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J.帕克
《規則》:他打架、酗酒、出賣靈魂、與惡魔簽訂契約……但他是世界上偉大的作家。《看得見風景的房間》:一心在狗的腦袋裏找惡魔,卻從來沒注意過身邊人,是天賦異稟還是術士之恥?《鳴唱的小代價》:“我的第十六協奏曲,”他微笑着對我說,牢房裏光線很暗,我剛好能看見他,“就目前而言,我覺得應該稱之爲未完成之曲。”《瓶中惡魔》:金鱗寺祕藏的瓶中卷軸,是濟世良方還是潘多拉魔盒?《棲息之所》:屠龍少年會變成惡龍嗎?不一定。但世上不乏頭腦精明之人,會想盡辦法圈養它們。《勝於刀劍》:又一份珍貴的羅珀語文獻面世!讓我們看看在帝國覆滅之前,這裏經歷過怎樣的王朝更迭。《我的美麗人生》:從最低賤到最高貴,扶搖直上的人生有多順遂?不,開掛都是要付出代價的。《浴紫而生》:乞丐做皇帝?不,這是路人混混翻身做主角。《最後的證人》:如果一切可怕、可憎的記憶都可以抹除,那保管記憶的人,也就成了最後的證人。
如果有人強迫你做你不喜歡做的事,別拒絕,把事情搞砸就行了。
每個短篇都有這樣的命題:我的命運由我自己主宰。而爲了這個命題,我可以構建自己的理論,法律,道德,以及傳說。
好看到停不下來,又捨不得很快讀完。
KJP本質上是個農民,讀個法學學位是為了生活,寫作就純屬愛好。 卻能寫出如此具有質感,張力,精彩絕倫的奇幻故事,足以粉碎許多想寫奇幻的全職作家的夢。 只能理解人在做自己喜歡且擅長的事就能做得足夠優秀。
沒有像第一冊短篇集裏《紫與黑》一樣驚豔的作品,但仍然值得一讀。帕克作品中的必備元素:愛、政治、毒藥、層層展開的詭計以及人心之間的博弈,這些充滿騎士時代色彩的元素配上帕克時而詼諧時而辛辣且總是中和了冷靜及熱烈的語言,讀來使人彷彿手執劍與魔法的權柄。題外話,我個人認爲他讀起來最爽快的小說是《城防十六記》
浴紫而生這一篇,看到男主被迫扮演皇帝,皇后還是讓他被迫流亡的初戀情人,而且還花了兩頁多寫他因爲愛對方寧死不想去扮演的時候,我終於繃不住了。 看前面,看得出他出身貴族,爲何流亡算是一個懸念,但他長的像皇帝這個最重要的細節,一點沒有暗示和鋪墊(皇帝就是他哥,所以兩人像到這種地步多半是雙胞胎,而他流亡完全沒有必要,說到底就是害怕見到哥哥的妻子,他的嫂子,他猥褻未遂的初戀情人,還是寧死不見的地步,真的寧死不見,至於嗎?看情節沒看出這個必要性,感覺一系列設定出現的太突兀顯得純粹是爲了驚人而驚人,爲了反轉而反轉,生搬硬套,巧合過頭,破壞了故事情節的整體邏輯)。取名《浴紫而生》,他被迫扮演皇帝時出人意料的反應,是整篇小說的重要轉折,也是最應該讓人意外、人物形象最出彩的地方,這轉折是小說的核心轉折,它應該有更多的內涵,如果他的行爲動機是愛,那這個行動應該有更多的鋪墊,前面雖然看出這人物有幾分情義,但也有唯利是圖的一面,愛作爲動機,太牽強了。 我寧願他是玩世不恭痛恨政治,愛?他對皇后的愛這麼重要的細節竟然一點沒提,起碼寫到那個織女的時候你可以暗示一下啊,這是意外嗎,這是突兀和生硬啊。 原本這人物在我心裏,形象是慢慢清晰起來的,寫到最重要的地方反而一下子崩了。 應該說是敗筆。偏偏敗在最核心的一筆。小說內涵內涵沒立住,小說人物人物沒立住。 本該畫龍點睛的懸念,流於俗套。 本該是一流,或者起碼二流偏上的小說,一下子打到二流偏下。 高開低走。三流。
