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小林校注
《漢書》繼司馬遷撰寫《史記》之後,班固撰寫了《漢書》。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藝文志》,《漢書》包括本紀十二篇,表八篇,字十篇,列傳七十篇,共一百篇,後人劃分爲一百二十卷,它的記事始於漢高帝劉邦元年,終於王莽帝皇四年。
從《資治通鑑》過來的,因爲感覺漢朝時的人精氣神最好,想仔細瞭解具體的人和事。 閱讀下來,果然不讓人失望。 尤其在人事這方面,帝王將相,王侯子孫,循吏酷吏,忠臣奸臣,商人遊俠,貪官清官,貪名貪財,對內對外,各色人等事件遵循登上歷史舞臺,演繹着各種結局的歷史劇,或感敬佩,或感激憤,或藉此進一步看清了自己的路。 值得讀。
劉病已的選擇是明智的。哪怕霍光是真心還政,這個時候也不能批准。下車伊始,根基未穩,有霍光在,自己只需要面對霍光;一旦霍光解職,自己面對的將是滿朝大臣。御下如同牧羊,牧羊人只要控制住領頭羊,就能讓羊羣朝着自己規劃的方向走,一旦羊羣中缺少領頭羊,羊羣就會陷入無序,牧羊人的麻煩也就無可避免。優秀的統治者,往往會通過培養領頭羊、控制領頭羊和更換領頭羊來達到御下的目的。對劉病已來說,霍光就是那個領頭羊,儘管這個領頭羊過於強勢,但只要鞭子牢牢握在自己手上,後期再培養幾隻牧羊犬,不愁它不聽話。當務之急,不是更換領頭羊,是拿到鞭子。想要拿到權力的鞭子,就需要對權力的擁躉施恩。所以接下來,肯定要找個由頭論功行賞了。 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誠愛結於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 顯前又使女侍醫淳于衍進藥殺共哀後,謀毒太子,欲危宗廟。逆亂不道,鹹伏其辜。 詔曰:“獄者,萬民之命,所以禁暴止邪,養育羣生也。能使生者不怨,死者不恨,則可謂文吏矣。今則不然,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貳端,深淺不平,增辭飾非,以成其罪。奏不如實,上亦亡由知。此朕之不明,吏之不稱,四方黎民將何仰哉! 宣帝對於刑獄體會很深。必然的,害他成孤兒了 民心就是這樣一點點丟失的。民心一旦丟失了,想要挽回,就比較難了 宣帝雖屢屢大赦天下,但對於重罪之人,該罰該殺的還是不手軟的。外儒內法,文帝宣帝治國興國之道也。
漢書5帝王之德莫大於知人,知人則百僚任職,天工不曠。故皋陶曰:“知人則哲,能官人。” 《孝經》曰:‘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 司徒掾班彪曰:漢承亡秦絕學之後,祖宗之制因時施宜。自元、成後學者蕃滋,貢禹毀宗廟,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後皆數復,故紛紛不定。何者?禮文缺微,古今異制,各爲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觀諸儒之議,劉歆博而篤矣。 贊曰:古之制名,必繇象類,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故經謂君爲元首,臣爲股肱,明其一體,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勢也。近觀漢相,高祖開基,蕭、曹爲冠,孝宣中興,丙、魏有聲。是時,黜陟有序,衆職修理,公卿多稱其位,海內興於禮讓。覽其行事,豈虛乎哉! 馬不伏歷,不可以趨道;士不素養,不可以重國。《詩》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非虛言也。陛下秉四海之衆,曾亡柱幹之固守聞於四境,殆開之不廣,取之不明,勸之不篤,傳曰:“士之美者善養禾,君之明者善養士。”中人皆可使爲君子。詔書進賢良,赦小過,無求備,以博聚英雋。如近世貢禹,以言事忠切蒙尊榮,當此之時,士厲身立名者多。 贊曰:幽贊神明,通合天人之道者,莫著乎《易》《春秋》。然子贛猶雲“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已矣。漢興,推陰陽言災異者,孝武時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則眭孟、夏侯勝;元、成則京房、翼奉、劉向、谷永;哀、平則李尋、田終術。此其納說時君著明者也。察其所言,彷彿一端。假經設誼,依託象類,或不免乎“億則屢中”。仲舒下吏,夏侯囚執,眭孟誅戮,李尋流放,此學者之大戒也。