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玄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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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命十方調御師,演揚清淨微妙法 三乘四果解脫僧,願賜慈悲哀攝受 弟子慎思篤行。自違真性,枉入迷流。隨生死以飄沉,逐色聲而貪染。十纏十使,積成有漏之因;六根六塵,妄作無邊之罪。迷淪苦海,深溺邪途。著我躭人,舉枉措直。累生業障,一切愆尤。仰三寶以慈悲,瀝一心而懺悔。 所願: 能仁拯拔,善友提攜。出煩惱之深淵,到菩提之彼岸。 此世福基命位,各願昌隆;來生智種靈苗,同希增秀。生逢中國,長遇明師。正信出家,童真入道。六根通利,三業純和。不染世緣,常修梵行。執持禁戒,塵業不侵。嚴護威儀,蜎飛無損。不逢八難,不缺四緣。般若智以現前,菩提心而不退。修習正法,了悟大乘。開六度之行門,越三祇之劫海。建法幢於處處,破疑網於重重。降伏衆魔,紹隆三寶。承事十方諸佛,無有疲勞;修學一切法門,悉皆通達。廣作福慧,普利塵沙。得六種之神通,圓一生之佛果。 然後:不捨法界,遍入塵勞。等觀音之慈心,行普賢之願海。他方此界,逐類隨形。應現色身,演揚妙法。泥犁苦趣,餓鬼道中,或放大光明,或現諸神變。其有見我相,乃至聞我名,皆發菩提心,永出輪迴苦。火鑊冰河之地,變作香林;飲銅食鐵之徒,化生淨土。披毛戴角,負債含怨,盡罷辛酸,鹹霑利樂。疾疫世而現爲藥草,救療沉痾;饑饉時而化作稻粱,濟諸貧餒。但有利益,無不興崇。 次期累世冤親,現存眷屬,出四生之汨沒,舍萬劫之愛纏。等與衆生,齊成佛道。虛空有盡。我願無窮。情與無情。同圓種智。 身口意清淨 除滅諸垢穢 一心恭敬禮 十方三世佛 普賢願力故 悉睹見諸佛 一一如來所 一切剎塵禮 於一微塵中 見一切諸佛 菩薩衆圍繞 法界塵亦然 以衆妙音聲 宣揚諸最勝 無量功德海 不可得窮盡 以普賢行力 無上衆供具 供養於十方 三世一切佛 以妙香華鬘 種種諸伎樂 一切妙莊嚴 普供養諸佛 我以貪恚癡 造一切惡行 身口意不善 悔過悉除滅 一切衆生福 諸聲聞緣覺 菩薩及諸佛 功德悉隨喜 十方一切佛 初成等正覺 我令悉勸請 轉無上法輪 示現涅槃者 合掌恭敬請 住一切塵劫 安樂諸羣生 我所集功德 迴向施衆生 究竟菩薩行 逮無上菩提 悉供養過去 現在十方佛 願未來世尊 速成菩提道 普莊嚴十方 一切諸佛剎 如來坐道場 菩薩衆充滿 令十方衆生 除滅諸煩惱 深解真實義 常得安樂住 我修菩薩行 成就宿命智 除滅一切障 永盡無有餘 悉遠離生死 諸魔煩惱業 猶日處虛空 蓮花不著水 遍行遊十方 教化諸羣生 除滅惡道苦 具足菩薩行 雖隨順世間 不捨菩薩道 盡未來際劫 具修普賢行 若有同行者 願常集一處 身口意善業 皆悉令同等 若遇善知識 開示普賢行 於此菩薩所 親近常不離 常見一切佛 菩薩衆圍繞 盡未來際劫 悉恭敬供養 守護諸佛法 讚歎菩薩行 盡未來劫修 究竟普賢道 雖在生死中 具無盡功德 智慧巧方便 諸三昧解脫 一一微塵中 見不思議剎 於一一剎中 見不思議佛 見如是十方 一切世界海 一一世界海 悉見諸佛海 於一言音中 具一切妙音 一一妙音中 具足最勝音 甚深智慧力 入無盡妙音 轉三世諸佛 