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藥集團聯合工程有限公司主編
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醫藥工業生產、流通倉儲工程設計。本規範不適用於下列倉庫及儲罐區設計:1.醫藥工業生產車間中的中間倉庫;2.甲、乙類物品儲存倉庫;3.甲、乙、丙類液體和氣體的儲罐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