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卜林
英国头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英雄主义史诗!吉卜林,英国头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通过一个男孩在丛林中的冒险,展现人类原始的善良和勇敢。《丛林之书》影响了弗洛伊德的思想,让马克·吐温重新发现文学的乐趣,它是全人类的心灵乌托邦!《奇幻森林》《森林王子》等迪士尼电影均改编自《丛林之书》,也是“人猿泰山”的灵感来源。《哈利·波特》作者J.K.罗琳的至爱之书。
莫格里生活在丛林是自由幸福的,体现了价值又受到大家的尊敬。有视为己出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狼妈妈;有高大威武又憨态可掬,像是老父亲的巴洛,总是担心他,包容他的一切;有亦师亦友,跟它在一起总是能让人很自在的巴赫拉;有在关键时刻稳如老狗的大哥卡阿;有以命相随不离不弃的“四胞第”…… 丛林有丛林的法则,不论强大与弱小都一样遵守。狼吃鹿羊,狼死后的身体滋养大地上的植物,而羊吃草,丛林里的生命就这样生生不息,维持着平衡。 人类呢? 人性的贪婪终究会被唤醒, 人类的进步速度越来越快, 也会让你我不断沉沦, 当最后一点良知也被泯灭时, 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2025.8.17 故事以流落到丛林的人类小孩莫格里在丛林中和狼群等丛林动物一起生活,抗争人类的经历为主线,描述了丛林中各种动物的思想和生活,歌颂了爱、勇敢、团结、善良,抨击了虚伪、懦弱、贪婪和残暴。作者用寓言式的文字,让各种动物不仅能够说话,具有可爱的性格,还鲜明的表现了他们的个性;但是其故事又具有合理的逻辑性。 故事很有意思,在看的过程中,我都想要给我孩子买这本书,从狼群接受莫格里,到莫格里从新回到人类这一个过程真的非常有意思,当然书中还是把狼孩莫格里写得超越了现实,他勇敢、正直、善良又带着锋芒,他勇敢杀死了一直视他为异类的老虎,也是在这个过程中被人类看到,人类感受到了他的力量和产生了恐惧,于是妖魔化他,莫格里在人类生活中学会的语言和人类的行为习惯,也是可以看到他非常的聪明,现实中狼孩是没有这样的聪慧的。再重回丛林之后,他似乎更开心、更快,和各种动物友好相处,在被困的时候,其他的生物也来帮助他,丛林的互帮互助和团结真的让人非常感动。在人类父母受到伤害的时候,莫格里决绝和冷漠的一面就出现了,一面让丛林的动物保护父母去安全的地方,一面又采用非常极端的方法围困居民,导致丛林吞没村庄,居民不得不迁徙,他这种爱恨分明的感情也是非常朴素的道德。最后诱惑导致死亡的案例也是非常触目惊心,利用莫格里和动物不认识金钱的这种超脱性,来看待金钱是如何导致人类的死亡的,欲望的滋生,人性的贪婪,就像是上帝视角的怜悯,真的让人记忆深刻。 不是每一篇都那么好懂,但是整体还是非常不错的,可能小孩读还需要再大一点,不过前面刚开始还是蛮有趣的,应该还可以理解。
一段波澜壮阔的冒险传奇 一场邪恶与智慧的激情较量 这里有温暖人心的亲情和友情 也有剑拔弩张的冲突与对峙 古老神圣的丛林法则 教会人类为人处世之道 惊险刺激的丛林生活 培养人崽超凡的勇气 淳朴善良的丛林动物 引导人类拥有良好品质 ......《丛林之书(读客三个圈经典文库)》 🍃💐 在丛林中,每一个动物都有独特的个性,并且极具表现力。他们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是主人公莫格里的“亲友团”和“反对派”。比如勇敢慈爱的狼爸狼妈,具有领袖气质的孤狼阿克拉,贪婪残暴的瘸腿老虎谢尔可汗,经验丰富的“好老师”黑豹巴赫拉,两面三刀的狡诈“食客”豺狗塔巴克,以及大象海斯、棕熊巴鲁、大蛇、猴群等许多野兽形象,而这些形象,都可以代入人类社会的相应角色之中,可以不夸张地说,丛林的故事直接指向人生的各种寓意和人们的生存状况。 ☞ 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就是—— 无论是谁,无论身在何处,都应该珍惜宝贵的自由,尊重别人的自由,而自由的最高贵之处便是这两个字——规则! ——吉卜林代表作 《原来如此的故事》《怒海余生》《如果》《森林王子》
