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納徳·L 布朗
1981年,夏天,波士頓新英格蘭浸信會醫院。由於疼痛難耐,我連續注射五劑嗎啡,並隨後寫下兩個夢想:考上哈佛法學院、步行穿越美國。醫生告訴我,“你只上過9年學,還要在輪椅上度過下半生,這些夢想太遙遠,肯定是嗎啡用多了……”1997年7月4日早上6點,我站在哈佛法學院大門口,開始了自己的第二個夢想!擺在我面前的,將是一場歷時四個多月,超過8000公里的未知之旅!一路之上,我要步行穿過21個州,1000多座城市,在這137天的步行旅行中,我將歷經酷熱、蚊蟲、颶風、暴雨,以及無邊的寂寞!我不知道,這場旁人看來如地獄般的旅行,將會怎樣改變我的人生……
在微信書友的書架上看到了《步行者日記》這本書,有點好奇就打開瀏覽,沒想竟喜歡上了,於是購買、閱讀、碼字。 《步行者日記》是由美國人唐納德·L.布朗所著,記錄的內容,既是一次旅行,又是一個人生! 作者本人真的可以說是擁有傳奇人生的人:父親自殺童年辛酸,17歲時輟學加入海軍陸戰隊,打半職業棒球和橄欖球,36歲膝蓋嚴重受傷無法走路,在接受手術後,被護士一天內注射了五次嗎啡,興奮得寫下兩個夢想:考上哈佛法學院、步行穿越美國。當他把這2個夢想告知親人朋友時,大家都認爲只是夢想而已,醫生告訴他“你只上過9年學,還要在輪椅上度過下半生,這些夢想太遙遠,肯定是嗎啡用多了……”。所以被稱之爲“嗎啡夢想”。但誰也沒想到此後他用了8年時間真的完成了從初中學歷到哈佛法學博士的飛躍,實現了一個夢想。又在16年後用137天,徒步穿越了美國21個州、數十座城市、1000多個城鎮,行程5004英里,實現了第二個夢想。難怪大多數讀者在閱讀後會大呼該書太勵志太雞湯了。 我自己除了與大多數讀者同感外,更感慨於作者能實現兩個夢想的良好外部環境。 正是這些外部環境給作者送來了溫暖,帶來了希望,增強了力量,提供了可行條件。 首先,良好的外部環境是擁有一羣愛管“閒事”的鄰居。作者在膝蓋受傷後,在家百無聊賴,甚至多次想到自殺了斷,妻子也萌生了離開他的念頭。而鄰居們給了他多方關照,有的暗中關注他在花園的活動,一旦摔倒就會有人迅速趕來幫撫,有的陪他聊天解悶、帶他外出用餐。更有傑克教授以執着的精神把他引入了大學學習。當作者對自己只有初中學歷無望大學學習時,傑克告訴他,沒有高中學歷不要緊,“學院會幫你獲得GED的。” “什麼是GED?” “高中同等學歷證書。”傑克說,“當你在學習課程的同時,他們會幫你準備GED考試。” 隨後傑克力促作者去伍斯特山社區學院瞭解情況,作者這樣寫道“傑克幫我坐進輪椅,我們找到了繼續教育學院辦公室,它很晚才關門。在那裏,我隨手翻了翻資料,一下子被吸引住了。我沒有和傑克商量,就直接報名參加了免費課程。校方唯一的要求是,在學院授予我正式的大學學分之前,我必須先完成GED。萬萬沒想到,我很快對別的大學課程也產生了很大的熱情。如果成功,我也許真的可以實現通往法學院的夢想。我決定再學3門課程,除了學院提供的免費課程之外,我還報名參加了英語寫作、會計學和美國政治學。”這樣作者終於邁開了實現夢想的第一步。 鄰居的幫助給了作者動力,而美國靈活、寬鬆、人性化的教育機制也助力了作者夢想成真。當伍斯特山社區學院辦理人員得知作者無力支付學費及課本費時,辦理人員說“給我幾分鐘,我看看能不能想個辦法。”幾分鐘後,作者獲得一筆助學金,順利成爲伍斯特山社區學院新生。在學院老師的鼓勵聲中,作者自信心大增,很快獲得GED,一年後完成了大學的7門課程。但作者以爲太慢了,要求由上夜校轉爲全日制學生,很快獲得批准,接着作者又要求一年中完成15門課程的學習,經過辦理人員對他以前學習情況的認證,最終也得到批准。作者努力地學習,保證每門課都獲得A。功夫不負努力人,一天他就餐時看到餐桌上有一張摺疊廣告:“如果你的平均成績是3.5或者更高,波士頓大學會爲你提供4年的法學學位獎學金——兩年本科、兩年法學院。”,這一廣告讓作者欣喜無比,他找到校長請求校長寫推薦信,同時努力學習,最後他從全美2000名競爭者中脫穎而出,如願獲得獎學金。此後又被全美最好的阿默斯特學院錄取,在阿默斯特大學他得到了一份開校園接送車的工作,以此維持在大學的生活支出,後來他又申請成爲一位知名教授的助教,得到教授的青睞,一干就是3個學期。兩年後作者以優異成績順利轉入哈佛法學院,在勤工儉學一段時間後偶遇一位銀行家,銀行家在得知他的經歷後爲他提供了全額資助,使他更能專注於讀書。最有意思的是在畢業前的幾個月他中年得子,妻子要上班,沒人看孩子,又無錢請保姆,他就把孩子帶到課堂,最終完成學業,校長還把畢業證直接頒給了小寶。