很多人說不如紫與黑合集,其實不然。 《浴紫而生》 這篇是不輸《紫與黑》的,只是有些文化差異令人get不到。男女主兩情相悅,卻因爲男方一個離譜操作、女方的剛烈脾氣,使得一個意外變成政治事件,男主被迫逃亡,女主以爲自己一時衝動害死了他,直到多年後在另一場宮變中冰釋前嫌,那種絕望一生卻在最後關頭獲得救贖的感覺寫得相當剋制。如果說《紫與黑》寫的是“殘酷”,那麼《浴紫而生》寫的正是希望。《紫與黑》中的人向着皇位奔去,而《浴紫而生》則是生來就是紫室的人離開權力中心。你無法說哪一邊更有覺悟,而是他們對愛的理解完全不一樣。《紫與黑》的人希望改變世界,卻無能爲力,重蹈覆轍。《浴紫而生》的人並無雄圖大志,反而在命運的催趕下改變了整個國家,惡始善終。《紫與黑》是用欺騙幹了壞事,《浴紫而生》卻是用欺騙幹了好事。沒有人誰比誰更高明,只是選擇不一樣,命運則不一樣。 * 關於男主逃亡說一點,他逃亡是因爲女方是太子的未婚妻,尼基佛魯斯就是皇室姓氏。 他醉酒非禮,當時很多人看見了,作者寫得比較簡略,但也暗示了女主憤怒的叫聲非常大,所以一下子宴會的人都看過來,當時旁觀者視角就是女方把登徒子摔在地上,男主一看根本解釋不清就逃了。 不逃就是他這個皇室遠親非禮準太子妃,他家遭殃,自己也得上絞架,裏面明確說了他們的刑罰是沒有轉圜餘地的。 所以後來他家把他除名,又在動盪中接了皇帝的位置,這一點說明他家就是非常嚴格、不會姑息的那種。 而女主是之前的準太子妃,身份肯定是在權力中心了,所以大哥當了繼承人後也得聯姻她家,很正常。 他在見到皇后之前,根本就不知道皇后就是她。 如果不是因爲愛,他們只會變成浴紫而生之人的無數個悲劇之一,國家也會陷入動盪。 比起紫墨水與黑墨水,這一篇對“浴紫而生”這個概念的扣題扣得更緊。 男主逃亡正是因爲浴紫而生的家庭不容犯罪。 他去那個宴會也是他哥這個人調皮搗蛋,不合皇家規矩,當時他纔是那個符合浴紫而生的氣質的人。結果反而闖了大禍。 而他哥一直都是那個不符合所有準則的人,反而當了皇帝。 他一開始是代替他哥去宴會,最後也是他代替他哥當皇帝,他只能用他哥的名字,他在歷史上根本不存在,他哥胸無大志卻憑着弟弟的才能名垂青史,而他和皇后只能假死遁走才能幸福生活在一起,這就是浴紫而生的宿命。 通篇的主旨是“浴紫而生不如爲愛而生”。可能是語言差異,有些作者設計巧妙的地方並不明顯。 若說《紫與黑》是兵見於宮廷之外,《浴紫而生》則是藏鋒於宮室之中。沒有萬全的解決方式,只有一念之間相信什麼和不相信什麼。 《看得見風景的房間》 對於“房間概念”剖析得比較透徹,更像是科普文,主要揭示了一點,房間中的人是可以回來的。比《詞之道》平和了不少。 《鳴唱的小代價》 從嫉妒到被嫉妒,從天才到籠中鳥,師生角色的轉變還是有意思的,最後意難平的“囚禁”簡直有種悵然若失的缺失之美。 《我的美麗人生》 超越感情與理想的信仰,超越俗世與權力的追求,縱使臃腫苦痛也甘之如飴的投身以火,尼可的另一個“時間線”(?),主角也更像是成功版的“尼可”,應該是唯一一個甘願爲了帝國奉獻一切的傻子。在其位謀其政,負天下而不負神明。 《勝於刀劍》 一個理想者殺了另一個理想者,純粹的野心家也是純粹的瘋子,爲了保住每一本書,燒盡所有修道院又何妨?知理想而明大義,主角跟“尼可們”有點像,又不太像,殺伐果斷,重情重義,爲了每一個忠心耿耿的將軍殺掉叛亂者,天經地義,這一回的主角正得發邪。 《規則》 《最熟悉的魔鬼》前傳,從性格上來說,這個主角比薩洛尼努斯更討喜,也更放得開,鑑於老頭寫書經常喜歡詭計敘述,這次薩洛尼努斯“跑路”就當是後來被女巫救了吧。或者出於什麼原因,在房間裏發生什麼又復活了。無所謂。 《棲息之所》 這一次是對龍的科普。說實話屠龍者終成惡龍的演繹不如另一篇《Stronger》。