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餘華
《許三觀賣血記》是餘華繼《活着》之後創作的長篇小說,講述了絲廠工人許三觀的賣血經歷。他賣血是爲了娶親,是爲了救治重病的兒子,是爲了鄭重款待貴客,是爲了不被餓死,是爲了生存。但是最終,還是爲了愛和生活的尊嚴。 當初我寫完《活着》的時候,我覺得光寫中國人這幾十年是如何苦熬過來的好像不夠,還應該再寫他們是怎麼生活過來的,所以寫了《許三觀賣血記》。——餘華
許三觀用一次次地賣血,換來了一個家庭的完整。 從年輕時候的娶媳婦,到後來救一樂的命,他每次在走投無路的時候,都會選擇去醫院裏賣血賺那35塊錢。 這一賣,就是12次。 第一次,是爲了證明自己身體的健壯。 小時候,許三觀聽說村裏的男人都靠賣血來證明自己身體健壯,他也跟着別人去了。賣了35塊錢,後來還用這錢娶了媳婦許玉蘭。我想這應該是他最得意的一次賣血,因爲他覺得自己像個男人。那個時候的許三觀,還不懂生活的苦。他以爲賣血是賺錢的捷徑,但他不知道,這也是苦難的開始。 第二次,是爲了贖回被方鐵匠拉走的傢俱。 一樂砸破了方鐵匠兒子的頭,方鐵匠把許三觀家的桌椅板凳全都拉走抵債了。他沒有打罵孩子,而是選擇賣血把家裏的傢俱贖回來。這也是他被逼賣血的開始,他自己說“事情都是被逼出來的,人只有被逼上絕路了,纔會有辦法,沒上絕路以前,不是沒想到辦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該不該去做。”他開始爲了別人而賣血。 第三次,是爲了答謝摔斷腿的林芬芳。 許三觀覺得林芬芳摔斷了腿,心裏過意不去,就偷偷地和第一次一起賣血的阿方和根龍去賣了血,用賣血的錢花了5塊買了肉骨頭、黃豆、綠豆和菊花,送給了林芬芳。因爲許三觀對林芬芳的出軌,許玉蘭和一樂的事情,讓許三觀和許玉蘭兩個人吵吵鬧鬧,日子反倒是在這種煙火氣息裏更加的熱乎了幾分。 第四次,是爲了全家不再繼續只喝玉米粥。 饑荒年代,連續五十七天喝玉米粥的日子,讓孩子們餓得趴在桌子上直不起腰來,爲了讓家裏人喫上一頓好飯菜,許三觀賣血後帶着全家去勝利飯店喫了一頓熱麪條。一家人餓地發慌的日子,都被他用這點賣血換來的暖意,熬出了一點地盼頭。 第五次,是爲了給一樂補貼生活費。 一樂從鄉下回來,瘦骨嶙峋,連說話都沒有力氣。後來在送一樂回鄉下的路上,許三觀轉身去了醫院,賣血後把三十塊錢塞到了一樂手裏。一樂坐船之後,他看着船慢慢開遠,他知道鄉下的日子苦,但這賣血換來的錢,就是他能夠給兒子的最後一點底氣。 第六次,是爲了幫二樂爭取早日回城。 二樂的生產隊隊長要來家裏喫飯,許三觀知道這是二樂能夠早點回城的唯一機會。他二話不說一個月內第二次去賣了血,買了肉、打了酒,陪着隊長喝到了半夜,把自己都喝得暈暈乎乎,還一個勁地給隊長夾菜。他沒有什麼大本事,只能用自己身上的血,給二樂鋪出一條能夠早點回到城裏的路,哪怕自己喝完酒頭疼得要裂開,但是看着二樂能夠早點回家,他也認爲是值得的。 第七次,是爲了給重症肝炎的一樂治病。 在林浦。 第八次,是爲了給重症肝炎的一樂治病。 在百里。 第九次,是爲了給重症肝炎的一樂治病。 在松林。 第十次,是爲了給重症肝炎的一樂治病。 在黃店。 第十一次,是爲了給重症肝炎的一樂治病。 在長寧。 爲了給一樂治病湊醫療費,他從家到上海的路上,一路走一路賣,把身上的血都快抽乾了,終於湊夠了救命的錢。當他來到醫院看到一樂還活着時,自己也長舒了一口氣,他覺得自己這條老命,能夠換兒子的一條命,怎麼都是划算的。 第十二次,是爲了自己想喫一盤炒豬肝,喝二兩黃酒。 這個時候,頭髮已經花白的許三觀,走過勝利飯店的時候看見了炒豬肝,突然就很想再喫一盤炒豬肝,喝二兩黃酒,於是他就想着去爲自己賣一次血。他活了一輩子,以前賣血都是爲了別人,從來沒有爲自己賣過血。可醫院的血頭說他年紀太大,血不能用了,把他趕了出去。他站在醫院門口的時候突然就哭了,自己活了一輩子,最後想再喫一盤炒豬肝、喝二兩黃酒,都不能如願。最後還是許玉蘭帶着他去了勝利飯店,三盤炒豬肝,一瓶黃酒,還有兩個二兩的黃酒,上桌後,他笑了。原來他這一輩子,早就把所有的血都換成了家人的安穩,到了最後,他也終於能好好地爲自己活一次了。 許三觀的每一次賣血,都是在用命換錢,用錢換命。 最感動的是他爲一樂的每一次賣血。一樂不是他親生的,按說他可以不再去管他,但是他沒有。在他這裏,血緣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愛這個孩子,愛不是一種天賦,是一種選擇。 最心酸的是他最後的一次爲了自己的賣血。這時候他已經老了,家裏也不再缺錢了,三個兒子也都長大了。但是他就是突然想喫一盤炒豬肝,喝二兩黃酒了。可這個時候,他也已經沒有賣血的資格了。許三觀站在街上,哭了起來。那一刻,他終於意識到,自己已經老了,自己連賣血的本事都沒有了,自己沒用了。 許三觀沒什麼了不起的本事,但是他靠自己的熱血,養活了全家。他不是英雄,但他是一個父親,一個丈夫,他用自己的方式,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 許三觀賣血,不是爲了發財,不是爲了出人頭地,只是爲了活下去。在那個時代,活着就是最大的勝利,活着就是最大的英雄主義。 《活着》《兄弟》《第七天》《文城》 《平凡的世界》《白鹿原》《推拿》 《一句頂一萬句》《塵埃落定》 《馬橋詞典》《人生海海》 《秦腔》 《額爾古納河右岸》《蛙》《人世間》 《繁花》《生死疲勞》 《駱駝祥子》 《漫長的一生》