多麼有趣的場景啊。自由寬鬆可見一斑。 鄰居的關懷,教育機制的靈活爲作者實現哈佛夢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而良好的社會保障和社會認同度則是作者實現穿越夢的良好外部環境。作者的腿傷前後做過20次手術,在徒步前幾年還患了癌症,如果沒有良好的醫療保障,是很難想象的。作者的腿傷在換了關節後行走有了很大改善,這爲他步行穿越美國提供了必要前提。在他付諸實施時又得到了各方的支持和認同,主動要求與他同行一程的有老人有小孩,有女士有男子,有白人有黑人,其中有朋友親人更有素昧平生的行路人,一路上得到路人的諸多幫助,最讓人感動的是一位巧遇的朋友認爲他隨行的麪包車因爲速度慢很易發生追尾,建議裝個反光鏡,一個多小時後他又折回,原來告別後他直接開車去超市爲他買來了反光鏡,以保證他的行程安全,行走過程中參與募捐的人也很多,期間他的活動曾30多次成爲美國頭條新聞。 我真切的認爲是內因與外因的強大合力成就了這一傳奇故事。從這一傳奇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的不僅僅是勵志,還有更深層次的社會學內容,也許從中我們可以汲取更多的營養。
作爲一個徒步旅行者,我帶着好奇開始讀這本徒步日記,結果瞬間就被作者的真實筆觸吸引,一口氣讀完。 唐納德·L·布朗,美國傳奇勵志人物,《步行者日記》(又名《嗎啡夢想》),他以“從傷殘建築工到哈佛法學生、徒步穿越美國”的人生逆襲,成爲無數人心中“現實版阿甘”。他的一生在極致苦難與非凡堅守中交替,用行動詮釋了“人生無絕境”。
這個世界並不總是充滿陽光和彩虹。這是個充滿自私和痛苦的地方。不管你有多強,只要你順從了這個世界,你就會被打趴下,並且永遠也站不起來。生活能把你、我和任何人都擊垮。但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受了多大的創傷,而是你深受重創時,還能否繼續前進。
三天時間,斷斷續續的看完了 5000英里,一個60餘歲,身患糖尿病,被醫生宣判不可能的老人,先後完成了兩個非同尋常的能像。 少年時期父親自殺,棒球職業生涯中斷,從事不怎麼高端的工作,遭遇事故喪失養家餬口能力,兩次婚姻失敗。 在常人看來,主人公是個極爲不幸的人,無論家庭,婚姻或事業,健康,似乎人生註定要艱難而平庸。 但,幸運的是,在每個階段他都遇到了相信他,欣賞他,由衷的鼓勵他幫助他的人。有給他家庭般溫暖的鄰居,有熱情友善的同學,有慧眼識珠的老師等等。 最終命運被改寫,一開始讀社區學院都沒信心的人,最後讀了最好的文科大學,更讀到了哈佛法學院,成就了一番事業,也最終完成了兩大心願。 徒步的過程是艱辛的,時刻爲他捏把汗,爲他的腿傷,孤獨,堅信,以及命運的起起伏伏。還好,一路上總能遇到真誠,善意,在點點滴滴中一步步放下心來,並不斷被溫暖感動着。 的確,生活中有很多不美好,人性的惡時刻被作爲生存的基礎知識和防備不斷提起,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不到灌輸給孩子。但不可否認的是,真正改變我們的永遠是世界的溫暖和善意,這些遠大於我們耳聞或目睹過的不美好。 關於夢想和對夢想的追逐,本書都做了比較好的詮釋。夢想是屬於自己的,不必比較,更不必猶豫。追逐夢想的人是勇敢的,幸福的,在別人看來的苦痛,在他們而言是幸福,是享受,是他們走向夢想的必經之路。逐夢之路上,擁有出其不意的驚喜和令人熱淚盈眶的感動。死守於一成不變的環境裏,我們永遠無法發現自己有多麼幸福,有力量,更難以發展世界的廣闊與壯麗。 步行,只是形式之一。願我們都能不苑於形式,有屬於自己的獨一無二的夢想,並都能邁上逐夢的路上。
終於,這本書讀完了。與《一個人的朝聖》的佈局構思和意涵深刻相比,此書近似於個人紀實性的傳記,略顯散漫。也許是作者的表達角度與行文方式的選擇,更或是作者做爲一個親歷者,千山萬水,毅然行而不挫,堅持自我與正見,所以,自有一份戰勝自我之後的自信,淡定和從容,坦然而不顯揚的修養吧! "這個世界並不總是充滿了陽光和彩虹,這是個充滿自私和痛苦的地方,不管你有多強,只要你順從了這個世界,你就會被打趴下,並且永遠也站不起來。生活能把你,我和任何人都擊垮。但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受了多大的創傷,而是你深受重創時,還能否繼續前進,,," 並且勇氣還在,不忘初心! 每一個不斷否定自我,不斷挑戰自我,不斷爬起來,樹立新的,更強自我的人,都值得我們爲之鼓掌,爲之肯定,及由心致敬!
