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羣
2016年一個酷熱的夏天,經過輕微缺氧的14小時飛行,在刺鼻的咖啡味、啤酒味、飯菜味,腳丫子的汗味,鄰座喫完牛腩飯後“嗷”的一聲對天打出的羶味中,我到達了華盛頓,以被警犬鑑定過的“良民”身份進入美國,開始了我橫貫、縱貫北美大地9387公里,並就讀伯克利、哈佛兩所大學,連續四個夏天的遊歷。我記下沿途遇到的有趣、樂觀和溫暖的人,還有走過的城市和荒原。除了尋訪一些名人的軌跡外,我邂逅了更多令人唏噓或者令人忍俊不禁的普通人,他們有警察、船長、獄卒、教授、性工作者、華人、騙子、房東、小店老闆、同性戀人、富人、流浪漢、新移民、犯人,這片土地上的人,每人都有生活的不如意,卻也有生活的光亮。
讀完這本書後,總會有點感想吧!但又未必敢說。畢竟我沒有走到過那麼遠,第一次自駕去長白山的時候,有人告訴我,穿越林海可能會有奇遇,比如熊或者老虎,所以東北山民也因此都孔武有力,我還偷偷在汽車腳墊下藏了把刀子,當然後來我是把這個舉動當做自嘲的笑話講給朋友們的。讀《狼的智慧》時一段感想放在這裏也挺合適,轉引過來吧!和世界和解,這個題目太大了,但如果視界寬一點後,和自己和解也許就容易一些了吧。 小時候我住在大巴山外公的小山村裏,偶爾當外公要採山貨或去集市的時候,就會把我託付給鄰居家的老婆婆,老婆婆總會很嚴肅地告誡我不可以四處亂跑,村邊的那道山樑是最遠的界線,而山樑那邊就是狼的領地,惡狼們總是在山背後窺伺着小孩子。其實我不是很相信她的話,因爲她還說過不能用手指指月亮,否則月亮會在夜闌人靜的時候來收割不聽話的耳朵。但記憶中我好象的確沒有逾越過那道山樑,小孩子可以不懼怕豺狼,但怎麼能不聽婆婆的話呢? 狼在童話故事裏的形象總是貪婪又暴戾的,而且還很陰險,這恐怕是臥在小院柵欄門邊的它遠房兄弟所造成的錯覺。 讀書以後,能使我血脈僨張的還有烽火狼煙,那是許多傳奇故事的引子,那個時候我特別崇拜如飛將軍或花將軍般的兒女英雄。但偶然也很好奇爲什麼烽火一定要配上狼煙?書上說:"狼糞煙直上,烽火用之。"醫學博物家解釋說:"狼腸直,故邊塞以狠矢爲煙。"這挺讓我疑惑的,似乎和聽到鄰家老婆婆的告誡一樣疑惑。狼腸直,或許是真的,它畢竟是肉食動物,但正因如此,狼矢恐怕沒有駝馬牛羊的便便那麼充裕而容易收集,遑論燒煙的效果了。也是難爲了那些戍邊的將士們。所以我還是覺得要稱其爲狼煙,是因爲狼羣留給我們的恐怖意象太強烈了。 現在家鄉的大山裏也都架橋通路了,山坡上還種植了許多果樹,這讓青山看上去變得更加嫵媚,只是也許沒有再給狼留下一片領地。 但是可能我們還是需要有狼的存在的,雖然不是爲了要學習什麼團隊意識或戰鬥精神,假如它們都消亡了,等到我們也意倦神疲只能含飴弄孫的時候,我們用什麼去嚇唬住我們乖張淘氣的小娃娃們,而讓他們也不離開我們的視線呢? 這本書大可不必當做博物的科普書來讀,作者可能更近於詩人,我佩服她的勇敢和悲憫,大多數時候,勇敢和悲憫也是相輔相成的。對於狼來說,攻擊和殺戮是它們求生的本能和手段,而對於人,暴戾的攻擊性不全來自於貪婪,有時也源於恐慌和不自信。
