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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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纂《葆光錄》 第一章 原文:婺州有僧人入山,見一人古貌,巾褐騎牛,手執鞭,光鑠日色,扣角而歌曰:「靜居青嶂裏,高嘯紫煙中。塵世連仙界,瓊田前路通。」僧揖之,不應,馳步趨之,不及,望赤松而去。 睿文批註:此一場景,令人浮想聯翩,僧人所見,雖揖之,然不應,且是望赤松而去,吟詠其詩,已是不同凡響,更是與紫煙霞中,逍遙而去。 原文:處州有樵者,入山迷路,至一處,聞異香襲人,乃尋之,見一叟着草屨拄笻杖,眉髪皤然。謂曰:「子從何而至此?」樵者具陳:「伐薪爾。」其舍宇牀榻皆同人家。忽一人持牒報雲:「天台山有樵 。」叟曰:「今日爲客看黑班,不得赴。」執牒者應喏而去。樵者餒,求飯,叟呼:「瓊芝,備飱來。」逡巡一雙鬟,年可十六七,容色絕麗,衣窄紅綃,擎一盤,其光可鑑,內亦是常食物。叟自啖一棗大如拳,謂樵者曰:「子食此棗不得。」其山中天色全不暗,常如日晡之時。乃相引行,見樹林下系一黑虎,西北方上,紅樓翠閣如圖畫。過一溪,水乳色。天忽大亮,指一徑曰:「回去得也。」行數步,及舊路,舉首已失叟。歸家逾年矣。 睿文批註:哈哈,採樵之人入山迷路,偶遇皤然老者,仙風道骨,拄筇杖着草屨相迎,且遺其大棗一枚,其大如拳,洎天明,行數武,已尋舊路,然歸家逾年矣。此等故事,於歷代小說中常有此篇。 原文:明州有畫師姓孫,因在州中執筆,次舉首見樑上一人,長數寸。拜之,遂下,如常人,雲:「無懼我!略到此,就爾房寄一宿,切未可泄其事!」言訖而去。夜卻來,孫莫測之可。入三更,奮然不見。逡巡,左手挈一人頭,右手持錢數緡來謂孫曰:「聊奉宿償。」將人首騰空而逝。及曙,有掌庫者失其首,其錢即庫內者,遂告納之。 睿文批註:如此俠客,來去如風,身軀可長可短,若在今日,豈是俠之大者,可飛檐可走壁,來去無蹤,何至取此小錢!哈哈...... 原文:智鈞大師說:天福中,安吉有邸嫗,家力麤備,好修善,長蔬食,或見魚鱉之徒,鳥雀之類,皆贖而放之。因潦水,後有一龜,長尺餘,從門入。嫗怪之,令子將往家前瀆內放之,其子遂於龜背書放生字,放於水中。其龜又上岸,沿回田畦,間有一孔穴,可深三二尺,龜忽陊其中。嫗子曰:「本將放爾命,卻落於此中。」乃攘臂取之,龜卻不見矣,探得白金二鋌,莫知其由。 睿文批註:智鈞大師,不知其何方神聖,所言即爲善報之果! 第二章 原文:有人夜泊舟於富春間,月色澹然,見一人於沙際吟曰:「陊江三十年,潮打形骸朽。家人都不知,何處奠杯酒?」舟人問曰:「君是誰?可示姓名否?」又吟曰:「莫問我姓名,向君言亦空。潮生沙骨冷,魂魄悲秋風。」舟人上岸揖之,遂失所在。 睿文批註:舟子於富春江行舟,泊舟於岸,月色皎然,偶聞:陊江三十年,潮打形骸朽。家人都不知,何處奠杯酒。舟子若能酹奠其酒,可暖朽骨之寒否?秋風颯然,不覺寒噤! 原文:洋山在海中,有廟,其神傳是隋煬帝。山高峻,內有三湖,名曰「三姑」,菱芡、鳧鴈、鸂鶒、鴛鴦之類悉有。又有神立於門首,號曰「呂門官」,凡欲祭向,其廚多鼠,而夏足蠅預告其門,神即絕之。 