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浦兼武
1853年7月,美國東印度艦隊抵達日本,使日本幕府由“鎖國”而至“開國”,效仿西方走上資本主義道路。日本的明治維新,便是其“開國”的直接結果。《日本開國五十年史》由“近代日本的設計師”大隈重信組織編撰,聯合伊藤博文、山縣有朋等執政者和見證者,全面回顧“開國”以來的五十年間,日本社會思想、政治、經濟、軍事、法制、外交、工業、商業、教育、傳媒、醫學等各方面的情況,尤其是諸般制度上的逆天改命的建設創新,言簡意賅,讀之可明瞭其舉國變革的艱難破局和成功之道。宣統元年,日方曾將其漢譯本獻給清廷及各地督撫,引發我國朝野的激烈討論。
#《日本開國五十年史》之43:警察制度 這一冊細述了日本在明治維新時期如何建立、發展現代警察制度。 一般現代國家,軍隊只能用於對外,不介入國內事務,因此也常被稱爲“國防軍”。相應的,負責國內治安的,則是警察的職能。現代漢語“警察”一詞來自日語,古代稱爲“捕快”。 日本發展現代警察制度始自明治初年,幕府“大政奉還”後,天皇選拔各藩武士三千人,組成“拔刀隊”,用以維持東京治安。後來又在內務省下設警視廳,憲兵則負責軍隊的紀律管理。 在地方自治體制下,警察系統一般分兩類:國家警察和地方警察。各地有自己的警察機構,在本地執法,國家警察則負責跨地區的協調工作。美國聯邦調查局、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都屬於“國家警察”。蓋世太保的字面意思就是“祕密國家警察”。以前在巴黎旅遊時,師兄告訴我,遇到困難尋求幫助時,要找“法國國家警察”,而不要找“巴黎警察”,後者對外國人態度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