責任倫理的要求,對可能的後果深思熟慮並擔負責任,就變得尤爲重要。 你特別指出的“政治是具有後果的實踐行動”,這正是韋伯強調爲什麼政治家必須首要遵循責任倫理的原因。 在政治領域,單憑心志倫理是危險的,因爲它可能帶來狂熱的理想主義災難;但僅有責任倫理又可能淪爲冷血的投機者。 --- 一、官僚制與政治家 韋伯區分了官僚與政治家。官僚就是政治系統中的行政官員,公務人員或者“官吏”。官僚的首要職責是服從上司,嚴格遵守紀律,最重要的特點是“專業化”抑制“個人化”。他們對於工作本身沒有好惡感,沒有個人信念,或者說,必須剋制甚至消除個人化的感情、立場與黨派傾向,保持中立,做到不偏不倚,他們只對規則和指令負責,不用考慮政治活動的終極目標,也不用對政治大局和最終結果負責。極端地說,官僚系統的最佳狀態,就是一部高效率的運轉良好的機器,它是沒有“靈魂”的,這也是理性化時代對現代政治的塑造結果。 官僚化的行政系統意味着基本上是通過知識來支配。它之所以那麼理性化,乃來自這項特徵。一方面,專業性的知識本身即足以保證非常的權力地位。另一方面,官僚組織,或利用官僚組織的支配者,又可能以處理政治事務所累積的經驗和知識,來增強其權力。官僚體系的發展大大有助於身份地位的平等,這是歷史上一般性的趨勢。而資本主義反過來也爲官僚化的管理組織提供了最理性的經濟基礎,並使後者發展成最理性的形式。事實上,社會主義比資本主義可能需要更高程度的形式官僚化。如果在社會主義下,沒有官僚化的制度,那麼這將暴露出另一個根本的非理性因素——即社會學經常遇到的,形式理性和實質理性之間的衝突。 --- 二、政治的實質:權力、暴力與責任倫理 國家在一個特定團體之中,是壟斷合法暴力的組織。理所當然的,對政治性組織而言,暴力的使用既非唯一的更不是正常的管理手段。相反的,其主管毋寧會使用一切可能的其他方法來達成目的。但是,當其他方法行不通時,暴力的威嚇與最後武力的動用畢竟是政治性組織特有的最後手段。至於從人身安全的保障到司法裁判,則是每一個政治組織都必須滿足的目標。 政黨以本來的應有的面孔出現,它們是目的在於運用權力的組織,它們維護某些利益,同時也看得出來,如果當權,它們會以模糊的一般概念來統治人民。馬基雅維利從思想史上來說,首度擺脫道德的範疇,從權力的角度討論政治問題。 連古代的基督徒也很清楚,這個世界是魔神所統治的,知道捲入政治的人——就是取權力和武力爲手段的人——和魔鬼的力量締結了協議,知道就這類人的行動而言,“善因必有善果,惡因必有惡果”絕對不是實情;反之,情況往往正好相反。不瞭解這一點的人,在政治上實際是個幼童。 國家的絕對目的無非是要維持(或變更)對外與對內的權力分配;此目的對任何普遍主義的救贖宗教而言,畢竟顯得毫無意義。在外交政策上,無論過去或現在,情形更是如此。所有的政治團體在面對國外或國內的敵對者時,無不訴諸赤裸裸的暴力以作爲強制手段,此乃其絕對的本質。[摩西的]山上訓詞說:“不要用武力抵抗惡行。”相反,國家則主張:“你應該使用武力幫助正人得勝,否則你也得爲不義負起責任。”缺乏這個要點,“國家”就不存在。 權力威嚇的現實化是戰爭,而戰爭在近代的政治共同體內部創造出某種熱切之情、一種共同體情感。戰爭喚起了同胞間無條件奉獻、犧牲的共同體情感,並使他們對窮困的人發出極大的憐憫與關愛。戰爭,在其具體意義上,帶給戰士某種獨一無二的感受:讓他們經驗到死亡——惟獨是戰爭中的那種死亡——的一種神聖化的意義。在戰場上的軍隊共同體,現今——一如往昔君侯的“家臣團”時代般——感覺自身乃一生死與共的共同體,並且是最爲極致的一種。 