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韋伯斯特
悲劇作家約翰·韋伯斯特所作的《馬爾菲公爵夫人》恐怖而令人心碎。該劇的故事充滿了血腥。寡居的公爵夫人,因與管家祕密結婚,惹怒了她的兄弟斐迪南德公爵及主教。他們讓公爵夫人受盡精神和肉體折磨後將她殺死,並掐死了她的兩個兒子。最後,公爵發瘋,一位曾經參與折磨公爵夫人的僕人幡然悔悟殺死了主教。
作爲英國文藝復興戲劇中的血腥劇代表,很難忍住不去和《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進行比較,創作時間比前者晚了18年,技巧卻還是比莎翁生澀太多。無論劇情發展、情感變化還是時空轉換,都有一種等不及要趕下一場的倉促感。博索拉一直在有情感的正常人和無情感的工具人之間反覆橫跳,但所有情感變化都其來無自,就像舞臺上有一個控制情感的閥門一樣,依照劇情方便任意開關。最後一幕私生子繼承遺產的迴歸,雖然是一種強行大團圓的必需,但劇作者似乎也忘記了他在一開始的人物設定(第一幕就設定了有更合法的繼承人)。
熟悉的英國文藝復興配方:期待着女性滿足自己先入爲主以偏概全的厭女假設的男人,勇敢果斷敢愛卻由於各方面限制而面臨悲慘命運的女人,詭計多端卻由於不時發出哲學警句而充滿致命魅力的大反派… 博索拉纔是真正的主角吧,由於良心未泯帶來的道德模糊讓他比Iago更有一種善惡交織的魅力,他是導演,也是身不由己的演員:“而我自己,到最後都沒能堅持我善良的本性,我一直都在扮演着別人。 ”他是那個危險美麗又致命的最終行刑者死神,在劇情高潮處把我們帶入一種渴望瘋癲和死亡、並在這種受虐中放空一切大徹大悟的酒神美感。角色塑造和語言都可以說是不輸莎士比亞的,但是情節組織、敘事節奏把控的差距就大了。時間線拖太長,矛盾重點不突出,男女主愛情着墨不足等等。雖然我也認爲強求三一律沒有必要,但是此劇的時間、地點和行動都不僅鬆散而且沒有足以將這些鬆散連接起來的集中線索,顯得平鋪直敘。
從阿婆的《沉睡謀殺案》來的,就爲了看那句“掩住她的臉,光影晃花了我的眼,她死在青蔥華年。”
公爵夫人和安東尼奧的愛情悲劇貌似是主題,但其實着墨不多,安東尼奧缺少魅力,跟公爵夫人的關係只能說是順水推舟,而到了臨危之際他還想把別人推出去頂罪。可以說這部戲有點反套路吧。比較好的地方是經常有譏諷的警句,博索拉比誰都看透真相但是一直在不由自主地做壞(錯)事,真是被命運捉弄得不淺。
這部劇在當時能比肩莎士比亞的作品?恐怕是被高估了。這節選一樣的內容噱頭很足,內容不夠,深度也趕不上老莎的四大悲劇。至於惡棍英雄嘛,人物略顯單薄,差不多就是現在電影裏比較好的B級片的水平。
馬爾菲公爵夫人這部戲從內容上來說,對我不太具有吸引力,再加上本書的電子版排版做的並不好,作爲戲劇,裏面較多的人物對話前面缺少冒號,導致在閱讀的時候,經常會以爲這一段話是上一個人物說出的話,所以對這個劇作沒太大的好感。 看布魯姆的《劇作家與戲劇》的時候,裏面寫到,博索拉是一個惡棍英雄,而作爲劇作家的韋伯斯特是承接莎士比亞與勃朗寧、丁尼生、霍桑和梅爾維爾的一個重要紐扣。我承認博索拉身上具有一種非道德的力量,但他絕不是一個徹底的惡棍英雄,所以這部劇作能否與莎士比亞、梅爾維爾等人的作品比肩,還是值得商榷的。莎翁筆下的惡棍英雄有很多,比如《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李爾王》中的埃德蒙等,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埃德蒙,他的惡棍精神是自成一體的,雖然在死前做了懺悔,但是這不影響他的惡的本質,而韋伯斯特這部戲中的博索拉,在埃德蒙的對比之下,顯然不足以被稱作惡棍“英雄”。正如劇中他自己說的:“我將不再模仿高貴者,也不仿效卑賤的人,我要做我自己。”博索拉的本質並不是一個惡棍英雄,更像是惡棍和盲人先知的結合體,在上半部劇作中,他是純粹的惡棍,而在下半部劇作中,他又是純粹的先知角色。這種角色性格的轉折,讓這部戲劇看起來失去了某種深刻的意義,畢竟,作爲一個戲劇,純粹的惡人或純粹的先知才更能讓讀者引發深思。
譯得一塌糊塗,丟三落四缺了很多內容,章節也不按幾場幾幕來。戲劇本身是有意思的,但譯本真的太爛。如果不是看在這出戏本身的份上,光衝着譯本得打個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