這是一部時代的血淚史,更是一部家庭的溫情劇。 《許三觀賣血記》是我在讀罷《活着》的多年後,才下定決心閱讀的一本書。原因是我有位朋友的爺爺曾經也是依靠賣血過活,不過他與許三觀的不同之處在於,他賣血純粹是爲了自己,爲了滿足不顧家庭如何貧苦也要喝得不省人事的自己。所以當我看到這個書名時,不免還是能幻想出那些幾同傀儡的賣血者揮霍身體淪爲血奴的畫面。 談及餘華,從我個人而言,我覺得他是未來最爲接近大師的作家。他的作品中沒有什麼晦澀深奧的東西,甚至找不到類似插敘或倒敘這樣基本的寫作手法。讀餘華的作品,我們可以不用顧慮作者屬於什麼主義、哪個派別;也不用考慮作者究竟運用了哪些高超的技法;更不用憂慮反覆閱讀依然領會不了作品的內涵與思想。他的文字流露出的便是最純真細膩的情感,作品傳達出的是一種直抵心靈深處的力量。於我而言,讀餘華的書是一次震撼心靈的旅程,因爲他筆下的人物實在太過真實,真實到會讓我認爲書中的故事都是發生在我身邊的真實事件。並且讀餘華的小說,彷彿是從上帝視角俯察另一個人的一生,但又好像不是別人的一生,而是自己的,不管故事中的人物有着怎樣曲折離奇的經歷,有着怎麼不同尋常的過往,我彷彿都能從故事中讀出自己來。我相信喜愛餘華的讀者正是由於陷入到這種近乎現實的虛幻旋渦中不能自己,纔會對其作品深深迷戀。這也難怪李健會說自己在讀餘華的作品時,讀一次哭一次,最後完全沉浸在作者寫作的情緒裏。 《許三觀賣血記》圍繞着主人公許三觀賣血的經歷,向我們緩緩展開了那個時代小人物生活中的各種瑣碎事情,這些事情或摻雜着愚昧、或夾雜着柔情。餘華以“以博大的溫情描繪了磨難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達了人在面對厄運時求生的慾望。許三觀靠着賣血渡過了人生的一個個難關,戰勝了命運強加給他的驚濤駭浪,而當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沒有人要時,精神卻崩潰了。”作品爲我們展現的是一個男人應該具有的責任與擔當,可他的人生際遇又何嘗不是一種面對虛妄人生的無奈呢。 縱觀許三觀的一生,他總共賣過12次血,每次賣血都是他生活的轉折點。 第一次賣血,許三觀是和阿方、根龍一起去的,其目的是爲了娶許玉蘭,我們可以從他這次賣血的過程中領略到那個年代人們的愚昧無知。 第二次賣血,許三觀是爲了給被一樂打破頭的方鐵匠的兒子賠償而選擇賣血的,從這次賣血中,我們可以看到許三觀的重情重義,以及當時社會的貧窮和人民內心的麻木。 第三次賣血,是出於對許玉蘭的報復,許三觀在看望摔斷腿的林芬芳時,將她給睡了,事後又自覺有所虧欠,因此決定賣血來給林芬芳買補品。 第四次賣血,是在人民公社化以後,三年自然災害使得這個本不富裕的家連續喝了57的稀粥,許三觀爲了讓家人喫頓熱氣騰騰的麪條而選擇去賣血。也正是這一次,他才解開了心中積鬱已久的心結。 第五次賣血,是爲了讓一樂在鄉下過得好些,逢年過節的時候給隊長送點東西,以便能讓他早點回城。 第六次賣血,是爲了請二樂的生產隊隊長喫飯,也正是這次賣血讓他看到了根龍因爲賣血而死的慘狀,這是他內心第一次因爲賣血而感到害怕,他害怕自己的結局也會同阿方或根龍那樣。 第七到十一次賣血,是爲了給得了肺炎的一樂治病,許三觀竟然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賣了五次血,當他因爲頻繁賣血而身體不支時,賣血掙的錢卻又用來支付了輸血的醫藥費。 第十二次賣血,血頭嫌棄他太老了,嘲笑他的血只能給木匠去當油漆。許三觀之前數次賣血都是生活所迫,最後一次爲自己而賣,卻被人拒絕了。賣血早已被他看作是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是生活得以延續的有力的武器。賣血不僅早已融入進了自己的生活,更是對自己存在價值的一種肯定。之前的他是家裏的支柱,這個家是靠他賣血撐起來的,他用自己的血幫助家庭一次次渡過難關,最後賣血被拒,許三觀久久不能釋懷,內心感到崩潰,萬一以後家裏再有困難該怎麼辦呢?因而他難受的並非是血頭對他的嘲弄,而是他意識到了他已經失去了活着的意義。 看到最後,我一度以爲許三觀會因爲頻繁賣血而死,但卻沒想到收穫了一個完滿的結局。我很喜歡書中的一句話,“事情都是被逼出來的,人只有被逼上絕路了,纔會有辦法,沒上絕路以前,不是沒想到辦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該不該去做。”也許,生活在和平富庶,經濟騰飛時代的我們很難切身體會到許三觀因爲生活所迫而感到的那種悲壯與掙扎。我們同樣很難想象爲了活命,人究竟可以爆發出多大的能量,做出多大的犧牲。那些身處窮困鄉下的人們,他們的行爲是最能體現人性的。即便生活如此困苦,我們依然能從書中的人物身上感受到人物的溫熱。 不過文章中有一點貌似說不通,既然鄉下農村將賣血看作證明自己身體健康的一種認可,而且賣血又能獲得巨大財富,想必賣血之人必不會少,可爲何血價卻始終能保持如此高的價格呢?並且從許三觀未娶許玉蘭之前,血價就是35元,到後來一樂病重已時隔多年,血價竟然還是35元。不過這也並非什麼大問題,姑且算作題外話。 《許三觀賣血記》讓我們看到中國父母骨子裏對孩子的關愛和付出是多麼令人動容、悲憫的啊。一樂原本是許三觀最喜愛的兒子,可當他發現一樂其實是何小勇的兒子時,他的內心世界變得極度複雜,很長一段時間都生活在一樂並非自己親生兒子的陰影之中。