京房區區,不量淺深,危言刺譏,樞怨強臣,罪辜不旋踵,亦不密以失身,悲夫! 贊曰:自孝武置左馮翊、右扶風、京兆尹,而吏民爲之語曰:“前有趙、張,後有三王。”然劉向獨序趙廣漢、尹翁歸、韓延壽,馮商傳王尊,楊雄亦如之。廣漢聰明,下不能欺,延壽厲善,所居移風,然皆訐上不信,以失身墮功。翁歸抱公潔己,爲近世表。張敞衎衎,履忠進言,緣飾儒雅,刑罰必行,縱赦有度,條教可觀,然被輕惰之名。王尊文武自將,所在必發,譎詭不經,好爲大言。王章剛直守節,不量輕重,以陷刑戮,妻子流遷,哀哉! 豐上書謝曰:“臣豐駑怯,文不足以勸善,武不足以執邪。陛下不量臣能否,拜爲司隸校尉,未有以自效,復秩臣爲光祿大夫,官尊責重,非臣所當處也。又迫年歲衰暮,常恐卒填溝渠,無以報厚德,使論議士譏臣無補,長獲素餐之名。故常願捐一旦之命,不待時而斷奸臣之首,懸于都市,編書其罪,使四方明知爲惡之罰,然後卻就斧鉞之誅,誠臣所甘心也。夫以布衣之士,尚猶有刎頸之交,今以四海之大,曾無伏節死誼之臣,率盡苟合取容,阿黨相爲,念私門之利,忘國家之政。邪穢濁混之氣上感於天,是以災變數見,百姓睏乏。此臣下不忠之效也,臣誠恥之亡已。凡人情莫不欲安存而惡危亡,然忠臣直士不避患害者,誠爲君也。今陛下天覆地載,物無不容,使尚書令堯賜臣豐書曰:‘夫司隸者刺舉不法,善善惡惡,非得顓之也。勉處中和,順經術意。’恩深德厚,臣豐頓首幸甚。臣竊不勝憤懣,願賜清宴,唯陛下裁幸。”上不許。 臣聞明王垂寬容之聽,崇諫爭之官,廣開忠直之路,不罪狂狷之言,然後百僚在位,竭忠盡謀,不懼後患,朝廷無諂諛之士,元首無失道之愆。……今天心未豫,災異屢降,水旱迭臻,方當隆寬廣問,褒直盡下之時也。而行慘急之誅於諫爭之臣,震驚羣下,失忠直心。假令輔不坐直言,所坐不著,天下不可戶曉。同姓近臣本以言顯,其於治親養忠之義誠不宜幽囚於掖庭獄。公卿以下見陛下進用輔亟,而折傷之暴,人有懼心,精銳銷耎,莫敢盡節正言,非所以昭有虞之聽,廣德美之風也。臣等竊深傷之,唯陛下留神省察。 贊曰:蓋寬饒爲司臣,正色立於朝,雖《詩》所謂“國之司直”無以加也。若採王生之言以終其身,斯近古之賢臣矣。諸葛、劉、鄭雖雲狂瞽,有異志焉。孔子曰:“吾未見剛者。”以數子之名跡,然毌將污於冀州,孫寶橈於定陵,況俗人乎!何並之節,亞尹翁歸雲。 是時,選博士、諫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望之爲平原太守。望之雅意在本朝,遠爲郡守,內不自得,乃上疏曰:“陛下哀愍百姓,恐德化之不究,悉出諫官以補郡吏,所謂憂其末而忘其本者也。朝無爭臣則不知過,國無達士則不聞善。願陛下選明經術,溫故知新,通於幾微謀慮之士以爲內臣,與參政事。諸侯聞之,則知國家納諫憂政,亡有闕遺。若此不怠,成、康之道其庶幾乎!外郡不治,豈足憂哉?”書聞,徵入守少府。 贊曰:蕭望之歷位將相,籍師傅之恩,可謂親暱亡間。及至謀泄隙開,讒邪構之,卒爲便嬖宦豎所圖,哀哉!不然,望之堂堂,折而不橈,身爲儒宗,有輔佐之能,近古社稷臣也。 贊曰:《詩》稱“抑抑威儀,惟德之隅。”宜鄉侯參鞠躬履方,擇地而行,可謂淑人君子,然卒死於非罪,不能自免,哀哉!讒邪交亂,貞良被害,自古而然。故伯奇放流,孟子宮刑,申生雉經,屈原赴湘,《小弁》之詩作,《離騷》之辭興。經曰:“心之憂矣,涕既隕之。”馮參姊弟,亦云悲矣! 贊曰:孝元之後,遍有天下,然而世絕於孫,豈非天哉!淮陽憲王於時諸侯爲聰察矣,張博誘之,幾陷無道。《詩》雲“貪人敗類”,古今一也。 臣(匡衡)愚以爲宜一曠然大變其俗。孔子曰:“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朝廷者,天下之楨幹也。公卿大夫相與循禮恭讓,則民不爭;好仁樂施,則下不暴;上義高節,則民興行;寬柔和惠,則衆相愛。四者,明王之所以不嚴而成化也。何者?朝有變色之言,則下有爭鬥之患;上有自專之士,則下有不讓之人;上有克勝之佐,則下有傷害之心;上有好利之臣,則下有盜竊之民:此其本也。今俗吏之治,皆不本禮讓,而上克暴,或忮害好陷人於罪,貪財而慕勢,故犯法者衆,奸邪不止,雖嚴刑峻法,猶不爲變。此非其天性,有由然也。 贊曰:自孝武興學,公孫弘以儒相,其後蔡義、韋賢、玄成、匡衡、張禹、翟方進、孔光、平當、馬宮及當子晏鹹以儒宗居宰相位,服儒衣冠,傳先王語,其醞藉可也,然皆持祿保位,被阿諛之譏。彼以古人之跡見繩,烏能勝其任乎! 贊曰:自宣、元、成、哀外戚興者,許、史、三王、丁、傅之家,皆重侯累將,窮貴極富,見其位矣,未見其人也。陽平之王多有材能,好事慕名,其勢尤盛,曠貴最久。然至於莽,亦以覆國。王商有剛毅節,廢黜以憂死,非其罪也。史丹父子相繼,高以重厚,位至三公。丹之輔道副主,掩惡揚美,傅會善意,雖宿儒達士無以加焉。及其歷房闥,入臥內,推至誠,犯顏色,動寤萬乘,轉移大謀,卒成太子,安母后之位。