睿文批註:洋山在今之杭州灣,此處有廟,乃祀隋煬帝,果真有此一處?因何祭祀隋煬帝?只是未道其詳。 原文:楊虔,爲人與物無競,性至孝。母疾病,衣不解帶,常慼慼然焉。丁憂,泣血漣如,每灑掃於墓,徘徊泣涕不能去,鄉黨欽焉。 睿文批註:此中楊虔,可否是後秦之主簿?不得而知,而丁憂其間,尚泣血漣如,故而鄉黨欽佩之至。 原文:有邸嫗鋤桑,拾得一銅觀音像,剜壁作穴安之,每有食饌,不惟蔬蔌魚肉之類,皆將供養。嫗有子,時在潘葑軍前,日夕祝之,保其安寧。其子當陣之際,倒於草間,聞背上連下三劍,似擊銅器聲。戰罷起看,身上並無所〔傷〕 。其母此日見銅像落在地,背上有三刃痕,罔知其由,至子回,說其事,方知神助爾。 睿文批註:老嫗鋤桑,得一觀音像,剜闢作穴安放於彼,於此可知,老嫗家徒四壁矣,雖如此,虔敬之心不輟,祝禱其子戰陣之間,得免刀兵之苦,果得其驗! 原文:陳崇實多記,有鄰人漁得鼉,自罟間而飛去。漁者悞爲龍,歸謂其子曰:「凡人犯龍,兇,吾其終乎!」欲召日者筮。陳聞之,告曰:「非龍,鼉也。夫鼉有長丈餘者,亦能衝飛三二里,然不能乘風雲上天,君漁驚非龍也。」鄰人不誠其言,後又網得一枚,急投之,乃鼉也。 睿文批註:鼉者,揚子鱷也,民間俗稱“土龍”或“豬婆龍”,爲中國特有之小型鱷類。鼉科,總體長1.5-1.8米,尾長與身長相近。頭較狹長、頭頂略高、吻短且平扁。 第三章 原文:有董氏女病邪,多不食,時索酒,飲後作胡旋舞,頻年醫治不差。雲常有一女子來相伴,如夢寐中。家人後於櫥間得一勸酒女子,疑之作祟,遂焚之,其女自此愈矣。 睿文批註:董氏女病邪,稍有進食,然卻常索酒以進,且飲後能做胡旋舞,此舞乃安祿山取悅聖上及貴妃之藝,而此女久病不瘥,卻能如此旋踵不倒,甚是蹊蹺,後家人於櫥間得一勸酒女子,疑之作祟,遂焚之,此爲真人耶?紙人耶?令人疑惑。 原文:有軍人早出,月色朗然,見一獨足者橋欄上臥,軍人少壯無畏懼,乃抱之,其鬼即雲:「放我,當有相酬。」軍人曰:「得何物?」曰:「有銀盞一。」問居處,雲:「少間送來。」軍人又貪進,遂舍之。其妻見一少年扣門,雲:「賢大□ 令將醆歸,授其妻而去。至晚,軍人回,將醆示之,夫乃說今日之事。妻曰:「神靈物不可駐之。」令將貨之,易酒肉祭之。夫從其言。祭畢,夫曰:「適看其醆,有似家內樣,莫不偷我者將來否?」妻亦疑之,往取,果失之矣,夫妻愕然曰:「大是俊鬼(子)〔也〕!」 睿文批註:哈哈,爲鬼所戲弄,皆爲自取其辱也。 原文:杜昭遠將失寵幸,家多妖物,晝見狗作雞鳴。嘗一日架上雙筆起舞,相對迴旋不已。杜曰:「既爲祟,能自書乎?」右一筆倒硯中,漬其毫於案上,大書一「殺」字。其年杜陷大辟。 睿文批註:杜昭遠不知其何許人也?生於何時,卒於何朝?失寵於誰?因何犯死罪? 陳纂《葆光錄》卷一:家於嚴州(治在今浙江建德東)七里瀨。善葬法,尤妙相墳,即知其家貴賤貧富、官祿、人口數,亦知穴中男女老少,及因何病而卒。時楊集統師收復睦州,至一巖下砦。楊佔之日:“此巖上有二十五人。”點兵收之,僅二十人。問於民,日:“某等二十五人避於此,內一人孫晤善h,雲大軍至此,宜往別處,不然遭擒掠。某等不順其言,有四人信之,相隨去矣。”楊日:“得此人,可師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