“人生關乎旅程,而不是目的地。” 這本書不是記錄一個人心血來潮說走就走的故事。 而是記錄一個經歷過無數心理和生理的痛苦後的普通的中年人如何堅持了自己的夢想。 當醫生對剛手術過的他說出你的膝蓋可能不能再跑步🏃的時候,他卻寫下了他未來的夢想:進入哈佛商學院和徒步穿越美國。 儘管很多人,甚至是他的家人,一直對此持懷疑態度,他的年齡、體重和其他因素卻無法阻止他完成這次跋涉。 在徒步中作者一直面臨着迷茫、風險、野生動物、超速機動車、灼熱的太陽、糖尿病、疼痛的膝蓋、水皰和有毒昆蟲,現在這一切都過去了。他成功了,穿越了21個州,數十座城市和1000多個城鎮。真是像梭羅曾說的:“夢想是人性的試金石。”只要人性存在,我們就會繼續夢想。 作者自己在書中說其中“他只有11天沒有走路——5天是因爲嚴重的身體問題;3天是因爲休息,並觀看週日橄欖球比賽;2天是因爲業務問題。剩下的126天,他每天平均走41.3英里,最長的一天走了58英里。”對於我們來說,實現夢想的路上需要持之以恆的毅力,更需要一個縝密周全的計劃。其實並非夢想離我們太遠,只是我們爲之計劃太少。 最喜歡的這本書的結局,沒有一切都重歸美好的溫馨結局。作者的律師執照最終沒有被恢復,作者依舊沒有和最愛的人在一起,所有的問題並沒有因爲徒步美國的成功而皆大歡喜。但就像洛奇的那句話:這個世界並不總是充滿陽光和彩虹。這是個充滿自私和痛苦的地方。不管你有多強,只要你順從了這個世界,你就會被打趴下,並且永遠也站不起來。生活能把你、我和任何人都擊垮。但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受了多大的創傷,而是你深受重創時,還能否繼續前進。 願大家都能無論在人生的道路上遇見什麼,都能風雨兼程。
清理書架,認真完成遺留。 年近70的人回憶1997年自己52歲時歷時137天徒步走完美國曆程,既是步行日記,又是人生回憶錄。 很豐沛的人生,我只能這麼說。幼年失怙,輟學,運動健將,受傷,淪爲底層,接受特殊人羣幫扶,讀完大學,讀到哈弗法學院,確實優秀且努力,實現了普通人沒法實現的階層跨越,不一定是金錢上的,但一定是社會接觸面的跨越,利用了所有可利用的人脈和條件。 之前我寫過筆記,就覺得作者底色是個灰色的人,激情四射,充滿鬥志,也有掌控機會的能力,但是可能底色匱乏,對身邊各種人脈和資源的使用幾乎可以說是貪婪的,而且他的三段婚姻關係親子關係,也是飽受詬病。70歲居然無法用上“慈祥”來形容😅東西方人的三觀真的是差別巨大。作者是有點表演型人格在身上的。 讀的過程中,對於流水賬一樣出現的美國城市和地名,不求甚解,算是看個眼熟。😁
最近一共看了三本關於一個人獨自前行的書,而這一本《步行者日記》,纔是最真實最不異想天開的現實。 之所以真實,因爲它不是一個說走就走的故事,不是年輕人心血來潮的記錄,而是一個經歷過大起大落的普通又不平凡的中年人經過精心籌備的計劃。作者從一個普通農場工人自學到成爲哈佛法學院畢業,又被吊銷執照的律師,從不幸福的童年到三次婚姻失敗,雖然前途未卜,但這些起落註定了他的不平凡。 當然少不了一路上穿插着作者自己的回憶和現實交替,讓讀者跟着一箇中年人一起剖析自己,發現自己的旅程。不矯情,不煽情,很真實。而中年人比年輕人多了些少經歷,走的一路也就不會那麼輕鬆,可是更真實。 如果你不曾有過那種絕望和迷茫,你可能不會喜歡這本書,也不一定能夠看到最後。 如果你也想恰好處在這樣一個階段,想要去真正的瞭解自己,和自己的內心對話,那麼這一本書,纔是真正合適的一本。 正如書裏的這一段 這個世界並不總是充滿陽光和彩虹。這是個充滿自私和痛苦的地方。不管你有多強,只要你順從了這個世界,你就會被打趴下,並且永遠也站不起來。生活能把你、我和任何人都擊垮。但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受了多大的創傷,而是你深受重創時,還能否繼續前進。 最喜歡的是結局,沒有讓你看到律師牌照被恢復的皆大歡喜的所謂溫暖結局,沒有妻兒在家裏等他,現實裏的問題仍然存在着,作者也不知道走完了這段,下個路口會把他領到何處。 可是,繼續走下去就對了。 全五分。三本步行書裏最值得的一本。
