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莎士比亞
繼陳寅恪、錢鍾書之後的第三代兼通中西之大家。莎士比亞名劇漢譯典範,《亨利四世》迄今唯一詩體版本。在吳興華的譯作中,詩體版《亨利四世》(上下篇)爲漢譯莎劇的典範。《亨利四世》是莎士比亞歷史劇的傑作,也是歷史劇中最成功、最受歡迎的一部,主要講述了英國蘭開斯特王朝第一任君主亨利四世和他的王子們與反叛的貴族進行殊死較量的故事,在下篇的結尾,統治期內始終爲叛亂和病體困擾的亨利四世去世,表面浪蕩不羈的王太子哈里即位,史稱亨利五世。莎士比亞採用了兩條線索平行發展的結構,以亨利四世爲代表的宮廷生活線索和以福斯塔夫爲代表的市井生活線索,塑造了福斯塔夫、哈里親王等一系列文學史上影響深遠的精彩角色。吳興華的詩體譯文,底本參考了諸多版本加以綜合取捨,並採納新的考證和研究成果,添加了詳盡的註釋和說明。本書是吳興華集詩人的才情、學者的嚴謹和翻譯家的學識,全力以赴而成的精心傑作。
莎翁的一部歷史劇,以15世紀初英格蘭的動盪歷史爲背景,當時玫瑰戰爭的硝煙雖散,亨利四世篡奪理查二世王位後,諸侯叛亂與王權飄搖的陰雲仍籠罩全國。這部劇跳出了單純的歷史敘事框架,將朝堂的權謀紛爭與市井的煙火氣息交織,在父子糾葛與階層碰撞中,勾勒出鮮活的人性羣像。 這部戲劇有兩條線索,宮廷上層的政治鬥爭和下層平民的日常生活。 一條緊張激烈,高貴悲壯,另一條則輕鬆活潑,粗野凡俗,兩條線索平行發展,交相輝映。無論是從分量還是從質量看,平民社會的生活畫面都佔據了戲劇的中心。 從風格上看,感覺該劇也具有歷史劇和喜劇的雙重性質,把崇高典雅與幽默詼諧融於一體,上層政治鬥爭中的運籌帷幄、決勝千里的權謀和野豬頭酒店中插科打諢、雞飛狗跳式的胡鬧相互交替,構成了一幅豐富的畫面。 劇中最牽動人心的,是太子哈爾與亨利四世前期的尖銳矛盾。亨利四世憑藉武力登上王座,滿心期許太子能成爲沉穩持重的儲君,可太子哈爾卻終日混跡於倫敦的下層酒館,與一羣市井無賴廝混。國王痛心疾首地斥責他“沉迷於放蕩的濁流”,擔憂他會葬送來之不易的王權。而哈爾表面沉溺於浪蕩生活,實則以旁觀者的姿態洞悉民生疾苦與朝堂弊病。父子間的隔閡,本質是新舊王權的傳承焦慮,也是理想君主形象與現實人性的激烈碰撞。 太子哈爾與福斯塔夫的對照,堪稱反映階層人物性格的絕佳範本。 太子是一個表面放浪形骸,內心卻有深謀遠慮的人。他身爲貴族儲君,身上帶着與生俱來的階層矛盾性。他混跡市井是刻意的蟄伏,嬉笑怒罵間藏着對權力的清醒認知,這讓他日後能順利褪去浪蕩外衣,以明君姿態整頓朝綱。他能夠在短時間內,組建起一支驍勇善戰的軍隊,並且幫助亨利王擊敗敵軍,說明他是一個天生的領導者。他向父親證明了自己的實際才能後,得到了所有的指揮權。 而福斯塔夫則是莎翁筆下最鮮活的“市井哲學家”,一個骯髒的紳士、小偷、騙子、酒鬼,是底層沒落騎士象徵。他藐視良好的品味,放縱自己對食物、女性和友誼的慾望,貪杯好色、貪生怕死,卻又機智詼諧、洞察世事。在酒館裏吹噓自己“用謊言殺敵”,戰場上卻裝死逃命,以滑稽的智慧消解了榮譽與道德的沉重。他沒有沒落貴族的虛僞矯飾,活得率性而坦蕩,代表着市井階層蓬勃又粗糲的生命力。