弟弟變成龍睡大覺簡直令人忍俊不禁,希望沒被當場射殺。 《瓶中惡魔》 萬惡的瘟疫由來。世界破破爛爛,總有人打碎瓶子。 《最後的證人》 這一篇討論挺多的,男主一生之罪,源於一個惡作劇的一念,妹妹傷了眼睛,無法挽回的後果。被憎恨着,被利用着,被家人當成尋求平靜的工具,而這一切又都是他自找的,一個錯誤被無限的時間拉長,從不悔改,從不道歉,喜歡的永遠被奪走,面對的永遠在逃避,似乎在一瞬間曾活過,而餘下所有的日子都像在受刑。 曾經的家人拋棄他,他又拋棄自己的血緣和記憶。走在所有人的記憶迷宮裏,是我是他一時分不清。所帶的一切,不過是最初關於她的一個記憶的附庸。 縱使萬劫無回,回頭無岸,依然要走下去,走下去,帶着有她的記憶,去尋一種讓自己沉溺緬懷的模式。被遺忘的過去,彷彿永遠存在,又從不觸及。 走又復來的親緣,比起拂過身上的風,更像透過胸膛的刀子。每一次對視都彷彿會帶走更多淋漓的血。 所有親人的記憶彷彿都存在自己這裏,而多望一眼彷彿是讓自己多受一遭人生苦刑。爲愛殺死愛,爲親人殺死另一個親人,親人復而又要殺死“我”這個親人,於是“我”又有意無意去殺掉另一個並不想殺掉的親人。永恆孤獨,永恆傷害,永恆而永遠抓不住的愛。只想遺忘,只想遺失,只想永不回頭,永不走進過去。 他缺失父親的角色,導致女兒被傷害被玷污,女兒恨他,而來索取一切。剛好又正是他能給而永不能主動給出的。如果這一點技藝剛好能撫平她的怨怒,至少他能感到一絲欣慰。反正這世上音樂家多得是,再奪一個不是難事。而他終究不奪,只是因爲無人可送,無人再需要他的禮物,無人需要他的音樂,他也不會再給任何人禮物,不會再作任何演奏,因爲每一份禮物,都帶着血淋淋的債務,每一個音符,都彷彿是一生的悲鳴。如果她能拿走,那就拿走吧。 就像他糊弄年輕人說老人不是他的父親,女兒也糊弄他,是自己導致他嗜賭潦倒,而這一點女兒並不瞭解他,他從不欠賭債,也不在乎還會失去多少,最終也是平靜安排離開。到底誰比誰更強,一切已無需在乎。他從不回想過臨走時存下的錢,而他難道不是很快就富可敵國了嗎?若女兒想要,拿走就好了。根本無法言說,那些東西根本不重要。如果你覺得是禮物,那就是禮物。 所以他在聽到謊言那一刻,他知道女兒故意的,也沒有揭穿。比洞悉謊言更無奈的,是她裝作坦然一切,卻防備他窺看別的。難道你短短一生,還能有其他可傷害我的東西嗎?難道我不是告訴過你們,在無意間的一眼可以看到很多東西,防備也無用。而我不去窺看,只是因爲我不會去看。沒必要去看。我有所有親人的記憶,我自己就是他們。 比起看到你偏激破碎的靈魂,更願看到你像我曾經一樣尋到音樂的靈魂,雖然我從不能親眼看你演奏一場,因爲我永不能出現在你面前,但記憶就是記憶,我就是曾經的你了。我記得你從小到大關於我的所有印象,一切都彷彿是我失敗的明證,你或許以爲,我是因不願遺忘而保留關於她的所有記憶,實則我記得,只是因爲我已有了更痛苦的受刑。而你無需受刑,永遠無需受刑。
kjp的特技是把兄弟寫的像宿敵,宿敵寫的像夫妻,夫妻寫的像姐妹,姐妹寫的像國王王后,國王王后寫的像傳奇怪盜。。
