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迅
《準風月談》收作者1933年6月至11月間所作雜文64篇。書名源自上世紀《自由談》編者所發一則啓事:“籲請海內文豪,從茲多談風月,少發牢騷”。包括《夜頌》,《“喫白相飯”》,《晨涼漫記》,《秋夜紀遊》等。原版書如今已成珍品。距今未過百年,讀來卻蒼桑倍感。
只要有風,大海是總在呼嘯的,不管我愛鬧還是愛靜。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在深夜,在日下和在燈前,常常顯得兩樣。 世間只要有權門,一定有惡勢力,有惡勢力,就一定有二花臉,而且有二花臉藝術。 爬得上的機會越少,願意撞的人就越多,那些早已爬在上面的人們,就天天替你們製造撞的機會,叫你們化些小本錢,而預約着你們名利雙收的神仙生活。 所以撞得好的機會,雖然比爬得上的還要少得多,而大家都願意來試試的。 這樣,爬了來撞,撞不着再爬……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 ,靜靜的等着別人的“多行不義,必自斃” ,禮也。 上車,進門,買票,寄信,他推;出門,下車,避禍,逃難,他又推。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蹌蹌; 跌倒了,他就從活人上踏過,跌死了,他就從死屍上踏過,走出外面,用舌頭舔舔自己的厚嘴脣,什麼也不覺得。 我漫步着,漫步着,在少有的寂寞裏。
#魯迅《準風月談》 《準風月談》收魯迅先生1933年6月至11月間所作雜文64篇。書名源自《申報·自由談》專欄編者所發一則啓事:“籲請海內文豪,從茲多談風月,少發牢騷”。魯迅先生1933年1月到5月所作雜文收錄在《僞自由書》中,“僞自由”對“準風月”,讀來蒼桑倍感。 魯迅在“後記”中說:“今年三月間,纔想付印,做了一篇序,慢慢的排,校,不覺又過了半年,回想離停筆的時候,已是一年有餘了,時光真是飛快,但我所怕的,倒是我的雜文還好像說着現在或甚而至於明年。” 但我想說,先生的擔心怕是言中了,他在近一百年前所激烈抨擊的,還一樣發生在一百年後的今天。只不過孔乙己脫下了長衫而換上了西裝;阿Q成爲活躍在互聯網上的鍵盤俠;而陳西瀅們則在著名大學裏登堂入室,歡呼着“雙贏就是贏兩次”。
這本書裏《夜頌》、《推》、《二醜藝術》《中國的奇想》《幫閒法發隱》《雙十懷古》《滑稽例解》《男人的進化》幾篇都是極有意思的,然而剩下的半本都是因爲文白之爭而起施蟄存與豐之餘(魯迅另一筆名)的罵戰。這煌煌十幾篇的罵戰,說來起因也簡單,就是因爲施蟄存在雜誌上推薦了《莊子》和《文選》。將近一百年過去了,現在我們已經離文言很遠了,從這個角度,那些“遺老遺少”們是輸了;但課本里仍有《莊子》,我的書架仍有《文選》,從這個角度來說,魯迅也沒有贏。雖然我一直頂喜歡魯迅,但倘若我在那個時代,未見的不會與豐之餘一爭。 後記裏魯迅收錄了一位筆名是鳴春的人的文章,當然本意是批判的,但我卻與他共鳴了,權且摘錄一段,“其實,有許多筆戰,是不需要的,譬如有人提倡詞的解放,你就是不罵,不見得有人去跟他也填一首“管他娘”的詞;有人提倡讀《莊子》與《文選》,也不見得就是教青年去喫鴉片煙,你又何必咬緊牙根,橫睜兩眼,給人以難堪呢? 我記得一個精通中文的俄國文B.A.Vassiliev對魯迅先生的《阿Q傳》曾經下過這樣的批評:“魯迅是反映中國大衆的靈魂的作家,其幽默的風格,是使人流淚,故魯迅不獨爲中國的作家,同時亦爲世界的一員。”魯迅先生,你現在亦垂垂老矣,你念起往日的光榮,當你現在閱歷最多,觀察最深,生活經驗最豐富的時候,更應當如何去發奮多寫幾部比《阿Q傳》更偉大的著作?偉大的著作,雖不能傳之千年不朽,但是筆戰的文章,一星期後也許人就要遺忘。青年人佩服一個偉大的文學家,實在更勝於佩服一個擂臺上的霸主。我們讀的是莎士比亞,托爾斯泰,哥德,這般人的文章,而並沒有看到他們的“罵人文選”。” 確實如此了,比起這些罵戰的篇章,《墳》《野草》《吶喊》中的文章自是更爲不朽了。