他和太子的交往,既是貴族與底層的奇妙聯結,也是人性中理智與慾望的博弈。 這部劇讓人印象深刻的還有它的語言,詼諧、幽默、活潑,爲沉重的歷史敘事注入了煙火氣。福斯塔夫在吹噓自己的戰績時,謊稱自己“以一敵百”,被戳穿後卻厚着臉皮辯解“是榮譽讓我躲進了酒桶”,荒誕的藉口與他圓滾滾的體態相映成趣,令人捧腹。太子哈爾調侃福斯塔夫的肥胖,福斯塔夫卻反駁“我這是心寬體胖,容得下世間所有的快樂”,這些插科打諢的對話,將福斯塔夫這個市井人物的鮮活與狡黠展現得淋漓盡致。這些幽默臺詞,不僅消解了歷史劇的嚴肅感,更讓人物形象躍然紙上。 這部劇的魅力,還在於它並非簡單的歷史複述。太子哈爾從浪子到明君的蛻變,暗示了理想君主的成長路徑需兼具王權者的威嚴與洞察民心的智慧。而福斯塔夫的狂歡式墮落,則如一面鏡子,映照出人性慾望與時代變遷的複雜糾葛。莎翁以幽默的戲劇語言剖開權力與人性,讓歷史劇在笑聲中沉澱出永恆的思考。 當哈爾最終拋棄福斯塔夫、戴上王冠時,我們從中看到,王冠下的蛻變,是要以市井的泥濘與權力的鮮血爲養分的。這或許正是莎士比亞的隱喻——真正的權力,就誕生於對市井與廟堂的雙重解構之中。
五星推薦🌟🌟🌟🌟🌟 欺騙、鮮血、權謀與虛情假意,能夠爲王權的冠冕鍍上光輝,雖耀眼卻冰冷。 全篇我最喜歡對福斯塔夫和亨利王子的塑造;福斯塔夫奸詐狡黠卻自帶笑料(提供了全文80%的笑料),靠巧舌如簧,坑蒙拐騙“混日子”;搶劫時遭哈利王子設計,因膽小臨陣脫逃,轉頭卻對着旁人吹噓“打敗的人數”,並在對話中對人數層層翻番,被亨利當場拆穿後,又總能用歪理自圓其說,不愧是莎翁筆下獨具魅力的喜劇角色。 但他天真盼着哈利掌權後能借舊情升官加爵,卻不知自己不過是王子“扮豬喫老虎”的工具:亨利混跡酒館、模仿市井腔調,看似與底層打成一片,實際上卻從未真正背離自己的階級,這段放縱的歲月不過是通往王權路上的僞裝與鋪墊。 亨利王子拂去肩頭沾染的市井塵灰,不再回頭,轉身踏上了通往成爲王權的階梯;在對王權的渴求面前,所謂的私情不過是可有可無的塵埃罷了。
首先,讓我對約翰·福斯塔夫爵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同情。當然,其實我也不配同情他,因爲同情是強者對弱者的悲憫,但我置身事外,以旁觀者的角度看福斯塔夫這個人,其中不自覺地就帶有一定俯視心理,很難不同情他。人們提到福斯塔夫,都會說這是公認的、英國文學中最偉大的喜劇人物,喜劇人物的定義,類似於小丑,滑稽可笑。但他未嘗不有一個英雄的樣子。“真正的英雄,是在看透了生命的悲壯之後,仍然能夠樂觀地活着。”福斯塔夫活得很樂觀,這是毋庸置疑的,甚至於過於樂觀以成爲一個令人發笑的小丑。但是他真正看透了“生命的悲壯”嗎?在戰場上對於生命和榮耀的思考,說明了這一點。原文翻譯過來的臺詞,遠遠沒有電影中精心刻畫過後的讓人震撼、感到壯美,但是更貼近於福斯塔夫這個非貴族的市井人士的人物語言。原文是這樣說的:“榮譽在後頭督促着我。督促倒不要緊,我要是一個勁兒地往前,榮譽把我給一筆勾銷了怎麼辦?腿折了,榮譽能安得上嗎?不能。胳臂折了呢?不能。......那麼榮譽到底是什麼呢?