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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比特人 封面

霍比特人

J.R.R.托尔金

85.5%推荐值 · 2366人评
4.2万人在读
18.5万字总字数
¥36定价

有声书与视频解读 YouTube有声书 22 · 视频解读 3

内容简介

热映电影《霍比特人》原著小说同步首发!《魔戒》序曲,史诗巨著!《霍比特人》自1937年首次出版已被翻译成64种语言,销售超过1亿册,成为伟大的现代经典。17年后,续作《魔戒》出版。

读者书评

★★★★★

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莫名其妙地卷入了矮人山下之王梭林等13个矮人去讨伐恶龙夺回传说中遗产的冒险之中。一开始,这个队伍里有看似可靠的巫师甘道夫,有一群好像能干的人在,有充足的小马和补给,比尔博是个可有可无、受人轻视的角色,他自己也只是想着赶紧回家。他们经历了无数次饥饿的考验,迷路、爬山、涉水。比尔博在这个过程里,慢慢变得重要,他这个轻巧的“飞贼”霍比特人,一次次解救身处险境的同伴,和妖魔鬼怪甚至最后的恶龙斗智斗勇。最后还参加了“五军之战”。整个五军之战的战争异常惨烈。一边是半兽人和野狼所组成的部队,另一边则是精灵、人类和矮人们所组成的联军。矮人王梭林橡木盾在五军之战战死。 在这奇妙的冒险过程中,有食人妖(见光就变成巨石),有可怕的半兽人,有在黑暗中生活,自言自语的咕噜,有半兽人最铁的盟友狼群夜晚在森林里到处找可吃的人,有可怕的巨型蜘蛛把人活活的弄在蛛网里憋死,还有美丽的精灵(精灵特别喜欢八卦,爱唱歌,爱跳舞)还有占据着孤山黄金宝石的巨龙史矛戈。还有孤独勇猛的换皮人(有时是人,有时是熊) 愿鹰王和他的鹰翼下的强风,能把你们带到所有太阳和月亮能照到的地方。世界还如此年轻,愿森林充满欢乐!愿精灵王和他的同胞无忧无虑!祝愿矮人们的胡子永远茂盛。祝愿比尔博巴金斯先生脚上的毛永不脱落。 自然是奇怪的事情居多,好事情和好日子没几句话就讲完了,而且听起来也没多大意思;但那些让人不舒服的、听了要心跳加速的,甚至是让人毛骨悚然的事情,却可以成为一个好故事,够人讲上好一阵子的。 越过冰冷而又雾蒙蒙的大山, 在那深深地下洞穴已有千年, 我们一定要赶在天亮前出发, 把久已忘却的黄金寻回眼前。 人类抬头张望脸色写满惊惶; 恶龙的怒火比那火焰更猛烈, 摧毁了巍巍高塔和柔弱屋房。 山脉在月光下升起腾腾烟雾; 矮人们听见末日的沉沉脚步。

★★★★★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生活安逸的霍比特人巴金斯在巫师甘道夫与矮人们的忽悠下,一起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屠了恶龙,交了朋友,拿到了宝物,最后平安回家。 故事不长,作者虚构了一个魔幻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巫师、矮人、霍比特人、恶龙、精灵等等,每个种族各有特色,描绘了令人无限遐想的中土世界,故事里的角色颇有特点,这让我想到了曾经的武侠小说,如今的网络小说,不同的小说世界,各有其精彩之处。