於北美煙火裏,見人間與歸途 讀劉羣的《北美客》,像跟着一位帶着生活溫度的嚮導,在北美大陸的街巷與原野間慢行。沒有獵奇的異域敘事,也沒有空洞的文化議論,字裏行間全是扎進日常裏的真實觀察,讀來既覺新鮮,又倍添親切。 作者的筆觸總能精準捕捉到那些藏在細節裏的人間百態:紐約布魯克林的老派麪包店中,移民店主用帶着口音的英語與熟客打趣,烤箱裏飄出的麥香混着故鄉的味道;落基山腳下的小鎮酒館,騎手們聊着牧場的生計,酒杯碰撞聲裏滿是曠野的豪邁;舊金山唐人街的雜貨鋪,褪色的春聯與貨架上的洋貨相映,成了異鄉人安放鄉愁的小天地。這些不刻意的描摹,把北美大陸的多元風情,化作了可觸可感的生活碎片。 最打動人的,是文字裏藏不住的“回望”之心。當作者在北美農莊看見晾曬的玉米,會突然想起故鄉田埂上的收成;當他聽當地老人講述與子女的牽掛,便自然牽出對親情的細膩體悟。這種在他鄉風景裏打撈故土記憶的筆觸,讓這場北美漫遊不再是單純的地理穿行,更成了一次關於“他鄉與故鄉”的深情對話。 對每個曾眺望遠方、或在異鄉尋覓歸屬感的人來說,《北美客》都是一本溫暖的“共鳴之書”。它用最樸素的人間煙火告訴我們:無論身在何處,那些關於生活的熱愛、關於根脈的牽掛,永遠是跨越山海的共通語言。
受作者的推薦,下載欣賞了4小時的Dances with wolves和3個小時的Into the wild。”Alex walks into the wildness“是身心的流浪,卻沒有絕對的自由,受限於環境殞沒於中毒。流浪者要走進荒漠,也要走出荒漠,學會和人分享: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只有獨裁才獨霸一切。感謝作者的分享! 有一種不一樣的自由:思想自由,在想象的世界裏遨遊,不受困於環境和時空。這何嘗不是一種流浪?心靈的流浪!拿得起,放得下;放飛,回收。流浪夠了還要回家進入“入定”,最後涅槃。 作者提供了個性化的體驗,講述很有個人風格。但是最好去掉前面部分的一驚一乍造作的低俗誇張,告別“厲害體”。
轉書友 從加利福尼亞到紐約島,從紅杉林到墨西哥灣流,縱橫9387公里,歷經四個夏天,作者沿着伍迪的歌聲穿越北美大陸,記下沿途遇到的有趣、樂觀和溫暖的人,還有走過的城市和荒原。 作者說,僅僅駕車橫貫、縱貫北美,瞭解的深度是不夠的。在沿途的各種經歷,促使他動筆寫下了所看到的北美,所理解的人情。 我也曾在暑假期間與同學好友自駕出遊,橫穿和縱貫這片北美大陸。這本書的情節不斷地喚回那些美好記憶。喜歡這本書,還因爲其語言簡潔幽默,信息量豐富,閱讀過程一直沉浸在愉快的享受之中。
四個夏季的北美獨行,深度瞭解美國文化,自駕尋訪名人軼事,進名校讀個短期班,要是能再訪問名企就更好,不過這已經讓我羨慕不已了。 疫情結束,我也打算開始國外深度遊。先從澳新開始,體驗南半球的奇特;再走歐洲文藝復興之路,接受藝術的薰陶;然後再去北美,感知科技的力量;最後去南美,感受神祕與狂野。
作者文筆流暢,對老美的也有一定認識,取名“北美客”,應有遊子之意,看的過程中,卻有反客爲主之感。文字想表達中性客觀之意,批評卻屬褒義;想做溝通的工作,缺乏國人的視角,理解上會打折扣。本想看到更深更全面的介紹,內容稍嫌偏於表面;遊歷的過程串起本書,有硬裝之嫌;讀完,沒有太多的新意;之前,許教授和費教授的介紹更全面,有深度。