清淨正法輪 一切未來劫 悉能作一念 三世一切劫 悉爲一念際 一念中悉見 三世諸如來 亦普分別知 解脫及境界 於一微塵中 出三世淨剎 一切十方塵 莊嚴剎亦然 悉見未來佛 成道轉法輪 究竟佛事已 示現入涅槃 神力遍遊行 大乘力普門 慈力覆一切 行力功德滿 功德力清淨 智慧力無礙 三昧方便力 逮得菩提力 清淨善業力 除滅煩惱力 壞散諸魔力 具普賢行力 嚴淨佛剎海 度脫衆生海 分別諸業海 窮盡智慧海 清淨諸行海 滿足諸願海 悉見諸佛海 我於劫海行 三世諸佛行 及無量大願 我皆悉具足 普賢行成佛 普賢菩薩名 諸佛第一子 我善根迴向 願悉與彼同 身口意清淨 自在莊嚴剎 逮成等正覺 皆悉同普賢 如文殊師利 普賢菩薩行 我所有善根 迴向亦如是 三世諸如來 所嘆迴向道 我回向善根 成滿普賢行 願我命終時 除滅諸障礙 面見阿彌陀 往生安樂國 生彼佛國已 成滿諸大願 阿彌陀如來 現前授我記 嚴淨普賢行 滿足文殊願 盡未來際劫 究竟菩薩行 願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 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 若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 願生西方淨土中,九品蓮花爲父母。 花開見佛悟無生,不退菩薩爲伴侶
1、極微(原子)實有說: 認爲外境由不可分的極微構成;若極微無方分(無體積、方向),則無法聚合形成可見物體;若極微有方分,則可再分,非“極微”。故極微不能成爲認知的直接對象。 2、極微和合體實有說: 認爲極微組合成的整體(如瓶子)是實有。和合體只是假名,依賴個體極微而存在,但極微本身非實,故和合體亦非實。 3、認知中的整體形象(如瓶子的形狀、顏色)實爲心識所構造,非外境本有。 4、例如:眼識見色時,所見“色”非外色,而是阿賴耶識種子所生的內色相分。 5、一切認知對象皆是內識的顯現,外境只是妄執;所緣緣的本質是識的相分,故“識外無境”。 6、此論證爲唯識學“三性說”(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中“依他起性”提供認識論基礎。 7、關注點從“外在世界是否存在”轉向“認知如何發生”。 8、通過破除對外境的執着,爲觀修“唯識無境”提供理論依據,助修行者轉識成智。
《觀所緣緣論》:析心識所緣,探認知實相 它是佛教唯識學的重要論著,深入剖析“所緣緣”的義理,探究心識所緣之境的本質。以縝密的邏輯推導,釐清認知與外境的關係,爲唯識理論構建了關鍵的認識論基礎。其思辨之精妙,爲研究佛教心識哲學、認知論的學者提供了深邃的思想資源,是叩開唯識智慧之門的重要典籍。
讀了一遍,古文艱深,但是感覺說的是唯識。唯識也不外性相一如,法性法相其實是不同角度闡述同一回事。我讀的感覺是法師的道理應該側重在破相,好像之前讀《與神對話》第二部時評論過,那裏面有一些相應的,就是站在世間觀,物理上最小的物質是體現爲實體還是能量頻率都不是佛法的“無”,有人會套用量子理論試圖解釋“無”,那樣的理解還是在相里,可說皆非,法皆幻智,所以只能以心印心,如果有人言之鑿鑿,皆是偏頗。
或者這就是六祖禪宗比玄奘名因宗更適合普羅大衆的原因了,因爲我根本沒看懂哪怕一句話。