★★★★★

269. 霍比特人 四星⭐️⭐️⭐️⭐️ 我之前应该看过电影,对人物和剧情隐约有一些印象。 这本书看完了我最喜欢的就是比尔博啦,当然还有巴德我也很喜欢,以及贝奥恩。我觉得贝奥恩很有中国的特色,不显山不漏水但是关键时刻给予敌人致命一击。甘道夫也很有实力,但是太神秘了,而且来无影去无终的,老谜语人了,我猜他是能预知未来吧,要不怎么知道那么多啊。 比尔博真是运气爆棚,这一路的冒险大部分难关都是靠着比尔博的超好运度过的! 我对矮人们喜欢不起来,其中也就巴林还不错,梭林这个角色真的很难说他是好人啊,特别是最后要赶走比尔博的时候,我真的替比尔博委屈和不值,但是最后临死之际他请求比尔博的原谅,还是让我动容的,他是勇敢的,因为他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人贵在知错能改。 这一路的冒险,真的是很刺激了。但是总觉得后面剧情略显仓促。一是斯毛格一箭就被射死了,二是五军大战随着比尔博被砸晕只有个结果。觉得缺点什么。 这部作品因为是霍比特人为主角,所以肯定是他的视角啦,还挺好奇别人的视角是什么样子的。

★★★★★

读完了原著,我更想为作者JRR托尔金表示崇高的敬意!我认为这本书读起来的精彩之处丝毫不逊于电影,也更觉得电影拍的真挺不错,但同时也觉得有些地方也确实改动了很多,不过不影响观影感受呢!当然了,读完原著的我还是更喜欢原著多一些。 个人最喜欢巴金斯,最羡慕的就是他那无以伦比的好运气,以及他的勇敢聪敏和心怀大义,善良或许是他最不值得一提的优点吧。 我还很喜欢那位熊人,豪爽的性格和英勇的身姿无数次在我脑海中闪现,他值得统治一方成为首领,更值得被人尊敬钦佩! 精灵自不必说了,是我最喜欢的种族,光是外貌协会的人都会对他们挑不出任何毛病吧哈哈! 虽然有点讨厌矮人突如其来的“发疯”,但是面对几位矮人的英勇就义我就真的讨厌不起来了,毫无疑问,他们也是英雄呢…… 甘道夫的角色令我感到既没有多少印象但也没有那么没印象,貌似在帮了很多忙的情况下,仿佛还是像一阵风般的男子呢。不可否认的是,他在很多重大关头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呢。况且他的交际面很广哈哈,这一趟冒险下来我敢说他可以在整个大陆横着走了,到哪里都会有人在他需要的时候来帮助他的。 话说回来,我真的很想住在袋底洞,想过一过霍比特人的生活,每天都活在平安快乐中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开心地读完了这本书!激动着心,颤抖着手,点了翻页,终于到《魔戒》了!这次又会有更加惊心动魄的冒险让我读了哈哈哈!

★★★★★

说实话,玄幻小说一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读完这本书后发现,玄幻小说也有它的魅力。 巴金斯先生,一个从一开始不想去冒险,中途被迫用尽一切方法保命,最后平安回来,满载而归的人,是值得称颂的。 虽然他认为自己并没有什么用处,但其实最重要的就是他了,如果没有他的聪慧与善良,矮人们可能在一开始就全军覆没了,最重要的是,他的善良从一而终,没有因为拿到魔戒而产生恶意,也没有拿到宝藏而傲慢,尽心尽力的帮助朋友们。 矮人们就一言难尽了,有用的时候就是“我最亲爱的朋友”,没用的时候就百般埋怨,不过,梭林去世的那部分,看的有点感动,战争过后的残局,自然而然的就带了一些悲壮与感动。 不过,这个以巴金斯为主角的冒险故事,还是很精彩的,我一定要去看一下影视剧是如何呈现的,没准看完后会对这本书有更好的感受呢。