一句話。榮譽這句話有什麼內容呢?這榮譽是什麼東西呢?空氣。......榮譽是感受不到的了?不錯,對死人說是如此;可是對活人說,能夠活着享受榮譽嗎?......榮譽不過是一副挽幛:這就是我自己考問的結論.”乍一看這似乎是這個貪生怕死之輩,給自己的怯懦和逃避裝死找的藉口,可是我們仔細一想呢?確實也是這樣。但我們不能不承認福斯塔夫說的有道理,活人享受不到榮譽,榮譽是貴族給平民下的催命符。在此之前,福斯塔夫拉着他的老弱殘兵參戰時,也說過類似的話:“......充充炮灰,用他們來填萬人坑也還將就。”這些話雖然是爲表現福斯塔夫的貪生、貪財的託詞,背後還是反映了一些嚴肅的、讓人默哀的東西。這是一幕歷史劇啊,福斯塔夫比誰都清醒地認識到,在當時戰爭中,上層貴族和下層平民截然不同的生死結局。他是一個喜劇人物,也是一個英雄人物,不過是悲劇的英雄,被驅逐下獄的英雄。在每一段歷史的某一個時候,你只能在監獄裏才能找到智者、勇者,愚人坐在高堂上接受萬人朝拜、接受跟風複製式的誇耀。敢於和制度、權威對抗的人,被制度和權威下獄,人們以溫馴的眼光鄙棄監獄中的人、鄙棄被大衆否定的人,很少敢去批判制度、質疑權威。福斯塔夫身上固然有很多負面的、讓人噁心的東西,但是滑稽的背後,正是對立階級的大膽批判,對當時歷史的嚴肅思考。福斯塔夫把他改變現狀的理想寄託在哈爾身上,最後卻被哈爾當作自己如罪的過往,拋棄驅逐,理想破滅,醉死酒館。
我厭惡耍嘴皮子的人,不能腳踏實地用實力說話,拿着情商不用到實在地方,自以爲三寸不爛之舌可攪動天下風雲順他之勢——福斯塔夫在結局中遭新王背棄,下獄流放。對應舊王亨利四世背棄的朋友(先王),伴君如伴虎,機智油滑如他,怎會想不明白這件事呢?實際上,連莎翁自己都“伴君如伴虎”,“福斯塔夫”的名字也是“涉嫌冒犯奧爾德卡斯爾“後改的,歷史劇脫胎於歷史,卻又不能是真的歷史,任人如何英明偉大也終被束縛手腳。 莎翁塑造人物仍舊厲害,開場時亨利四世妒忌諾桑伯蘭伯爵,他養的兒子真爭氣——飛將軍隆重登場,劇中大肆褒獎其英勇,最後敗在亨利四世的太子手中,他用了一半劇本來欲揚先抑,可見太子之能亦不可小覷。 我還是不明白爲何人們喜愛對福斯塔夫,他鑽“徵兵法令”的空子,訛詐錢財,太子和魏爵卻只嘲笑“福之軍”一副“窮相”。有錢人可以買通“福斯塔夫”這種人逃過徵兵免於一死,那麼貧窮和死亡簡直是劃上了等號。我只能想到有錢人才回去劇場看戲,何況是名作?他們不認爲這樣有什麼不妥。那也可以說偉大的作品在鍼砭時弊。
氣魄 大手筆 歷史的磅礴與浩瀚 人性的刻畫 人與人的攻訐 立場 傑作 有些時候深思會喘不過氣來 最愛看福斯塔夫的臺詞了 亨利五世和大法官和解頗打動我 想起鹿鼎記康熙和韋小寶的相愛相殺了 真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寫出這麼大氣深刻的作品 活着真好 實力很重要 運氣時機也依然 在時代的紛繁中 給自己多一些定力和主見 想看書的勁上來 常常覺得時間不夠