韋伯清醒地認識到,現時代是一個理智化、理性化和“脫魅”的時代,已沒有任何宗教先知立足的餘地,作爲一個以政治爲志業的人,只能依照責任倫理去行動。這意味着一個人要忠實於自己,按照自己既定的價值立場去決定自己的行動取向,本着對後果負責的態度果敢地行動,以履行“天職”的責任心去應承日常生活的當下要求。一個人唯有面對明確具體、攸關無比重大的問題並有所因應,從而讓他的所謂‘終極’立場受到考驗,他才能弄清楚自己真正要什麼。 --- 三、理性化的多重含義 沒什麼事情本身即爲“非理性的”,而是從某個特定的“理性的”觀點看來是如此。對無信仰者而言,一切的宗教生活是“非理性的”,對快樂主義者來說,所有的禁慾生活樣式是“非理性的”,然而就他們的終極價值看來,這卻是種“理性化”。理性的概念表面看似簡單,其實不然。事實上,沒有任何事本身就是非理性的,除非從某一特定的理性觀點來看。理性在此應被視爲一種“歷史概念”,每次都必須以其與某種特定的非理性或其他理性類型的對比來加以釐清,因爲生活行爲是可以根據最極端不同的種種終極目的、並且朝着同等極端差異的諸方向來加以理性化的。 極權主義最可怕的發明,就是一黨或有時一人的專橫意願,竟支配了人所創造的所有事業。 --- 四、資本主義精神與新教倫理 韋伯從近代資本主義企業之“擔綱者”——商業領袖、資本家、技術人員乃至熟練勞工——的身上發現了一種獨特的性格,他稱之爲近代資本主義的“精神”:欲求日益增多的財富,並嚴格避免所有天性的享樂……賺錢成爲人生的目的,而不再是滿足人之物質生活此一目的的手段。換言之,近代資本主義所特有的“精神”乃是:通過正當的經濟活動而完全投入財富的追求,並且避免以這樣的經濟活動所得來供個人之享樂。 資本主義無法僱用那些毫無紀律的“隨心所欲”者來作勞動者,而且正如我們從富蘭克林那兒所學到的,言行舉止一貫厚顏無忌的商人也同樣無法爲資本主義所用。 韋伯提出的這個現象與馬克思所觀察到的——他稱之爲“異化”——幾無二致:(資本家)必須是埋頭苦幹的、清醒的、節儉的,而且平凡的。享受對他來說只是次要的事,是一種服從於生產的休息;同時,享受是精打細算的,從而它本身是一種經濟的享受,因爲資本家把自己的享受也算入資本的費用。因此,他爲自己的享受所花的錢,只限於這筆花費能通過資本的再生產而得到補償。所以,享受服從於資本,進行享受的個人服從於積累資本的個人,而以前的情況恰好相反。 不過,相對於馬克思以私有財產及金錢的統治等因素來解釋此種“異化”的形成,韋伯認爲這種“精神”乃根植於一個信仰:認爲在一個選定的職業上有效率地工作的價值,乃是一種義務和一種美德。這樣的“精神”表現在生活上則爲一種“合理的生活態度”,韋伯有時也直接地稱之爲“理性的生活方法”。 爲了避免誤解,韋伯特別說明基督新教與資本主義之間的關係斷然不可被認爲是一種機械性的因果關係。新教的精神是生活理性化的資源之一,而生活理性化則有助於創造出我們所謂的“資本主義精神”。是以基督新教並非資本主義的惟一、甚至充分的因素。“近代資本主義擴張的原動力問題”,他寫道,“不在[供資本主義使用的]資本額從何而來,最重要的,在於資本主義精神的發展”。換言之,如果在理論上將基督新教這個因素——作爲客觀可能性與適當因果律的範疇之一——排除在外,無疑將無礙於資本主義的發展,不過,這必然令吾人對此一發展有不同的觀感。 --- 五、宗教社會學比較 儒教:無論如何,儒教總是瀰漫着一股絕對的不可知論以及根本上的否定氣氛,反對任何對於彼世的冀望。