★★★★☆

《霍比特人》原著里其实蕴含了很多哲理。 我刚读这书时内心和刚踏上旅途的比尔博一样,一直替他作出的冒险决定感到后悔。一边是吃穿不愁安稳平静的幸福生活,一边是困难重重生命随时受到威胁的冒险,可能很多人会自然而然地选择前者吧。比尔博的选择其实有些命中注定,他身体内图克家的血液在沸腾着,而我们每个人也像比尔博一样身体内存有图克家族的血液。但是这种冒险的天性却逐渐被岁月压制住了,因为做人必须要现实。 在阴差阳错和迷迷糊糊之下,比尔博加入了夺宝小分队。他一路上不停抱怨但抱怨次数却随着目的地的渐近而逐渐减少。比尔博勇敢的尝试就像我们做一件不熟悉的事或者接触一个新鲜的东西时表现出的那样,大家只要动手去做了就会发现万事开头难,而且……中间更难结尾更更难。 比尔博·巴金斯先生和宫崎骏爷爷笔下的荻野千寻一样,他们都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强推上了成长之路。生活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来。当时机到了,它才不管你是否已配好剑,推开门就是江湖。 总的来说,对比尔博的考验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生命受到的外在威胁,另一方面则是与自身欲望做出的斗争。 生命威胁容易消除,但与欲望的搏斗却艰苦卓绝。 抛弃朋友,帮助朋友,隐瞒魔戒的存在,公开魔戒的存在,独吞阿肯宝石,拿阿肯宝石做砝码换取和平。在一系列的磨炼以及矮人反复无常的态度下,比尔博仍旧不负初衷选择了正确道路。 当他冒险结束终于回到自己温暖的家成为众人口中奇怪的人时,他的内心已不像从前那般充满虚无的幸福。巨大的勇气、坚强和自信,还有其他霍比特人终其一生也无法经历的奇幻冒险的回忆实实在在地装满了他的小脑壳。 现在看来,这冒险是十分划算的事。比尔博一辈子都做出了正确抉择。 相比《霍比特人》原著,电影则有令人叫绝的改编。 电影把节奏挤得十分紧凑,更加突出了半兽人和矮人的矛盾。除了使黑白两个世界的对立更显分明,还较为细致地刻画了精灵、矮人、人类三个族群之间微妙的关系,偶尔插进甘道夫的镜头则更加为后面故事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原著将相当一部分的篇幅用来刻画矮人的精于算计和他们态度的反复变化,前期某处霍比特人的勇猛因为铺垫过少则显得略微生硬,在对恶龙的弱点和梭林·橡木盾细微的心理变化方面的描写有些薄弱,所以电影的改编对原著的情节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和延伸。 就个人而言我比较喜欢电影版。书里存在感一般的奇力被安排了感情线,巴德、精灵王和梭林等人的形象则更加饱满生动。 原著的末尾有一个很高明的地方,它运用的语言可简单用《红楼梦》的《好了歌》加以概括,也就是“过多的金钱无用论”。人活在世,钱财一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人们赤条条地来到这世上最终也要赤条条地离开这个世界。广厦千间,眠不过七尺,良田千顷,日食三餐。 然而钱财放在眼前,我们仍然要去追逐,恶龙不懂美为何物,却依旧要独揽一山的宝物。 有的人像梭林·橡木盾,最终明白了纵使千年铁门槛,终需一个土馒头,而有的人却像《儒林外史》里的严监生,临死前还不忘灯里同时燃着两根灯芯。