可許三觀有着不同常人的地方,他是個口硬心軟的人,在他身上我們不難看出一種極爲高貴的崇高品格。比如許三觀對一樂說:“就算你不是我的兒子,就算我罵你,打你,你餓了我還是要買面給你喫。”再比如一樂點點頭,把錢收了起來,許三觀繼續說:“這錢不要亂花,要節省着用。覺得人累了,不想喫東西了,就花這錢去買些好喫的,補補身體。還有,逢年過節的時候,買兩盒煙,買一瓶酒,去送給你們的生產隊長,到時候就能讓你們早些日子抽調回城。知道嗎?這錢不要亂花,好鋼要用在刀刃上……”而書中最令我感動的片段,更是讓我感到許三觀這個平凡的底層人物身上閃耀的人性光輝。當何小勇慘遭橫禍,他的妻子乞求一樂去給何小勇叫魂,一樂卻不爲所動時。是許三觀不計前嫌的讓一樂前去救人。他說:“一樂,你跟着你媽走吧。一樂,聽我的話,去把何小勇飛走的魂喊回來。一樂,你快走。”而一樂在屋頂上哭着說自己的父親只有許三觀一個,而許三觀在房下安慰一樂並告訴他,他就是自己的親兒子那一幕,我相信足以讓讀者們看的涕泗橫流。許三觀如此疼愛一樂,卻別無所求,他說:“一樂,你記住我今天說的話,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後報答我什麼,只要你以後對我,就像我對我四叔一樣,我就心滿意足了。等到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養過你,心裏難受一下,掉幾顆眼淚出來,我就很高興了……” 小說在表達人物辛酸苦澀的經歷時,還不忘詼諧一把。比如許三觀在發現許玉蘭與何小勇不可告人的祕密後,許三觀是何如用趾高氣揚、頤指氣使的態度表達着自己的不滿。但當許三觀與林芬芳的事被揭出來後,便換作許玉蘭開始神氣了,她經常穿上精紡的線衣,手裏放一把瓜子,在鄰居的家中進進出出,嗑着瓜子與別人聊天,一聊就是兩三個小時。而許三觀卻在家裏滿頭大汗地煮飯炒菜,鄰居經常走進去看許三觀做飯,看着他手忙腳亂的模樣就要笑,他們會說:“許三觀,你在做飯?”許三觀就說:“沒辦法,我女人抓住我把柄啦。這叫風流一時,喫苦一世。”諸如此類的片段實在不勝枚舉。 書中許三觀和許玉蘭的愛情故事也非常值得我們探討,或許有很多讀者並沒從字裏行間看到有關愛情的字眼。畢竟許玉蘭愛哭愛鬧,婚前與何小勇不清不楚;許三觀則脾氣暴躁,婚後出軌林芬芳。這對夫妻怎麼看都叫人看不出般配來,因此我們的確很難從二人身上找到多少浪漫的情愫。可我卻認爲最浪漫的愛情莫過於此,“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兩個人途經風雨,不離不棄,相守相依,默默的隨着時間一起變老。其實他們在一起的過程非常草率,許三觀只用了八毛三分錢請許玉蘭喫零食,並許諾“岳父”孩子將來可以跟女方姓,就將這位深戀何小勇的油條西施娶了過來。許玉蘭原本非常不情願,她用哭鬧來宣泄自己的情緒,可事實上,這或許是老天爺帶給她一生中最大的幸運了。婚後的生活雖然鬧劇不斷,卻也算是平淡溫馨。直到文革的到來,才讓這對夫妻找回了久違的溫暖和動人的溫情。當許玉蘭遭人誣陷,接受批鬥的時候,只有許三觀日復一日的送飯給她喫,許三觀甚至不顧違反規定可能遭受的責罰,偷偷將肉藏在飯底下,並且他還在許玉蘭喫飯的時候爲她站崗放哨。就在一樂、二樂質疑母親的時候,許三觀還充滿耐心的爲許玉蘭進行辯解,證明他們的媽媽是被人陷害的,許三觀的良苦用心深深感動了許玉蘭。在結尾處,許玉蘭聽到三個兒子竟然職責父親的賣血行爲時,她指着他們大罵起來:“你們三個人啊,你們的良心被狗叼走啦,你們竟然這樣說你們的爹,你們爹全是爲了你們,一次一次去賣血,賣血掙來的錢全是用在你們身上,你們是他用血喂大的……”這種平凡的生活,或許沒有讓你看到所謂的愛情,但這纔是真實的婚姻生活!兩個人爲了家付出全部,不論何時心裏總有另外的那個人。我覺得兩人之間的愛情生活便是如此,我們並非是受到愛的驅動而去做出某種行爲,而是因爲對方的某些行爲,在兩人回首時,才驚奇發現,哦,原來那就是愛情。在成功度過這段艱難時光之後,夫妻二人便開始相互扶持,用相濡以沫的真情幫助家庭度過了等待着他們的一個個難關,也正是憑藉這種能經受歲月的考驗,時間的沖刷,卻始終散發恆久迷香的愛情才致使兩人能從艱苦的歲月中勇敢的活下去。 美國《波士頓環球報》對這本書的評價是:“沒有一個多餘的詞語,沒有絢爛的情節,只有一個簡單的故事,一個民間故事:一箇中國家庭忍受貧窮、饑荒以及隨後的文化大革命……這聽起來似乎很嚴峻,或者很糟糕,但餘華令人驚悚而滑稽的風格使小說避免了感傷主義的情調……小說看似普通,卻結構巧妙、文字優美,讓人難以拒絕,令讀者一唱三嘆、回味無窮。”我覺得這個評價說的極爲妥切。餘華的天賦就在於,他能用悲憫的幽默沖淡殘酷的陰雲,他能用柔情細膩的筆觸化解讀者墜入痛楚絕境時的不安,他能讓我們對他筆下的各種人物升起強烈的傷懷之情,他能用不露聲色的言辭傾吐時代的悲鳴。餘華曾坦言: “我覺得我所有的創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實。我的這個真實,不是生活裏的那種真實。我覺得生活實際上是不真實的,生活是一種真假參半、魚目混珠的事物。”他正是運用這種奇異、怪誕的寫作思維“爲我們描繪了一幅並不完美的人生圖景,但是卻有趣而熟悉。賣血是爲了娶親,是爲了救治重病的兒子,是爲了鄭重款待以爲貴客,是爲了贖回抵押了的物件,是爲了不被餓死,是爲了生存,但是最終,還是爲了愛和可笑的尊嚴。” 