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曇摩崛多
本書爲公版書,爲不受著作權法限制的作家、藝術家及其它人士發佈的作品,供廣大讀者閱讀交流。匯聚授權電子版權。
本論似應至遲不晚於曇無德尊者對《四分律》之結集。 其所處時代可能在佛世晚期(舍利弗尊者示滅前)至公元前3世紀阿育王世時上座部中分化出有部、雪山部、犢子部、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南傳紅衣部等以前。 本論應爲舍利弗尊者所親造或親說,羅睺羅尊者所述集。其中有引摩訶迦葉尊者、阿難尊者等佛世諸阿羅漢之語。 本論於問分,多可見諸法相之外延。如十八意行受、三十六尊句受等。 但也有定義類說明,如四沙門果。 更有分類說明,如四諦之就修而分類、七覺之就業而分類、三不善根與四大之就色而分類的情況等。特別地,對知、識、解、了,則說“一切法”(此或即舍利弗尊者承佛所開顯萬法唯識之教法)。 於非問分,可見諸法相之定義。 同上,也有“無非知,無非識,無非解,無非了”之說。 人品,提及了《中阿含·福田經》中所也曾說到的家家聖者、一種聖者、五般聖者(也見於《中阿含·善人往經》)的定義,乃至似提到了阿羅漢退(此點或僅爲上座部一系與大乘所共;大衆部《增壹》中,則應無此說)的問題。 智品,提到了八智(似與有部定義不盡相同),非法方便、除非法方便、入定方便、出定方便,乃至略說及八解脫。 緣品,提到了五淨居天聖者乃至各道各天的投生情況。特別地,對無色界四天,只說了“無慧、無明未斷”的凡夫情況,似乎不像諸大乘經典、大衆部《分別功德論》與有部《大毗婆沙論》那樣承認存在無色界上流聖者。而更接近於當今南傳上座部的說法(即無色界只有凡夫)。 念處品等,說及身念處不淨觀之禪法。 禪品,有承自《數經》等處的入定方便(持戒、善護諸根、於食知量等)。 如道品,廣說有八解脫等禪之修法(第三淨解脫的解釋,與大乘中觀智論-天台、唯識諸家禪法接近,似可與觀佛三昧相通)。特別地,本論第四空無邊處解脫之前加行,與《大智度論》《瑜伽師地論》《婆沙論》《俱舍論》等所傳應都不同。 本分還提到了六空(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與三三昧(本論作三定,其中無相緣除空定餘聖涅槃法,無願定緣除空定餘聖有爲法)。 於攝相應分,可見諸法(從單門到四事)相攝之交、並、補(都可畫出其具體的韋恩圖),並諸法相應之數量等。 於緒分(《四分律》及《毗尼母經》說此阿毗曇時引作“處所”),可見諸法之總說。 假結品中,提到五道三界生死輪轉時之各自陷於何結使煩惱。 假心品中,提到“心性本淨、爲客塵染”(也見於有部 世友菩薩《異部宗輪論》)的上座部本部這一共大乘之觀念。 定品中,還提到有十六特勝出息入息禪的修法。 按本論,退分、住分、增長分、射分,通於智定。前三爲非聖法,後一則爲聖法。
問分入品第一。界品第二。 陰品第三。四聖諦品第四。 根品第五。七覺品第六。 不善根品第七。善根品第八。 大品第九。優婆塞品第十。 非問分界品第一。業品第二。人品第三。智品第四。緣品第五。念處品第六。正勤品第七。神足品第八。禪定品第九。道品第十。煩惱品第十一。 攝相應分攝品第一上。相應品下。 緒分遍品第一。因品第二。 名色品第三。假結品第四。 行品第五。觸品第六。 假心品第七。十不善業道品第八。 十善業道品第九。定品第十。 --《閱藏知津》藕益智旭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