談一談福斯塔夫和哈利親王 我想誰都不會否認,《亨利四世》由於塑造了福斯塔夫這一戲劇史上最成功的喜劇形象而得以不朽。《西方正典》的作者,那位對莎士比亞頂禮膜拜的評論家哈羅德·布魯姆這樣說:“約翰·福斯塔夫爵士充滿了創新和感人力量,莎士比亞在他身上改變了創造文學人物的全部意義。” 任何有福斯塔夫的場景都會即刻變爲一場令人啼笑皆非的喜劇,即使是哀鴻遍野的悲壯的戰場也不例外,他那充沛的精力和表演才能叫人欽佩。他冷嘲熱諷、賭咒詈罵的威風,即便是最兇悍的惡婦也要禮讓三分;他信口雌黃、顛倒黑白的口才,即便是最傑出的詭辯家也要甘拜下風;他假戲真做、自導自演的本領,即便是最出色的演員也要自慚形穢;而他見風使舵、厚顏無恥的程度,最卑鄙的人面對他恐怕也要自愧弗如。 福斯塔夫粗魯放縱,精明狡猾,毫無原則,張狂地展現他的無賴而憊懶的潑皮本色,插科打諢,嬉笑怒罵,都全無節制。他本身即體現出一種鬧劇性。道德家在他面前將感到最大的挫敗,因爲他不接受任何道德說教的束縛。他顯然信奉着那種拋棄了道德準繩的犬儒主義,成爲了一個徹底喪失信仰和原則的虛無主義者。他是封建關係解體時期喪失了一切精神理想和道德價值觀念的僱傭兵和冒險家的典型,雖自命騎士,實際上與騎士的榮譽感和高尚品質都毫不相干,其騎士的身份只能化約爲一個巨大的反諷。 這不禁讓我們聯想到文藝復興時期的另一位大名鼎鼎的騎士。福斯塔夫身上有那位瘋癲騎士堂吉訶德的影子,但他比堂吉訶德更加知情明理,也更加無恥狂妄,在這一點上他似乎是陀氏筆下那位怪誕惡劣的老卡拉馬佐夫的先驅者。誰都不會否認福斯塔夫爐火純青的表演才能,往往即情發揮,活力四射。他不憚扮演丑角,亦甘於扮演丑角,並將所有的生命和熱情都奉獻給了舞臺,張致着滑稽逗樂的喜感,永遠精力充沛,鬥志激昂。 福斯塔夫是一位有自知之明和自我意識的人物,他顯然知道自己身在劇本當中,因而使盡渾身解數地賣力演出,以求取悅觀衆,“各式各樣的人都把嘲笑我當作一件得意的事情;這一個愚蠢的泥塊——人類——雖然長着一顆腦袋,除了我所製造的笑料和在我身上製造的笑料以外,卻再也想不出什麼別的笑話來;我不但自己聰明,並且還把我的聰明借給別人。” 在福斯塔夫身上集中體現了莎翁非功利、去道德的創作原則。對於這樣一個惡行累累的人物,莎氏非但沒有對其進行道德審判,反而無所顧忌、極盡能事地呈現他笑鬧喜人的一面,經由書中其他人物之口說出的對福斯塔夫的斥責唾罵之語,卻驚人地近乎褒獎。福斯塔夫擺脫了超我的束縛,正如莎士比亞擺脫了一切意識形態的約束。莎氏戲劇所具有的無限魅力的原因之一即在於此,它不進行任何道德和倫理的說教,也不奉行任何宗教的神學教義。 而莎士比亞無可避免地爲此承擔了責任和後世不絕於耳的詬病,蕭伯納稱福斯塔夫爲“昏庸可惡的老怪物”,托爾斯泰則義憤填膺地指出:“從莎士比亞崇拜者所顯示的來看,他的作品主題充斥着最低劣和最鄙俗的生活觀念,這種觀念視世上富貴之人的外在顯要爲真正的榮耀,卻蔑視勞工大衆。他不僅拋棄了一切宗教,也拋棄了改善現存秩序的人道努力。莎士比亞聲譽的基本內因過去和現在都在於,他的戲劇迎合當時和今日上層階級的非宗教和不道德的心智架構。”托爾斯泰準確地看出作爲戲劇家的莎士比亞既非基督徒也不是道德家,而這恰好指出了莎士比亞的力量所在和冒犯之處:不受過多的道德與宗教約束。 