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築輕紡設計院主編
本規範適用於以聚乙烯醇爲原料,採用普通溼法和硼法紡絲工藝生產的維綸工廠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本規範不適用於以聚乙烯醇爲原料,採用凝膠法紡絲工藝生產的維綸工廠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