從加利福尼亞到紐約島,從紅杉林到墨西哥灣流,縱橫9387公里,歷經四個夏天,作者穿越北美大陸,記下沿途遇到的有趣、樂觀和溫暖的人,還有走過的城市和荒原。 作者說,僅僅駕車橫貫、縱貫北美,瞭解的深度是不夠的。在沿途的各種經歷,促使他動筆寫下了所看到的北美,所理解的人情。 我也曾在暑假期間與同學好友自駕出遊,橫穿和縱貫這片北美大陸。這本書的情節不斷地喚回那些美好記憶。喜歡這本書,還因爲其語言簡潔幽默,信息量豐富,閱讀過程一直沉浸在愉快的享受之中。
半個月的牢 A 視頻切片,讓我不自覺帶上了濃重的 “鄙美” 濾鏡,再讀這本五年前的北美遊記,內心滿是難以言喻的違和,甚至生出些許不適感,這與成書時的閱讀語境形成了鮮明反差。 《北美客》是一位上海資深編輯兩次橫穿北美的自駕記錄,成書於五年前。彼時網絡雖已出現質疑公知言論、調侃知音類雜誌的聲音,但大衆對美國的美好濾鏡仍未消散,若在當時讀這本書,想來定會生出對北美風光與人文的憧憬。可在牢 A 爆料持續發酵的當下重讀,書中字裏行間的誇讚,卻莫名透着一股諂媚的意味。 全書開篇便歌頌華盛頓、老布什等美國人物,而後作者行至各處,便對當地的名勝、名人連連稱道,更讓人難以忍受的是,其常以中美對比的方式,下意識貶低國內。看到國外一家無名古舊客棧裏普通店主的信箋,便感慨國內只重名人名勝,對普通人的印記鮮有問津;觀完揶揄摩門教的話劇,轉頭卻爲摩門教辯解;被黑人欺騙後求助無門,警察全程不作爲,作者僅止於個人層面的譴責,卻從未觸及當地治安環境的本質問題。 即便是自身遭遇不公,作者也總習慣性爲對方開脫:騎行 66 號公路遭便利店店員歧視,歸因爲公路衰落讓當地人脾氣變差;被黑人糾纏被迫坐上無頂旅遊車,暴曬許久卻自嘲是因貪 20 美元的優惠。書中最具荒誕感的一幕,莫過於流浪漢乞討的情節:一位開豪車的富人將流浪漢的困境歸咎於懶惰,願施捨 20 美元,卻要求作者這個中國人作見證,確保流浪漢次日必須找工作,這般邏輯讓人啼笑皆非。 放在五年前,甚至半年前,我都不會質疑書中的美化濾鏡,可在牢 A 深度解讀美國製度、真實描繪其底層民衆生活後,再看這些文字,只覺滿是 “何不食肉糜” 的割裂。我本想借這本書平衡視角,避免一味認同牢 A 的觀點,結果卻適得其反。 這本書雖未像知音、意林等刊物那般憑空杜撰、諂媚跪舔,但其字裏行間,藏着作者以 “高華” 身份自居的傲慢,以及對西方世界不加審視的盲目憧憬。這樣的文字,不僅未能帶來視角的平衡,反倒讓我心生反胃,也讓我愈發明白,脫離現實的美化與片面的對比,終究經不起真實的推敲。
非常好的一本書,剛剛看到這本書時,我以爲只是一本普通的美國遊記,或者是對美國風景的泛泛介紹。開始閱讀之後,就發現寫得非常精彩,主要是作者不僅僅是寫美國的風景,美國的人情,同時也會回顧到自己在國內的生活,自己在國內所碰到的人和事,以及相關的生活經驗。也說明了,作爲人類大家庭的一員,普通的美國人民和中國人民其實沒什麼差別,喜怒哀樂也都是一樣的。作爲發達國家,美國也並非處處是黃金,普通的美國人同樣要爲房貸,高昂的學費發愁,也會爲社會的不平等感到憤怒。 本書還有一個特點,就是作者在遊歷當中,對美國的一些知名人物,風土人情都做了比較詳細的介紹,而有一些是我們以前所不知道的,比如超級富豪蓋蒂的吝嗇,鮑勃 迪倫,斯蒂芬 金在家鄉的生活狀況。 作爲一個開着車的旅遊者,作者本身的心理也可圈可點輕身體驗到美國公路上各方面的情況,比如超速罰款,作者還因爲與同車的朋友打架,被美國警察抓到牢裏,親身體驗了美國監獄以及被保釋的經驗。 總之這是一本非常值得一看的書,它不同於一般泛泛而談的遊記,而是傾注了作者的感情,作者的生活。所以我推薦這本書。
