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讓-保爾·薩特
這是一本作者以敘述自己童年生活爲主的小說,同時又是作者的自我剖析和自我批判。通過這些貌似平凡、瑣細的小故事,可以看出作者的存在主義思想的胚芽和他的學說的出發點。總之,這既是一部令人興味盎然、可以給人以美的享受的文學作品,又是瞭解薩特其人所不可缺少的第一手資料。
全書金句摘錄: 關於家庭與童年 “我慶幸父親死得早:他若活着,會用整個身子壓我,非把我壓扁不可。” “孩子是在鏡子裏認識自己的,但鏡子裏的形象是別人給的。” “我成了家裏的文化寶貝,一個用來討好外祖父的精緻擺設。” “客人們誇我漂亮,其實他們誇的是我外祖父的權勢。” 關於閱讀與書籍 “我首先從書本中認識世界,然後纔看到真實的世界。” “書成了我的信仰,我的整個世界都在書頁之間。” “真實的老虎反而不像‘老虎’這個概念那麼真實——這就是顛倒。” “我通過詞語認識事物,結果事物反而成了詞語的蒼白影子。” 關於寫作與創作 “寫作的慾望包含着對生活的絕望。” “我寫作是爲了證明我存在,爲了從虛無中掙脫出來。” “我希望我死的時候,最後一口氣剛好落在寫完的最後一頁紙上。” “作家是一個想當上帝的人:他想通過語言創造世界。” 關於自我與存在 “我發現自己一直在演戲,演一個別人期待的角色。” “人不是生來就有固定意義的,意義是自己創造出來的。” “我反對被家庭、被社會‘塑造’,我要自己塑造自己。” “存在先於本質:我們先存在,然後纔給自己定義。” 關於自由與責任 “自由不是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是你必須選擇,必須負責。” “我命定是自由的,這意味着我無法逃避選擇的責任。” “人註定要自由,自由是人的詛咒,也是人的尊嚴。” “我選擇,故我存在;我負責,故我自由。” 關於人生與意義 “人生就像一張白紙,畫什麼由你自己決定。” “意義不是找到的,是創造出來的。” “哪怕生活讓你絕望,你也能通過創造找到存在的價值。” “我不是生來就有意義的玩具,而是可以自己創造意義的藝術家。” “要真實,要創造,要自己做主。” “童年的我不是在生活,而是在表演生活。” “我從討好別人開始,到討好自己結束——這就是成長。” “寫作是我的救命稻草,把我從虛無的深淵裏拉了出來。”
看了波伏娃的回憶錄,帶着好奇來看這本書的。波伏娃的回憶錄裏,常常提到薩特,甚至作者以遇見薩特爲自己命運改變的重要節點。薩特對波伏娃的影響可見一般。但波伏娃對薩特有什麼影響呢?我很好奇。我以爲對薩特而言,與波伏娃的相遇也是與衆不同的。可惜的是,書中提到了薩特的好友尼贊,作者寫了他們初識的過程,通篇沒有點滴關於波伏娃的記述,有點失望。 書中薩特談到了他關於小時候的閱讀、寫作經歷、關於寫作不朽的哲思。語言很風趣幽默,讓人在閱讀中也忍俊不禁和嘴角上揚。 對比這本書和波伏娃的回憶錄,我想薩特與波伏娃相同的幸運都在於,在幼年都有恰當的引導和方便閱讀的環境。 只是在追求閱讀與寫作的事業上,薩特比波伏娃有些更獨到的性別優勢。他可以在外祖父的書房裏,伴隨着母親或激越或低沉的琴聲,做天馬行空的想象和獨角戲的表演,而沒有人說不允許。他可以大方自由地寫小說,並得到充足的寫作便利和期待,而無打擊。他可以專注於對世界的好奇,對內心的探索,而沒有太多的阻礙。 而在《一個規矩女孩的回憶》裏,即使有着優於很多人的閱讀學習便利,波伏娃也不得不面對很多她作爲女孩的禁忌和難題。 例如閱讀禁忌方面。於薩特而言,閱讀的通道上只有是否感興趣或理解這樣的障礙。但對波伏娃來說,卻是需要自己不斷藉助外力挑戰和悄悄開通的不平坦之路。波伏娃的閱讀經歷中,他父母極力挑選適合她看的書籍,嚴格禁止她看某一類或有不適宜的內容。這種不同大概就類似於很多人對同是出格行爲的男女的不同態度。
