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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構建 封面

國家構建

弗朗西斯·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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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萬字總字數
¥58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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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圍繞國家構建這一命題,在國家治理和世界秩序兩個層面上進行了討論。本書的主要觀點:國家構建是最重要的命題之一,因爲軟弱無能國家或失敗國家已經成爲當今世界許多嚴重問題的根源;應當精簡國家功能的範圍,但是應同時加強國家功能範圍內的能力;如何把強有力的制度移植到發展中國家;國際社會在對他國進行干預時應當重視事後國家構建的藝術。簡而言之,建設小而強的國家不僅是民族國家自身的目標,也是國際社會援助或干預的目標。從國家概念的辨析,到組織理論的介紹,再到政治現實的反思,福山完成了關於國家構建的完整論述。

讀者書評

★★★★★

國家構建,一切構建皆以國爲目的,國是以人組成,但若以人爲主,將會造成自由主義,其本國構建將無意義,且會根據個人爲目的,而爲集體目的進行,若無集體目的,以個人目的爲主,將會分散,無法達到共行目的的標準,最終結果爲烏合之衆罷了。 法律則是人創造,不斷完善,束縛人性之惡,樹立人的底線,即使掌控權力的人,也不可以超脫法律之上,做法律不準之事,但法以人爲主,需人性,在不干涉法律底線爲標準,法外開恩,則需合理而爲,爲非個人可爲。 若人犯法過多,則說明非人問題,而是上方問題,導致人爲生存而犯法,此將人往惡的方向發展,從而使多人而爲。 人的權力,可從上到下,從下到上,或在相同權力上,但不同位置上而爲,但無論是何位置,其本身位置的利益,則是相同或相近,但不可差距過於懸殊,針對於位置權力相同的情況。 假若出現上方位置存在的利益,低於下方位置的利益,將會使下方不會繼續前進,達到更高的位置,而是希望達到更高利益的位置,上位位置不滿足自己利益,將會以權力,來謀取利益。 以國爲主,不以個人爲主,則是說人的所作所爲,以國爲方向的價值利益,可以達到更高的利益,而人的價值對個人的存在,將低於對國的價值,所以個人的利益將低於國的利益,否就是以個人爲主,不利於國的未來。

★★★★★

創建制度需求的另一外部來源是由國家或國家集團作爲佔領者,或通過與當地政府達成強勢的直接關係直接行使政權。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國家構建”(nation-building)。 本書圍繞國家構建這一命題,在國家治理和世界秩序兩個層面上進行了討論。本書的主要觀點:國家構建是最重要的命題之一,因爲軟弱無能國家或失敗國家已經成爲當今世界許多嚴重問題的根源;應當精簡國家功能的範圍,但是應同時加強國家功能範圍內的能力;如何把強有力的制度移植到發展中國家;國際社會在對他國進行干預時應當重視事後國家構建的藝術。簡而言之,建設小而強的國家不僅是民族國家自身的目標,也是國際社會援助或干預的目標。從國家概念的辨析,到組織理論的介紹,再到政治現實的反思,福山完成了關於國家構建的完整論述。