除了語言遣用上的豐沛完美和人物塑造上的豐滿獨到,《亨利四世》也同時展現了莎士比亞在情節敘事上的傑出才能。在劇本的開頭,親王哈利即與傖俗的福斯塔夫同臺亮相,策劃並參與了一場搶劫活動。這不能不引起讀者的疑竇,一個身份尊貴的王室貴族爲何會自降身份,與賊夥匪類爲伍,行鼠竊狗盜之事? 我並不認同於教科書上所說的,哈利原本只是個只知玩樂、冥頑不化的公子哥,他此後在戰場上浴血奮戰、立下赫赫功績,是因爲認識到自己的責任而痛改前非之舉。相反,我認爲在哈利身上,一開始就體現出一種放浪形骸、玩世不恭的氣質,一種大智若愚、深藏不露的黠慧。 在第一幕第一場中,他厭倦了與那些地痞惡賊做偷盜勾當的生活,自承道:“現在雖然和你們在一起無聊鬼混,可是我正在效法着太陽,它容忍污濁的浮雲遮蔽它的莊嚴的寶相,然而當它一旦穿破醜惡的霧障,大放光明的時候,人們因爲仰望已久,將要格外對它驚奇讚歎。……所以當我拋棄這種放蕩的行爲,償付我所從來不曾允許償還的欠債的時候,我將要推翻人們錯誤的成見,證明我自身的價值遠在平日的言行之上;正像明晃晃的金銀放在陰暗的底面上一樣,我的改變因爲被我往日的過失所襯托,將要格外耀人眼目,格外容易博取國人的好感。我要利用我的放蕩的行爲,作爲一種手段,在人們意料不及的時候一反我的舊轍。” 哈利顯然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才能和抱負,也深諳世故和謀略,而他所顯示的放蕩落拓,不過是藉由遊戲人間、逢場作戲的姿態,靜待時機,韜光養晦。他雖與福斯塔夫等人混跡一處,卻深自警醒這羣惡徒的鄙俗本質,毫不避諱地對下屬說其是“下流的夥伴”,一再言明對他們的厭棄和蔑視。可以看到,他雖身在淤泥之中,實際上從未流俗過,一直都清醒自持、孤芳自賞;而他自甘墮落的表象,不過是迷惑世人的煙瘴罷了。 哈利初上戰場,就將敵方頭領,那威名赫赫、縱橫無敵的霍茨波斬於馬下。再次回顧哈利戰前在亨利王面前的自謙和對潘西的毫不保留的稱讚,“憑着我的希望起誓,如果這一場叛亂不算在他(亨利·潘西)頭上,我想在這世上再沒有一個比他更勇敢、更矯健、更大膽而豪放的少年壯士,用高貴的行爲裝點這衰微的末世。講到我自己,我必須慚愧地承認,我在騎士之中曾經是一個不長進的敗類;我聽說他也認爲我是這樣一個人,可是當着我的父王陛下的面前,我要這樣告訴他:爲了他的偉大的聲名,我甘願自居下風,和他舉行一次單獨的決戰,一試我們的命運,同時也替彼此雙方保全一些人力。”我們將不得不懷疑他這番懇切的說辭是否只是遮掩實力、亂敵耳目的機詐虛言。 在下部中哈利的形象急轉直下,如其所謀劃的那樣得以大展宏圖,昭彰功業。他前去看望那臥病在牀的亨利四世時,不能自已地將王冠戴在頭上的舉動,似乎就是他勃勃野心初露頭角的地方:“它戴在我的頭上,(以冠戴於頭上)上天將要呵護它;即使把全世界所有的力量集合在一隻雄偉的巨臂之上,它也不能從我頭上奪去這一件世襲的榮譽。”在受封大典上,他對福斯塔夫之衆棄如敝履,以此維護自己莊嚴的寶相:“不要以爲我還跟從前一樣,因爲上帝知道,世人也將要明白,我已經丟棄了過去的我,我也要同樣丟棄過去跟我在一起的那些伴侶。”