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電子工業部主編
本規範適用於下列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一、利用電石生產乙炔的乙炔站的設計;二、乙炔匯流排間的設計;三、廠區和車間乙炔管道的設計。本規範不適用於生產化工原料氣的乙炔站和乙炔管道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