★★★★★

坦率地說,面對這類專業且高屋建瓴在該領域專家眼裏又略帶瑕疵的作品,我作爲一般的業餘讀者在選擇“推薦”,“一般”還是“不行”時都顯得有一絲心虛。不管選哪個感覺自己都不夠格,全程都是抱着學習心態去讀。 可以肯定地說,這本書對我這樣的業餘讀者獲益良多。當然,也有一些困惑,後面細說。 如果大家對本書有點興趣但又不是特別大,那就只看前面的導讀足夠了。李強老師用非常專業的素養與相對通俗易懂的語言概要性地呈現了福山這本《國家構建》的主要內容與相關不足。 我只想說點自己感興趣且可能不太成熟的觀點與大家分享交流。 福山“國家構建”的理想模型:稱職的國家、強有力的法治和民主的負責制,且這三點達到最佳平衡。 作者關於這個理想模型前世今生的具體闡述大家有興趣直接看文中內容或至少前面“導讀”,轉述失去原汁原味也怕詞不達意。畢竟,蘋果什麼味道還得喫了才知道,鞋適不適腳穿了纔行。 關於本書,我對如下2個問題比較有興趣。 ★福山寫《國家構建》這本書的機緣是什麼? 本書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他對一戰成名的《歷史的終結與最後的人》之後現實世界衝擊的“修正”或“補丁”。更精確地說,它是他在冷戰後、尤其是911事件後重新反思“自由民主終局論”侷限性的產物。 1992年的《歷史的終結與最後的人》寫於冷戰剛結束,福山認爲自由民主與市場經濟代表了人類制度演進的“終點形態”。但進入21世紀初,出現了三個讓他震驚的現實: 1,巴爾幹戰爭、盧旺達大屠殺:冷戰後的國際體系並非和平,而是“國家能力崩塌”導致暴力。 2,著名的9·11事件(2001):基地組織從阿富汗這樣的“失敗國家”發動襲擊,暴露出“沒有國家能力的國家”對全球秩序構成直接威脅。 3,美國在伊拉克、阿富汗的重建失敗:美國以爲只要推翻獨裁、舉行選舉,自由民主就能落地生根,但事實證明國家治理結構的重建遠比制度輸入複雜。 這些事件促使他意識到,“自由民主”固然重要,但國家能力可能纔是秩序的前提,沒有強國家能力的民主是危險的。於是,他在2004年出版《國家構建》回應這一議題。 另外,福山在《國家構建》與後續著作(如《政治秩序的起源》《政治秩序與政治衰敗》)中不斷面對中國這個“理論異類”,中國的存在也確實某種程度上促成他逐步修正過往的理論框架。 90年代的自由主義視野中,中國被看作“尚未自由化的現代化國家”,似乎遲早會走向民主。但2000年以後,中國以強國家、弱民主的體制實現了持續增長與社會穩定,這對“自由民主終點論”構成重大挑戰。 看看福山對中國態度的變化路徑: 1,《歷史的終結》(1992),理論要點是自由民主的普世終局,對中國的暗示——中國遲早走向民主。 2,《國家構建》(2004),理論要點是強國家的重要性,對中國的暗示——中國模式的某種解釋。 3,《政治秩序的起源》(2011),理論要點是國家、法治、問責三要素互動,對中國的暗示——承認中國“國家建設”的成就。 4,《政治秩序的衰敗》(2014),理論要點是官僚體制腐蝕與利益集團化,對中國的暗示——警惕強國家也可能自我腐敗。 可以說,《國家構建》是福山對“自由民主終點論”的一次現實主義修正,他從意識形態的高峰走向了制度與治理能力的理性分析。 福山這次轉向,使他從“自由主義哲學家”轉變爲“政治制度比較學者”,影響了後來西方政界對“國家能力”與“治理現代化”的重視。 他提出的“三角模型”:國家能力 + 法治 + 民主問責,成爲後續《政治秩序的起源》兩卷書的核心分析框架。 這也促成他在後期多次公開承認:“中國證明了一個強國家可以在沒有民主的條件下有效治理,但其長期可持續性仍有待觀察。”法治與民主這兩塊版圖真的可以長期缺失嗎?我也表示懷疑。 只是如導讀裏李強老師所言,他對中國的“國家構建”問題雖夠廣但不夠深,不夠透徹。尤其是改革開放前後的國家體制與決策機制的變化,福山沒有闡述。 ★國家權力與國家能力 書中還有一個廣受詬病的問題:福山書中表述時自始至終沒有明確區分“國家權力”和“國家能力”。導讀裏李強老師也提到這點,並有相關更好理解的表述,但我依然覺得不夠通俗易懂,這裏嘗試“翻譯”一下。 國家權力——指“國家能管多寬”。 國家能力——指“國家能管多好”。 福山的不足在於——他看見了“國家要強”,但沒說明白“強的是什麼”。一個國家“強”究竟是因爲它權力集中、可以干預一切,還是因爲它能力高、執行有效率? 權力涉及國家與社會之間的“邊界問題”(國家該不該干預)。 能力涉及國家內部的“執行問題”(干預了能否有效)。 權力過大,需要法治與制衡;能力不足 ,需要專業化、行政現代化。 理想狀態——權力有限但能力強(有力的有限政府)。提一嘴,美國那批開國元勳的立國初衷。 福山的國家理論在討論“國家強弱”時,混淆了國家干預的範圍(權力)與國家行政執行能力(能力)。兩者如同一顏色的毛線編織着衣服,交錯與穿插中容易讓讀者困惑與迷失。 結果是,他的“強國家”概念在理論上帶有模糊性:既可指中央集權的權力,也可指高效治理的能力。雖然他對兩者(權力與能力)的差異有闡述,但他實際的論述(尤其是對中國等案例)邏輯上依然不夠精確,甚至稍顯混亂。越仔細讀越像木糖醇口香糖粘着泡泡糖,臣妾理不清。 以上,是個人對這本專著的一些小想法。似蜻蜓點水,也像攝影中的微距鏡頭——聚焦某個局部成像。 作爲一個業餘讀者也只有這種能力,沒辦法高屋建瓴般俯瞰。總體而言,推薦這本書。