收錄了魯迅於1933年6月至11月期間,用不同的筆名(遊光、豐之餘、葦索、旅隼、孺牛、越客、桃椎、丁萌、虞明、洛文、荀繼、史癖、尤剛、符靈、餘銘、元艮、羅憮、子明、白在宣、敬一尊等)所寫的六十多篇雜文。 另用筆名,一是爲了“障住編輯先生和檢查老爺的眼睛”,二是爲了“省得有人罵讀者們不管文字,只看作者的署名”。 準風月談,是因當局政府命令文人莫談國事只談風月。然而魯迅又怎麼會只談風月呢,就算談風月他又怎麼會忍得住不“強詞奪理”“得理不饒人”呢。 迅哥兒的文字,最妙之處在於,歷久彌新。【後來不知怎的,女人就倒了黴:項頸上,手上,腳上,全都鎖上了鏈條,扣上了圈兒,環兒,——雖則過了幾千年這些圈兒環兒大都已經變成了金的銀的,鑲上了珍珠寶鑽,然而這些項圈,鐲子,戒指等等,到現在還是女奴的象徵。既然女人成了奴隸,那就男人不必徵求她的同意再去“愛”她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舊式婚姻,卻要比嫖妓更高明。這制度之下,男人得到永久的終身的活財產。當新婦被人放到新郎的牀上的時候,她只有義務,她連講價錢的自由也沒有,何況戀愛。不管你愛不愛,在周公孔聖人的名義之下,你得從一而終,你得守貞操。男人可以隨時使用她,而她卻要遵守聖賢的禮教,即使“只在心裏動了惡念,也要算犯奸淫”的。如果雄狗對雌狗用起這樣巧妙而嚴厲的手段來,雌的一定要急得“跳牆”。然而人卻只會跳井,當節婦,貞女,烈女去。】
我讀完的魯迅先生的第10本雜文集。
《準風月談》三十年代國民黨推行文化專制,嚴控言論自由,報刊被禁止鍼砭時政,僅允許書寫風月閒情,魯迅身處這樣的環境寫下這部雜文集。全書採用隱晦曲折的曲筆手法,以日常瑣事、市井百態爲切入點,語言犀利諷刺,善用隱喻展開批判。《二醜藝術》嘲諷依附權勢的幫閒文人,《華德焚書異同論》抨擊文化專制暴行,《推》《踢》揭露民族遭受的壓迫,多篇文章也刻畫了國民性格弊病。作者借談風月暗諷社會現實,揭露反動統治的黑暗,鍼砭畸形世相與文壇亂象,反思國民劣根性,傳遞出對社會變革與思想覺醒的期盼。
“而現在又很少有肯低下他仰視莎士比亞,托爾斯泰的尊臉來,看看暗中,寫它幾句的作者。因此更使我要保存我的雜感,而且它也因此更能夠生存,雖然又因此更招人憎惡,但又在圍剿中更加生長起來了。嗚呼,‘世無英雄,遂使豎子成名’,這是爲我自己和中國的文壇,都應該悲憤的。” 有的人死了,但他還活着。 有的爭論,內容本身已經“灰飛煙滅”,但爭論時所產生的漣漪,以及點點漣漪而聚成的波瀾,和那波瀾所產生的力量,曾經推動過歷史,和歷史組成部分的進程。
《準風月談》收的雜文“是受了壓迫之後……另用各種的筆名,障住了編輯先生和檢查老爺的眼睛,陸續在《自由談》上發表的”。依舊辛辣! 有些人批評魯迅不再創作揭露劣根性的小說,盡寫些雜文。其實這些雜文何嘗不是在揭露? “我們也真是善於“忍辱負重”的人民,只要不“落浦”,就大抵用一句滑稽化的話道:“喫了一隻外國火腿”,一笑了之”說的不就是阿Q嗎? 魯迅編集的時候就怕他的雜文“還好像說着當時或甚而至於明年”,結果很多事情在當下也是常見。比如“然而所取的僻字也不過將死屍擡出來,說得神祕點便名之曰‘復活’”,試看今年過年時大家拼命跟風都在用的那幾個字,不就是此嗎? 但是我並不完全認同魯迅對古書的態度。我認爲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纔是正確的做法,完全捨棄則會走入另一個極端。把諸如“龍行龘龘”之類的拿出來鋪天蓋地地用,大可不必。如果學有餘力,或者有興趣,《莊子》和《文選》也是可以拿來讀一讀的。
讀了什麼呢。學到了什麼呢? 難說吧,這本來就是散文,不過借用各類筆名寫社會的一鼻、一眼、一嘴。 再者文章內再小的事情也都是結合實事的,一節又一節的註釋,我看倒是看了,不過我沒有深領其意的。 既然我連註釋都難領其意,那又指望我從正文中讀得什麼呢。 多看看十九世紀的中國吧。 我的眼睛好像非得人血才能受刺激睜開了一樣。我好像只喜歡看一些辛辣、嘲諷、人血堆積起來的文章,而懶得注意其中背後的故事。這是我的問題。 但願我有能一天看某一篇,不必再深究,而是有聯想。 這纔是看這本書之前所需要具備的吧。 現在我還沒有,很慚愧。
前面的社評文章精彩,後面的罵戰看到後來有點索然無味了,亂糟糟的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