人民對於美國這樣一個國家,觀點時時都在變化,特別對於中國,曾經由姜文出演的《北京人在紐約》火遍大江南北,那部電視劇講述了一個音樂家在遙遠的紐約沉沉浮浮,迷失了自我,出國潮中的每一個渴望移民美國的人都有一個“美國夢”。當時的美國代表着機遇,財富。隨後,因爲意識形態的不同,經過媒體的加工,雙方又把對方都塑造成了對手。這當中就被加入了許多的偏見與刻板印象。個人對於美國人最近的接觸是一個和藹美國的老太太,她會給我們講述美國的風土人情,臉上總是掛着真誠的笑容,經過交談我得知她曾經是一名舞蹈演員,婚姻並不幸福,後來來到中國,在大學裏教授英語,後來她在這裏找到了老伴,一直生活在這個城市。這讓我產生了些許困惑,印象中的美國人傲慢,以自我爲中心,或許我碰到的這個可愛的老太太是特例? 這些是我打開面前這本《北美客》時腦袋裏的想法。 這本書可以看作是一本遊記,作者共去了三次美國,開着汽車旅行,大有何偉的《尋路中國》的味道,就像公路電影一樣,一路上作者劉羣形形色色的人,但是這些除去了媒體所覆蓋的濾鏡之外,這些也都是在過着普通生活的平凡的人,劉羣把他的所見所聞展現在我們的眼前。其中有兩個人讓我印象深刻,一個是年近八旬的老太太,在一場嚴重的車禍中折斷了脖子卻奇蹟般的生還,她在恢復期間經營着民宿旅館,在她的身上我看不到車禍留下的痛苦,這個老太太會精神滿滿地種些花花草草,在網上經營她的民宿,甚至作者還幫着她修理一輛破舊的自行車,這種樂觀的心態讓人動容。 另一個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到山上觀星時遇到的年邁的越戰老兵,他在參加越戰時與一個村子中的孤兒成爲了好朋友,這個孩子爲了救他,向他泄漏了越共布在河道中的水雷的位置,這個老兵倖免於難,但這個孩子因爲泄密慘遭殺害,拋屍荒野,這個士兵看到孩子的死狀大受刺激,回國後一直被嚴重的PSTD折磨,這症狀伴隨了他的一生,我彷彿可以看見這個嚴肅的老人眼中反射出來的一絲微光。 讀過本書之後心裏還有一絲波瀾,在美國似乎沒有一種生活是被固定好的,並不年輕的出租車的司機同時在學習法律,打算深造後開一家屬於自己的事務所,經營遊船的船長年輕時就貸款買下了一艘船,遠離城市的喧囂,過着自己想要過的生活。 這在我們這裏並不是這麼的容易的,我們被規劃好了太多的東西了,到什麼年齡就有相應的事需要你去完成:二十歲你要怎樣,三十歲你要怎樣,一份體面的工作,娶妻生子,購房置車,追尋不切實際的夢想會被認作離經叛道。當然,這些不是不可能,但要承受着太大的壓力。 總而言之,作者一路的見聞還算有趣,文筆平淡,比較好讀,但有一些可以深刻挖掘的地方卻流於表面,比較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