王安憶在評價《許三觀賣血記》時說到:“餘華的小說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卻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違反那麼一點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麼一點不循常情,成了英雄……”許三觀可謂是那個時代中極其平凡的一個人,可就是這樣一個底層人物,在面對時代的驚濤駭浪時卻能爲家庭作出無比巨大的犧牲,他不顧被人檢舉的危險,不畏輿論的壓力,始終都對徐玉蘭保持着一顆忠貞不二的心,像他這樣的一個在乎臉面的“俗人”,綱常倫理本應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可他卻爲了與自己毫無血緣關係的一樂,而選擇放下了他男人的尊嚴,違背了這個世俗常理,他不顧一切的挽救自己的孩子,挽救這個風雨飄搖的家。他無知卻又極具韌性,他自私卻又無比包容,他狹隘卻又善良至極,他無時無刻不將家庭和生活中的責任一人扛在肩上。或許許三觀在任何時代都只能是一名無關緊要的小角色,但他對生命的仁慈,對寬容的柔情卻使這個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同樣閃耀着傲人的光彩。我想,餘華就是想展現給我們這樣一個平凡卻又偉大的男性角色,他的一生或許可以過得毫無光彩,甚至可能毫無作爲的了此一生,可他對家庭付出的那些難以想象的心血卻足以讓我們感到由衷欽佩。在此借用一個書友對許三觀的評價“此非利己,乃是問善。” 生活帶給世人的絕不是平等,而是對待不平等的不同心態。有些人生來便錦衣玉食,鮮車怒馬,可卻終日抱怨生活無趣,自甘墮落;有些人生來就苦難纏身,只能依靠頑強的生命力從烏雲密佈的人生中搏出一絲曙光。飽嘗人生艱苦的許三觀在一次次與命運抗爭的過程中,賭上的都是自己的生命。像許三觀這樣的小人物,即便粉身碎骨衝進時代的洪流之中,又能激起多大的浪花呢?也許這便是個人的悲劇。 書中有一點其實頗爲值得探討,那就是餘華並未言明一樂到底是不是何小勇的孩子。可不止書中的人物,就連我們也好像默認了這個事實。之所以會有此輿論,是因爲街坊口口相傳說一樂長得不像許三觀,再隨着鄰居們的以訛傳訛,本就在意麪子的老實人許三觀不得不信以爲真。而我們所生活的社會有何嘗不是這樣呢,很多人深深癡迷於涉足他人的生活,這些“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人,往往會引導輿論的浪潮,把控風評的方向。他們的力量極具摧毀性,往往能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沉痛的影響。拔叔主演的電影《狩獵》向我們展現的也正是這種令人膽寒的衆口鑠金、三人成虎的輿論威力。也許這便是社會的悲涼。 透過一本《許三觀賣血記》,我們能清晰地看到在那個貧苦的時代,無知的人們究竟是怎樣的愚蠢。“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裏的水一樣,你不去打水,這井裏的水也不會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還是那麼多。”“在賣血之前,在拼命地喝水,一直喝到肚子又脹又疼,這樣就可以將身上的血沖淡,血自然也就多了。”或許,那個時代人們思想中透露出來的愚昧會讓身爲讀者的我們感到哭笑不得,可假若我們生活在那個時代,難道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謬論不會讓我們感到不寒而慄麼?除此之外,血對於中國人而言具有着非凡的意義,它寓意着中華民族的傳承,代表着炎黃子孫的骨氣,除非走投無路,萬不得已,否則這種行爲是絕不能被原諒的。這一點,正如許玉蘭所說的那樣,“從小我爹就對我說過,我爹說身上的血是祖宗傳下來的,做人可以賣油條、賣屋子、賣田地……就是不能賣血。就是賣身也不能賣血,賣身是賣自己,賣血就是賣祖宗,許三觀,你把祖宗給賣啦。”可我們看到,阿方因爲沒錢蓋房子而賣血,根龍因爲沒錢娶媳婦而賣血,而許三觀的屢次賣血全是爲了挽救自己的家庭。我們不難看出對於生活在那個時代的人們而言,活着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即便如此,文革時期的大字報還是能讓這種悲苦不堪的生活雪上加霜,不管你是否有罪,只要有人舉報了你,你就得背上那些莫雖有的罪名,許玉蘭就是這樣一個受害者。文革時期,她被仇人誣陷爲妓女而慘遭批判。白天她不但要站街示衆,晚上還要在家裏被丈夫和兒子輪番批鬥。一樂,二樂嫌丟人都不願給母親送飯,母子因此疏離。文革對她的打擊不僅是肉體上的,更是精神上的。由此聯想到文革時期批鬥老舍先生,致使其家人與他斷絕關係,不甘屈辱的他選擇自沉太平湖中。也許這便是時代的悲哀。 “在時代和個人的種種不幸中,我卻看到了生活的種種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樂是生活的味道。” 想說的還有很多,限於字數上限的緣故就不再談了。 最後,還想再說一句:“老闆,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哦對了,酒要溫的!”