讀完《文字生涯》,我腦子裏構建了一個「薩特」的形象:生長於書堆,埋首於書堆,以文字爲存在,將思想與實踐統一於文字與表達中的,非常純粹的人. 他深信着文字在自己生命中的位置:「書是我的鳥和窩,書是我的家畜和畜棚,書是我的鄉間.書櫃是一面鏡子,把世界一併收入其間.它與世界一樣無邊無際,千姿萬態,變幻莫測.」 他又坦率揭露這種成長的侷限性:「我骨子裏是柏拉圖學派的哲學家,先有知識後見物體.」 文字是無用的,薩特也在闡述着文字的迷惑性.架空感,他明知文學救贖的虛妄,卻仍在堅持着書寫. 我想,他的「無情自剖」,不僅是爲了撕碎知識分子的精神僞裝,更是爲了拋出他生命之旅中撥開雲霧確信的:「我赤手空拳,身無分文,唯一感興趣的事是用勞動和信念拯救自己.」 寫作是他“不斷再生”的過程,薩特坦言“我最好的書是正在寫的書”,將生命等同於“從一個點起飛並持續突破”的動態軌跡. 這種把自我置於未完成狀態的態度,打破傳統人生敘事的封閉性,正如他所述:“未來吸引着我,每時每刻都是我的再生”. 向薩特學習:擁抱不確定性的生存勇氣. ❤️✨🍻
我只能用望洋興嘆,來形容我的讀後感[捂臉] 他不願被榮耀置於死地,而要“從死灰中再生,用不斷的創新把自己從虛無中解脫出來”。他說:“每時每刻都是我的不斷再生。”重新開始,成爲新人,這是他生活的強烈願望。他的成就在他看來算不了什麼,等於零,隨風而逝:“必須一個小時比一個小時幹得更好。”他總是他自己,同時又是另一個人,不斷創造新的自我,生命不息,奮鬥不止。他確信:“我的心臟的最後一次跳動剛好落在我著作最後一卷的最後一頁上”;“我最好的書是我正在寫的書”,“明天寫得更好,後天寫得好上加好,最後以一部傑作告終。”他當時正潛心於他的鴻篇鉅製《家庭的白癡》,後來一直堅持寫到雙目完全失明方始擱筆,終於以他驚人的毅力實踐了自己的諾言。
就像薩特所說他的哲學是絕望的哲學,但也是希望的哲學。就像存在主義是從“存在就是虛無”開始推理,薩特推出了人的絕對自由;而從絕對的自由,薩特又推出了絕對的責任,並表示這份“絕對的自由”是一份非常沉重的負擔。文字生涯是薩特自己觀察,審視自己的童年和寫作心路歷程,從中可以看到太多薩特關於生的意義,死的意義的思考,薩特展現了他真實的一面,徘徊於虛無與存在之間。存在主義認爲人生來是不帶有意義的,意義是人賦予的,而恰恰是這種自爲存在賦予又容易使人們陷入虛無。因爲人要不停思考意義,而思考意義的同時也是在思考何爲無意義的存在,就像薩特坦言“死亡使我暈頭轉向,因爲我不願意活下去”,本質是對存在意義的叩問。他既無法逃離生存的厭倦,又無法放棄對意義的追尋,最終將死亡視爲一種可能的救贖。這種矛盾揭示了存在主義的核心:人必須在無意義中主動創造價值,而死亡作爲終極的無意義,反而成爲存在意義的反襯與昇華。 這本書能看到存在主義絕望的一面:人自爲賦予生命以意義,卻不過是在追尋必定到來的死亡,存在還是否值得呢? 存在主義也有其希望的一面:人們自爲的存在,唯一擁有的是選擇的自由,這是最大的自由。對此薩特說“我正視自己的命運,清楚地看到我的命運不是別的,正是自由。” 而存在主義又是行動的哲學:因爲我們有選擇的自由,而我們又是我們選擇的唯一負責人。對此薩特也確實做到了知行合一,他在結尾處說“我赤手空拳,身無分文,唯一感興趣的事是用勞動和信念拯救自己。”