★★★★★

《**國家構建:21世紀的國家治理與世界秩序**》(*State-Building: Governance and World Order in the 21st Century*)是弗朗西斯·福山於2004年出版的一部聚焦“國家能力”(state capacity)的專著。該書寫作背景是冷戰結束後大量“失敗國家”(failed states)湧現,以及美國在伊拉克、阿富汗等國推行政權更迭卻遭遇治理真空的現實困境。 福山在此書中明確提出一個核心觀點: > **21世紀國際政治的核心挑戰,不再是意識形態競爭或民主推廣,而是“如何建設有效的現代國家”**(state-building) > **沒有強大的國家能力,民主、法治、人權都無從談起**。 以下爲你係統梳理該書的**核心觀念**與**結構化思維導圖**(文字版)。 --- ### 一、全書核心命題 > **“國家”**(state) > 而當前全球治理的最大短板,正是**國家能力的缺失**——尤其在發展中國家和戰後重建地區。 > 國際社會過度關注“民主選舉”,卻忽視了**專業、非人格化、有效執行政策的官僚體系**纔是現代治理的基石。 --- ### 二、關鍵概念辨析 #### 1. **“國家” vs “政府” vs “政權”** | 概念 | 定義 | 福山強調 | |------|------|--------| | **國家**(State) | 一套持久的、制度化的公共權力機構(如軍隊、法院、稅務、教育系統) | **核心對象**:需長期建設 | | **政府**(Government) | 執政的黨派或領導人(可更替) | 易變,不應與國家混淆 | | **政權**(Regime) | 政治體制類型(民主/威權等) | 是上層建築,依賴國家基礎 | > **福山警告**:推翻薩達姆容易,但重建伊拉克的國家機器極難——因爲“國家”不是靠選舉產生的,而是靠制度積累。 #### 2. **國家能力的兩個維度** | 維度 | 內容 | 重要性 | |------|------|--------| | **範圍**(Scope) | 國家介入社會經濟生活的廣度(如是否辦國企、管教育) | 可大可小,依國情而定 | | **強度**(Strength / Capacity) | 國家制定並有效執行政策的能力(如徵稅、執法、提供服務) | **必須強大**,否則寸步難行 | > **關鍵區分**: > - 北歐國家:**範圍廣 + 強度高**(高福利+高效官僚); > - 新加坡:**範圍窄 + 強度高**(小政府+強執行力); > - 海地、剛果:**範圍可能不小,但強度極低**(有部委,無執行)。 > **福山主張**:先追求“強度”,再討論“範圍”。 #### 3. **“國家自主性”**(State Autonomy) - 指國家能超越特定階級、族羣或利益集團,以**公共利益爲導向行動**的能力; - 過度被俘獲的國家(如被軍閥、寡頭控制)即使有機構,也無真正治理能力。 --- ### 三、爲什麼國家構建如此困難? #### 1. **知識困境**(Knowledge Problem) - 國家治理需要大量本地化知識(如土地權屬、部落關係、語言習慣); - 外部援助者(如聯合國、NGO、美軍)往往缺乏這些知識,導致政策脫離實際。 #### 2. **激勵困境**(Incentive Problem) - 在腐敗環境中,公務員薪資低、晉升靠關係,缺乏服務公衆的動力; - 國際援助常繞過政府直接發錢給NGO,進一步削弱國家 legitimacy。 #### 3. **路徑依賴與文化阻力** - 部落社會、家族主義文化天然抵制非人格化官僚制; - 殖民遺產留下“掠奪型國家”傳統(只爲徵稅鎮壓,不提供服務)。 > **福山直言**:“我們不知道如何可靠地建設國家——這是政治科學的最大失敗。” --- ### 四、對國際干預的批判與建議 #### ❌ 批判主流做法: - **“快速民主化”**:在無國家基礎上搞選舉,結果選出民粹或軍閥; - **“私有化萬能論”**:以爲市場能替代政府,實則公共服務崩潰; - **“去國家化援助”**:國際組織繞過政府,導致國家能力持續萎縮。 #### ✅ 福山建議: - **優先投資國家核心職能**:治安、稅收、司法、基礎教育; - **支持本土官僚體系建設**:培訓公務員,保障薪酬,建立職業倫理; - **接受漸進改革**:允許威權過渡階段(如盧旺達、埃塞俄比亞),只要其提升治理效能; - **大國承擔“善意霸權”責任**:如美國應在戰後派駐長期文官團隊,而非只派軍隊。 > “國家構建是枯燥、漫長、不性感的工作——但它是自由與繁榮的前提。” --- ### 五、思維導圖(文字結構) ``` 《國家構建》——弗朗西斯·福山 ├─ 一、核心問題 │ └─ 21世紀最大挑戰:如何建設有效的現代國家? ├─ 二、關鍵概念 │ ├─ 國家(State)≠ 政府 ≠ 政權 │ ├─ 國家能力 = 範圍(Scope) + 強度(Capacity) │ └─ 國家自主性:超越特殊利益,服務公共利益 ├─ 三、國家構建爲何困難? │ ├─ 知識困境:外部者不懂本地社會 │ ├─ 激勵困境:公務員無動力服務公衆 │ └─ 文化阻力:家族主義 vs 非人格化官僚 ├─ 四、對國際實踐的批判 │ ├─ 過度強調選舉,忽視制度建設 │ ├─ 援助繞過政府,削弱國家能力 │ └─ 低估國家構建的複雜性與長期性 └─ 五、出路建議 ├─ 聚焦核心職能(治安、稅收、司法) ├─ 培養專業、廉潔的官僚隊伍 ├─ 接受漸進式、非理想化的治理改進 └─ 大國應承擔長期國家構建責任 ``` --- ### 六、對中國經驗的隱含對話 雖然福山未重點分析中國,但其框架高度契合中國模式: - **中國是“高強度國家”的典範**: 從秦漢郡縣制到當代扶貧、抗疫、基建,展現超強政策執行能力; - **“先國家,後民主”路徑**: 改革開放未搞激進政治變革,而是先強化國家治理能力; - **對“國際標準”的審慎態度**: 拒絕外部強加的制度模板,堅持本土化制度演進。 > 福山後期承認:**中國證明了“有效國家”可以先於民主存在,且是發展的必要條件**。

