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魯迅
《朝花夕拾》是魯迅所寫的唯一一部回憶散文集,原名《舊事重提》,《朝花夕拾》是魯迅後來修改的名字,一向得到極高的評價。“朝”表示早年時候,“夕”表示晚年時期意思是早上的花晚上來撿,這裏指魯迅先生在晩年回憶童年時期、少年時期、青年時期的人和事。作者說,這些文章都是“從記憶中抄出來”的“回憶文”。本書爲魯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憶散文的結集,共十篇。前五篇寫於北京,後五篇寫於廈門。
上學時讀不懂魯迅,總覺得文字晦暗且沉重,孩提時期的我喜歡的都是活潑可愛的文字,總覺得它們生機勃勃讓我感到快樂。 二十五歲以後讀魯迅,莫名的讀懂了,而且總會產生一些情感上的共鳴。這才明白,有些書能夠成爲經典都是有它的道理,
時隔多年,又讀起了這本書,幼時讀魯迅先生的書總是迷迷糊糊,搞不清其中的源頭,但對他的話語格外喜歡,甚至一度作爲偶像崇拜着。每一句話總是說得恰到好處,連標點符號都不是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