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克·P.唐納利 丹尼爾·迪爾
幾千年以來,人類想出很多巧妙而殘忍的方法來對同類施加痛苦。這一可悲但似乎普遍的特徵腐蝕着人類所追求的文明。儘管我們如今似乎對酷刑深惡痛絕,但是3000多年以來,它一直是整個歐洲和遠東的大部分法律的組成部分。《人類酷刑簡史》探究了各種懲罰、酷刑、逼迫和折磨方式。它帶領讀者走進古羅馬的競技場、中世紀的地牢、宗教裁判所、宗教審判大會、女巫審判和最殘酷的監獄。這是一次令人震驚和使人信服的研究,揭露了拷打者和劊子手可恥的手段和動機,以及古往今來他們所幹的令人髮指的勾當。
看《人類酷刑簡史》,深刻地感受到人在折磨他人方面是怎樣的天賦異稟……你說用這些想象力乾點啥不好? 看得我遍體生寒…… 頭皮發麻……[發抖]中間一度中斷閱讀。萬物靈長的人類到底可以多殘忍?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啊。爲避免引起讀者不適,內心強大者可自行購書閱讀。
這本書裏面很多內容是很血腥的,如果心裏承受能力不好的我不建議大家閱讀。 首先爲什麼會有刑罰的出現呢?古代沒有現代司法,只能靠“痛”來破案,司法最重要的功能也是維護上層階級的統治而制定。官府想知道誰是犯人、誰在說謊,最簡單、成本最低、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打 → 疼 → 招供。 所以酷刑最早就是刑訊工具,不是爲了虐,是爲了快速拿口供。 其次最大的作用是威懾,用恐懼讓人不敢犯罪,古代國家弱、管理差、人多、文盲多、法律意識幾乎沒有。講道理沒用,只能用極端痛苦讓人害怕。你敢犯罪 就能讓你生不如死,這樣別人就不敢學你 還有刑罰也是一種權力展示,我能決定你的生死痛苦,酷刑也是權力的表演。讓所有人看到:我能讓你極度痛苦,你完全無力反抗,強化服從、恐懼、絕對權威,越是專制、混亂、弱政府的時代,酷刑越多。 時代觀念不同,古代不把“痛苦”當人權,古代沒有人權、人道主義、法治這些概念。近代西藏未解放前,喇嘛統治下,普通人和奴隸也是豬狗不如,奴隸不是“人”,是“罪人”,對下層人不需要仁慈,統治階級才能長久掌握權力。
人性是複雜多樣的,其中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人性中隱存有某些“禽獸不如”的惡劣本性!人類歷史上,酷刑有着懲罰、報復、鎮壓、恐嚇、震懾、羞辱、發泄、歧視、獲取口供及信息、破案、迫害異端以及強迫改變信仰等各種功能。 某些人在折磨其他人時並不是出於生理本能的需要,經常是爲了滿足某種的心理上的慾望,如虐待欲、征服欲、發泄欲、報復欲、羞辱欲等。 本書內容讓人細思極恐,沒有最惡毒,只有更惡毒!
2020.04.30-10.02 題目起的太大了!說是“人類”,實際主講歐洲古代,說是“酷刑”,定位和分類又比較雜亂,說是“簡史”,又缺乏清晰的發展脈絡和相對應的分析。史料堆砌,圖不對文,給我的感覺就像勉強攢出的碩士畢業論文,或出版社爲完成任務拼湊的書——光商紂時期就把酷刑玩出花來的古代中國,在作者筆下居然猶如文明的燈塔…… 不過多多少少還是學到了些知識,尤其最後一章“結論:所有這一切意味着什麼?”,高度概括,直擊本質,振聾發聵,非常啓發,令整本書昇華不少,很有力,很出色【來回品讀了兩遍,感覺作者寫這整本書其實就是爲了在最後這段揭露統治階級喜歡在世界格局攪混水的行爲之本質[黑線] 簡史類今年肯定不會再讀了!這本沒有上本社交媒體簡史乾貨那麼多還好點,但是短時間內也不想再拿着根熒光筆一邊讀一邊標記重點了!