“無言不讎”,終獲忠貞之報。傅喜守節不傾,亦蒙後凋之賞。哀、平際會,禍福速哉! 贊曰:薛宣、朱博皆起佐史,歷位以登宰相。宣所在而治,爲世吏師,及居大位,以苛察失名,器誠有極也。博馳騁進取,不思道德,已亡可言,又見孝成之世委任大臣,假借用權。世主已更,好惡異前,復附丁、傅稱順孔鄉。事發見詰,遂陷誣罔,辭窮情得,仰藥飲鳩。孔子曰:“久矣哉,由之行詐也!”博亦然哉! 司徒掾班彪曰:“丞相方進以孤童攜老母,羈旅入京師,身爲儒宗,致位宰相,盛矣。當莽之起,蓋乘天威,雖有賁、育,奚益於敵?義不量力,懷忠憤發,以隕其宗,悲夫!” 永對曰:臣聞王天下有國家者,患在上有危亡之事,而危亡之言不得上聞;如使危亡之言輒上聞,則商、周不易姓而迭興,三正不變改而更用。夏、商之將亡也,行道之人皆知之,晏然自以若天有日莫能危,是故惡日廣而不自知,大命傾而不寤。《易》曰:“危者有其安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陛下誠垂寬明之聽,無忌諱之誅,使芻蕘之臣得盡所聞於前,不懼於後患,直言之路開,則四方衆賢不遠千里,輻湊陳忠,羣臣之上願,社稷之長福也。 贊曰:孝成之世,委政外家,諸舅持權,重於丁、傅在孝哀時。故杜鄴敢譏丁、傅,而欽、永不敢言王氏,其勢然也。及欽欲挹損鳳權,而鄴附會音、商。永陳三七之戒,斯爲忠焉,至其引申伯以阿鳳,隙平阿於車騎,指金、火以求合,可謂諒不足而談有餘者。孔子稱“友多聞”,三人近之矣。 贊曰:何武之舉,王嘉之爭,師丹之議,考其禍福,乃效於後。當王莽之作,外內鹹服,董賢之愛,疑於親戚,武、嘉區區,以一蕢障江河,用沒其身。丹與董宏更受賞罰,哀哉!故曰“依世則廢道,違俗則危殆”,此古人所以難受爵位者也。 雄見諸子各以其知舛馳,大氐詆訾聖人,即爲怪迂。析辯詭辭,以撓世事,雖小辯,終破大道而或衆,使溺於所聞而不自知其非也。及太史公記六國,歷楚、漢,訖麟止,不與聖人同,是非頗謬於經。故人時有問雄者,常用法應之,撰以爲十三卷,象《論語》,號曰《法言》。《法言》文多不著,獨著其目: 天降生民,倥侗顓蒙,恣於情性,聰明不開,訓諸理。撰《學行》第一。 降周迄孔,成於王道,終後誕章乖離,諸子圖微。撰《吾子》第二。 事有本真,陳施於億,動不克鹹,本諸身。撰《修身》第三。 芒芒天道,在昔聖考,過則失中,不及則不至,不可奸罔。撰《問道》第四。 神心曶恍,經緯萬方,事系諸道德仁誼禮。撰《問神》第五。 明哲煌煌,旁燭亡疆,遜於不虞,以保天命。撰《問明》第六。 假言周於天地,贊於神明,幽弘橫廣,絕於邇言。撰《寡見》第七。 聖人聰明淵懿,繼天測靈,冠於羣倫,經諸範。撰《五百》第八。 立政鼓衆,動化天下,莫上於中和,中和之發,在於哲民情。撰《先知》第九。 仲尼以來,國君、將相、卿士、名臣參差不齊,一概諸聖。撰《重黎》第十。 仲尼之後,訖於漢道,德行顏、閔、股肱蕭、曹,爰及名將尊卑之條,稱述品藻。撰《淵騫》第十一。 君子純終領聞,蠢迪檢押,旁開聖則。撰《君子》第十二。 孝莫大於寧親,寧親莫大於寧神,寧神莫大於四表之歡心。撰《孝至》第十三。 贊曰:雄之自序云爾。初,雄年四十餘,自蜀來至遊京師,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奇其文雅,召以爲門下史,薦雄待詔,歲餘,奏《羽獵賦》,除爲郎,給事黃門,與王莽、劉歆並。哀帝之初,又與董賢同官。當成、哀、平間,莽、賢皆爲三公,權傾人主,所薦莫不拔擢,而雄三世不徙官。及莽篡位,談說之士用符命稱功德獲封爵者甚衆,雄復不侯,以耆老久次轉爲大夫,恬於勢利乃如是。實好古而樂道,其意欲求文章成名於後世,以爲經莫大於《易》,故作《太玄》;傳莫大於《論語》,作《法言》;史篇莫善於《倉頡》,作《訓纂》;箴莫善於《虞箴》,作《州箴》;賦莫深於《離騷》,反而廣之;辭莫麗於相如,作四賦;皆斟酌其本,相與放依而馳騁雲。用心於內,不求於外,於時人皆曶之;唯劉歆及範逡敬焉,而桓潭以爲絕倫。 王莽時,劉歆、甄豐皆爲上公,莽既以符命自立,即位之後,欲絕其原以神前事,而豐子尋、歆子棻復獻之。莽誅豐父子,投棻四裔,辭所連及,便收不請。時,雄校書天祿閣上,治獄使者來,欲收雄,雄恐不能自免,乃從閣上自投下,幾死。莽聞之曰:“雄素不與事,何故在此?”間請問其故,乃劉棻嘗從雄學作奇字,雄不知情。有詔勿問。然京師爲之語曰:“惟寂寞,自投閣;爰清靜,作符命。” 雄以病免,復召爲大夫。家素貧,耆酒,人希至其門。時有好事者載酒餚從遊學,而鉅鹿侯芭常從雄居,受其《太玄》《法言》焉。劉歆亦嘗觀之,謂雄曰:“空自苦!今學者有祿利,然向不能明《易》,又如《玄》何?吾恐後人用覆醬瓿也。”雄笑而不應。年七十一,天鳳五年卒,侯芭爲起墳,喪之三年。 時,大司空王邑、納言嚴尤聞雄死,謂桓譚曰:“子常稱揚雄書,豈能傳於後世乎?”