五識五感,感應對起之物,五識六感,五運六氣,人是物質性有形體的,是在星球上自然選擇進化出來的 物體有性質,運勢和性質合符想對,運,勢,認識成物質性的相吸排斥發展推向新的地點,人的主觀性,人的基礎性,人類社會邏輯秩序,原始一套,依靠物質,和依靠得物質的秩序 從秩序中分配獲得,大多去秩序方了,原始的認知也是有點認識有限了,運勢,柱命,族運,族之組成,物質對應發展過程,勢運,人組成物運勢,柱命,天象地引 在天成象,在地成型,一氣原始,氣發展不同階段,不同階段在一個空間,不同階段物在同空間不同方位密度,不同表現中尋找人有利的一面,質性,物性 空間,空間中,質性吸引排斥彌補,後天補先天,先天原始,後天靈名,物質和空間,物質性的失控,空間中距離保持,物質上分類分區系統,能級,躍遷基礎,常見的,物質不同物質相同結構的出現方位,結構層次,物與非物,物之結構,運動形狀運轉形狀,物質,運轉形狀,所運轉所在位置,化物 化人,人的禮節性,能量補充存活結構穩定和擴張,這份結構作用,常出現,物質擬人化,功能化,尋找下一步 對應之物,遇見起感覺的物,對物基礎的認識情感,對物變化中由於作用變遷其價值認識感情,對於物感受,新物,物本身,由各種認識感應,對於其印象,五識各種認識之間交轉,對於物,對於物認識,對於所處環境,個人心境,緣起,本身勢位,本身想法,你奔赴的,以及其中道路奔赴一個小不見其他的,細微五識對於物體基礎認識情感又支持生活,生活之後認識認知各種想物,識,感,知識,感覺,人因心理,感覺投影投在知識中相近起識的方面,人之因形起識,起緣,識之人情況,對應認識,認識在知識中感覺,知識起感覺的這份分類,認識的知識 對於原本這份知識,數形結合 區間,是否對於物與物 人與人相近常用物中多種認識方式,產生新價值,人因工程,人形狀,起因起緣,近人相近人有價值,價值陰陽,組成主持價值成爲這種情況的,組成的狀況表現是陽,陰是組成之形狀,陰的認識物質結構,結構意義,相近結構,不同結構,不同意義 ,相近結構,不同意義,從中同於不同,人之五識六感,物質識,感識,第六感抽象認識中,聰明有發現創造人抽象思維中相同的元位,不同組成,但是相同意義,同元位對推動物質認識發現的進步性,元位認識中 這些人相同點,五感六識,全新的系統認識 多出個另類理解模塊,更好的認知創造,對物質理解更深刻,人與人,人與物,人因,人與物的契合,契合點,人的衆點基礎點,個人點,個人點對於基礎點的依附又獨立一個新觸角,觸角又是回到大體上連接軀體的,這份獨立性的認知轉化個人認知又轉化成通用的,人這種觸角性認知和個人相關,但又人與人因中尋找於人有利的,個人獨特性,緣起 緣止個人緣,緣軀,不同人不同份緣 緣和人對照的基礎函數關係 人的相同點對應緣認識,不同點對應的,萬化集間,事物在認知,座標在識物,緣起之位,影響力大小,自然頻率,人因頻率對於自然改造率,頻率力量越大,對於結果好壞大體預知,小象觀影,以行管勢,不過貌似現在老功利了,沒心思乾淨,思想上那種好玩,追求單純思想想象了,要生活的,不過也放不下生活的上 思想的也不純粹 愛好摻雜其他,兩個都搞不好,還是人無業立不住啊
