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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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也是荀子的作品。 網上摘錄: 正名,指對一個事物,採用正當合理的名稱。 正名一詞源出於儒家經典《論語》之中。 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名,指名稱。本篇闡述荀子的名辨思想,對名與實(客觀存在)的關係作了深入探討。梁啓超認爲該篇反映了荀子的邏輯學。 其他對“正名”的解釋有: 《管子·正第》:“守慎正名,僞詐自止。” 《國語·晉語四》:“舉善援能,官方定物,正名育類。”韋昭注:“正上下服位之名。” 《穀梁傳·僖公十九年》:“ 梁 亡, 鄭 棄其師,我無加損焉,正名而已矣。” 《舊唐書·韋湊傳》:“師古之道,必也正名,名之與實,故當相副。” 清李漁《閒情偶寄·詞曲下·格局》:“元詞開場,止有冒頭數語,謂之正名,又曰楔子,多則四句,少則二句,似爲簡捷。” 本書題解摘錄: 荀子指出,王者確定事物的名稱(成名、制名),與實是相符的,是約定俗成的。王者循名責實,所以能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今世則名不符實,各種弊端由此而產生。所以智者要制定名稱,以解決這些問題。如何命名呢?荀子認爲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和感官對事物的感受是命名的基礎。在命名時,相同事物則取同一名稱。不同的則用不同的名稱,等等。這些是制定名稱的關鍵。 世間關於名實問題有三惑:即用名亂名、用實亂名、用名亂實。這是由於天下不寧,沒有聖王的緣故。“辨說”生於亂世,是人們根據名稱無法理解客觀事物的必然結果。文中在談及辨說時,提出命、期、說、辨四個概念:命,即命名;期,即期會,以彼物形容此物;說,解說實的所以然;辨,推理,反覆辨明。 人們慾望的多少並不決定國家的存亡興衰,關係到國家治亂的是“心之所可”,即心對慾望的態度。慾望雖不能去除乾淨,但可以節制,這是對待道的正確態度。能夠控制慾望,不管其是多還是少都可以使國家得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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