譚曰:“必傳。顧君與譚不及見也。” 凡人賤近而貴遠,親見揚子云祿位容貌不能動人,故輕其書。昔老聃著虛無之言兩篇,薄仁義,非禮學,然後世好之者尚以爲過於《五經》,自漢文、景之君及司馬遷皆有是言。今揚子之書文義至深,而論不詭於聖人,若使遭遇時君,更閱賢知,爲所稱善,則必度越諸子矣。諸儒或譏以爲雄非聖人而作經,猶春秋吳楚之君僭號稱王,蓋誅絕之罪也。自雄之沒至今四十餘年,其《法言》大行,而《玄》終不顯,然篇籍具存。 贊曰:自武帝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訖於元始,百有餘年,傳業者浸盛,支葉蕃滋,一經說至百餘萬言,大師衆至千餘人,蓋祿利之路然也。初,《書》唯有歐陽,《禮》後,《易》楊,《春秋》公羊而已。至孝宣世,復立《大小夏侯尚書》,《大小戴禮》,《施》《孟》《梁丘易》,《穀梁春秋》。至元帝世,復立《京氏易》,平帝時,又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所以罔羅遺失,兼而存之,是在其中矣。 卷八十九·循吏傳第五十九 漢興之初,反秦之敝,與民休息,凡事簡易,禁罔疏闊,而相國蕭、曹以寬厚清靜爲天下帥,民作“畫一”之歌。孝惠垂拱,高後女主,不出房闥,而天下晏然,民務稼穡,衣食滋殖。至於文、景,遂移風易俗。是時,循吏如河南守吳公、蜀守文翁之屬,皆謹身帥先,居以廉平,不至於嚴,而民從化。 文翁,廬江舒人也。少好學,通《春秋》,以郡縣吏察舉。景帝末,爲蜀郡守,仁愛好教化。見蜀地闢陋有蠻夷風,文翁欲誘進之,乃選郡縣小吏開敏有材者張叔等十餘人親自飭厲,遣詣京師,受業博士,或學律令。減省少府用度,買刀布蜀物,齎計吏以遺博士。數歲,蜀生皆成就還歸,文翁以爲右職,用次察舉,官有至郡守刺史者。 又修起學官於成都市中,招下縣子弟以爲學官弟子,爲除更徭,高者以補郡縣吏,次爲孝弟力田。常選學官僮子,使在便坐受事。每出行縣,益從學官諸生明經飭行者與俱,使傳教令,出入閨閣。縣邑吏民見而榮之,數年,爭欲爲學官弟子,富人至出錢以求之。由是大化,蜀地學於京師者比齊魯焉。至武帝時,乃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自文翁爲之始雲。 卷九十·酷吏傳第六十 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老氏稱:“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法令滋章,盜賊多有。”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原也。昔天下之罔嘗密矣,然奸軌愈起,其極也,上下相遁,至於不振。當是之時,吏治若救火揚沸,非武健嚴酷,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於職矣。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下士聞道大笑之。”非虛言也。 贊曰:“自郅都以下皆以酷烈爲聲,然都抗直,引是非,爭大體。張湯以知阿邑人主,與俱上下,時辯當否,國家賴其便。趙禹據法守正。杜周從諛,以少言爲重。張湯死後,罔密事叢,浸以耗廢,九卿奉職,救過不給,何暇論繩墨之外乎!自是以至哀、平,酷吏衆多,然莫足數,此其知名見紀者也。其廉者足以爲儀表,其污者方略教道,一切禁奸,亦質有文武焉。雖酷,稱其位矣。湯、周子孫貴盛,故別傳。 卷九十一·貨殖傳第六十一 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於皁隸、抱關、擊[插圖]者,其爵祿、奉養、宮室、車服、棺槨、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賤不得逾貴。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於是辯其土地、川澤、丘陵、衍沃、原隰之宜,教民種樹畜養;五穀六畜及至魚鱉、鳥獸、雚蒲、材幹、器械之資,所以養生送終之具,靡不皆育。育之以時,而用之有節。草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豺獺未祭,罝網不佈於野澤;鷹隼未擊,矰弋不施於徯隧。既順時而取物,然猶山不茬櫱,澤不伐夭,蝝魚麛卵,鹹有常禁。所以順時宣氣,蕃阜庶物,蓄足功用,如此之備也。然後四民因其土宜,各任智力,夙興夜寐,以治其業,相與通功易事,交利而俱贍,非有徵發期會,而遠近鹹足。