哈利最終如願以償地實現了蛻變,脫下了曾經用來掩人耳目的傖俗外殼,以其賢明大義令對他抱持疑惕的人刮目相看、拳拳服膺,儼然一出浪子回頭、棄惡從善的感人戲碼。如果說福斯塔夫是一個虛無主義者,那麼哈利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馬基雅維利主義者,“這正是所謂但問目的,不擇手段”(下,第二幕,第二場)。但哈利將這一馬基雅維利角色提升到新的崇高地位,而這最終證明了莎士比亞的寬宏。 我們仍然喜愛他,就像喜愛福斯塔夫一樣。哈利的可愛體現在他對福斯塔夫的貶損上。他們的關係類似於堂吉訶德和桑丘之間的關係,通過相互間的齟齬而維繫友好。“有一次親王把一盤幹蘋果放在他(福斯塔夫)面前,對他說又添了五位約翰爵士”,這樣的場景總是令人忍俊不禁的。哈利顯然將調笑和揶揄福斯塔夫當作樂趣,且樂此不疲。他曾幾次算計福斯塔夫要讓他出醜,他們見面時或不見面時都免不了對對方的冷嘲熱諷(這些場景和對話都十分精彩)。哈利罵道“你這下流無恥、癡肥臃腫的惡棍”,在他人面前諷刺說“這一塊大肉瘤跟我親熱得就像他是我的狗兒一般”,稱福斯塔夫爲“老野豬”“下流的燭油礦”……在這些時刻他不復往日的驕矜和持重,渾然變爲與福斯塔夫分庭抗禮的對手和同儕。 在別人眼中,福斯塔夫之徒是阻礙、敗壞哈利的莠草和魔鬼,但我們深知哈利的清醒自重,他與福斯塔夫之間的關係,絕非引誘和被引誘那樣主客分明。而唯有惺惺相惜的情感,才能解釋爲什麼自負聰慧如哈利,卻甘於認福斯塔夫爲自己的教師、嚮導,在前半生中互爲密不可分的伴侶。 也許讀者記得福斯塔夫在對葡萄酒的功用大發議論時曾說:“哈利親王是勇敢的;因爲他從父親身上遺傳來的天生的冷血,像一塊瘦瘠不毛的土地一般,已經被他用極大的努力,喝下很好很多的白葡萄酒,作爲灌溉的肥料,把它耕墾過了,所以他纔會變得熱烈而勇敢。”我想之於哈利,福斯塔夫應當就是那杯白葡萄酒吧。
《亨利四世》是莎翁歷史劇中閱讀的第一本。讀完後卻很喜歡亨利四世的兒子哈利太子,後來的亨利五世。書中的哈利太子即位前,和福斯塔夫等人幹了不少荒唐事,比方說策劃自偷自搶的戲碼,毆打大法官,扮酒保等等。可是誰之上了戰場後,一舉就擊殺了赫赫有名的飛將軍波西。即位前混跡於市井,行爲或言語有時庸俗不堪,實則上是扮豬喫老虎。即位後像完全變了一個人,頗有王者風範和明君之相。對兄弟如父如子,對大法官既往不咎其先前關他入獄的行爲,繼續委以重任。絕交即位前的狐朋狗友,甚者對福斯塔夫加以流放。 福斯塔夫劇中形象,又胖又老。謊話信手拈來,而且可以說得天花亂墜,信誓旦旦。到處賒喫騙喝,說話有時粗俗不堪,但不得不說他的話語有時也會給讀者帶來一些笑聲。聽說很多人喜歡這個角色。但我好像不是特別喜歡。一是他太喜歡說謊,對太子也是如此;二是劇中雖然沒有寫到他的大奸大惡之舉,但也沒有看到他對普通老百姓的善良之舉。 飛將軍波西,勇猛無畏。亨利四世國王對其很是欣賞。他曾直言自己的兒子哈利太子要是如波西一般就好了。可惜的是波西不喜歡亨利四世且舉兵反叛。劇中疑惑的是臨陣之前,波西的父親因病而未出徵,不知真實歷史的事件是如何,就劇中情節,不免讓人設想如果波西的父親沒有得病又或者帶病出徵,波西是不是可以有不同的結局。