最初看到這本書的名字《步行者日記》就被吸引了,因爲自己每天下班大部分時候都會選擇戴上耳機換上運動鞋去走走,步行帶來的感受是內心逐漸平靜的過程,彷彿把自己與周圍環境人事隔離開來,不管心情是煩躁憂傷都可以在一步步的腳印中慢慢平靜下來,也讓自己有更多的時間去思考紛亂的問題,或者去回憶被遺忘的生活細節。正是因爲這樣的初衷開始了這本書。作者本人真的可以說是擁有傳奇人生的人:父親自殺童年辛酸,17歲時輟學加入海軍陸戰隊,打半職業棒球和橄欖球,36歲膝蓋嚴重受傷無法走路,讀哈佛法學院,徒步穿越美國走完5000英里。這本書就如同一本日記流水賬一樣記錄了在137天中,穿越的21個州,數十座城市和1000多個城鎮。這種創舉和傳奇性估計再沒有其他人,但整本書的故事性並不是很強,在讀的過程中會讓你漸漸覺得有點流水賬的意味,如果從外在出發來說對路過的風土人情描寫不夠,從內在來講在路上的內心思考也寫的不夠深刻,縱然是這樣,作者能夠完成這項創舉依然值得稱頌,但同類的書我更推薦英國作家喬伊斯·蕾秋的《一個人的朝聖》,講述的是六十五歲的哈羅德·弗萊 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後默默退休,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跟隔閡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日復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相對於《步行者日記》裏對於徒步所做的充分準備,本書的主人公只是一時興起進行的遠足,更多的是對於信念的描寫,並且作者的文筆更引人入勝一些,有很多關於主人公面對生活的不如意在一路上進行的思考和掙扎,簡單樸素卻有關愛的迴歸、自我發現、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所以如果二選一,我建議可以選擇《一個人的朝聖》。最後來說一下《步行者日記》中的一段話:“徒步穿越美國5000英里後,我可以告訴你,我在旅程中結識了數以百計的人:男人和女人,黑人和白人,印第安人,年輕人和老人,富人和窮人,絕大多數都是善良的人。許多人在勤奮地工作着,讓我們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我自己也曾一個人遠行,所謂旅行也就是有想要去的地方,或者逃離現在的生活暫時去遠方,真正踏出第一步你會發現縱然都說現代人人情淡薄,但在旅途中還是有太多的善良與熱情,讓你在欣賞美景的同時也會發現熱情與溫暖。讀書與旅行一樣,都是跳出自己固定的生活模式,經歷未曾經歷的故事,發現不曾看過的風景,然後一路走過去又有了力量回到現實,重新滿懷熱情去生活去戰鬥,就醬紫!願你我一直在路上
所有的夢想都值得被尊重。35歲,這位歷經多次膝蓋手術,同時長期囿於父親自殺這一陰影中的中年男人,勇敢地給自己定下了兩個近乎重生般的夢想:進哈佛法學院+徒步穿越美國。如果你有足夠強大的自律與信念,年齡從來不會淪爲逃避的幌子。你要做的只是邁出第一步,並且堅信一切都爲時不晚。對,作者正是在大多數人都不認可的年紀得遇了幾個懂他的人,最終實現了自己的兩個夢想!不過,作者確乎未能處理好愛情的命題:三段婚姻都勞燕分飛。當然,因爲他無法背離自己的初心——永遠在路上。很勵志,三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