根據孔夫子尚實主義的觀點,人類行爲的基本動力是經濟的與性慾的。孔子將女人看成完全是非理性的,通常與僕隸一樣難以應付。親近她們,會使她們忘了該保持的分寸,反之,疏遠她們,又會招致她們的怨恨。儒教相類似的輕蔑女子,則是源自其理性的清明。當然,儒教從不禁止納妾,爲了繁衍子孫,妾必須與明媒正娶的妻同被接納。儒教,作爲支配性的終極價值體系,始終是傳統主義取向的,對於世界所採取的是適應而不是改造的態度。結果是儒教的傳統主義把持住支配的地位,連同士對經濟生產經營的興趣缺乏,使得社會經濟無法朝向西方資本主義之途演進。 道教,作爲異端的主流,因爲本身的彼世神祕主義與巫術的傳統,而無力扭轉儒教的傳統主義。 配合其儒家倫理性格的中國家產官僚制,一方面認爲“知天命”是具有高貴心志的保證,另一方面卻也容忍天命在巫術性的大衆信仰裏帶有某種宿命論的色彩,雖然在有教養階級的信仰裏,天命大致說來是介於神意與“命運”之間的。 佛教:根據傳說,佛陀悟道之後,接下來所面臨的一個具體問題就是何去何從:是要獨抱他所發現的真理終老山林,還是入世說法,讓世人中之有緣者亦能依此得證涅槃?當時令佛陀感到躊躇的是,他所體認的“道”,“甚深難解……我欲講解其中妙理,恐聞者不能領會,豈非擾攘徒勞”。當然佛陀最後還是入世說法了,否則也就沒有佛教的出現,後世佛教徒因之將此事列爲“一大事因緣”。 在原始佛教,涅槃,至少死後,實際上就等於是“吹散”、火的“熄滅”,而不是一種無夢之眠,或者,就等於是一種不可知也不可說的至福狀態。根據佛陀的教示,有四種生活樣式。第一種是帶來現在的幸福,卻導致將來的不幸,亦即感官的享樂。第二種是使得現在不幸,也導致未來的不幸,亦即無意義的苦行。這兩者,連同非理性的禁慾,都導致死後“沉淪”。現在的不幸而將來幸福,構成第三種:按照一己與生俱來的性向,只能“辛苦地”過着神聖的生活,最後會上天堂。現在與將來皆得幸福,這是第四種:不好激盪的慾望而輕易獲得“內在心海的平靜”者,得以如此,得證涅槃。 根據《方廣大莊嚴經》所示,菩薩不止不能出身於異邦人或邊境人當中,並且只能是上層種姓(婆羅門或剎帝利)出身者,而不可能出身於下層民衆。 印度教與“業”的教義:神義論問題在形式上得到最爲完整的解決要算印度的“業”的教義——所謂靈魂輪迴信仰——的獨特成果。世界被看作是一個倫理性報應關係包羅緊密的秩序界。塵世裏的罪業與功德必定會由靈魂在來生中加以報應,而靈魂有可能變成動物,或另一個人甚或神祇,無數次地一再化身到這世界上來。此生的倫理功德可以導致再生進入天堂,然而有其時限——直到這功德被抵用完了爲止。每個人的命運——就其最嚴格的意義上看來——終究是由自己親手創造出來的。靈魂輪迴信仰基於純粹倫理的原則將整個宇宙理性化。吾人的思維習慣——自然主義的“因果律”——也因而由一種普遍的報應機制來取代,依此機制,沒有任何具倫理意義的行爲會消失掉。據此所導出的教義性結論則是:根本不必要,事實上也不可想象,一個干預此種機制的全能的神。報應機制是出自永恆的世界“秩序”之超神格的性格之一貫必然的推衍。唯有佛教,道道地地的達到靈魂輪迴說的這種徹底歸結。此乃神義論問題最徹底的解決,然而,也正因爲如此,它和預定論信仰一樣,無法滿足我們對於神的倫理要求。 印度的身份秩序實際上是結合了一種種姓倫理以及一種獨特的救贖論。換言之,它認爲個人在來世輪迴裏之是否能上升,取決於他是否已履行自己此世之種姓義務,不管這些義務在社會上看來有多麼卑賤。