所以劇中波西夫人對其父的怨言是不無道理的。 譯者吳興華先生(1921-1966),著名詩人,學者,翻譯家。少時即有神童之譽。年僅16歲考入燕京大學西語系。夏至清先生曾有言,20世紀中國人文知識分子就學養而論,有三位代表人物,第一代是陳寅恪,第二代是錢鍾書,第三代就是吳興華。可見其學貫中西之大才。此外他還爲現在流行的朱生豪先生《莎士比亞全集》譯本作了大量校譯工作。 《亨利四世》譯文流暢。此外可以讀到不少格律詩般的語句。話說將莎翁的作品翻譯成詩體比散文體要難很多。而且此文讓我第一次讀到了一些原汁原味的淫穢之詞(就個人感受,不傷大雅)。能讀到此譯本,幸甚至哉! 書中佳句摘抄: 1、與其說祈禱,還不如說“騎倒”,因爲他們專會騎在人民頭上,用他們的地位當靴子踩着人民。 2、我們的時間就都用在這種愚蠢的把戲上,讓智慧的天使坐在雲端嘲笑我們。 2023/12/17讀畢!
第一次看的是外研社的翻譯 第二次看吳興華的版本 也很精彩
詩歌與散文的融合,真實與虛擬的歷史參半。此書讓人們見證了莎士比亞文采過人之處,語言精彩絕倫的妙趣,嘲笑諷刺的趣味橫生。都讓人對偉大作家的著作經典愛不釋手。 我有時候會想,爲什麼一箇中國人卻對外國的歷史感興趣?究極原因是對於作者的喜愛,對於經久不衰的經典著作鍾情! 最是喜歡詩歌部分的影射和比喻,恰到好處的語言表達。以此作爲借鑑與學習。
【吳興華全集】這版《亨利四世》,註釋更詳卻疏於校對,人名統一性不夠、用詞略有事實性錯誤(如爬下來→趴下來,開他們→剋他們),但方平那版又校對過頭,出現很多無關緊要甚至平庸的負面調整,哈爾→亨爾的改動也不對。 以上篇我逐句觀察記錄的短詞爲證,(我上篇第一幕的後期開始,直到上篇結束,記錄了) 功 (淹死→溺海,要→歸,沒腦筋→沒頭腦,跑→逃命,本事→才華,不久→隨即,取得→博得,搭拉→耷拉,軟弱→怯弱,泥土→塵土,死去→喪命...) >過 (與→和,以→用,臥→躺,追究→解釋,召→招,玩藝兒→玩意兒,企圖→想要,窄道→窄路,抖落→抖摟,如此→這麼,整整→足足,詭計→花招,巡捕→巡丁,遭殃→糟糕,早歸→早進,響→出聲,熾熱的→火辣辣的,服罪→認錯,厄運→惡運,老鴰→烏鴉...); 從上篇的第一幕的後期開始直到上篇結束,我單純記錄了大部分(除短動詞和人名地名以外的、這裏不便提及的)細節上的,方平版與本文相比做出的所謂“校訂”;供其他人蔘考。 方平有些幫倒忙的校對,把原已流暢的文本在已有語氣詞的情況下還在句尾不必要地加個“了、吧、啊、呀、啦”或把“哩!/哪!”都換成“呢!”,這是在害作品的氣勢,而且莎劇的文字恰恰不能太循規蹈矩。對於縮詞的建議,能就譯文案例給的最簡單的建議也絕對不少了(永遠不→永不,既然是→既是,聽見過→聽過,揪下來→揪下,就像是→就像,適宜於→適宜/適於,不能夠→不能,要不然→不然,正在等着→正等着/在等着),對詩體而言,精煉一點總是會更好;至於更高級的替代詞我就無能爲力了。 說回譯者的譯案。散體部分仍需要縮詞再打磨文采,但吳興華給《亨利四世》貢獻的唯一詩體譯案既暢快又標緻,請認準這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