這是餘華三十年前創作的一部作品,是繼《活着》之後的又一部長篇力作。去除年代的因素,單純同《活着》相比較,我覺得還是有一定的差距。從作品的主題和格調上來說,雖然兩部主打的都是悲情和苦難。但《活着》似乎更積極更正面一些,灌輸的是遍嘗苦難之後的樂觀和不屈,是經歷死亡之後的頓悟和重生,是對生命的一種敬畏和謳歌。而這篇《許三觀賣血記》,更接近於“傷痕文學”的主旨,更多的是展示傷口,控訴怨恨。尤其是以賣血爲主線,串聯起不同時期的歷史事件,更加重了撲面而來的血腥氣,瀰漫着一種灰色的壓抑的氛圍,讀來陡增悲憤和絕望。 賣血,曾經是那個年代真實存在過的不爭的事實,毫無渲染和誇張的成分。賣血者一般分爲兩種。一種是職業的“血農”,不事勞動和生產,長年以賣血爲生,類似於小說中的“阿方”和“根龍”。另一種是臨時應急型的,如許三觀所說的遇到了災禍,臨時湊不齊錢,賣血是變現最快的方式。 前一種“血農”是被人瞧不起的,常被說成是好喫懶做,不勞而獲。他們的人生,被人爲楔入賣血——補血——賣血的循環鏈條中,淪爲職業的造血機器,血質和體質都差,還要受“血頭”的盤剝。但沒辦法,一旦入行,欲罷不能,沒有歲月可回頭。 後一種被迫賣血的,同樣也被人瞧不起,但更多的是憐憫和同情。身體髮膚來自父母,血液還承載着基因的賡續,按許玉蘭的話說,“賣血就是賣祖宗”,如果不到山窮水盡,誰又會出此下策呢!但同樣沒辦法。一分錢難倒英雄漢!有時兩碗血,便能換回一條命! 縱觀許三觀的賣血生涯,應該是介於兩者之間,大致分爲三個階段。起初邁入“血行”,是“救窮”,把賣血當做一種“抓快錢”的創收渠道,用自身的血,彌補自身的貧窮。中間的幾次賣血,是“救急”。從被方木匠逼債,到給二樂辦回城,都是生活中碰到了邁不過去的“坎兒”,賣血成了別無選擇的最優解。最後的幾次賣血,是“救命”,救兒子一樂的命,同時也是“賣命”,賣自己的老命。不計後果馬不停蹄地一路賣血,已經將許三觀的身體榨乾。救命的稻草,一頭連着兒子,一頭連着自己。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年代,唯有以命相搏。小說的最後,還爲老年許三觀設計了一次賣血未遂。賣血的動機不純,血質不過關,被粗暴拒絕。雖然明顯帶有荒誕和調侃的意味,但讀來仍讓人心酸。 說到賣血,最直觀的畫面就是粗粗的針管,殷紅的血流,隆起的血袋,蒼白的面孔,彷彿現場行刑。但若理性地看待,賣血其實和賣身體、賣體力、賣腦力乃至賣青春、賣尊嚴、賣靈魂並無多少實質性的區別!有些甚至還不是可再生性資源,不像鮮血一樣取之不盡用之不絕。也同樣會對身體造成傷害,直至“過勞死”、"社死"。但沒辦法,人類社會維繫的本質就是一種交換————出賣你所擁有的,換取你所沒有的!人間自有公道,付出纔有回報。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們每個人可能都是許三觀一樣的賣血者! 在這部《許三觀賣血記》發表的三年後,即公元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出臺,確立無償獻血制度,明令禁止賣血行爲。政策的頒佈,不知是否受了這部作品的影響。但可以肯定的是,許三觀的故事至此成爲歷史。來自相同血脈的汩汩鮮血,因爲濾掉了盤剝和逐利的雜質,一改曾經的骯髒和醜惡,重新恢復純淨聖潔的面目,從此再不會遭人詬病。 據說,這部作品在國外的影響力遠超國內,並且獲得不少獎項,甚至還被韓國拍成了同名電影。原因我想大家心知肚明。老話說:家醜不可外揚。但已經揚了,飄散在空中,就再也無法聚攏收回。貧窮和醜陋是烙印,一旦被刻在恥辱柱上,就再也難以擦去。所以,最好的辦法是,承認並正視,然後,以一種更堅韌更深邃的鐫刻,將原來的痕跡覆蓋。
讀完《活着》再讀《許三觀賣血記》,全程膽戰心驚,總怕餘華老師把筆下這些普通人的命運一點點寫沒。 許三觀的一輩子,始終與“賣血”兩個字糾纏。一開始是想靠賣血證明自己身子骨硬朗,後來爲了成家立業、養家餬口,幫鐵匠還債,荒年裏撐着一家人的溫飽。到最後,連沒有血緣關係的兒子出事,他也義無反顧去賣血。一路靠着賣血走到上海那段,格外令人動容。橫在父子之間那道隔閡與裂痕,在許三觀厚重如山的父愛面前,終究變得不值一提。 許三觀身上有很多毛病,市儈、粗糲、狹隘,他不完美,卻格外真實。他不是故事情節中的完美英雄形象,他只是普普通通萬千大衆的一員。可就是這樣一個平凡人,在命運一次次的磋磨和坎坷裏,硬生生扛起了整個家的重擔。 許玉蘭被批鬥的那段日子,他沒有撒手不管、冷眼避開,反而悄悄把肉藏在碗底,堅持給她送飯,用自己的行爲詮釋人性的善,用自己的方式定義普通人的英雄主義。 許三觀晚年想最後再賣一次血,卻被血頭嘲諷血質連豬血都不如時,他蹲在街邊哭了,哭的是自己“價值”的窮盡,也是卸下重擔的釋然! 比起《活着》,反倒覺得《許三觀賣血記》更符合《活着》這個名字。 它借一個個家庭的起落延續,講述小人物骨子裏的倔強和堅韌,道盡普通人在苦難中活着的艱難,也在時代和個人的種種不幸中,讓我看到了生活裏無處不在的溫情。 我們都是許三觀,以不同的方式“賣血”,來謀求一生的出路。苦難不應該被歌頌,但熬過苦難的經歷值得讚美,願我們“賣血”的歷程不要太久,願我們於苦難磨礪中仍有幸福值得收錄! ——莫愁千里路,自有到來風!(自勉)
願錦衣玉食者不忘過去,願斷梗飄蓬人心向未來 我是先看餘華的《活着》,再讀《許三觀賣血記》的,讀到緊要處常十分揪心,害怕許三觀的命運會跟福貴一樣。 好在餘華先生還是筆下留情的,故事雖然酸楚,結局卻還是溫情的。 許三觀一共賣了十一次血,靠着這些賣血的錢,一家人度過了許多看似無法逾越的艱難時刻。 絕大多數中國人骨子裏透出來的善良、隱忍,在許三觀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像極了我們的父親,或許身上有着這樣那樣的缺點,一旦到了關鍵時刻,就是一座大山。 最令人動容的要數許三觀的最後幾次賣血,儘管一樂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他還是決定要救治一樂,就像當初他雖然傷心一樂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但仍然揹着他去喫麪條一樣。 爲了籌集醫藥費,他讓妻子許玉蘭坐車先去上海,自己則開始了一路乘船一路賣血的旅程。 爲了多賣點錢,許三觀每次賣血前都要大量地喝水,短時間內的頻繁賣血差點讓許三觀丟掉了性命。 故事的結尾是圓滿的,除了許三觀那深深烙印在靈魂深處的揮之不去的憂患…… 王安憶說,餘華的小說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 世人皆苦,唯有自渡,世間悲歡,從不相通。 願錦衣玉食者不忘過去,願斷梗飄蓬人心向未來......