遺忘術 (《最後的證人》故事縮寫,讀完會劇透) 在我年幼時,家附近隱匿着一片古老遺蹟,從未在任何地圖上留下蹤跡。遺蹟之上,刻畫着神祕莫測的符號,無人能解其義。兒時的我常於這片廢墟間嬉戲玩鬧,那些奇異符號如影隨形,不知不覺間,給我帶來了某些難以察覺的變化。 一次意外,因我的疏忽,妹妹不幸受傷。當妹妹哭哭啼啼嚷着要回家向父母告狀時,一個大膽又荒誕的念頭在我腦海中一閃而過:要是能鑽進她的大腦,將這段記憶悄然抹去該多好,如此一來,她便會以爲是自己不小心弄傷了自己。這般想着,我緊盯着她的太陽穴,奇妙的事情發生了,彷彿她的顱骨瞬間融化,我竟真的進入了她的大腦。那是一個宛如圖書館的奇妙空間,我順利找到了想要消除的那段記憶,將其取出。果然,妹妹真的忘卻了是我讓她受傷這件事。父母見我冷靜地把妹妹帶回家,還對我誇讚了一番。 時光流轉,妹妹漸漸長大,卻陷入了無盡的痛苦之中。因爲那次受傷,她失去了一隻眼睛,這使她在生活中飽受歧視,甚至一度嘗試自殺。妹妹的遭遇讓父親變得鬱鬱寡歡,開始借酒消愁,酗酒之後,他的脾氣愈發暴躁,常常對母親拳腳相向。爲了保護母親,在一次激烈的衝突中,我失手殺死了父親。儘管母親並不知曉妹妹的不幸是我一手造成的,但她依舊對我心懷怨恨。無奈之下,我離開了那個曾經充滿傷痛的家。 離家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我發現自己依然能夠進入他人的大腦,消除他們對特定事物的記憶。起初,我只是在一些小事上使用這項能力,比如在顧客寥寥的餐館用餐後,讓收銀員忘記我的存在。漸漸地,我不再滿足於此,開始將它用在更“高端”的地方——幫人們消除那些痛苦的回憶,無論是戰爭中的慘痛經歷,還是深埋心底的黑暗祕密。憑藉這項特殊技能,我賺得盆滿鉢滿。爲了掩人耳目,我把自己僞裝成一個暴發戶的兒子,與貴族子弟們混在一起。 就在這時,我邂逅了一位美麗的商人家的女兒,無可救藥地愛上了她。然而,她的芳心卻另有所屬,喜歡的是我的朋友。於是,在朋友奔赴前線之前,我偷偷消除了他關於女友的所有記憶。此後,女孩寫了無數封信,卻始終得不到回應。最終,朋友在戰場上不幸犧牲,而我則順理成章地成爲了女孩的男朋友。可命運弄人,女孩後來也離世了,這讓我悲痛欲絕,決定離開這個滿是傷心回憶的地方。即便五年後聽聞她留下了一個孩子,我也沒有勇氣回去看一看,因爲我只想忘掉這段刻骨銘心的傷痛,可惜,沒有人能像我幫助別人那樣,幫我消除這份痛苦。 靠着幫人遺忘記憶的工作,我積累了不少財富,可奇怪的是,我總是攢不下錢。每次賺到錢,我都會鬼使神差地走進賭場,將錢輸得精光。 後來,我結識了一些壞人,他們委託我消除某些證人的記憶。他們不知道的是,我不僅能讓別人遺忘,還能把這些記憶收歸己有,存入自己大腦中的“圖書館”,成爲這些記憶的見證者。如此,我反而成爲了最後的證人。 紙終究包不住火,我的祕密還是泄露了。我遭到了一些人的追殺,只好遠走他鄉,逃到了另一個國家。 在異國他鄉,我決心洗心革面,戒掉賭博,不再從事與遺忘相關的工作。 以前,我幫助一位行將就木的老人消除了那些折磨他許久的記憶。出於對藝術的珍視,我還將老人演奏音樂的記憶取了出來,因爲我不忍心看到這樣精湛的技藝隨着他的離世而消逝。 來到新的國家後,我憑藉這些記憶,開始演奏笛子,我的演奏技藝精湛絕倫,贏得了衆人的讚賞。這不僅得益於我擁有衆多人的情感記憶,更因爲我繼承了那位傳奇老音樂家一生積累的精湛技藝。 關鍵是我在演奏笛子的時候覺得特別快樂。 然而,生活總是充滿了戲劇性。我的女兒找到了我。她告訴我,五年前她曾來找過我,可那時的我,因爲一看到她就會想起已故的女友,滿心都是痛苦,所以給了她錢,讓她離開。這深深地傷害了她。 更讓我驚訝的是,她也擁有和我一樣的能力。原來,五年前是我讓她幫我取出了那段最折磨我的記憶——妹妹受傷的起因,以及由此引發的父親的悲劇。 當年,離開家時,我取走了母親關於我的所有記憶,希望她能過上平靜快樂的生活。從此 我們倆相忘於江湖。 如今,女兒在二十歲生日之際,希望我進入她的大腦,取走關於我的所有記憶,這樣她就能擺脫痛苦,快樂地生活,也和我相忘於江湖。 