故《易》曰“後以財成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爲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此之謂也《管子》雲古之四民不得雜處。士相與言仁誼於閒宴,工相與議技巧於官府,商相與語財利於市井,農相與謀稼穡于田野,朝夕從事,不見異物而遷焉。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各安其居而樂其業,甘其食而美其服,雖見奇麗紛華,非其所習,闢猶戎翟之與于越,不相入矣。是以欲寡而事節,財足而不爭。於是在民上者,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故民有恥而且敬,貴誼而賤利。此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不嚴而治之大略也。 卷九十二·遊俠傳第六十二 古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自卿、大夫以至於庶人,各有等差,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孔子曰:“天下有道,政不在大夫。”百官有司奉法承令,以修所職,失職有誅,侵官有罰。夫然,故上下相順,而庶事理焉。 故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非明王在上,視之以好惡,齊之以禮法,民曷由知禁而反正乎! 古之正法:五伯,三王之罪人也;而六國,五伯之罪人也。夫四豪者,又六國之罪人也。況於郭解之倫,以匹夫之細,竊殺生之權,其罪已不容於誅矣。觀其溫良泛愛,振窮周急,謙退不伐,亦皆有絕異之姿。惜乎不入於道德,苟放縱於末流,殺身亡宗,非不幸也。 贊曰:柔曼之傾意,非獨女德,蓋亦有男色焉。觀籍、閎、鄧、韓之徒非一,而董賢之寵尤盛,父子併爲公卿,可謂貴重人臣無二矣。然進不由道,位過其任,莫能有終,所謂愛之適足以害之者也。漢世衰於元、成,壞於哀、平。哀、平之際,國多釁矣。主疾無嗣,弄臣爲輔,鼎足不強,棟幹微撓。一朝帝崩,奸臣擅命,董賢縊死,丁、傅流放,辜及母后,奪位幽廢,咎在親便嬖,所任非仁賢。故仲尼著“損者三友”,王者不私人以官,殆爲此也。 贊曰:《書》戒“蠻夷猾夏”,《詩》稱“戎狄是膺”,《春秋》“有道守在四夷”,久矣,夷狄之爲患也!故自漢興,忠言嘉謀之臣曷嘗不運籌策相與爭於廟堂之上乎?高祖時則劉敬,呂后時樊噲、季布,孝文時賈誼、朝錯,李武時王恢、韓安國、朱買臣、公孫弘、董仲舒,人持所見,各有同異,然總其要,歸兩科而已。縉紳之儒則守和親,介冑之士則言征伐,皆偏見一時之利害,而未究匈奴之終始也。 自漢興以至於今,曠世歷年,多於春秋,其與匈奴,有修文而和親之矣,有用武而克伐之矣,有卑下而承事之矣,有威服而臣畜之矣,詘伸異變,強弱相反,是故其詳可得而言也。 昔和親之論,發於劉敬。是時,天下初定,新遭平城之難,故從其言,約結和親,賂遺單于,冀以救安邊境。孝惠、高後時遵而不違,匈奴寇盜不爲衰止,而單于反以加驕倨。逮至孝文,與通關市,妻以漢女,增厚其賂,歲以千金,而匈奴數背約束,邊境屢被其害。是以文帝中年,赫然發憤,遂躬戎服,親御鞍馬,從六郡良家材力之士,馳射上林,講習戰陳,聚天下精兵,軍於廣武,顧問馮唐,與論將帥,喟然嘆息,思古名臣。此則和親無益,已然之明效也。 仲舒親見四世之事,猶復欲守舊文,頗增其約。以爲:“義動君子,利動貪人。如匈奴者,非可以仁義說也,獨可說以厚利,結之於天耳。故與之厚利以沒其意,與盟於天以堅其約,質其愛子以累其心,匈奴雖欲展轉,奈失重利何,奈欺上天何,奈殺愛子何!夫賦斂行賂不足以當三軍之費,城郭之固無以異於貞士之約,而使邊城守境之民父兄緩帶,稚子咽哺,胡馬不窺於長城,而羽檄不行於中國,不亦便於天下乎!”察仲舒之論,考諸行事,乃知其未合於當時,而有闕於後世也。當孝武時,雖征伐克獲,而士馬物故亦略相當;雖開河南之野,建朔方之郡,亦棄造陽之北九百餘里。匈奴人民每來降漢,單于亦輒拘留漢使以相報復,其桀驁尚如斯,安肯以愛子而爲質乎?此不合當時之言也。若不置質,空約和親,是襲孝文既往之悔,而長匈奴無已之詐也。夫邊城不選守境武略之臣,修障隧備塞之具,厲長戟勁弩之械,恃吾所以待邊寇而務賦斂於民,遠行貨賂,割剝百姓,以奉寇讎。信甘言,守空約,而幾胡馬之不窺,不已過乎! 至孝宣之世,承武帝奮擊之威,直匈奴百年之運,因其壞亂幾亡之阸,權時施宜,覆以威德,然後單于稽首臣服,遣子入侍,三世稱藩,賓於漢庭。是時,邊城晏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亡干戈之役。
