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宣
唐終南山澄照大師。兼通三藏。而精於毗尼。親承曇無德宗。橫弘豎揚。天下釋氏之徒。不失僧伽之所以爲僧伽。猶之春行大地。萬物鹹被其澤。而其弘揚依開顯扶談之意。令諸學者域心於圓極之乘。聖僧賓頭盧嘗爲現身。以佛滅已來弘律第一稱之。豈不爾耶。爲其持戒殊勝戒光直透天宮。感得諸天神將常來護衛供以天饌。因凡事可質者。一一舉之。天神隨問隨答。大師錄其有談戒律之相者。以爲一卷。律相感通傳是也。是傳傳於本邦尚矣。惜其印本未免有魚魯之謬。近有僧高淳元者。得諸本對挍。將欲重梓行之。來謁予序。昔大慧禪師常讀是傳。往往以傳中事。自奉示人。蓋追仰大師也。今或有不信是傳輒生誣謗者。所謂欲逾日月。多見其不知量也。是傳之行固不俟予言。但佳元好學萠志於扶宗故爲言之。其讀是傳者。庶幾有增尊信矣。
道宣律師,唐代高僧 大師一生精持戒律, 依佛制築戒壇爲人授戒, 撰述疏鈔解釋戒律 大演毗尼, 後世尊爲中國的“律宗初祖”。 大師一生中大多數時間居終南山 故世稱“南山律祖”。 他主張圓融三學,以大乘菩薩的圓教義理會通《四分律》,闡發律學精要;更依天台與唯識教義來解釋《四分律》,爲小乘戒法注入大乘思想,奠定南山律宗的開宗基礎。 翌年,道宣律師撰有《四分律拾毗尼義鈔》六卷;其後陸續完成《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一卷、疏二卷,《四分律比丘含注本》一卷、疏三卷,《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十二卷和《比丘尼鈔》六卷。 此乃南山律宗五大疏鈔,稱爲“律學五大部”,爲律宗重要著作,唐朝以後講律學者,莫不宗南山,故後人又稱道宣律師這一系爲“南山宗”,尊道宣律師爲“南山宗祖師”。後世中國學律者無不以律祖的著述爲圭臬。 此外,道宣律師編撰的《續高僧傳》、《釋迦方誌》、《集古今佛道論衡》、《大唐內典錄》和《廣弘明集》等,均爲佛教文史上重要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