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公度
黃公度(1109-1156)字師憲,號知稼翁,莆田(今屬福建)人。紹興八年進士第一,籤書平海軍節度判官。後被秦檜誣陷,罷歸。除祕書省正字,罷爲主管台州崇道觀。十九年,差通判肇慶府,攝知南恩州。檜死復起,仕至尚書考功員外郎兼金部員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十一卷,《知稼翁詞》一卷。
黃公度 (1109—1156)字師憲,號知稼翁,莆田(今屬福建)人。紹興八年(1138)進士第一。籤書平海軍節度判官。秦檜誣以事罷歸。檜死,復起,仕至尚書考功員外郎。有《知稼翁集》、《知稼翁詞》。存詞十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