書中思想不求甚解,略有體會也就知足。看完這本書當然不能讓我輕鬆如醍醐灌頂般一夜成才,又或如打通任督二脈般功力瞬間突飛猛進,真正讓我胸腔共鳴的是書中自我批判與自我反省的方法論。假以上帝的視角,梳理自我人生的軌跡,剖析成長過程中複雜的心理活動,有錯便說錯,事情該是怎麼樣就是怎麼樣,用不着遮遮掩掩自欺欺人,個人的內心大膽給個人敞開,羞恥罪惡都虛幻如雲一吹即散。富蘭克林羅斯福說真正的恐懼是恐懼本身。那麼如此來講,對自我的批判與反省就應無所顧忌,直截了當。哪怕思想高聳如薩特,依舊懷着真誠的態度歷數過往。人人不是薩特,薩特卻是人人。他觀照自我內心的同時,稍微撇出的餘光便化作洪水猛獸衝擊着那些注視他的人的內心。思想的力量如斯神奇,何其感佩。 另外,書中那句“存在先於本質”同樣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初看時只覺得腦子一片混沌,不明所以。何爲存在?何爲本質?存在先於本質?百事可樂比可口可樂好喝?好像一團漿糊糊在了我的口鼻眼脣,感官的封鎖讓我無比憋屈。我只得一點點去扣,去擦,去穿鑿真理的水泥牆。另一本《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序言裏對此解釋提到人不是天生就是好人或者壞人,成爲好人還是壞人完全看你後天自我的選擇。而存在先於本質,在我理解看來是人的發展有無限種可能,它並非有一個固定的角色等待着你去出演(死人除外),究竟出演何種角色完全看你心底的意志做何決定,你可以在最大限度的自由內做出任何選擇,但與此同時你需要爲你的作出的選擇負責,畢竟事關你自己的發展道路,況且你的選擇可能給周圍的人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這就給人一種主觀上的希望,我存在,我選擇,我的未來有無數種可能,無數種可能便蘊含着無數種希望。不能說它不是積極樂觀的。 最後一點,就是薩特在書中提到一件小事,他用食指兇殺了一隻螞蟻(我記得好像是),事後覺得無比惶恐與不安,愧對於心。這便是他做出選擇後的結果,讓一隻螞蟻無端受害,緊接着產生出罪惡的心理。如此看來,你做出的任何選擇並不是完全自由的,一些下流無恥的行爲理所當然不被允許。爲了約束自我選擇,道德發揮着重要作用。不能說存在主義是不人道的。 還有一點,再補充一點,本來想着要寫卻搞忘了。在我眼裏,薩特是個發光的人物。他從小立志從事文學事業,並希望通過文學來改變世界,成爲全世界的救世主。英雄主義不言而喻。自信,崇高,完全切中實際不偏不離。正因爲他如此選擇,所以才致力於發掘其自身的文學才能,五歲(或是七歲)就能讀書,十歲就到了寫小說的層次。他是天才,但也是自己選擇的結果。我願意一遍又一遍爲他狂熱的專注的舉世無雙的英雄氣概傾倒,我的四肢我的頭蓋骨我的卑顏奴膝,都能歸他。
與薩特高度共鳴。閱讀習性上,呼吸着“純文學稀薄的空氣”,自識字起便非經典不讀,書堆後圍繞着數世紀前的蒼老靈魂。視偉大爲應盡義務,與非凡頭腦自如對話,平視天才,蔑視庸人,滿懷憂慮確信某日自己會發出同樣強力之聲。讀書、寫作易如反掌,渾然不覺大量持續的嚴肅閱讀已是非凡本領。 稟性上,年幼時便帶着沉沉暮氣,成年後反而顯露出奇異真純。在現實世界經歷的太少,在超驗世界習得的太多。遊走於常人的生長週期外,因早熟而顯得天真。認知顛倒,異想天開,自視甚高,在小小天地自得其樂,在廣闊世界原形畢露。 家庭上,受苦難又受嬌縱, 沒有威嚴的父親時刻打壓,只有無可比擬的思想自由、人格自立,是無可救藥的進步主義者。慣於得到重視與付出,慣於扮演天使的角色,心地如黃金般真純,使卑濁之物也變得莊嚴。