許三觀一共賣了12次血。 第一次賣血是出於對賣血的好奇,後來是因爲環境所逼,生活所迫的賣血,到最後晚年賣不出血哭地撕心裂肺,許三觀靠着賣血,渡過了人生中一個個難關,戰勝了命運強加給他的驚濤駭浪,而當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沒有人要時,還是許玉蘭給了他陪伴,我覺得和韓劇《請回答1988》中豹子女士知道兒子老公獨自在家過的很好的失落有點類似,人們總是需要靠點什麼證明自己的價值,而許三觀也靠着賣血證明自己的身體健康,證明自己能爲家庭遮風擋雨,所以他從年輕血頭刻薄的話裏受到了衝擊。 如餘華先生在韓文版自序中提到許三觀是一個在追求“平等”的人,只不過他的平等只是與周圍鄰里過上一樣生活的“平等”,知道許玉蘭曾經犯的錯,於是他將“魔爪”伸向林芬芬的胸脯…好像這樣過後心裏才覺得好受一點。但他的確是一位偉大無私的父親,儘管一直耿耿於懷自己最喜歡的一樂不是他親生的,仍然爲了兒子義無反顧的賣了七次血,讓我看到了一位父親厚重的父愛,和從血肉骨子裏流露出來的淳樸善良,許三觀是位小人物,但我們卻從書中這些小人物的生存方式窺視整個社會,講的是許三觀賣血,又不全是賣血,折射出的背景讓我們看到那個年代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小人物在大背景下通過賣血的方式來支撐整個家庭,有悲哀有酸楚,有諷刺,最重要的是有愛。時代不管如何變遷,愛終究是偉大的力量,無論是鬧饑荒過生日時爲家裏人“用嘴炒菜”,還是許玉蘭被批鬥時藏在米飯下的紅燒肉,或是許三觀前往上海的“賣血路線”,亦或是許玉蘭在三個兒子嫌父親大哭丟人時的“破口大罵”,都是書中讓我爲之動容的溫情瞬間,所以我也爲許三觀的上海之路心驚膽戰,生怕他賣血賣得人沒了(讓我們對餘華說謝謝你(bushi。 許三觀用自己的血獲取賴以生存的資源,而我們用自己的青春,時間,健康和快樂交換金錢,許三觀賣血後用黃酒和豬肝補償自己,而我們購買護膚品,衣服,包,遊戲機等等慰藉辛苦工作的自己,我們都是許三觀,只是我們今天賣的不是血而已。
一路看完,記不太清許三觀賣了多少次血了,我記得的是十一次,第一次賣完的錢用去娶老婆,第二次是他睡了一個外面的女人,爲了物質上補償她而去賣血,第三次是爲了替一樂(許三觀老婆揹着他和另外一個男的生的兒子)還債而賣血,第四次是鬧饑荒,爲了讓家裏人喫上一頓好飯而賣血,第五次是爲了他的二兒子能在鄉下過得好些並能早日回家,於是討好二兒子的鄉下隊長而去賣血,第六次是爲了大兒子和二兒子能在鄉下過得好些並能早日被調回家而去賣血,剩下那五次是爲了給一樂治病,從家一直賣到上海,期間差點把命賣了,好在最終有驚無險,兒子的病也治好了。讀這本書,彷彿把我帶到了許三觀那一年代,感受着那一代人的善良淳樸,在我看來,許三觀是真男人,雖然他犯過生活錯誤,但他還是個真男人,與犯不犯錯誤無關,是一個疼愛妻子兒子的好丈夫好父親,讀完這本書,我也對男人好色不奇怪了,本性,男女有別吧。回顧許三觀的一生,遇到了好多事,他在不斷成長,從一個毛頭小子變成了一個可愛老頭,期間有許多地方感動着我,也從中讀出了些許道理,剛開始時我覺得許三觀和許玉蘭之間沒有愛情,因爲他們沒有經過戀愛就直接結了婚,後來我慢慢地發現他們之間是深愛着彼此的,他們之間的感情在結婚以後就慢慢的變成了親情,也許在他們那一代人的思想觀念裏,明媒正娶且上了牀之後,在自己心裏對方就是自己的男人或是女人,已從心裏接納了對方,也就無所謂 所謂的愛情,直接變成了親情,事實證明,他們之間是真愛,當許玉蘭被污衊爲妓女時,所有人包括她的兒子們都嫌棄她,覺得她丟人,只有許三觀理解她,不認爲她是妓女,不被外界干擾,不嫌棄不拋棄,繼續愛着她,每天到街上給她送飯,在碗底偷偷藏着紅燒肉,哎呀,感動啊,不愧是小說,而當許三觀老了,因爲不能賣血而在街上哭時,三個兒子都嫌他丟人,也只有他老婆不這樣想,反而心疼他維護他,訓斥完兒子就帶許三觀去了飯店,給他喫他想喫的豬肝和黃酒。我想這就是真愛吧,夫妻之間的愛和情侶之間的愛是不一樣的,想想我的父母也是這樣的,以前總覺得他們之間沒有愛情,總是拌嘴吵架,有時還會冷戰,有時問問我媽愛不愛我爸,我媽總是說,不愛,愛他做什了。現在想想真不是這樣的,他們之間已經是親情了,我媽是騙我的,他們愛着彼此,想想以前我不太理解他們之間的一些事,現在理解了,一切都因爲愛,源於愛,也因愛而結束,愛也不是說出來的而是做出來的,愛就體現在日常的點點滴滴中,一句嘮叨、一份理解、一份關愛、一個雞爪、一粥一飯等等這些都有愛的痕跡,而真正陪伴你一生最愛你的人也是伴侶,當你處於困境遭受非議被人嫌棄時,除了你的父母也就只有ta最關心你爲你着急,而許多人結婚有了孩子以後就把重心都轉移到了孩子身上,尤其是女性,而忽略了與另一半的感情也需像戀愛時那樣需要被滋潤需要被呵護,這樣夫妻間的感情纔會越來越好,維持得更長久。另外,許三觀與一樂之間的父子情讓我明白,人是可以被真情所打動的,許三觀剛開始因爲一樂不是他的親生兒子而不把他當自己的親兒子看待,其實這只是表面的,他內心還是最疼一樂的,只是他當了烏龜咽不下那口氣才那樣,後來一樂被許三觀感動了,內心真正接受並只承認許三觀是自己親爹,並且對待許三觀比另外兩個親兒子都孝順,而許三觀後來也被一樂感動了而不再介意一樂不是他兒子這一事實。