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 黃河勘測規劃設計有限公司主編
本標準適用於防洪保護區、工礦企業、交通運輸設施、電力設施、環境保護設施、通信設施、文物古蹟和旅遊設施、水利水電工程等防護對象,防禦暴雨洪水、融雪洪水、雨雪混合洪水和海岸、河口地區防禦潮水的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