前面還有點意思,後面基本跳着看,對東方特別是中國古代的酷刑做的功課不足,而且後面一大部分講酷刑的明顯和前面重複,也是抱着獵奇的心態看看
覺得本書最大的亮點就是開頭的序言,基本吊足了胃口,好歹得以憋足好奇慾望繼續翻閱。不得不說文中所列舉的刑罰之巨足以證明人類在對待敵人時是何其的多才多藝。 可惜作者通過平緩的措辭及烏漆麻黑動漫似的圖片基本幫讀者消除了本該具備的驚悚震驚之感。 該著在敘事過程中,突破了西方學術界長期潛存的文明發展史上所存在的種族、地域上的思想偏見,秉筆直書地進行歷史敘事。衆所周知,在“西方文化優越”論或“西方文明中心”論的薰陶下,西方人一直都以其“光榮”歷史而自豪。古典希臘的民主制,中世紀英國的“大憲章”乃至近代英國革命,清教徒建立北美殖民地,乃至近現代西方社會,都在西方人的筆端下被過度“文明化”。而該著則敢於衝破這樣的思想傳統,敘述了在這些時期中所存在的西方人對於殖民地人民,西方人對西方人自己的一些非人道的酷刑。該著指出,在西方,酷刑作爲一種刑罰手段,一直沿用到18和19世紀。隨着啓蒙思想滲透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刑罰改革的深入,情況纔有所改觀,流放和監禁逐漸取代了酷刑。
你還在爲找工作而苦惱嗎?你還在下個月的房貸發愁嗎?或者是期末考試不及格?今年的年終獎又泡湯了? 沒有關係,打開這本書吧!它一定能將你心中的困惑和煩惱全部抹去,讓你抖擻精神,充滿陽光地迎接明天——當然,前提是你能把它堅持認真讀完——《人類酷刑簡史》。 讀完這本書,你一定會慶幸自己今天還活着,你的基因能夠延續到今天,已經是中了超級大樂透了! 當然,十有八九你是讀不完的,記住別勉強自己,快過年了…… 除了那些血腥噁心的情節,這本書在閱讀的過程中有很多讓我停下來思考的地方: 1、對於公衆來說,觀看行刑如同享受一場視覺盛宴。幾千民衆圍觀,尖叫、大喊,陷入歇斯底里般的興奮與狂熱,這是行刑時的常景。 當時歐洲民衆的麻木似乎和魯迅筆下的中國人並無二致。唯一的區別就是當時的歐洲人比我們更有娛樂精神:如果動物襲擊人類,將受到審判,如被判罪,它也將受刑。在1386年的法國,一頭母豬咬傷一個幼童,法庭給該母豬穿上女式服裝,吊死在絞刑架上。3年後,一匹馬因踢傷主人而被判處絞刑。因此,無論對人類還是對動物的公開行刑,已經成爲一種取悅觀衆的娛樂活動。 這種娛樂活動在今天通過改頭換面的方式被部分保留了下來。比如在曾經希臘的輪刑中,受害者被綁在一個車輪上,然後一直旋轉,直到他們供出所需要的信息。更嚴酷的輪子“旋轉”能夠導致死亡,死亡原因可能是被自己的嘔吐物窒息、腦溢血或心臟病發作。這個“酷刑”如今在許多遊樂園依然可以見到。吊刑如今也有了新的名字——蹦極。 2、1783年,英國政府認爲公開行刑除了取悅嗜血的觀衆外並不能消除犯罪現象,因而絞刑不再公開實施。第一部英語詞典編撰者、備受尊敬的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認爲此舉簡直意味着文明的終結“這個時代被改革者搞得太瘋狂,”他痛苦疾呼,“甚至連泰伯恩刑場都不能免受其害。刑罰意在讓圍觀的人受到震撼,如果沒有觀衆,很難說行刑的目的已經達到,公衆需要這個過程。” 