★★★★☆

本書前半段論述了政府中行政機構功能和建構的複雜性,並通過象限將事務,政府機構進行了分類,還是很有學術價值的。 本書的後半段相當於爲美國的單邊主義和孤立主義做背書,提現了美國式民主的蠻橫和霸權本質。相當的雞肋並具有毒害性,需要批判和謹慎閱讀。20200726

★★★★★

福山於1992寫下了《歷史的終結與最後的人》,斷言歷史在自由主義民主中達到頂峯,自由主義民主將會是“人類意識形態演化的終點”和“人類政體的最後形式”。然而現實卻將其打的鼻青臉腫。於是福山於2004年寫下了這本《國家構建:21世紀的國家治理與世界秩序》,又在2006年編寫了《民族構建:超越阿富汗與伊拉克》和《美國處在十字路口:民主、權力與新保守主義遺產》。最後在《政治秩序的起源:從前人類時代到法國大革命》(英文版2011,中文版2012)和《政治秩序與政治衰敗:從工業革命到民主全球化》(英文版2014,中文版2015)中完成了其對國家理論的系統性闡述。 福山將國家構建、法治和責任政府作爲評價政治秩序的三個基本維度。並以此三者的完美結合(稱職的國家、強有力的法治和民主的負責制。)以到達“丹麥”:富強、民主、安全、治理良好,只有較低水平的腐敗。 亞當·斯密認爲:如果說市場經濟的特徵在於鼓勵經濟活動自發性的話,市場經濟本身卻不是自發形成的。市場經濟的形成有賴於一套特定的政治與法律制度,有賴於現代國家的建立。 此後,埃利亞斯、查爾斯·蒂利、邁克爾·曼、賈恩佛朗哥·波齊等學者均把現代國家構建視作現代資本主義經濟產生的重要前提。福山沿襲了這個觀點,他認爲:“國家是集約型經濟增長的基本條件。” 福山認爲國傢俱有如下特徵:第一,享有集中的權力;第二,對合法強制權力的壟斷;第三,以領土性而非親緣關係爲基礎;第四,超越部落的等級制;第五,更爲精心雕琢的宗教信仰所產生的合法性。 斯密在《國富論》中專門論述了國家必須履行的若干職能:第一,國防的職能,“保護本國社會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暴行與侵略”;第二,司法的職能,“爲保護人民不使社會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或壓迫,換言之,就是設立一個嚴正的司法行政機構”;第三,“建立並維持某些公共機關和公共工程。這類機關和工程,對於一個大社會當然是有很大利益的,但就其性質說,設由個人或少數人辦理,那所得利潤決不能償其所費。所以這種事業,不能期望個人或少數人出來創辦或維持”。 查爾斯·蒂利在《西歐民族國家的形成》中給出過國家的定義:“一個控制了特定地域人口的組織如果具備下列特徵的話,便是國家:(1)它與在該領域的其他組織產生了分工合作(differentiated);(2)它是自主的(autonomous);(3)它是集權的(centralized);(4)它的各個分支機構以制度化的方式彼此協調。 蒂利強調國家是一個“組織”,馬克斯·韋伯更有句經典名言:國家是合法壟斷暴力的組織。邁克爾·曼根據韋伯的概念發展出了一個更詳細的定義: 1.國家是一組分工合作的制度和人員; 2.具有向心性,即與中心有雙向交流的政治關係; 3.具有明確的地域; 4.藉助某種有組織的暴力,行使某種程度的權威,確保令行禁止。 更簡單地說,曼認爲現代國家是具有明確地域的一種強制性組織。這跟韋伯的定義非常接近。通過對國家定義的理解,可以總結出現代國家的幾個基本特徵: 第一,國家要有特定疆域。 第二,國家包含特定人口。 第三,國家的主要特徵是壟斷暴力。 第四,國家需要一整套官僚系統。 第五,國家依賴於稅收系統。 第六,國家主權需要得到國際承認。 賈恩弗朗哥·波齊認爲近代國家的演變經歷了封建主義、等級制國家、絕對主義國家和立憲國家幾個階段。在當代世界,國家演變爲西方的自由主義民主國家和蘇聯的政黨國家兩種類型。波齊斷言蘇聯單元組織的社會無法建立一個更爲發達的經濟秩序,並最終會導致經濟上的失敗。他同時也認爲西方由於國家權力過分擴張,國家已經不再是蒂利所定義的那種“組織”,而成爲“一種龐大的、多樣的、複雜的組織環境”。 哈耶克認爲中央計劃在技術複雜的情況下無法運行:任何計劃者都不可能會吸收並處理在現代經濟中產生的全部本地知識。在市場中互動的分散決策者可以做得更好。這一思路同樣適用於微觀組織:發現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有問題的人很可能是把螺栓安裝到底盤上的車間工人,而不是坐在公司總部的副總裁。 可以看出,與其他學者相比,福山對國家的定義忽略了國家與社會分工合作(分殊)! 馬克斯·韋伯的“合法秩序”(legitimate order),是由道德、宗教、習慣(custom)、慣例(convention)、法律等構成的。韋伯將其分爲法理型(rational)、傳統型(traditional)和卡里斯瑪型(charismatic,又稱“個人魅力型”或“超凡魅力型”)。