1964年諾貝爾文學獎 夏爾·施韋澤在馬孔娶了路易絲·吉爾明,一個信天主教的訴訟代理人的女兒。兄弟們用土語講些不堪入耳的與排泄物有關的故事。牧師路易不時轉過身來給路易絲翻譯幾句,算是基督教徒的施捨吧。 施韋澤一家既是自然主義者又是新教徒。 夏爾出於對宗教的冷漠,或出於對神的崇敬,同意讓孩子們受天主教的薰陶。路易絲並不真信教,但因爲她討厭耶穌教,所以讓孩子們信天主教算了。 他們認爲美是屬於侯爵夫人和娼妓的。 我在書叢裏出生成長,大概也將在書叢裏壽終正寢。在外祖父的辦公室裏到處是書,一年只在十月開學的時候打掃一次,平時不許撣灰塵。我早在不識字的時候就已經崇敬書籍。我看見過他著書:每年再版一次《德語讀本》。 小女兒安娜-瑪麗 薩特大夫:一個鄉村醫生娶了佩裏戈的一位大財主的女兒,突然發現岳父原來身無分文。兒子讓-巴蒂斯特當上海軍軍官後,在瑟堡結識了安娜-瑪麗·施韋澤,征服了這個沒有人要的高個兒姑娘,娶她爲妻,並飛快地讓她生下一個孩子,這就是我。安娜-瑪麗既無金錢又無職業,決定回孃家生活。但我父親毫無道理的棄世使施韋澤一家憤憤不平。讓-巴蒂斯特之死是我一生中的大事:他的死給我母親套上了鎖鏈,卻給了我自由。 在我們家,大度寬宏比比可見:外祖父養活我,而我使他幸福;我母親對每個人忠心耿耿。 夏爾不得不退休了。但爲了養活我們,創立了實用語言學院,向旅居法國的外國人教授法語,用的是直接教學法。學生大部分來自德國,學費付得很高。外祖父把金路易放進上衣口袋裏從不計數;外祖母夜裏溜到前廳偷偷撈一些金路易據爲己有,這是她親自告訴她女兒的。總之一句話,敵人付錢供養我們。如果法德開戰,阿爾薩斯會歸還給我們,學院卻要破產,所以夏爾是主張維持和平的。 星期天夫人們有時去望彌撒,去聽美妙的音樂,聽有名氣的管風琴演奏者演奏。老夫人和少夫人並不修行,但別人對宗教的篤信造成一種氣氛,使她們也在音樂聲中恍若出世,她們聽託卡塔曲時纔信上帝。 確確實實的壞人當然是有的,那就是普魯士人。他們奪走了我們的阿爾薩斯-洛林和所有的時鐘。 德國人出這種洋相反倒使我傾向於寬恕他們,因爲他們是劣等人類,好在他們有幸成爲我們的鄰邦,我們將對他們進行啓蒙教育。 書名是《一箇中國人在中國的苦難》 我無數次聽到仇視猶太人的傢伙責罵猶太人不懂得大自然的含義和不會欣賞靜謐的甜美。 我讀了二十遍《包法利夫人》的最後幾頁,末了能把整段整段背得滾瓜爛熟,但依然不明白可憐的鰥夫的所作所爲。 我只有一個缺點,那就是智力大大超過了年齡。我直接上了八年級。校方應該上十年級預備班。外祖父請了一名巴黎小學教員給我私人授課。外祖父出於他的民主原則才讓我上這樣的小學,但他要求校方把我跟羣氓子弟隔開。 大部分中學裏教德語的席位由選擇法國國籍的阿爾薩斯人佔據,這是對他們愛國主義的獎賞。他們夾在兩個民族中間,講兩種語言,因此他們的學業不正規,文化有缺陷,爲此很痛苦;他們抱怨在學校裏受同事敵視,受教育團體排擠。 我既是耶穌教徒,又是天主教徒,這種雙重教派的屬性妨礙着我信神,即一般人所稱的聖人、聖母、上帝。 薩特和母親一起寄居在外祖父母家。外祖父是新教徒,具有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思想;外祖母是天主教徒,骨子裏卻懷着伏爾泰式的對宗教的懷疑。