這讓我想到了公元前513年,子產鑄刑鼎事件,在此之前,中國一直是“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觀念,刑律的不可知,意味着貴族可以隨意處置“愚昧”的民衆,通過保持神祕性來製造民衆心中的恐懼。子產公開刑律之後,連孔子都大聲疾呼:“晉其亡乎!失其度矣。” 3、在笛卡爾、洛克、斯賓諾莎等一衆思想家先後登場之後,18世紀的歐洲,掀起了啓蒙運動的高潮。1764年,貝卡里亞於26歲之時寫成了《論犯罪與刑罰》,在這期間:1721年,普魯士選帝侯腓特烈一世(Elector Frederick I)頒佈法令,規定酷刑只能在他本人親自審查案件後才能決定是否採用。1754年,腓特烈二世(Frederick the Great,腓特烈大帝)完全廢除了酷刑。1734年,瑞典成爲第一個廢除任何形式任何目的酷刑的國家;1738~1789年,兩西西里王國廢除酷刑;1769~1776年,澳大利亞廢除酷刑;意大利於1786年廢除酷刑;尼德蘭也於1787~1794年廢除了酷刑。歐洲酷刑的廢除很大程度上歸因於貝卡利亞的著作,這再一次讓我認識了思想的力量! 4、“銅牛”作爲一種著名的刑具,它就是一個空心的、真牛大小的、青銅製的烤箱,它的鼻孔和嘴裏有一些孔洞,當它燒到炙熱無比時,犯人的嚎哭和尖叫聲從那些孔洞傳出來,就像一頭瘋牛在嘶吼,令行刑人和法官感到興奮。 這種變態的刑具據說是佩裏勞斯(Perillus)爲了討好阿格里真託(Agigentum)的僭主法拉里斯(Phalaris)而發明的。雖然法拉里斯似乎對刑具本身還算滿意,但對這個逢迎拍馬的小人卻非常厭惡,不幸的發明者成爲第一個受刑者。然而,城邦居民對法拉里斯的厭惡超過了他對佩裏勞斯的厭惡。在備受其暴政摧殘之後,公元前563年,憤怒的民衆把法拉里斯也填進了銅牛。 這真是天道輪迴,報應不爽! 5、死都是不平等的!斬首是貴族的專利,因爲死的快。而處決平民通常採用更緩慢也更痛苦的方式,比如慢慢吊死。 歐洲人還創造性地設計出“逐出法外”的法律條款,看似很溫和,其實大有玄機。一方面,一個犯人被處死,其地產會由家人繼承,而若被宣佈爲逐出法外,他的地產將會被政府罰沒。另一方面,一個人一旦被逐出法外,任何人都可以殺死他而不用遭受任何處罰。 6、酷刑也可以如此“詩情畫意”:你會被折磨得薄如羽翼,陽光會穿透你的身體。你不必遵從我的命令,或許我的妻子能夠說服你。納比斯命人依照他妻子愛琵加(Apega)的形象塑造了一個鐵質雕像。它的手臂可以用鉸鏈打開,手臂內側和胸部安裝有很多鋒利的長釘。當納比斯親自審訊罪犯並對疑犯的供述不滿意時,據說他會譏諷道:“倘若我的能力不足以說服你的話,或許我的妻子愛琵加能夠說服你。”鐵製“愛琵加”一次致命的擁抱就可能終結這次訊問,但是納比斯卻樂在其中。 7、1692年發生在美國馬薩諸塞州的塞勒姆女巫審判案(Salem Witch Trials),和《叫魂》中的羣體性瘋狂的情節是何其相似!當恐懼和憤怒同時滋生,人類究竟可以陷入一種什麼樣的病態! 這些審判從6月中旬一直持續到9月末,在此期間共絞死了19個女人和1個男人,另有4個女人瘐斃。母親被絞死後,4歲的多爾卡絲也精神失常了,而且從此便失蹤了。他們還絞死了兩隻狗,因爲它們被懷疑是女巫的幫兇。 