玄奘法師的文章還是挺拗口難懂的,這是藉助 DS 的翻譯,僅做參考。 【現代漢語譯文】 凡主張眼識等五識以外在色境作爲所緣緣的學派,大致有兩種觀點:一派認爲極微(物質微粒)具有實體,能生起識體;另一派主張和合(物質聚合體)能生起識體,因爲識生起時會帶有其形相。然而這兩種觀點都不合理。何以見得? 首先分析極微說: 縱使極微能爲五識生起之緣,亦非所緣對象。 因爲五識中並無極微形相,猶如眼根等非所緣境。 所緣緣的定義包含兩個要件:一、能緣之識必須帶有對象形相;二、對象須具實體性。色法等極微縱有實體能引發五識(滿足緣的條件),但由於五識中不顯現其形相(如眼根對眼識般),故不能成爲所緣對象。 其次考察和合說: 縱使和合體能被五識認作對象,亦不具備的條件)緣的資格。 因爲和合體本身並無實體,猶如錯覺中的第二月。 色法和合體雖在眼識等中顯現形相(滿足所緣條件),但因缺乏實體性不能真正生識(缺失緣,如同幻覺中的第二月無法產生實際作用。因此,外境論的兩種主張各缺所緣緣要件之一,皆不成立。 另有折衷觀點認爲:每個色法具有多重屬性,其中部分屬性可直接被感知,衆多極微共同形成和集相(複合形態)。此和集相真實存在,能引發相似自身的識相,故可作五識的所緣緣。此說亦謬: 和集相如堅硬等屬性,縱能爲眼識之緣,亦非所緣對象。 因其本質仍是極微屬性,而極微相本不在識中顯現。 此說還存在邏輯矛盾:若主張眼識能緣極微和集相,則對瓶、盆等物的感知應無區別。因爲構成它們的極微數量相同時,緣它們的識相應無差異。若辯稱因外形差異導致識相不同,亦不成立——外形差異只存在於瓶等假法(概念性存在),而極微本身並無形狀差別。 進一步論證: 極微本無體積差異,形態區別僅存於假法。 當物體被分解至極微時,原有形態認知必然消失。 譬如分解瓶盆至極微,其方圓形相隨即消失,而顏色等屬性仍可保持。可見形態差異僅屬世俗認知,不同顏色等實有屬性。因此,五識的所緣緣絕非外境色法,此理昭然。然則所緣緣是否完全不存在?非也,當知: 內顯色境似外現,方爲識之真所緣。 因其形相存於識體,且能引生識故。 外境雖無實體,卻有內識顯現的似外境相作爲所緣緣。眼識等既帶有此相又由其引生,故具足所緣緣二要件。或問:內境相既與識俱生,如何能作識生之緣? 答曰:境相與識決定相隨,雖同時存在仍可爲緣。 或說前念爲後念緣,引發識體功能故。 因明學理允許因果同時存在,只要存在必然相隨關係。或解釋爲前識相引生後識,激發阿賴耶識中相應功能,此說亦無違礙。若五識唯緣內色,何以經中說眼根等爲緣? 識體潛藏色功能,假名五根最合理。 功能與境色互依,無始輾轉成因果。 由識能發比知根存在,此根實爲內在功能而非外造物質。第八識中的色功能名爲眼等五根,此說合乎邏輯。根功能與境色無始以來互爲因果:功能成熟時生起內境色,內境色又引發新根功能。根、境與識的關係可隨語境說爲一異,重點在於確立"諸識唯以內在境相爲所緣緣"的真理。如此論證,理據充分成立。 (譯文說明:1.保留"所緣緣"、"極微"等術語並隨文解釋 2.採用分層論述保持原典邏輯 3.詩句部分保持對仗性散文處理 4.專業概念通過語境自然呈現 5.關鍵論證節點添加連接詞確保連貫)
諸有欲令眼等五識。以外色作所緣緣者。或執極微許有實體。能生識故或執和合。以識生時帶彼相故。
陳那菩薩造 唐大慈恩寺沙門釋玄奘譯 立量破斥,外所緣緣非有。 次明內所緣緣不無。 --《閱藏知津》藕益智旭大師
實話實說,不到一千個字的一本論,剛開始我讀了不下五遍,每個字都認識,意思完全不懂。 由於本書是“唯識論”,或者說三藏法師“唯識宗”的一部分,如果不能理解“三藏”、“一到六識”、“七識”和“八識”,所謂“種子”、三世因果之類的,基本讀不懂。如果已經懂了“唯識”,讀這個意義在哪兒[偷笑][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