★★★★★

当比尔博·巴金斯那毛茸茸的脚掌第一次踏出袋底洞的门槛时,整个英语文学的地平线随之倾斜了一度。托尔金用霍比特人的烟斗敲碎了英雄史诗的水晶吊灯,却让那些碎片在啤酒沫里折射出更耀眼的光芒。这不是又一个关于剑与魔法的陈词滥调,而是一场对"英雄"这个概念的绝妙解构与重构——用早餐的培根香气代替战马的嘶鸣,用六个正餐的习惯消解了史诗的装腔作势。 霍比特人是什么?是茶杯里荡漾的夏尔倒影,是储藏室里堆积如山的果酱瓶,是门廊上永远擦不亮的黄铜门环。但托尔金偏偏让这些拒绝冒险的小生物,成为了最伟大的冒险者。甘道夫说得好:"世界上过半数的英雄人物,都是你们这种看起来不像英雄的家伙。"这或许解释了为何比尔博的剑名为"刺叮"——既是对巨人兵器的戏仿,又是对英雄叙事的温柔反讽。当这个连裤子吊带都要讲究的绅士,用这柄小剑割断蜘蛛的丝线时,整个奇幻文学史都被这根丝线吊起了眉毛。 托尔金的魔法不在于创造龙,而在于让龙的金币沾上霍比特人指缝里的面包屑。都林时代的传说在比尔博这里变成了壁炉边的谈资,矮人古老的复仇史诗被他用下午茶的时间消化吸收。最精妙的颠覆莫过于"意外之旅"这个说法本身——托尔金似乎在问:到底是我们意外闯入了传奇,还是传奇一直潜伏在我们的早餐桌下?当比尔博与咕噜玩起谜语游戏时,那场景不像贝奥武甫斗海怪,倒像是两个剑桥教授在酒馆里较量双关语,只不过赌注从学术荣誉变成了生死存亡。 霍比特人的世界观里藏着托尔金最辛辣的隐喻:现代人缩小的不是身形,而是对世界的感知力。我们修建了比袋底洞更豪华的住所,却失去了对门外小径的好奇。"路牌!"比尔博抱怨道:"他们到底要把人指引到什么地方去?"这个发问比所有史诗里的战吼都更振聋发聩。托尔金让霍比特人带着我们重新学习行走——不是冲向目标的疾驰,而是能随时停下欣赏野花的漫步。当甘道夫说"真正的旅程不在于寻找新风景,而在于拥有新眼睛"时,他其实在教我们如何阅读这部作品本身。 在矮人们高唱《远山彼方》时,比尔博想着的是忘记带的手帕;在精灵王宫殿的盛宴上,他惦记着简单的培根煎蛋。这种精神上的"错位"恰恰构成了托尔金最深刻的洞见:史诗感从不诞生于刻意追求伟大,而来自平凡视角与非凡际遇的化学反应。就像老托尔金自己在信中所写:"最真实的神话往往从后门溜进厨房,而不是从前门昂首阔步地进来。" 所以当比尔博最终站在孤山宝库中,却选择放弃阿肯宝石时,这个动作胜过千篇英雄史诗里的屠龙场面。托尔金让我们看到:真正的勇气不是积累黄金的贪婪,而是放弃黄金的清醒;不是征服远方的野心,而是守护近在咫尺的生活智慧。霍比特人教会英语文学的不只是如何讲述一个好故事,更是如何用黄油刀切开英雄主义的虚张声势,露出里面温热的人性面包。 合上书页时,我们带走的不是对屠龙者的崇拜,而是对那个能一边吟诗一边擦眼镜的霍比特人的亲切感。也许这就是托尔金留给我们最珍贵的礼物:在神话的星空下,每个普通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星座——只要他还有勇气推开那扇漆成绿色的圆门,哪怕只是为了看看信箱里的早报。