高祖,沛豐邑中陽里人也,姓劉氏。母媼嘗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是時雷電晦冥,父太公往視,則見交龍於上。已而有娠,遂產高祖。高祖爲人,隆準而龍顏,美鬚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寬仁愛人,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產作業。及壯,試吏,爲泗上亭長,延中吏無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常從王媼、武負貰酒,時飲醉臥,武負、王媼見其上常有怪。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及見怪,歲竟,此兩家常折券棄責。蕭何盡收秦丞相府圖籍文書。漢王還至定陶,馳入齊王信壁,奪其軍。
2025.11.27 因先看的《史記》,後看的《資治通鑑》,現在才翻得這本《漢書》。這本《漢書》更像是《史記》與《資治通鑑》的“拼接版”。當然《資治通鑑》從漢武帝到王莽都是借鑑的《漢書》裏內容。我只是按照我的閱讀順序這麼說。 漢武帝以前,基本都是從《史記》搬運而來;而漢武帝到王莽,《資治通鑑》基本都是從《漢書》搬運而來。 所以這本《漢書》我翻得很快,因爲大多數之前在《史記》以及《資治通鑑》裏都已經讀過了。 個人推薦一些比較好的章節: 《李廣蘇建傳》 : 從這裏更能深刻理解李陵爲何降匈奴,以及後面霍光執政後派人勸李陵回來、李陵爲什麼還是不回來的苦衷。這裏還有蘇武牧羊的故事。辛棄疾有首詞寫的好啊:將軍百戰身名裂。向河梁,回頭萬里,故人長絕。 就是寫的李陵與蘇武的最後一別。 《外戚傳》 : 西漢歷代外戚。王姑媽王政君不在此傳,因爲她老人家影響太大,所以單開了一個傳記。 《元后傳》 : 影響西漢後期格局最大之人,沒有之一,王莽姑媽王政君。 《王莽傳》 : 最長的一個個人傳記,王莽實至名歸。
翻開厚重的《漢書》,彷彿置身於那個波瀾壯闊又波詭雲譎的大漢王朝。十五帝兩百一十年的西漢,從漢初的休養生息到武帝的開疆拓土,再到昭宣中興的餘暉,班固筆下的每一個字,似乎都在無聲地印證着《尚書》中那句振聾發聵的“十六字心傳”:“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 “人心惟危”,在《漢書》的帝王將相錄中體現得淋漓盡致。漢初諸帝深知秦亡之鑑,面對滿目瘡痍的江山,他們壓抑了開疆拓土的私慾,選擇了黃老之治的“無爲”。然而,當盛世降臨,人心中的“危”便悄然滋生。漢武帝雄才大略,卻也難逃“人心”中好大喜功與窮奢極欲的驅使。晚年的巫蠱之禍,正是私慾膨脹、人心失控導致的慘痛代價。權臣霍光雖能廢立皇帝,卻也因家族權勢過盛而招致滅門之災。這一切都印證了“人心”若不加節制,便如懸崖勒馬,稍有不慎便是萬丈深淵。 與之相對的,是“道心惟微”。那是一種合乎天道、悲憫蒼生的治國良知,它隱微而難明,往往在權力的喧囂中被淹沒。在《漢書》中,我們看到那些真正能守住“道心”的時刻,往往是王朝最安寧的瞬間。比如文帝廢除肉刑,比如宣帝設立常平倉,這些決策背後,是統治者超越了個人私慾,體察到了百姓的疾苦與天道的運行規律。這種“道心”雖然微弱,卻如暗夜微光,是維繫王朝長治久安的根本。 那麼,如何在“危”與“微”之間找到平衡?班固在字裏行間給出的答案,便是後半句的“惟精惟一,允執厥中”。治國如同修身,需要精誠專一的態度,不偏不倚地堅守中正之道。漢初的“蕭規曹隨”是一種“執中”,既尊重前任的智慧,又順應民心的渴望;昭宣時期的“霸王道雜之”,也是一種“執中”,在儒家的仁義與法家的刑名之間找到了動態的平衡。 讀罷《漢書》,掩卷沉思。這十六個字不僅是帝王南面之術,更是我們每個人在紛繁世事中的處世哲學。在這個充滿誘惑與焦慮的時代,我們同樣面臨着“人心”的躁動與“道心”的迷失。唯有時刻保持警醒,以“惟精惟一”的專注去體察事物的本質,以“允執厥中”的智慧去處理複雜的關係,方能在人生的起伏中,守住內心的安寧與方向。這,或許就是歷史留給我們最寶貴的精神遺產。 另《漢書》下酒的典故,喝的不是書,而是書中那股跌宕起伏的英雄氣概和悲壯的歷史情懷。典出蘇舜欽(字子美)和他的岳父杜衍。宋代龔明之的《中吳紀聞》載,蘇舜欽被貶,住在岳父杜衍家。他每天晚上讀書都要喝一斗酒。杜衍覺得很好奇,就悄悄派人在窗外偷聽。結果聽到蘇舜欽在讀《漢書·張良傳》,當讀到張良在博浪沙刺殺秦始皇,卻誤中副車時,蘇舜欽拍着桌子惋惜道:“惜乎擊之不中!”於是滿飲一大杯。接着讀到張良對漢高祖說“始臣起下邳,與上會於留,此天以臣授陛下”時,他又拍案感嘆:“君臣相遇,其難如此!”再次舉杯痛飲。杜衍聽完大笑說:“有如此下酒物,一斗誠不爲多也!”
