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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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萬五千字,看了3個多小時。這斷句也是沒誰了,腦殼痛。 花甲之齡,翻山越嶺,涉水渡洋,求得經律。心志之堅,可摧金石!
真誠之心所感化的威力,是沒有什麼地方達不到的;意志堅強的結果,是沒有什麼功業不能成就的。
「法顯髮長安六年到中印國。停經六年。還經三年達青州。凡所游履減三十國。沙河已西迄於天竺。衆僧威儀法化之美。不可詳說。竊惟諸師未得備聞。是以不顧微命淨海而還。艱難具更。幸蒙三尊威靈。危而得濟。故將竹帛疏所經歷。欲令賢者同其聞見。是歲甲寅晉義熙十二年矣。歲在壽星。夏安居末迎法顯。道人既至留共冬齋。因講集之餘重問遊歷。其人恭順言輒依實。由是先所略者勸令詳載。顯復具敘始末。自雲。顧尋所經不覺心動汗流。所以乘危履險不惜此形者。蓋是志有所存專其愚直。故投命於必死之地。以達萬一之冀。於是感嘆。斯人以爲古今罕有。自大教東流。未有忘身求法如顯之比。然後知誠之所感無窮否而不通。志之所將無功業而不成。成夫功業者。豈不由忘夫所重重夫所忘者哉。」堅持,不畏困苦,終修正果。
東晉沙門法顯,自記遊天竺事。 --《閱藏知津》智旭大師
誠之所感無窮否而不通。志之所將無功業而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