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等著
1895年11月27日,瑞典著名發明家和化學家諾貝爾寫下遺囑,將自己的全部財產約計3122萬瑞典克朗捐出設立基金,每年把利息作爲獎金,授予“一年來對人類做出最大貢獻的人”。在這一年,根據諾貝爾的遺囑,瑞典政府建立了諾貝爾基金會,設立物理獎、化學獎、生理學和醫學獎、文學獎、和平獎,並以基金每年的利息或投資收益授予前一年在這些領域對人類做出重大貢獻的人。
這本書雖然不是原著而是簡介,但對諾獎作品能有所瞭解,也是值得一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