你問我推不推薦,當然是推薦了。起碼在微信讀書上是完整版《漢書》,不是節選版。但是得吐槽所謂校注,比如《武帝紀》的“灑水王”,其實是泗水王,在《昭帝紀》裏反而沒錯,也不像中華書局版有校勘。 其實還是首推帶顏師古註解和中華書局校勘的版本。 要大致看懂《漢書》本紀和列傳部分倒是不難(除去一些詔書,對策,文章),但要完全看懂理解就需要其他書籍了。推薦和《史記》《資治通鑑》《漢紀》對照着看。像《史記》裏的《景帝本紀》《武帝本紀》《三王世家》《賈誼列傳》《董仲舒列傳》,《漢書》裏反而記載詳細。 除去顏師古的註解,還可以看王先謙的《漢書補註》和周壽昌的《漢書注校補》 當然重要的還有現代的一些專著論文,畢竟古代人看不到近現代出土的簡牘。 舉個例子,顏師古引漢末魏晉學者的註解,有時候會把東漢或者西漢後期的規定帶到西漢初期,比如《高帝紀》“八月初爲算賦”,顏師古引如淳曰:“《漢儀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爲一算,爲治庫兵車馬。”。從出土漢簡來看漢初的“算賦”制度,深受爵制的影響,年齡僅是其中一個因素。那麼,如淳所引《漢儀注》年15—56的算人制度,是否爲爲漢初制度值得商榷,其存在只能是二十等爵式微之後的事情。而從居延簡反映的情況來看,僅以年齡爲服役標準的做法,只能是在東漢時期。 再舉《昭帝紀》的例子,元鳳四年詔 “三年 以前通更賦未入者,皆勿收 ” ,顏師古引如淳曰“更三品”“戍邊三日”制度,從出土漢簡來看西漢也沒有這個制度
《漢書》是史書中的精品,《漢書》與《史記》、《後漢書》、《三國志》並稱爲“前四史”。前四史是私修史書,真實性比後二十史高很多,評價也是最高的。如果熱愛歷史,前四史不可錯過。初讀推薦先讀感興趣的人物傳,再用紀來串聯人物。直接讀紀會感覺很枯燥,很無聊。
《漢書·文帝紀》裏,東漢人班固這樣撰寫讚詞: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富,興於禮義,斷獄數百,幾致刑措。嗚呼,仁哉!同樣是疾呼“仁哉”,司馬遷在《史記·孝文本紀》的“太史公曰”評論卻有另一個視角:太史公曰:孔子言“必世然後仁。善人之治國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誠哉是言!漢興,至孝文四十有餘載,德至盛也。廩廩鄉改正服封禪矣,謙讓未成於今。嗚呼,豈不仁哉!看似相近,其實相去甚遠。司馬遷的評論,包含了兩個時間段:其一,是以“必世然後仁”。這句話,《史記集解》的註釋是:孔安國曰:“三十年曰世。如有受命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漢文帝在位23年,距離30年相去不遠,加上之前的漢初20多年,40多年的政策延續性,算得上一個“仁”字。最重要的是第二個時間段,即“善人之治國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文帝之後百年,劉氏的後人們有沒有做到“勝殘去殺”“幾致刑措”“備刑罰而無用,天下向治”?當然沒做到。後半段的讚詞已經點了漢武帝的名,所謂“廩廩鄉改正服封禪矣”,廩廩的意思是“庶幾”“漸近”,也就是幾乎就把服色改了、封禪去了,這個說的是賈誼、公孫臣上書漢文帝改正朔、服色,結果漢文帝只是做了準備,實施則留待後人,完成這項“大功業”的後人正是漢武帝。在《史記·封禪書》裏司馬遷是這麼記錄漢文帝“謙讓”的: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氣神事皆詐也。下平吏治,誅夷新垣平。自是之後,文帝怠於改正朔服色神明之事,而渭陽、長門五帝使祠官領,以時致禮,不往焉。一個“怠於”、一個“不往焉”,這還是“謙讓”嗎?這是被方士新垣平忽悠之後惱羞成怒,乾脆完全不信這一套。如果說司馬遷因爲時代原因,有話不敢全說,那麼,班固直斥漢文帝之非,就更能完整補全“文景之治”這個西漢“仁政”頂點的真相。見《漢書·刑法志》: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勸趣農桑,減省租賦。而將相皆舊功臣,少文多質,懲惡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恥言人之過失。化行天下,告訐之俗易。吏安其官,民樂其業,畜積歲增,戶口浸息。風流篤厚,禁罔疏闊。選張釋之爲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這是一通誇,說漢文帝的時候,刑罰大省,可到了千古留名的“廢肉刑”事件,班固又寫道:是後,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斬右止者又當死。斬左止者笞五百,當劓者笞三百,率多死。這可是漢文帝的重要歷史功績,後人大誇特誇的故事,卻是“外有輕刑之名”,實際上殺人。當然,這不是班固比司馬遷骨頭還硬,而是這個問題由漢景帝坦白認賬,見《漢書·刑法志》記載:景帝元年,下詔曰:“加笞與重罪無異,幸而不死,不可爲人。”翻譯過來就是說,肉刑換笞刑,結果上和死罪差不了多少,哪怕僥倖沒抽死,人基本也就殘廢了。因爲由剁掉腳趾改成用竹片“笞”500下,照樣能打死人。而秦朝的“笞刑”一般針對的就是“事罪”,比如損壞公物之類,所以打個10下、30下、50下比較常見,除了“熟笞”算是情節嚴重要加刑,那是打滿100下。可像漢文帝這種300下、500下抽下去,腳趾頭和鼻子是保住了,命基本也沒了,所以漢景帝元年進一步加惠於民,先是減少了“笞”的數量,500減到300,300減到200,結果會不會有變化,可以自己想象。