在我們的能力交互中,我發現是她在我的大腦裏植入了一個指令,導致我每次賺到錢就控制不住地想去賭博。這是她當初對我的報復。 原來,她自幼便擁有強大的讀心能力,遠勝於我。 之後,她忘卻了與我有關的一切,成爲了一位聲名遠揚的笛子演奏家。 是的,因爲她取走了我大腦裏面那個老人關於笛子的記憶。 最終,我回到了祖國,去觀看她的演出。看着她在舞臺上演奏時那幸福的模樣,我彷彿看到了曾經的自己。從此,我們在各自的人生軌道上,相忘於江湖。
沒有第一本驚豔,雖然用愛發電看完了但還是失望,標題作最佳,最後一篇也可看。其他不戳我~~~~(>_<)~~~~~ 67個想法 ◆ 浴紫而生 >> 頭上已經有了絲絲縷縷的白髮,像鳥糞似的點綴其間 這。。以後還讓不讓我喝茶啊~~~~(>_<)~~~~ >茶壺裏的茶量正正好,茶水呈現像健康尿液一樣的淡褐色 >> 磚頭大小的盒子開口處蓋着一個完整的封印。我心裏頓時樂開了花。那是梅尊廷印染行會的印章。行會在這類小盒子上蓋章的唯一理由,是裏面裝的東西價值連城 >> 長治鎮的夜班警衛跟狗一樣,只注意移動的物體。因此,除非出現了特別緊急的狀況,不要慌張,最要緊的是,不要跑動 ◆ 2 >> 他的頭髮泛灰,開始變得稀稀拉拉的——他可憐兮兮地把頭髮梳到開始變禿的那一塊頭皮上。 >> 我正躺在帳篷裏的一張摺疊牀上,肋骨和腳都被包紮好了——之前我的腳看起來就像生牛排一樣。 >> 我選擇用亞麻布包在盒子外面,是因爲將印章蓋在羊皮紙或者是普通的紙張上,很容易被內行人動手腳,把破損的印章替換掉。亞麻布就不同了,印蠟會滲透到布的紋路里,相當保險。 >> 如果躲在長治鎮上任何一個建築物裏,一定會有人留意你。相反,躺在大街上,你不過是另類的垃圾而已。 >> 如果你被這些自由交易以及隨意跨越邊境的故事搞糊塗了(換句話說,就是你認爲我在吹牛) >> 生活在階級頂端和底層的兩個階層有很多的共同點,他們和中產階級的差距反而更大。我猜是因爲這兩個階層的人行事全都毫無顧忌,不計後果。我們這些底層的人犯了事就躲到鍋盔頭不敢去的地方,頂層的那幫人只要賄賂法官就可以脫身。我們一窮二白,沒什麼可損失的;他們身家豐厚,再怎麼糟蹋也窮不了。 >> “你們搞錯了吧。”他們把我雙手反剪在背後,像推獨輪車一樣推搡着我出來時,我有點兒心不在焉地辯解道。我本來就不擅長撒謊,但試總歸是要試一下的。 >> 我不確定我贊同愛情這回事。我看不出對另一個人的迷戀和對酒精或罌粟提取物上癮有什麼區別,都是以快活開始,以身心俱疲結尾。 >> 你一定已經留意到,我有一個很妙的特點,就是幾乎從不試圖爲我那些不可寬恕的行爲辯解,甚至我也不求諒解。但我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動機。區別不大,但有區別總比沒有好。 >> 我的動機不是慾望,而是蓄意破壞。我發現,蓄意破壞往往也是愛的表現形式之一。 >> 那條該死的軍用圍脖救了他一命,就是那種圍在脖子上防止胸甲的上沿傷到喉嚨的玩意兒。 ◆ 3 學到了 >如果有人強迫你做你不喜歡做的事,別拒絕,把事情搞砸就行了 >> 他孤獨而遠離喧囂,如同一位端坐在沙漠裏的一根柱子頂端的哲學家。 >> 我給他們留了一段時間來琢磨我最後一句話的含義(其實什麼含義也沒有,不過誰知道他們會琢磨出什麼呢?) o(︶︿︶)o >作爲皇帝,我犯下的罪行其實比我當小偷時造成的危害要大得多——讓我無比震驚的是,我居然可以心安理得——這些罪行披着的外衣叫稅收、治國、司法以及聽起來沒有好多少的戰爭。 >> 作爲皇帝,我犯下的罪行其實比我當小偷時造成的危害要大得多——讓我無比震驚的是,我居然可以心安理得——這些罪行披着的外衣叫稅收、治國、司法以及聽起來沒有好多少的戰爭。 >> 御馬監伯爵(The Count of the Stables)原來是羅馬和拜占庭時期負責管理馬廄,爲黃石和軍隊提供馬匹的管制,後來演化爲constable,即治安官、司令、守城將、百夫長、警官等。 ◆ 3 >> 最好的例子就是西貝柳斯逃出監獄堡壘。當時我感覺好運好像來了。經過深思熟慮,我可以看出其實是他的好運來了,我只是被允許分享一點兒運氣,其實這跟下雨的時候給皇帝打傘的人自己也不會淋溼是同一個道理。 >> 一旦他們審問我,我的勇氣很可能會像蛋殼一樣,一碰就碎。唯一能阻止我徹底認罪的方法就是裝傻——我被嚇得語無倫次,完全說不出話。 >> 你雖然具備所有知識、所有技能和技術,但是沒有飛翔的翅膀。你不能翱翔,所以你耗盡一輩子的精力去發明了一臺飛行的機器。而我則是通過跳懸崖來學習飛翔的。”他打了個哈欠,抓了抓脖子後面,“當然,大多數嘗試者最終屍體濺得到處都是,但這種方法恰好適合我。”“我沒有跳,”我說,“我是被推下去的。” ◆ 我的美麗人生 所以太監是剁蛋蛋還是剁j8還是都剁?剁了蛋蛋沒剁j8因該也不能生育了吧,但剁了蛋蛋j8居然還能正常工作也是毀三觀(⊙o⊙) >想做一個正宗的閹人,他解釋說,你得把蛋蛋割掉。閹人沒有蛋蛋,所以纔會有那種平和、溫順、愉悅的性格,那纔是人們願意花大價錢的原因。直接把雞巴剁下來是沒用的,要說有什麼影響,那反而會拉低價格,因爲你剁了雞巴後又不能生育了。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_∩) >如果你在變聲之前閹割,你就永遠不會禿頭,你的頭髮就會很漂亮 >> 那麼勤奮,那麼急於學習,那麼急於討好別人。 ◆ 2 >> 當尼科誇讚一個人,不帶任何“除了”之類的字眼時,你最好相信他 >> 她跟我說過她的人生。不是一次性完整地告訴我的,而是這裏說兩句,那裏提一嘴,是我自己拼湊起來的,像修復一個摔碎的罐子一樣。 ◆ 3 >> 不消說,新任的孤兒監護官是尼科),這讓人們相信發生過一次失敗的政變,而不是一次成功的政變 ◆ 勝於刀劍 >> 我可以去看她嗎?”他聳聳肩。“我覺得可以,”他說,“她受傷了,又不是隱形了 >> 人生也就不會像無意間被猛然關上的門似的不停地撞在我臉上了。 >> 她的個子比我記憶中小多了,只有一丁點兒大,像是個被放在一堆金碧輝煌的待洗衣物中的嬰兒。她的腦袋垂向前方,因此寶冠看起來岌岌可危。 ◆ 2 對對對看曼陀羅圖案或者分形就是這種感覺 >扉頁是美得驚人的泥金彩繪,金色、紅色、藍色和綠色的渦形和簇狀圖案繁複交織,每個顏色都描着黑色的邊。如果把目光從一條線移到另一條線上,整幅圖案的視角都會旋轉變化,令人感到眩暈,藍色潛入紅色之下,又躍到金色之上,分散開來將綠色圍在中間,散射成卷鬚組成的三角,錯綜複雜卻永不纏結,各自敘述自己的故事——但你根本無法確定各個顏色從何而起又止於何處,直到最後纔會意識到每一根線條都繞圈成環,永恆地循環下去,像是血液或者羣星的軌道。 >> 她們都性格率直,不想因爲相距太近而傷害了珍視的友情。如果不想要火花,就不要讓兩塊火石在小盒子裏互相磕碰。 >> 她身上突出的骨頭像剃刀一樣尖利。 >> 她注視了我很長時間,彷彿腦子裏在做複雜的數學運算,讓我很不自在。 >> “你的論證太完美了。太過優雅又極具說服力的論據讓我起了疑心。”