★★★★★

甘道夫:你是个好人,巴金斯先生,我也很喜欢你,但你毕竟只是广阔天地中的一个小人物而已啊!” 比尔博:“真是谢天谢地!” 读完了,仿佛自己也跟着十三个小矮人和一个霍比特人穿越了黑森林、坐狼群、半兽人堆,来到了恶龙据为己有的宝贝山洞口。 真是一个出走与回归的故事: 主人公离开自己的家乡,为了远方的宝藏,一路上克服重重拦阻,与黑暗抗衡,打败恶龙,取得胜利,得到宝藏,安全回家,享受幸福生活。 但不是每一个出走与回归的故事都会这样引人入胜。 终于知道巴金斯是怎么得到魔戒的,原来是误打误撞捡到的,当然也是魔戒自己在找下一个主人——咕噜怎么办呢?他们要疯了,失去了宝贝。 这里的巴金斯更加立体了。在甘道夫在他的地底洞门上画出标记之前,他的冒险已经开始了——甘道夫相信他的血液中流淌着图克家族的优秀品质。又一次是什么大于做了什么。 (是的,身份决定了你会做什么)。 巴金斯最开始并不打算加入矮人的探险队,但出于守时,他还是什么都顾不得带,就跑去客栈与矮人汇合。在路上不知道有多少次想要回家,但却从未回头。突然觉得他很大度,明明见识了矮人比较不讨喜的一面,但还是首当其冲地走进了恶龙的洞穴。他清醒地独自一人面对未知的危险。 就这样喜欢上巴金斯——最开始他还有点像矮人的负担,但每个关键时刻,都是巴金斯独当一面,做出睿智的决定。甚至把宝石送给巴德,让人类在和矮人的谈判中更有优势——他真的能克服宝石的诱惑。连矮人之王都被财宝迷住了心窍,不愿意把他人应得的财宝分给他人——当然,故事还是很温暖的,梭伦在临死之时向霍比特人认错了,巴金斯也原谅了他。 也更加明白在《魔戒》中甘道夫为什么再次选择霍比特人去销毁魔戒了。霍比特人真的是人类族群中的典范,正直、勇敢、善良,能够拒绝巨大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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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比特人:你敢跳出舒适圈吗?》                                 文/杰西 《霍比特人之一条真丝手帕》 利用假期把电影《霍比特人》三部曲和《魔戒》三部曲一口气刷了一遍,之前看的基本只是故事情节,这一次居然又看到了许多不同,本想着写个影评,一回忆发现居然有好多细节没看明白,于是决定来书中找一下答案: 看电影时这一段就没看懂,所以专门留意了下。这一段电影和书中情节略有出入,电影中是比尔博巴金斯看了“合作协议”后内心纠结不愿意签字,甘道夫和矮人们一早走了并相互打赌他是否会来… 当时我就没看懂比尔博巴金斯是怎么就做出了这么关键的决定,虽然有冒险血统做前提,但他生活在这么舒适的家中,就像我们很多人梦想的有安全感的稳定生活,毕竟他不像巴林一样是个战士,也不像甘道夫一样有厉害的法术,又不像梭林一样担负矮人种族复兴的责任,甚至也不像其他矮人那样风餐露宿居无定所。 这段描写很到位,矮人们昨晚嘈杂的讨论和一大早不辞而别后的冷清形成巨大的反差,在打破比尔博巴金斯平淡生活的同时也燃起了他内心深处对未知旅程不安分的好奇。 为什么要着重说一条看似无关紧要的手帕呢? 因为这条手帕在这里是一个象征。 虽然不能说,此刻比尔博巴金斯是脑子一热决定出门体验一下未知生活的新鲜感,至少可以确定的是,此刻他的内心依旧是不断挣扎的,或许在他眼中这只是个普通旅行,就像踏春时从地洞到河边的路上,偶尔也能见到一只毛茸茸的大耳朵兔子一样,毕竟他对接下来的危险毫不知情… 我觉得相比之下电影中此处情节的处理更加到位: “停一下!我要回去一趟,我忘了带我的手帕了。”巴金斯说到。 “接着!”杜瓦林从满是污渍破烂不堪的袍子上随手撕下一角,扔给巴金斯,“你以后要习惯没有手帕的生活。” 在巴金斯接过杜瓦林“手帕”的这一刻,也标志着从此刻起要彻底告别那柔软的床,告别那温暖的壁炉,告别那舒服的家,告别那充满安全感的舒适圈了… 新旅程的一开始,在好奇心的怂恿下生活充满着新鲜感,而当挫折出现时,考验才刚刚开始。