這種信仰導致對現世秩序之最徹底的接受,特別是最低下的種姓,因爲他們在任何的靈魂輪迴中收穫都最多。 基督教:基督教的教義,如阿奎那所歸納的,在某個程度上即採取了這種“有機的”職業倫理的觀點。據貝拉基的說法,人生來原本無善無惡,是意志使其成爲善者或惡者。他否定原罪之說,並認爲人可以不靠神的恩寵而憑着自由意志以獲得救贖,主張禁慾主義及嚴格的道德主義。此見解引起聖奧古斯丁激烈的辯駁,最後被定爲異端。 --- 六、支配的類型:卡理斯瑪與傳統、法理 “卡理斯瑪”是指某種人格特質,某些人因具有這種特質而被認爲是超凡的,具有超自然的、超人的、或至少是特殊的力量或品質。它們具有神聖或至少是表率的特性。某些人因具有這些特質而被視爲“領袖”。所謂“卡理斯瑪支配”,即是被支配者對能夠證實其卡理斯瑪稟賦的領袖產生一種完全效忠和獻身的情感性歸依下,所成立的支配類型。 選舉公職制的引用必然會導致卡理斯瑪領袖地位的劇烈轉變:他是那些在他統治下人民的“公僕”。選舉的公職人員,在一個技術型理性化的官僚組織內,是無法佔一席之地的。這是由於他的職位是來自被統治者的投票,而非“上級”所任命及提拔。實質上,這意味着選舉已轉向‘愷撒型’模式。實際上,所有民主制皆有此趨向。因爲,愷撒式最特殊的技術,乃是在訴諸民意,但這並非一普通票決或選舉,而是針對某人是否蒙受召喚,做信任與否的表示;因爲這個人命令要這種承認。 合議制絕不特別意味着“民主”。爲了要保障其特權及對付那些被排除在外的團體,特權集團必然會企圖防止權力的一元化。合議制有利於對行政決策做比較“徹底”的衡量。就這個特點而言,它要比精確性及速度更爲重要。從一個歷史的角度來看,合議制有兩層主要的意義:(a)同一職務有幾個任職者,或者是由一羣權限範圍是直接競爭,而每一個又都擁有彼此否決權力的官員所組成,借技術上的分權達到儘可能縮小支配的目的。(b)關係到合議式的決策,行政法令只有依照無異議或多數表決的原則——由大多數人合作通過的纔有正當性。 --- 七、法律與社會 依照社會學的劃分法,公法可簡單定義爲:約制國家機構相關行動的總體規範。私法則可視爲:約制與國家機構本身無關而不過是受國家機構所規制的行動的總體規範。公法與私法的領域至今仍未得出全然一致的分判。至於過去則是更加不明確。 自然法是獨立並且超越於一切實定法的那些規範的總體;這些自然法的規範並不是由人爲的法律制定來授予權威,而是相反的,人爲的法令是因自然法才被正當化。自然法是當宗教啓示或傳統及其擔綱者的權威神聖性失去運作力時,仍然留存下來的、法正當性的特殊且唯一首尾一貫的形式。因此,自然法是經由革命所創造出來的秩序的一種特殊的正當性形式。自然法的援用,是反抗既有秩序的階級爲了讓自己的法創造的要求具有正當性——而不是仰賴實定的宗教規範或啓示——所一再使用的形式。 純就技術觀點而言,貨幣是“最完美的”經濟計算手段,亦即,在經濟行動的取向中形式上最爲理性的手段。然而,在社會現實層面裏,只要政治強制機構的暴力手段仍能發揮重要的社會性效果,則“法強制”就會繼續存在。 --- 八、社會生活中的其他領域:性愛、戰爭與同胞倫理 性愛領域的力量會與救贖宗教陷入特殊的緊張關係。此點尤以情愛裏最重要的力量——性愛——爲然。因爲性愛、“真實的”或經濟的利益以及追求權力與威望的社會驅力,乃是人類共同體行爲之實際過程中最根本與最普遍的構成要素。 從性愛這方面來說,推進緊張性的契機在於性愛之昇華爲“戀愛”;通過這種昇華,性愛便就此成爲有意識地被加以培養而具非日常性的一個領域。