1697年,馬薩諸塞殖民當局宣佈,塞勒姆案爲歷史冤案,並下令全體民衆齋戒一日,向死者謝罪。1992年馬薩諸塞州議會通過決議,正式宣佈爲所有受害者恢復名譽。 或許正義來的有點晚,但是它好歹沒有缺席。至少證明了人們沒有遺忘,實際上從那以後,美國再也沒有發生因巫術受審的事件,至今還有學者在研究這個案件。歷史所教給我們最重要的東西並不全是令人愉悅的。但正如本傑明·富蘭克林所說:“不能從過去的錯誤中吸取教訓的人註定會重蹈覆轍。” ……………………… 人類的確很殘忍,但是我依然對人類充滿了信心。這本書中提到一個故事:在有些非洲部落,尤其是尼日爾和喀麥隆地區,對待戰俘的手段就是喫掉他們,這種現象在非洲不是普遍的。有時候,俘虜被屠殺、煮熟,然後被大快朵頤地喫掉。有時候,他們得忍受慢慢的煎熬。捕捉者一次從他們身上割掉一塊肉,對他們極盡嘲笑辱罵之能事,受害者親眼目睹自己的肉被津津有味地喫掉,一塊接着一塊,直到流血致死。 我曾經看見過一個觀點:在今天看來,奴隸制無疑是非常不人道的。然而在當時,其實是一種巨大的進步!在採集和狩獵社會,人們不需要奴隸,所以對待戰俘就是殺掉或者喫掉。進入農業社會後,戰俘可以用來種地了,因此奴隸制度應運而生。雖然這些人成爲了奴隸,但是好歹避免了被喫的命運。 總體來看,人類一直在不斷地超越自己的動物本性。正因如此,我們纔會看見歷史的血腥;也正因如此,我們可以對未來抱有期待。 然而,我們永遠不要低估自己犯錯的可能,我們隨時都可能成爲劊子手們的幫兇。以下是社會學家提出的讓好人走向邪惡的10個步驟: ·給人們提供一種意識形態來爲行動做信念辯護 ·讓人們做出一小步有害行爲,即一個次要的、微不足道的行動,然後使這些小行爲逐漸增加 ·慢慢地將曾經富有同情心的領導者轉變爲獨裁者 ·爲人們提供模糊且不斷變化的規則 ·重新解釋情境中的參與者及其行爲,使意識形態合法化 ·爲人們提供服從權威的社會榜樣 ·允許口頭異議,但前提是人們繼續在行爲上服從命令 ·鼓勵將受害者非人化 ·分散責任 ·增加中止的困難 當有人告訴我們一種恐怖的危險真實存在,並且可能即將到來,營造出恐懼或憤怒的氛圍,這時救世主或者解決方案突然出現了,你敢質疑或者有勇氣拒絕嗎? 當有人將恐懼和猜疑常態化、制度化,進行長期宣傳。當經濟蕭條,諸事不順,敵人出現了,沒錯!他們就是這一切的罪魁禍首,他們是重大威脅!危機迫在眉睫,你們危在旦夕。這時你還能夠冷靜嗎? 當有人精挑細選出那些罪大惡極的敵人,他們是異端、是恐怖分子,是邪惡勢力、是陰謀家仇恨、傷害這些壞蛋不但是正確的,還是正義的,甚至高尚的。與他們戰鬥是你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你是否能夠分辨和識別這些謊言? 作者痛心疾首地說:只要存在處於暴君統治下的社會和民族,酷刑將會隨時出現;只要民衆依舊對血腥虐待場景引以爲樂,麻木不仁地閉眼轉身,假裝看不見的事情就不存在,或心照不宣地對政府的宣傳全盤皆信,那麼就像雷鳴緊隨閃電一樣,殘暴、非人道地用酷刑來折磨同類將會接踵而至。德蒙·伯克(Edmund Burke)說:“惡人得勝的唯一條件就是好人袖手旁觀。” 那麼面對惡人,我們能夠做些什麼呢? ……………… 換句話說,你會開出什麼樣的條件讓我袖手旁觀呢❓
