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工程建設公司主編
本規範適用於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小於或等於0.40g(即抗震設防烈度9度及以下)地區,且電壓爲220kV及以下的工業企業電氣設備(以下簡稱電氣設備)的抗震設計。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大於0.40g地區或行業有特殊要求的工業企業電氣設備,其抗震設計應按國家有關專門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