從中我明白了,親生不親生不是最重要的,對你好不好 孝順不孝順纔是最重要的,一個對你比親兒女對你都孝順的兒子或是女兒,你還要在意ta是不是親生的嗎?遇到這樣孝順的孩子不要是傻瓜,如果既不是親生的也不孝順那就另當別論了。此外,還有一些,比如李小勇是睡過許三觀老婆的人,平時也有些過節,許三觀和李小勇算是敵人,但當李小勇快死的時候,爲了救他的命,許三觀不記前嫌勸一樂到李小勇家煙囪上喊魂,事實證明,他的做法是明智的,不僅因爲這件事他徹底接受了一樂,而且當一樂生病無醫藥費時,許三觀四處借錢,借來的錢也只有李小勇家借給的錢最多。從中我明白了,正確的善良總是好的正確的,好人最終會有好報,做事不能太絕,要給自己留條後路,當別人處於困難時儘量幫助ta,即使是自己的敵人,如果ta主動求你幫忙,你也要儘量幫助ta,因爲一個人只有在走投無路時纔會克服心裏障礙去求自己的敵人,你幫助了ta,不僅失去了一個敵人還多了一個朋友,而且人都會有困難的時候,你當時的善舉會得到善報,ta們就是幫助你脫困的人。還有就是一樂傷人的事,具體情節就不說了,總之遇事時,明知改變不了,那就順其自然吧,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東山再起,而且人只有在逼上絕路時纔會用那些想出的但又不想用的辦法,最終還是會逢凶化吉的。還許多事,我就不一一列舉了,總之看了許三觀的一生,我又想到了生活中人的一生,放遠看,生命歷程都差不多,都會經歷各種各樣的事,放近看,不同的人生活裏的各種細節不同,所失所得也不同,人生都把握在自己手裏,努力加油吧!
血與生的辯證法:論餘華《許三觀賣血記》中的生存哲學 餘華的《許三觀賣血記》是一部看似簡單卻蘊含深意的作品。 它以近乎荒誕的筆觸描繪了一個普通工人許三觀通過一次次賣血來應對生活困境的故事。 這部小說表面上是在講述一個關於苦難與犧牲的故事,但深入剖析後會發現,它實際上是對生命本質的深刻叩問,對生存哲學的獨特闡釋。 賣血,這個看似極端的行爲,在許三觀的身上卻成爲了一種常態化的生存策略。 從第一次爲了證明自己身體健康而賣血,到後來爲了娶妻、還債、救子而一次次走向醫院的血站,賣血已經不僅僅是經濟行爲,更是一種存在的儀式。 每一次賣血都是對自我生命的重新定義,是對生存價值的再次確認。 在這個過程中,血液不再僅僅是生理意義上的液體,而是轉化爲了生命的符號、情感的載體、命運的見證。 許三觀的形象具有深刻的悖論性。 他既是生活的受害者,又是命運的主宰者;既是被動承受苦難的弱者,又是主動選擇犧牲的強者。 這種雙重性使他的形象超越了簡單的道德評判,成爲一個複雜的存在主義主體。 當他躺在獻血牀上,看着自己的血液流入針管時,他同時體驗着生命的流失與重生,體驗着自我的消解與重構。 這種矛盾統一的體驗,正是存在主義哲學家所探討的核心命題——人在面對虛無時的自我創造。 小說中的其他人物也構成了許三觀存在的參照系。 一樂作爲非親生子,卻成爲了許三觀賣血次數最多的對象,這種血緣與情感之間的張力揭示了人類關係的複雜性。 許玉蘭作爲妻子,她既理解丈夫的犧牲,又無法完全接受這種方式,她的態度反映了社會對個體選擇的規訓與約束。 這些人物共同構建了一個微觀的社會場域,在這個場域中,許三觀的賣血行爲被賦予了多重意義。 餘華通過簡潔而富有張力的語言,將殘酷的現實與溫情的幽默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敘事美學。 他不渲染悲情,不誇大痛苦,而是以一種近乎冷漠的客觀態度呈現許三觀的生活。 這種敘述方式恰恰強化了作品的悲劇力量,讓讀者在笑聲中感受到生命的沉重。 當許三觀最後一次賣血被拒絕時,那種失落與茫然比任何悲壯的死亡都更加震撼人心。 因爲它揭示了一個殘酷的真相:即使連犧牲的權利也可能被剝奪。 《許三觀賣血記》最終指向的是對人類存在狀態的深層反思。 在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裏,個體如何找到自己的位置? 如何賦予生命以意義? 許三觀給出的答案是: “通過對他人的責任,通過對愛的堅守,通過對痛苦的承擔。” 賣血看似是一種自我傷害,實則是一種自我成全;看似是被迫的選擇,實則是主動的擔當。 正是在這種辯證關係中,許三觀完成了從普通人到英雄的蛻變,實現了生命的超越。 同類型書目推薦: • 《活着》(餘華):福貴一生接連失親只剩老牛相伴,和許三觀一樣是絕境裏“熬着活下去”的生存史,是理解餘華生存哲學的必讀雙璧。 • 《平凡的世界》(路遙):寫陝北孫少安、孫少平兄弟在70—80年代城鄉鉅變裏的掙扎奮鬥,全景式展現普通人在大時代裏的尊嚴與韌勁。 • 《秋園》(楊本芬):八旬老人在廚房邊寫成的母親一生,從民國到改革開放的女性生存史,被稱爲“女性版《活着》”,樸素文字滿含鈍痛感。 • 《駱駝祥子》(老舍):人力車伕祥子想靠自己努力買車,卻一次次被現實擊碎最終墮落,直白寫盡舊中國城市底層人民的悲慘與黑暗世道。 • 《生死疲勞》(莫言):用六道輪迴的魔幻筆法,借驢牛豬等畜生眼寫中國半個世紀鄉村變遷,以小見大串起國族與個人命運,和餘華冷寫實形成對照。