第一场考验是一场大雨,道路泥泞,浑身湿冷… 书中原文是这么写的: “大家一身透湿,无比郁闷地坐在地上,口中骂骂咧咧。欧因和格罗因还在试着生火,一边还相互斗着嘴。比尔博在伤心懊悔,冒险并不如他想像那样,尽是在五月阳光下骑着小马的快乐旅程。” 比尔博在心中思忖,“我干吗要跟人家来趟飞贼什么的浑水!真希望我这会儿是在自己美妙的洞府家中,坐在壁炉旁边,听着水壶咕嘟咕嘟开始滚的声音!”这可不是他最后一次许下这种愿望! 面对挫折,巴金斯开始陷入动摇和纠结,而这也是为何我说这段描写到位的原因: 哈哈!看呐!其实“霍比特人”不正是生活中的我们吗? 我们渴望安全舒适的生活,同时又对平淡的生活感到厌烦;我们渴望未知新奇的冒险,同时又对挫折和危险感到恐惧。我们始终生活在这种纠结和焦虑之中,有些人成为了安全感的奴隶终身生活在舒适圈里,有些人也曾出门闯荡想找寻自己的一片天地,有些人达成了目标成为了故事中的传奇。 我坚信不只是巴金斯,几乎我们所有人都能凭借三分钟热度走到这一步。然而接下来“八十一难”接踵而至,这个团队是怎样一步步逢凶化吉,巴金斯又是怎样从一个普通的霍比特人经历一番磨难之后变成一个传奇的呢?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霍比特人之一把精灵短剑》 一行人往外走,甘道夫脚下一响,感觉有异,于是拿着魔杖拨开杂物,竟然是一柄做工精美的精灵短剑,于是捡起来擦拭干净出了洞去… “巴金斯…”甘道夫朝着几米外的霍比特人喊到。 比尔博巴金斯转身向他走来,甘道夫伸手将精灵短剑递给他道:“过来,我看这尺寸跟你很合适。” “我不能拿。”巴金斯说到。 “这把剑是由精灵打造,也就是说,当有半兽人靠近的时候,它会发出蓝色的光。”甘道夫解释说。 “我这辈子都没用过剑。”巴金斯继续拒绝。 “我也希望你一辈子都用不上,但如果用了,我希望你记住:真正的勇气,并非懂得何时去杀戮,而是懂得何时去宽恕!”甘道夫意味深长的说到。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情节,不仅对后面的危险做了一个很好的铺垫,同时最后这句话更是寓意深远。 就像前文的那条真丝手帕代表了安稳舒适的生活一样,这柄精灵短剑同样也是一个象征,它象征着面对未知困难的勇气,敢于去挑战,勇于去面对,甚至善于去理解。 生活在那样一个危机四伏的环境中,每天都要面对各种杀戮,能拿起刀剑去砍杀不一定是勇气,可能是被逼无奈的反抗,也可能是嗜血成性的凶残…而有一刻,当你有能力杀死对方时,懂得去理解去原谅去宽恕,这才是真正的勇敢。 甘道夫还有一句名言:不要轻易决定他人的生死。这让我想到了尼采的一段话:当你凝视深渊,深渊回以凝视,你与恶龙缠斗过久,自身亦成恶龙。面对丑恶时,许多人选择了以牙还牙,这时你已经掉进了对方的框架里,跟他成为了同一种人,你已在不知不觉间被丑恶侵蚀。 还记得在巴金斯家的地洞中这个团队刚成立时,矮人们开心问甘道夫杀死过几条龙时,甘道夫支支吾吾半天也没有说话。细细想来,其实甘道夫做为五大法师之一灰袍法师,他的法力虽不及白袍法师萨鲁曼,但也一定是相当了得,半兽人凶残至此依然怕他几分,可他留给很多人的印象,居然只是个放烟花的和蔼老头儿,足见他的伟大,作为一个守护者,一方面爱护善良,一方面又不肆意杀戮。 他完全有能力独自杀死史矛革,就像在接下来的《魔戒》中他斩杀上古神兽炎魔一样,但他并不愿意去做这样的杀戮,而是把这样的机会留着这个世界,让它自然的发展。而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他只是帮助人们去挑战邪恶,去战胜邪恶,同时又保持善良。 也正是这样的引导,使得巴金斯接下来在偶遇“一枚黄金戒指”时,面对生吃半兽人的咕噜的威胁,他才能理解咕噜的可怜而放下了刺向它的精灵短剑… 还记得巴金斯第一次使用这把剑进行防身时杀死坐狼的惊恐么? 还记得巴金斯为了保护梭林,第一次使用这把剑杀死半兽人时眼中的坚毅么?   《霍比特人之一枚黄金戒指》 天下精灵铸三戒,地底矮人得七戒, 寿定凡人持九戒,闇王坐拥至尊戒。 