薩特在一九五一年說過:“我出生在一個半耶穌教半天主教的家庭,面對兩教的爭議,從十一歲開始,我的信念已確定”:“上帝不存在”;並確信“建立在宗教基礎上的道德必然導致反人道主義。” 薩特謝絕了諾貝爾獎。因爲這項榮譽不符合他的世界觀和人生觀。作爲資產階級營壘的叛逆者,他在皈依、覺醒、解脫之後,決不肯再回到資產階級營壘。 《火姑娘》,當時流行的猥褻小說。 埃翁騎士(1728—1810),法國間諜,他的神祕之處在於人們不知道他到底是男是女。他被國王路易十五派到俄國執行祕密任務,後擔任過駐倫敦大使館祕書,並參加過歐洲七年戰爭(1756—1763)。1777年他回法國後,接到命令不許脫去女裝,因此他很可能是一個男人。 傳說法國太陽王路易十四出世後立即被宣佈爲王位的繼承人,不料幾小時後,他母親又生下一個男孩,這個男孩應是路易十四的兄長(據說,法國人把雙胞胎中後出世的視爲哥哥或姐姐)。但王位繼承人已經宣佈,不能改變,於是王室把他的哥哥趕走。他長大以後,一直神祕地被路易十四關在監獄裏,因爲孿生兄弟長得很像,階下囚被戴上“鐵面罩”,一直到死。 相傳菲勒蒙和包喀斯住在佛律癸亞(小亞細亞古地區名)。他們倆慷慨地接待了化裝成旅行者的宙斯和赫耳墨斯,而其他居民卻拒絕接待他們。兩位天神降下大水懲罰佛律癸亞人,只有菲勒蒙和包喀斯倖免。他們倆的名字成了夫妻恩愛的象徵。 那喀索斯,希臘神話中的美少年,他看見水中自己的倒影,顧影自戀,相思而死。這 若孔德夫人即意大利畫家達·芬奇的名畫《蒙娜·麗莎》的原型 長褲漢是十八世紀末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時期對廣大羣衆的稱呼。因當時貴族都穿短套褲,平民百姓卻只穿長褲。
本書讀來有時無法理解有時哈哈大笑,不知道是翻譯有趣還是作者有趣,用詞類比都很妥帖,趣味盎然,只是稍不留神就不知道書中在說什麼了。 書中內容大段大段,是作者童年場景與隱喻,這讓我想起一段小侄子有趣行爲,有次在家讀書,沒人陪侄子玩,我在讀書,他一個人在旁邊自導自演玩起來,讓人忍俊不禁,當看到書中內容某些片段時才明白,孩子內心如此這般的豐富多彩,這些需要天賦的同時,也需要環境來影響孩子,讓孩子心靈豐富起來。 薩特出生在知識家庭,從現在角度去看,薩特父母親並沒有多麼有見地的培養薩特,但最終還是成就了薩特,這屬於天賦,也少不了家庭環境影響。
怎麼說呢,每次點評或者打分名作時,多少會受到作者本人的影響。 很顯然,我是喜歡薩特的,所以纔來看他的文字。喜歡他是因爲有些觀點很類似,比如都覺得自己不比別人高明。其實還有不少觀點類似,所以才比較喜歡。但是,顯然我沒有薩特那樣豐富的想象力,對藝術的感觸沒有那麼敏感。 回到本書,我是每天早上上班途中看的,可能會有點割裂,不過卻還是一直想閱讀下去的。但看完也確實沒啥感覺,好像就是很樸實地記錄一個作家的寫作之路,而且主要是小時候。嗯,就是像是一種記錄,沒感覺到有什麼設計,當然它也不是小說。 所以,怎麼評呢,還必須選一個,不選都不行。說推薦吧,好像沒啥推薦的,喜歡薩特的人可能會來看,那不瞭解的,我又能給對方推薦書裏的什麼呢,好像也沒有什麼。但說不行好像也不是,畢竟字裏行間有一些意味深長,不是我認爲的不行。所以最好的做法是不做評價,如果非要加個選擇,那就只能是一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