多年前讀過,記得當時挺喜歡的,還買回好幾本餘華來看,最近又讀了遍,奇怪地,發現自己不那麼喜歡了,甚至奇怪自己當初爲什麼會那麼喜歡呀?? 是不喜歡它的語言嗎?不喜歡它的風格嗎?不喜歡它的故事嗎?我也說不清,反正就遠遠及不上讀《鐵漿》、《死水微瀾》、《蛙》、《一句頂一萬句》、《塵埃落定》、《呼蘭河傳》、《命運》、《受戒》、《臺北人》……的感覺。這小說,不知爲啥,予我種搭臺唱戲、或看話劇那種端着身架、拿腔拿調的不真實感,可這分明是現實主義作品呀,讀來卻總覺荒誕,儼然有種誇張、刻意的變形感。 至於許三觀求婚時說:“你花了我0.83元,就嫁給我吧。” 對倆年幼的兒子反覆叮呤說:“你們長大了要去強姦何小勇的女兒!”……賣血一次得35元,二三十年後仍是35元……許三觀動輒“淚水在他臉上織成了一張網”、許三觀和他老婆、一樂雞零狗碎的衝突……總覺有些舞臺上演戲呯呯哐哐的熱鬧,然後,想想,許三觀和他的妻兒們的面目,在我心中,其實都挺模糊的,並未立體化活絡起來。 可我仍標了“推薦”,主要還是喜歡《我在島嶼讀書》中真實、幽默、可愛、有見地的餘華吧。
好的,輪到餘華另一部“苦難經濟學”力作《許三觀賣血記》了。這本被無數人奉爲“父愛如山”典範的小說,讓我們用最不客氣的刀鋒,把它的好處與壞處一併剖開。 --- 好處:三記精準的精神輸血 · 輸血一:把“賣血”包裝成窮人的唯一硬通貨,給你一套悲壯的尊嚴敘事。 許三觀靠賣血娶了老婆、救了兒子、度過了饑荒。這本書最大的好處,是讓所有在底層掙扎的人看到了一個鏡像:你雖然一無所有,但你還有身體;當一切資源都與你無關時,至少你還能出賣自己。它把一種極其殘酷的生存策略,昇華爲一部關於“父親”的史詩,讓你在悲壯中找到尊嚴。 · 輸血二:給你一個“等價交換”的樸素幻覺。 書裏有個精妙的設定:賣血——拿錢——解決問題。每一次賣血都對應着一個具體的困境,每一碗血都換來了一個確定的結果。這種“付出身體,獲得回報”的線性邏輯,在混亂無望的現實中提供了一種詭異的秩序感。它讓讀者相信:只要我願意犧牲,總能換來點什麼。這種確定性,是窮人最渴望的精神鴉片。 · 輸血三:把“自我剝削”審美化爲一門愛的藝術。 許三觀一路賣血去上海救兒子的情節,是全書最高潮,也是全書最危險的歌頌。它把自我戕害定義爲愛的最高形式:不是陪伴、不是安慰、不是想辦法,而是放血。這給讀者灌輸了一個隱祕的公式:愛=犧牲,犧牲=疼痛,疼痛=崇高。越疼,越愛。 --- 壞處:三重深入骨髓的毒 · 毒一:用黑色幽默掩蓋了一個恐怖真相——窮人唯一的資本是自己的身體。 全書用近乎喜劇的筆調寫賣血:要喝水、要憋尿、要賄賂血頭。這種幽默感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美化。它讓讀者笑着接受了一個殘酷到令人髮指的事實:在這個世界上,有些人除了自己的身體之外,真的沒有任何可以被市場接受的資源。這不是一個關於愛的故事,這是一個關於階層固化的恐怖故事,但被包裝成了溫情小品。 · 毒二:把“體制性的惡”淡化爲一連串的個人倒黴。 饑荒、文革、知青下鄉、醫療匱乏——許三觀每一次賣血的背後,都是巨大的結構性災難。但這本書極其狡猾地把這些苦難都處理成了個人運氣問題:碰上饑荒了,運氣不好;兒子生病了,命該如此。它從不追問:爲什麼一個勤勞的人只能靠賣血才能讓家人活下來?它讓你心疼許三觀,卻不會讓你仇恨那個讓許三觀不得不賣血的系統。 · 毒三:給你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消解了一切批判的可能。 小說結尾,許三觀想喫炒豬肝、喝黃酒,想去賣血卻被年輕血頭羞辱,說他的血只能當豬血用。他哭了一場,然後被老婆哄着說“我們有錢”,最後心滿意足地喫了三盤炒豬肝。這個結尾被解讀爲“溫情”“治癒”,但它是全書最虛僞的地方。它告訴你:別擔心,老了賣不了血也沒關係,日子總能過得去。這種軟着陸式的結局,讓你合上書時帶着微笑,而不是憤怒。它成功地消解了所有可能指向現實的追問。 · 毒四:歌頌“帶血的犧牲”,讓不愛自己的人成爲道德楷模。 許三觀這個形象,是一劑慢性毒藥。他教會讀者:一個好人的定義,就是隨時準備把自己拆成零件去解決別人的問題。這種敘事,在職場上培養“過勞死”預備軍,在家庭中培養“自我感動式犧牲者”。它讓所有人覺得,不把自己榨乾,就不夠愛、不夠負責、不夠崇高。這是一種極其惡毒的道德綁架,偏偏被包裝成了最深沉的愛。 --- 終極總結: 《許三觀賣血記》對讀者的好處,是給你一杯用血兌出來的黃酒,讓你在辛辣的幽默中感受到窮人的智慧與溫情,然後爲自己的感動而感動;壞處是,這杯酒喝多了,你會以爲賣血是正常的、犧牲是崇高的、用身體換生存是天經地義的。它不是一本讓你看清世界的書,它是一本讓你在笑着流淚的同時,不知不覺接受了“窮人就應該用命換錢”這個設定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