這本書裏,由"人"所創造出來的、也只有"人"才能創造出來的各種酷刑,真的一次又一次在刷新着我對於"人"到底能殘忍到何種地步的認知,在大自然裏,除了人以外的所有動物,甚至是生物,都是爲了生存纔去殺戮、攻擊、掠奪,唯有"人"纔會爲了殘害而殘忍,也唯有"人"這種生物,連殘害自己的同類來,都毫不心慈手軟,還能極盡殘忍之能事,所表現出來的創造力讓我不得不"驚歎",ta們真都是一羣"天才"。也難怪人類自詡"萬物靈長",畢竟,"人不狠地位不穩"啊。 我想, 那些"人"想出一個比一個更令人髮指的酷刑時,ta們一定都不曾想過,如果有一天這些酷刑落在自己身上是何種滋味,因爲"無知",所以"無畏"——對生命毫無敬畏,對同類也無半點慈悲。 大自然裏各種動物,或者說是人類眼中野獸們的廝殺,又或者是原始人的茹毛飲血,都讓人類覺得野蠻、殘暴,那麼後來"人"們所創造的種種酷刑所掩蓋的唯有"人"纔有的惡——那種似乎是無師自通的"天賦",其實比獸性的本能——大自然"弱肉強食"的規則下代代相傳的"遺囑",更可怕。 "人"纔是大自然孕育出的最可怕的野獸,當"人"開始慢慢進化,文明的種子開始一點點萌芽,"人"漸漸拋掉原始的獸性,種種由"人"創造出來的酷刑,又何嘗不是一種由"人"進化過程中"變態發育"出來的"殘忍野蠻的文明"? 中國有句老話叫"殺人不過頭點地",野獸的廝殺,追求的是怎樣更加快速殺死敵人或者獵物,而"人"創造的酷刑,目的卻是如何讓同類感受到更巨大的痛苦???
中間需要強大的心臟,偶爾讓人感到極度不適。。。 大多數苦難又是由我們罪惡的生活方式所造成。 施刑人是一個無法言喻的魔鬼。你在黑暗中轉個彎,就會碰到他。你惴惴不安、行屍走肉,你麻木不仁、了無生氣,但終究逃不出他的魔掌。現在輪到你了…… ——亨利·米勒(Henry Miller) 當初他們(納粹)殺共產黨,我沒有作聲,因爲我不是共產黨;後來他們殺猶太人,我沒有作聲,因爲我不是猶太人;再接下來他們殺天主教徒,我仍然保持沉默,因爲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後,當他們開始對付我時,已經沒有人爲我講話了…… 酷刑(Torture),源於拉丁語‘torquere'(扭曲之意),是對變態的才智所設計的造成疼痛的衆多方式的一種統稱,尤其指被古代和現代的歐洲文明國家的法律所採用的。
3.0/5.0 整體比較一般的一本書吧。前半部分的歷史講述部分把主軸主要放在了歐洲的酷刑史上,對於世界其他地方只用了一節帶過。另外講的更多還是政治層面的演變,感覺對不起這個標題啊,既不“人類”,也不“酷刑”,不過確實夠“簡”的。 然後重點批評一下第三章啊,題目寫的這麼好聽,“酷刑大觀”,但是借的內容相當省略,而且大多是前文已經出現過的內容,那這一章的目的是什麼?以目前的內容量,只能算是個附錄。 整本書比較有思辨價值的是最後一章,但是長度太短,內容太淺,像是什麼知乎回答一樣。所以整體來看,這本書我給不了太高的評價。 至於一些評論裏說的血腥,這我倒是覺得不至於。整本看完也沒看到什麼震撼的內容,而且作者的描述應該算是比較剋制的了,所以倒是沒必要因爲怕太血腥而不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