他恨了我一秒半,然後聳聳肩。“我忘乎所以了,”他說,“就像是裝修一座禮拜堂一樣。明明可以畫上溼壁畫和鎏金裝飾線,爲什麼要滿足於普通的雕刻和鑲嵌畫呢?這樣得到的結果並不是神的榮光,而是糟糕的品位。” ◆ 3 邏輯無懈可擊(∩_∩) >這六個人裏有五個娶了平民。他們這麼做是因爲相信,只有小國家的低微國王纔會爲了外交和政治目的選擇皇后,而羅珀人帝國的皇帝遠比一切凡人高貴,無人能和他平起平坐,也沒有任何國家配得上與他聯姻,所以按照這個邏輯,皇帝擁有爲愛結婚的自由(這在人類中幾乎是獨一無二的)。擁有這種權力是皇帝這個糟糕職業的唯一好處,大概正因如此,煽情浪漫小說的主角才總是皇帝和王儲。總之,如果想遵守規則,維持皇室的威望,我除了娶平民爲妻之外別無選擇。 >> “你們不準備埋葬他們嗎?”“沒必要,”我說,“燒焦的骨頭沒有危險,過一兩天雨水就會把灰燼沖走了;沒被燒掉的屍體纔會滋生瘟疫。” >> 你也知道薩尚步兵方陣是什麼樣的,橫列一千人,縱列五十人,他們向你發動衝鋒的時候,你的視野裏只有那些可怕的長矛,就像從側面看一片森林—— 一片被樂觀者栽種又棄之不顧,沒有經過疏苗的森林,樹苗間距過密,因此爲了得到陽光只能筆直向上生長。其實,真正讓你恐懼的不是這番情景,而是他們的聲音。五萬雙釘着平頭釘的靴子同時落地,地面的震動會像一條絛蟲一樣從你的腳底一路鑽進身體,緊緊絞住你的心臟。 >> 一棵蘋果樹要成長七年才能開始結果。大概七年前,有人——大概是修士們,其他人沒有做這種事的資金——在地勢起伏平緩的小山腰上種了六十畝蘋果樹。種樹的人相當內行。他們在一片古老的麻櫟樹森林中砍伐出了長方形的空地,這樣蘋果樹林的三面都會有擋風的屏障,同時仍然能夠得到充足的陽光。這片山坡面朝西方,冬天會遭霜凍,而蘋果被霜打了之後會更甜。 所以慣用眼是瞄準時習慣睜着的那隻眼?我試了第一反應閉的是右眼,我是左撇子所以慣用眼是左眼?同理右撇子慣用眼也是右眼? >“你這隻眼睛還能看見東西嗎?” “能看見光線、顏色,還有模糊的形狀。幸好受傷的不是慣用眼,不然的話我就得重新學射箭了。” >> “你這隻眼睛還能看見東西嗎?”“能看見光線、顏色,還有模糊的形狀。幸好受傷的不是慣用眼,不然的話我就得重新學射箭了。” ◆ 規則 >> 他分不清措辭得體的推銷——他稱之爲花言巧語——和拖延時間的區別 >> 我的靈魂是個相當差勁的獵物,幾乎不值得擁有。 >> 老實說,要是我早知道他是這樣的話,我會把他騙去打牌,而不是在這裏做交易。有些人,你能像讀書一樣一眼看穿。而他更像是公共建築山牆上的鍍金碑文。 >> 他喝酒毫無節制,就像我抓鰻魚似的哧溜就沒了 >> 醉酒——我查了一下——本身並不是一種正兒八經的罪惡,它只是加重罪惡嚴重性的一個因素,是罪惡的滋生地和溫牀,但喝酒本身並不是一種犯罪。理論上,只要你不做那些醉酒後幾乎都會導致的事,哪怕是把自己泡在酒裏醃熟,也還是能上天堂 ◆ 2 >> 勇氣只有在善良有道德的人表現出來時纔是一種美德。一個勇敢的罪人比一個懦弱的罪人更糟糕,因爲他更膽大,敢做的壞事更多。 ◆ 3 >> 鄉下女人真不好分辨——衣着樸素,沒有劇院裏那些夢幻的長袍或者動物的骨頭、羽毛什麼的。 >> 你在書裏可找不到。這簡直就是在茅廁裏找新鮮的梨。你在那裏所能找到的一切,都已經被別人消化,變成了屎 哈姆雷特&麥克白remix版,莎翁的棺材板蓋不住了啊啊啊啊 >他皺起眉,“我當然想原創。一個街角的瞎乞丐最需要的就是有人給他一百萬泰勒。不過,這種情況幾乎不會發生。” “喝完吧。”