至尊戒,寻众戒,魔戒至尊引众戒。 禁锢众戒黑暗中,魔多妖境暗影伏。 没错!这枚黄金戒指就是大名鼎鼎的“至尊魔戒”!因为这枚戒指尤为重要,所以之后又有了《魔戒三部曲》,故事大概如下: 一个名为索仑的黑暗君王,它心怀恶念企图统治整个中土世界,于是就运用魔法锻造了许多魔戒,接着将这些魔戒赐给了矮人,精灵与人类的君王们,让他们可以运用魔戒的力量统治他们的种族,但是它却锻造了一枚至尊魔戒,可以统治别的所有魔戒,于是那些君王们变成了戒灵被索仑控制,而它更是将手伸向了整个中土世界。 接着就是一场正邪之间的交战,正义在经过无数牺牲之后终于胜利,但是人类王子却因为贪念而留下了至尊魔戒,而这枚拥有自己意识的至尊魔戒却抛弃了他,之后辗转无数年,落到了哈比人比尔搏.巴金斯的手中,这是一个安于天命,与世无争的善良种族,哈比人,也是至尊魔戒最无法魅惑的一个种族,于是至尊魔戒就这样安静了下去,而持有它的比尔搏.巴金斯也因此而变得长寿。 但是至尊魔戒总是会魅惑世人,随着拥有它的时间逐渐变长,比尔搏.巴金斯也渐渐感觉到了它的力量,于是在他对这戒指难分舍之前,他将戒指给了他的侄子佛罗多,与此同时索仑的手下通过拷问咕噜也知道了霍比特人持有至尊魔戒的事,于是派出了戒灵来抢夺戒指,企图重新复活黑暗君王索仑,而一些势力也趁势加入到了这场抢夺戒指或者争夺整个中土世界的大战中,在这样的战斗里人类、精灵、亡灵、树人、半兽人等等都牵涉其中,还有佛罗多与他的伙伴偷偷前往末日火山企图毁灭掉至尊魔戒,一路波折…… 据说作者托尔金对至尊魔戒的寓意作出过说明:“我认为这是说明权力运用及其所产生效果的一种虚构方法,我只是将它具体化而已。”(托尔金第221号信件) 而魔戒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它可以让普通人长命百岁,它可以放大有法力的人的邪恶力量(这就是甘道夫和精灵女王都不敢拿它的原因)。 我们都知道至尊魔戒上印着“至尊戒,驭众戒”的文字,当初索仑造了九只魔戒,分送给各个种族,但这九只魔戒都听从至尊魔戒的号令。 索仑被杀死后,原来的各个君王被诱惑成为了戒灵,他们被至尊魔戒的力量吸引,一直寻找,因此索仑的黑暗力量阴魂不散,而最终至尊魔戒被末日火山的岩浆融化后,其他的几枚戒指也都失去了法力… 综上看来,这枚黄金戒指代表的就是权利,而权力是一切欲望的核心,无限的欲望会放大人性中黑暗的一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咕噜。 他像是精神分裂般自言自语,他人性的善和人性的恶一直在斗争,让他一步步从一个人变成了一只野兽,因为对“至尊魔戒”的执着,最终被其所害,跟魔戒一起坠入末日火山的岩浆之中… 如果说《霍比特人》比尔搏巴金斯的冒险经历是在告诉我们要敢于走出舒适区,鼓起勇气去面对生活中各种艰难的话,那么《魔戒》佛罗多巴金斯的冒险经历则是在告诫我们,要学会控制欲望,不能陷入到追名逐利的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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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比特人》比尔博 ·巴金斯冒险回忆录。家园在后方,世界在眼前。书虽然只有出了一本,但电影却拍了三部(有加长版)故事虽然很简单,但过程却非常惊险刺激让人过目难忘。矮人,孤山的宝藏,喷火的恶龙,河谷镇的勇者。五军之战电影非常精彩。书中描写最后五军之战场面并不太多。电影中的一句话,让我记忆很深,你看起来虽然像是国王,拥有了很多黄金,但你比任何时候都要渺小!

书籍信息

作者J.R.R.托尔金
译者吴刚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1-01
ISBN9787208111028
分类文学-外国文学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