法理型,即“合法性”來自統治者的章程所規定的制度和統治者的指令權力;傳統型,即“合法性”來自悠久傳統的(“歷來就存在的”)神聖性和傳統授命實施權威的統治者;魅力型,即“合法性”來自英雄化的非凡個人的罕見神性、英雄品質或英雄氣概以及他所默示或創建的制度的神聖性。韋伯認爲,以上三種類型都是“理想類型”(ideal type)或“純粹類型”;而歷史上的“合法性”形式,都是這三種類型不同程度的混合。 韋伯指出,“只有在法理型的國家(rational state)中,資本主義才能發達起來。它的基礎是有專長的官吏階級和合理的法律”。 市場經濟運行至少需要以下外部條件:第一,現代國家,提供市場經濟所需要的法律條件,保護產權,制定規範。第二,宗教、文化所提供的“信任”。第三,市民社會,尤其是規範各種羣體行爲的行會、中介機構。在這三方面中,最重要的是國家。而且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認爲:一些重要的制度,特別是法治制度是經濟發展的基本前提和保障。自由市場經濟學掌門人米爾頓·弗裏德曼(Milton Friedman)2001年說,十年前,他對社會主義轉型國家再三強調的一個詞是:“私有化,私有化,私有化……可是我錯了,事實證明,法治大概比私有化更基礎。” 福山也認爲,一個社會必須首先有制度存在,然後纔可能從“對自由的模糊渴望走向一個運轉良好的、鞏固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一個現代經濟”。福山甚至接受這樣的觀點:“如果可能的話,自由主義的法治最初對經濟的發展比民主政治參與更爲關鍵。在某些情況下,現代化的權威主義比不負責任的民主更值得擁有。” 所以福山發展出了這樣的觀點:“在你能夠有民主之前,你必須先有國家:國家建設的行動只是部分地與促進民主相重疊。” “擁有民主制這一事實,並不表明其政績優劣。民主制面臨的重大挑戰是無法兌現其承諾的好處。” “如果沒有漫長、昂貴、艱苦、困難的過程來建設相關的制度,民主制是無法成功的”。 西方主流的觀點似乎是,民主本身就可以起到國家構建的作用。實際上無論從理論的角度,還是從歷史經驗的角度,現代國家構建既是現代市場經濟運行的前提,也是民主化的前提。在西方主要國家的發展歷程中,先有現代國家的構建,然後纔有現代經濟的騰飛,然後纔有逐步民主化的進程。 亨廷頓認爲,國家運行無需合法性的基礎。福山則認爲,民主制度是現代政治唯一可能的正當性源泉。約翰·格雷對此提出批評,格雷認爲,國家的正當性根據最終並不在於它是否民主制或者是否認同自由主義價值,而在於國家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提供了人民所需要的東西。 西方一般認爲,只有民主制(具體形式待定)纔是現代政治正當性的根據。如哈貝馬斯認爲,這並不是說其他類型的體制的正當性基礎已被證僞,而是說在現代化、全球化日益成爲現實的今天,其他類型的正當性正在發生“貶值”,不再被人們普遍信奉。 關於中國,福山認爲,西周就已經進入了封建時代,中國在公元前3世紀就已經完成了現代國家的建立。這大致是顧立雅(Herrlee Creel)的觀點。林來梵則認爲,中國古代實際上沒有典型意義上的國家觀,而只有天下觀。天下觀引出“江山、社稷”的觀念,而“江山、社稷”是皇帝個人的,與老百姓無關。在中國現代意義上的國家至少到清末纔出現。以特定疆域和人口來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所以喊着“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顧炎武說:“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知保天下然後知保國。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保天下,匹夫之賤與有責焉耳矣。”所以秦國怎麼也不能算是第一個真正的現代國家。 彭華指出:周人關於“政權合法性”與“王朝正統論”的言說,集中體現在天(天命)、地(地理)、人(血統)三端,是爲“三才”之道。 周人以道德觀念來解釋政權的更迭,正所謂:“天命無常,唯德是親”。到了戰國時期,鄒衍所創立的“五德終始”說,是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的生克原理來解釋王朝興廢與更替。 鄒衍認爲,往古之王朝(虞夏商周)都有自己所對應、所符合的“德”(五行之德),它決定着該王朝的“運”(命運);“五德”(五行之德運)“終始”處於“轉移”不居之中,“五德”是按照“五行相勝”的序列運行的,故又稱“五德轉移”說。鄒衍的“五德終始”說其實也是一種“天命轉移”論。“五德終始”說在歷史上影響深遠,“自秦漢直至宋遼金時代,五德終始說一直是歷代王朝闡釋其政權合法性的基本理論框架”。 