我傾斜瓶子,“那麼,此時,我們的主角騎着馬穿過一片荒原,遇到了三個女巫。” 他微微皺眉,“你繼續。” “女巫們告訴他,他的叔叔謀殺了他的國王老父親,篡位成爲新國王。我們的主角想相信她們,但他不那麼確定。於是,他讓演員們上演了一齣戲:一位國王謀殺了他的兄弟。主角的叔叔嚇得臉色慘白,罪證確鑿。” “繼續。” “主角殺死了他的叔叔,奪回了王位。他擔心會被報復,於是連叔叔的妻子和孩子也一併殺掉了。他舉行了宴會,叔叔的鬼魂現身,可只有主角能看到他。” “噢,我喜歡這個。” “我就知道你會喜歡。主角找到女巫,她們告訴他,只要那片森林沒有佇立到你的城門口,你就不會受到傷害。主角開心地回家了。與此同時,復仇的大軍用森林裏砍伐來的樹枝作爲僞裝,悄悄爬上了主角的城堡。主角意識到自己被耍了,發了瘋。他帶着那羣宮裏的弄臣跑去了狂風大作的荒野,遇到兩個挖墳的小丑。然後便是照例的血腥屠殺。謝幕。”我停下來,衝他微笑,“怎麼樣?” >> 他說了很多關於倫理道德和價值觀的事兒,說這些基本就是時尚玩意兒,就像裙襬、花邊袖口和衣領。跨越一個國界,價值觀就完全不同了。等過了一個世紀,過去的善會變成惡;反之亦然。 >> 他說,他有自己的價值觀,作爲一個凡人,他的價值觀是唯一能稱之爲自己的東西,所以自然是他最不忍心割捨的 >> 有兩類人,如果你有理智的話,根本不會想和他們爭論:一類是瘋子,一類是碰巧正確的那個。而他兩者皆是。 >> “我查過了,只要你別惹是生非,等着你的就是天堂。”“這似乎不太公平。”“這是規則。跟公平有什麼關係?” ◆ 3 >> ,世界上只有兩種事物可以毫髮無損、一成不變地經歷污名、衰敗與腐壞:神和金子。前者無處不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在萬事萬物裏,包含一起,組成一切。另一種則很稀少,需要研磨礦石再高溫煅燒才能得到;或者從腥臭的河牀泥沙中細心地篩出一點兒又一點兒的微小顆粒。猜猜人們最珍惜哪一種?來,猜猜看。(他繼續說)這兩種事物已經很完美,都無法再做進一步的精煉;它們都可以讓人煥發青春、恢復活力、變得完美。事實上這兩種事物都可以創造奇蹟。 ◆ 2 >> 真相與愛情無異,被世人鼓吹敬仰,可多數時候卻只能製造痛苦、爲人們帶來麻煩 >> 可神父的記憶還真像是個婊子,各種各樣的人都向神父告解。 >> 信仰一定就像他們在水道中鋪設的礫石河牀一樣,能夠把各色各樣的渣滓給過濾掉。 >> 我就像條扭來扭去的魚一樣,總能輕易地從人們的記憶中溜走 >> 當你喘不上氣,到了無法呼吸的地步,那你壓根兒就沒法兒撒謊。你的想象力乾脆就宕機了,想編造出什麼來完全不可能,你根本就沒法兒做到。這事很簡單,你單純就是沒那個力氣了。 ◆ 3 >> “講點兒道理吧——”我剛一開口,他就踢中了我的私處,疼得我倒下了。我及時扭轉了身體,讓肩部先着地,令肌肉承受了大部分的衝擊。這種事情經歷久了以後,這樣做已經成了第二直覺。 >> 我用劍柄擊中了他兩塊肩胛骨之間的位置。這是我推薦的做法,會讓一個人完全喘不上氣,但又不會造成永久性的損傷。這之後,被打的人就毫無還手之力、任你拿捏了。我拽住他,把他轉了個方向,接着舉起劍柄,用全身力氣朝他的鎖骨砸去。這是能給人造成最大痛苦的辦法之一。 >> 代表團團長同時也是臨時政權的臨時領導人(叫臨時獨裁者更恰當些)。 這炫富炫的好閃(∩_∩) >至於錢嘛——說實話,我已經對錢失去了興趣,就像一條魚不會對海洋有什麼特別的興趣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