戀愛在歷史上成爲人們所刻意強調的一個領域,最晚近的一次是建立在知性主義文化的基礎上。換言之,事情就發生在愛情的領域與志業人類型必然帶有的禁慾色彩互相沖突的癥結上。在戀愛領域與理性的日常生活之間的緊張關係下,被摒除於日常事務之外(而變成非日常性)的性生活——特別是婚外的性生活,儼然就是還能將人與一切生命的自然根源聯結在一起的惟一線索。至此,人類已自農民生活裏那種古老又素樸的有機循環中完全解放出來。 快樂戀人的幸福感本身被感覺是種“善意”,它有一種想要歌詠全世界也都充滿了歡樂景象的友善心意,或者是在但願人人也都享有幸福的天真心願下將世界都粉飾爲滿溢着歡喜的一種溫情的切望。然而這些卻往往遭受到純粹以宗教爲基底的徹底的同胞倫理之冷嘲熱諷。 --- 九、方法論立場:非決定論與悲劇性弔詭 韋伯既不是通常意義上的觀念論者或文化決定論者,更不是獨斷意義上的唯物論者,因爲這裏的宗教觀念是通過經濟的倫理對人的行動起作用,並非純粹觀念在作用於人;而制度因素既包含經濟制度、也包含法律制度、政治制度,還包含宗教制度、文化制度,並非只是經濟、物質、利益方面的因素。意圖將宗教或政治置於經濟的支配之下,或者反其道而行,這類的教條主義,在經驗科學裏是無法立足的。 他解釋苦難的神義論爲何會引起人的罪惡感:幸福的人很少僅滿足於擁有幸福,因他感覺有必要爲他所享有的幸福辯護,將之正當化爲他所應有的權利。一般而言他會在他所屬的社會階層所持的判準裏找到這樣的正當性,因爲正當化所涉及的並不只於宗教因素,還牽涉到倫理的、特別是法律方面的考慮。因此,支配階層不只傾向於獨佔社會的利益,並且也意圖壟斷精神上的恩典。 韋伯發現到結局的悲劇性弔詭:他看到宗教信仰者所造就的結果往往與他們原初的意圖恰好相反。任何選擇都有其代價;爲了自己所珍視的價值,勢必要犧牲對他人而言也同等珍視的價值。儒教徒對傳統的固執固然阻礙了經濟的發展,而清教徒則締造出不斷增加的財富——基本上,也是韋伯個人所不欣賞的。承認錯誤是一項義務,堅持錯誤是一項極嚴重的罪惡。“錯誤的”選擇是一個必須糾正的真實罪行;最早,這是一項褻瀆神明的行爲。 --- 韋伯不是一個提供慰藉的思想家,而是一個嚴酷的診斷者。他告訴我們,在夢醒時分的荒涼裏,唯一可貴的不是尋找虛幻的新夢,而是帶着清醒的頭腦和堅韌的擔當,在這個沒有確定性的世界上,自己承擔起選擇和行動的全部重量。“我們時代的宿命”的真正內涵,或許正在於此
韋伯說的兩點我最記憶猶新,第一點是要以立場爲本位,不要落入折中的窠臼,「如果一個人缺乏勇氣去澄清自己的終極立場,轉而用軟弱的相對主義論調減輕這個義務,那就是在規避智性誠實這個平實的職責。」其二用平直的話來講就是一種旁人無法理解的純粹的學術熱情,要與庸常的、機械的、日復一日循規蹈矩的肌肉勞動作搏鬥。
216小時54分鐘。兩萬六千頁。整個世界都在裏面。
這是新橋譯叢/廣西師大版的全集,雖然仍見大醇小疵,但翻譯可稱審慎,文字也曉暢通達,可以作爲進一步學習韋伯的起點!
20260308 《馬克斯·韋伯作品集(套裝9冊)》包括《學術與政治》《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社會學的基本概念;經濟行動與社會團體》《支配社會學》《中國的宗教:儒教與道教》《印度的宗教:印度教與佛教》《宗教社會學 宗教與世界》《經濟與歷史 支配的類型》《法律社會學 非正當性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