福山認爲,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的建立有意迴避了合法性問題,但是如今,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已不再是一個合適的國際關係框架。國家主權在索馬里或阿富汗這樣的國家猶如虛構或者成了笑話,因爲這些國家已經淪爲軍閥統治。在這些情況下,主權原則本身不足以保護收容這種威脅的國家。解決這個問題必然導致和人道主義干預完全相同的結果:需要進入這些國家並接管其治理,消除這種威脅並阻止它們在未來再次發生。外部勢力以人權和民主合法性的名義行事,它們不僅有干預的權利,還有干預的義務。 針對對“大政府”的批判,福山認爲“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軟弱、無能或根本缺失的政府是各種嚴重問題的根源所在”。所以,如何提升軟弱國家的治理,提高他們的民主合法性,以及鞏固自我維繫的制度——成爲當代國際政治的核心議題。 福山認爲歐洲人更瞭解國家(state)和民族(nation)之間的區別:民族建設是創造由共同的歷史和文化連接的共同體意識,這是任何外部力量無法達成的。民族崛起更多是運氣的問題,國家崛起可以刻意構建和設計。冷戰結束後,世界政治中的趨勢一直是削弱國家。但如今全球政治的主要問題不應再是如何削弱國家,而是如何構建它。 福山估計沒有讀過米格代爾的《強社會與弱國家:第三世界的國家社會關係及國家能力》,所以未能從理論上清晰區分國家權力與國家能力的區別,他的整個論述在邏輯上頗爲混亂。比如福山提出“美國製度設計之目的就是削弱或限制行使國家權力”,但對美國國家強弱與否卻感到疑惑。而邁可爾·曼則區分了兩個層面的國家權力。其一是國家的專制權力(despotic power),即國家精英可以在不必與市民社會各集團進行例行化、制度化討價還價的前提下自行行動的範圍(range)。其二是國家的基礎性權力(infrastructural power),即國家事實上滲透市民社會,在其統治的領域內有效貫徹其政治決策的能力(capacity)。根據這兩種權力強弱的狀況,邁可爾·曼對歷史上以及現實中的國家作了分類,歸納出四種理想類型:一、兩種權力均弱型,如西歐中世紀的封建國家;二、強專制權力弱基礎性權力型,如中華帝國、羅馬帝國等傳統帝國;三、弱專制權力強基礎性權力型,如西方近代以來的官僚制國家;四、兩種權力均強型,當代的極權主義國家即屬於此類。 福山在批評新自由主義時混淆了多種不同的概念,以一種專業學者難以接受的混亂邏輯對新自由主義提出批評。他的批評並不構成對新自由主義的學理批評,充其量只能說是對以新自由主義名義出現的某些具體政策的批評。 福山對不同概念的混淆展示了作者雖然具有極其敏銳的觀察力,但卻無法將這種觀察力上升爲邏輯縝密的理論思考。在福山那裏,美國所謂的民族構建實際上就是國家構建。著名政治學者艾伯特注意到,以最近幾十年的美國爲例,一方面,相當一部分原來由國家履行的職責轉移到市場,另一方面,國家在軍事、法律和制度建設方面的力量大大增強。按照福山的邏輯,艾伯特問道:“這種轉變意味着美國在走向強國家還是弱國家?” 福山說:“國家構建是指建立新的政府制度以及加強現有政府。”福山全然沒有意識到,如果“加強現有政府”超過一定限度,他所關注的“國家能力”便會受到削弱。 卡爾·施密特把從文藝復興以來的國家劃分爲三種類型,第一是17世紀的絕對主義國家。第二是自由主義的中立國家,國家在社會傳統中保持中立地位,任憑社會各種團體之間在競爭與衝突中尋求平衡。第三種國家是隨着福利國家的發展,逐步形成所謂全能國家(total state)。前兩類國家都以國家與市民社會的分殊爲基礎,全能國家的特徵則是國家與市民社會界限的消失。 施密特認爲,國家存活的基本條件是國家與市民社會維持明確的區分。一旦這一區分不復存在,一旦國家干預的範圍超出“政治”領域,不再處理純粹的政治問題,而是侵入社會生活的所有方面,國家的自主性與獨立性就會消失,這將最終導致一種弱國家。施密特堅信,國家涉足的領域愈廣,國家本身的有效性便愈差。施密特甚至認爲,如果國家與市民社會的二元對立由於全能主義國家的出現而打破,其最終結果必然導致國家的消亡。 我認爲福山特別擅長建立理論框架,對過去的解讀有其出彩的地方,常常能給人很大的啓迪。比如福山認爲自基督教傳入歐洲後,歐洲社會便開始擺脫在傳統中國、印度、奧斯曼帝國所通行的以血統爲基礎構建社會組織的狀況,“個人”構成社會組織的基礎。但是其建立的框架太過複雜且變量和函數之間的關係是存在疑問的,所以對未來的預測也是荒誕不經的,比如在本書中,他認爲(2004年)阿富汗的長遠前景看起來比起伊拉克更樂觀,如今看起來真是讓人貽笑大方。 這本書最精彩的我認爲要屬北京大學李強教授的“導讀”,不僅僅把正文的核心內容給提煉了出來,還幾乎將福山所有主要著作給梳理了一篇,很見功力。這篇書評也摘抄了不少導讀中的內容,此外在中國部分還大量借鑑了四川大學彭華教授的《王朝正統論與政權合法性——以商周鼎革爲例》以及清華大學林來梵教授的《憲法學講義》,特此說明。