所以,漢景帝中六年,又下詔,減300爲200,減200爲100,又規定了刑具必須是竹板,大小厚薄的規制,強調只能打臀部,且中途不得換人。仁義不仁義?事實上,過往對秦漢交替之際的講述,基本延續了《史記》《漢書》中的講述,即秦代法網嚴密、百姓苦之,漢高祖弔民伐罪、約法三章,所以爲政寬簡,之後又行黃老、清靜無爲,百姓得而休息,遂成就“文景之治”。這個解釋體系,可以理解爲漢代的官方宣傳,如果沒有一波又一波秦簡、漢簡中律令材料的出土,這個官方解釋可能還會繼續延續2000年。然而,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的出土,給我們展示了“清靜無爲”的真正背景,就是西漢初年的律令制度體系完全是對秦代的繼承,只是根據漢朝的政略調整,略做修正。對此,漢朝人心知肚明,屬於不需要進一步解釋的世界存在本身,對於我們,乃至於1000多年前的唐朝人,都已經是兩個世界的故事了。因爲世易時移,這種認識衝突,可謂比比皆是,比如在我們的意識裏,軍事和法律是不搭界的兩個概念,可班固在《漢書·刑法志》裏卻明確指出:《書》雲“天秩有禮”,“天討有罪”。故聖人因天秩而制五禮,因天討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鑿;薄刑用鞭撲。大者陳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繇來者上矣。上天指定爵命次序(爵位、身份),所以聖人順應天命制定了五禮的禮制,上天又要懲罰有罪之人,所以依據上天的意志創制了五刑,其中最大的“刑殺”就是甲兵、軍隊,以下才是死刑、肉刑、鞭笞之類。換句話說,軍旅征伐和法條刑罰都是用暴力維護“天意”的手段,只是施加的場所不同,一個是在原野上列陣展示,一個是在朝堂、市井表現。秦漢時代的所謂“法律”,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法律”,其最本質的立法原則,並非是規定你什麼不可以做,而是規定你應該怎麼活,如果你不按照這個“法”來做,你違背的就是“天”的意志,也就不必活了。“文景之治”的“仁政”,比如漢文帝、漢景帝父子對於肉刑的一步步減輕,正是在上述成熟的制度體系基礎上進行的微調,其結果仍是“率多死”,也就是執行中被打死的人很多,這個數目究竟有多少,咱們不得而知。只看《漢書·刑法志》中有記載的,在漢武帝刪定漢律後,又經歷了漢宣帝、元帝、成帝連續三代簡省法條,漢帝國仍然有數目驚人的“罪犯”:今漢道至盛,歷世二百餘載,考自昭、宣、元、成、哀、平六世之間,斷獄殊死,率歲千餘口而一人,耐罪上至右止,三倍有餘。也就是班固平均了一下,西漢中後期的各代每年的死刑決獄,占人口比例的0.5002‰~1‰,西漢元始二年的總人口數,約爲5900萬,則每年的“死刑犯”有29514~59000人。耐罪算是最低的“肉刑”,要剃掉犯人的鬢髮,斬右趾頭則是最重的肉刑,三倍於死刑,則應該有88542~177000人。也就是說,每年的服刑人數(不是犯罪人數)合計爲118056~236000人。這還是前朝,班固所處的東漢初年的死刑數字則是:今郡、國被刑而死者歲以萬數。也就是,東漢初年,每年死刑犯超過1萬人,這個數字是什麼概念?請注意,西漢建國初年估計人口數爲1500萬~1800萬;漢文帝末期,估計人口數爲3000萬左右;漢武帝末期,估計人口數爲3600萬左右;漢平帝元始二年,統計人口數爲5900萬左右;東漢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全國人口爲2100萬左右。更可怕的是,《漢書·刑法志》中的數據,只涉及“死刑決獄”,而沒有涉及“非正常死亡”,因爲漢朝的“犯人”,除了砍頭和贖罪脫罪的,肉刑或許不是人人都撈得到,徒刑,甚至終身勞役卻是跑不了的。1972年,在陝西省涇陽縣高莊鎮狼家溝村修水渠時,在村子的南邊,景帝陽陵封土的西北1500米處,發現一處刑徒墓地。隨後陝西省文管會和陝西省博物館對刑徒墓地進行了部分清理,發掘了29座刑徒墓,共有35副骨架。許多屍骨戴着鐵鉗、鐵鈦等刑具。經預測,刑徒墓地有8萬平方米,可能埋葬有上萬具刑徒屍骨。從已發表的漢武帝茂陵、哀帝義陵的調查簡報看,武帝陵園也有刑徒墓地(報告稱修陵人墓園地),義陵沒有發現刑徒墓地。武帝刑徒墓地試掘後和漢陽陵的情況大體一致,佔地面積約4萬平方米,埋葬至少2萬具屍骨。類似的刑徒墓地,在河南省偃師縣西大郊村,於1964年發掘了522座,系東漢安帝永初元年至永寧二年徵調到都城洛陽服役的刑徒的墓地。經鑑定,刑徒絕大多數是男性青壯年,椎骨有明顯的勞損痕跡,有的骨骸上留有被器械刺殺、砍擊造成的創傷,這表明刑徒多是在強制性的沉重勞役下被折磨致死,有的是受酷刑死亡或遭殘殺的。這些刑徒,來自9個州所轄的39個郡國167個縣,這已經是“文景之治”200年後。真正諷刺的是,相比之下,文帝、景帝父子生前的施政又絕對當得一個“仁”字,而上述的殘酷事實,恰恰說明了秦漢王朝的制度性殘暴,超出了任何現代人的想象。 摘選自《漢瓦》
可以說是囫圇吞棗式的讀完了。相比史記和資治通鑑,漢書確實難讀一些。可能是受漢賦的影響,加上行文務求簡略,導致很多內容可以有多種理解,對普通讀者和學者都不友好,大概創作時就是打算行之於館閣吧。我認爲《漢書今注》會比這本好一些。如果嫌過於繁瑣,其實讀《二十五史簡明讀本·漢書》會更實惠一些。 《漢書》比史記的文筆差點,但勝在詳盡。貨殖列傳等內容,從學術上看,非常有價值。司馬遷寫史有自己的態度,班家父兄妹及徒四人更客觀。如今粗讀一遍,有時間一定會二刷,前四史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