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北朝]顏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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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前辜負死者願望的(不算害人),死者死後親自報仇。如力士金玄,張稗。 2.被小人暗害,託夢活人/仙人爲自己報仇,如諸葛元崇,經曠,呂慶祖,牧牛寺僧人,蘇娥,亭中女子,銕曰(後媽狠毒,唱一歌:桃李花,嚴霜落。柰何桃李子,嚴霜早已落,悽婉!)。 3.被小人暗害,死後親自復仇。如張稗,遊殷,鄧琬,元弼,孔基。 4.無辜者/政治鬥爭參與者,被當權者因某種理由殺害/出賣,過了一段時間後害人者也得到了報應,有點陰魂不散的意思,但並不是直接索命。如夏侯玄,于吉,公子彭生,公孫聖,張祚、張璀,樂伎,元徽,刁玄亮,殷涓,典客令萬默,永固,李期,王陵,法存,王濟僕人(被誣告),簡良等人,庾亮。 5.死了,但好像沒有什麼後果,如竇嬰。 有些應該是正史,有些不知道來源,總之就是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014-20220116。做鬼也不放過你。
事採史籍及當代,顏氏欲以讎報事勸善。唐經書雲有七十條。後世輯本多者六十餘條,據今學者所言,似七十事皆可窺見。其敘事模式皆“造冤——伸冤——報冤(死)”類,以事證之,則固非小說無稽可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