★★★☆☆

顯然該書的內容完全支撐不了宏大的題目,中間莫名執着於管理學的過於細緻解讀,完全毀壞了內容的整本書的架構,呈現出的是口號宏觀磅礴,而落到具體反而冗長細碎的介紹着可能都夠不上強相關的組織結構及管理的論據,一度讓我以爲掉回了大斷裂的相似橋段,福山部分論點反覆在多部著作裏來回反芻也讓人略感疲憊。 李強冗長導讀,與其是本書導讀,不如爲福山兩本大作“政治起源及衰敗”的導讀或是推介。不是到是作者無心之舉,還是理想國譯叢的賣書手筆? 不過最後關於伊拉克戰爭問題,卻是一個眼前一亮的內容,作者以美國干涉伊拉克問題引申出歐洲及美國各自問題,即歐洲推崇的多邊主義所推崇的程序與法律是否是一種天真的空中樓閣,它的安全秩序基於美國的保護。以前發生的和將來再次發生的特朗普索要“保護費”表明了歐洲虛榮“軟肋”。書中直言對於地區的重大問題,聯合國的各種政令的“虛弱”。也在最近的以色列與哈馬斯戰爭中顯露無疑。而依靠所謂民族國家的採取的軍事手段,如美國入侵阿富汗,以及案例的伊拉克戰爭,又無疑是另一種失敗,前者阿塔捲土重來,後者什葉派當權者顯然更傾向於伊朗而非美國。 所以本書與其在解答國家構建問題,不如拋出一個問題,傳統暴力治理和理想中政策援助都無法輕易讓一個“失敗”的國家真正得到新建抑或着復興。那這一條國家構建難題是否真的靠有形和無形的外力所解答嗎?

★★★★★

首先,這本書還是沒有脫離美國中心論,雖然福山已經是很大的進步了,他提到了普世性和平等性。並且將歐洲和弱國納入了規訓範疇。 其次,依然沒有像樣的弱國的例子,讓我很費解,大段大段的費口舌在歐美這些發達國家的構建上,弱國懂嗎,不去帶入弱國的例子,永遠無法得到理論的普世性。 再次,讀懂這本書,瞭解歐美兩個國家對合法性的態度就夠了。如下: 可以用兩個比喻來理解 歐洲像一位經驗豐富的醫生,認爲病人(民衆)可能不懂自己的健康需求(公共利益),需要由專業人士(官僚體系)制定治療方案(政策)。比如法國疫情期間強制推行健康通行證時,儘管有民衆抗議,但政府認爲這是保護全民健康的必要措施。 美國更像一個餐廳服務員,顧客(公民)點菜(利益訴求)後,服務員(政府)負責匯總訂單(個人利益總和)交給廚房執行。比如美國各州對墮胎權、大麻合法化的不同政策,正是地方民意直接體現的結果。 差異根源的三大維度: 1. 歷史基因不同: 歐洲經歷過宗教戰爭(三十年戰爭)、法國大革命後的社會撕裂,形成"國家必須高於派系爭鬥"的集體記憶。比如德國憲法法院的角色就體現了這種對專業官僚的信任。 美國建國時13個殖民地就像13家公司,注重通過《聯邦黨人文集》中麥迪遜說的"以野心對抗野心",防止政府權力過大。2021年國會山事件後,美國政府權力邊界爭議再起正是這種傳統的延續。 2. 決策機制對比: 歐盟制定環保政策時,常由技術官僚提出碳排放交易體系等方案,即使民衆短期不適應也要推行。這類似疫情中意大利政府頂着"侵犯自由"批評實施封鎖。 美國各州最低工資標準差異巨大(加州16美元vs聯邦7.25美元),聯邦政府無法強制統一,體現"公共利益=地方民意相加"的邏輯。奧巴馬醫改在部分州被抵制也是典型案例。 3. 危機應對差異: 歐債危機時,德國財政部主導的緊縮政策雖引發希臘民衆抗議,但歐盟認爲這是維護歐元區整體利益的必要之舉。 美國2008年金融危機救助方案(TARP)在國會經歷數月拉鋸戰,最終7000億美元救市計劃實爲華爾街、製造業、普通選民多方利益妥協的結果。 現實中的混合趨勢: 隨着民粹主義興起,歐洲技術官僚決策模式遭遇挑戰(法國黃馬甲運動),而美國也出現加強聯邦權力的嘗試(拜登基建計劃)。但深層的理念差異仍然存在,就像同樣面對科技巨頭,歐盟通過《數字市場法案》直接規範企業行爲,而美國更多依靠反壟斷訴訟這種個案解決方式。 這種差異本質上反映了集體主義傳統與個人自由傳統的持久張力,就像中醫強調整體調理,西醫側重對症治療,各有其歷史形成的邏輯體系。理解這點,就能明白爲什麼歐美在國際氣候談判、數字稅等問題上常有根本性分歧。

★★★☆☆

非常一般的一本書,實際上導讀要比正文更有收益。 福山站在美國的角度爲美國的強權和單邊主義做了不少的辯護,看得我想吐。 當然國家構建本身是一個非常值得探討和研究的論題,只不過福山這本答案我覺得寫得非常差,不論是理論上還是聯繫實際,都不行。 在新冠疫情面前,美國的國家構建能力最終體現在何處?無限制QE?低效的CDC?分裂的社會?無法壓制的階級矛盾? 有這些表現,再看福山這本爲美國辯護的國家構建,沒打一星已經算我給導讀面子了,哈哈。

★★★☆☆

·軟弱無能國家|失敗國家——帶來現代諸多治理問題 ·建設小而強的國家:精簡國家功能,同時加強國家功能內能力 ·作爲民族國家自身目標和對外援助或干預的目標。 ·三階段 ·衝突後重建:暴力衝突後的新興國家 ·建立在外界敢於撤離後能自我維持的國家機構 ·使弱國家強大,使弱國家權力基本穩定(更廣泛:產權保護、基礎教育、央行和匯率)

書籍信息

作者弗朗西斯·福山
譯者郭華
出版社學林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7-07-01
ISBN9787548612117
分類政治軍事-政治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