《重构丛林:在故事的密林中治愈童年》 作者:上官绘本 当我合上《丛林之书》,眼前浮现的不只是莫格利在印度丛林里奔跑的身影,更是一个孤独的灵魂在记忆的荒原上寻找归途。吉卜林用一生的时光,在纸上重建了一个他永远回不去的童年。 那个被谢尔汗夺去父母的小男孩,何尝不是六岁时被迫离开印度的吉卜林自己?老虎的咆哮,是现实世界突如其来的撕裂声;而张开怀抱的狼群,是记忆里永远温暖的印度奶奶的臂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这样的丛林——那里有我们失去的,也有我们渴望的。 他在文字中重建法则,因为现实太过无常;他在故事里编织秩序,因为生活太过混沌。帕斯卡尔说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而吉卜林,正是在风中摇曳却始终不肯折断的那一根。他用最柔软的文字,撑起了最坚韧的精神世界。 海德格尔向往“诗意地栖居”,吉卜林用整个后半生实践着这句话。当现实的童年已然残缺,他就在想象中把它修补完整;当故乡渐行渐远,他就在故事里一次次还乡。那些丛林法则,不只是生存的智慧,更是一个游子对精神家园最深情的立法。 阿德勒的声音穿越时空响起:“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吉卜林的选择如此动人——他不甘心用一生去舔舐伤口,而是把那些疼痛化作墨水,写下一部让所有人都能得到慰藉的童话。 此刻,我仿佛看见年迈的吉卜林坐在英国的书房里,笔尖流淌出的却是印度午后的阳光、丛林里的鸟鸣、还有狼妈妈温柔的低语。他不仅在治愈自己,更在为所有在童年迷路的人点亮一盏回家的灯。 也许,我们都需要像他一样勇敢——承认生命中的谢尔汗,拥抱生命中的狼群,然后在属于自己的丛林里,长成独一无二的莫格利。当童年的星光黯淡,就让自己成为那束光;当故乡的地图模糊,就亲手绘制新的疆域。 这,或许就是《丛林之书》留给我们最珍贵的礼物:即使最深的夜里,我们依然可以点一盏故事的灯,在想象的丛林里,找回那个永远等着我们回家的自己。
好多个关于丛林和动物的小故事,大多是关于狼孩莫格里的。起先当作童话看,但看到后面,发现还有挺多隐喻的。每个故事末尾的诗歌写得很棒呢。
《丛林之书》的动物处于残酷的生存竞争环境,当他们觅食、寻水、迁徙之时,依靠的是个人的机智勇敢和团体的协作互助。作品的所有故事都贯穿着“吉卜林法则”——公正、忠诚和独立自主。在狼群受到挑拨围攻阿克拉、挑战头狼权威的时候,毛格利巧妙利用红花(火)取得了战斗的胜利,以及打败谢尔可汗、与红狗群大战、利用水牛逼退村民……几场战斗跌宕起伏、淋漓尽致,尤其人类的卑劣与动物的情义形成鲜明对比,绝对的力量和智慧在过程里成了胜利的关键,秩序不容破坏——这是毛格利或吉卜林的行动的终极目的。丛林故事很迷人,总是能够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它代表着一个小型浓缩的社会,里面暗藏着成长、计谋、抗争和杀戮,弱肉强食的达尔文进化论每天都在重复上演,动物们每天都在展示它们的机智和聪明,填饱空虚的肚皮,保证充沛的体力,拥有活下去的资格。《丛林之书》里,用一篇篇活灵活现的文字把丛林里的故事倾泻下来,涌进了读者心中,跳进了火热的胸腔里。他笔下塑造了勇猛无敌的獴,机智聪明的白海豹,开朗勇敢的小图美,勇于献身的修行僧等,但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一路成长的狼孩毛格利,他跟伙伴们狼兄弟、棕熊巴鲁、黑豹巴赫拉、狼群首领阿克拉、蟒蛇卡极其亲近,又一起经历了种种危机和磨难,彼此依靠,互相信赖,团结互助。棕色的皮肤,结实的肌肉,比肩的长发,风一样的速度,强大的力量,善良的秉性,调皮的性格,这就是狼孩毛格利。在丛林里丢失的那一天起,他就被看中了,成为了这片丛林的自然之子,狼族其中的一个成员,被成为小兄弟的动物们的好朋友。他很聪明,能够很快学会一门语言;他很机智,在被猴群掳走的时刻不忘记主人语言来报信;他很勇猛,能够用刀子和红狗作战;他很可爱,在巴鲁和巴赫拉面前撒娇耍赖;他很义气,拯救了狼族首领阿克拉;他值得信任,保护了“母亲”米苏阿和“父亲”的安全;他有智谋,靠着牛群和狼群的配合下,杀死了老虎谢尔可汗……毛格利虽然是动物们抚养的孩子,但是他浑身散发着可贵的正义和正气,在危机时刻他机智应对,同时和动物朋友们里应外合,获得了一场又一场战斗的胜利。
官方推荐词 英国头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英雄主义史诗!吉卜林,英国头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通过一个男孩在丛林中的冒险,展现人类原始的善良和勇敢。《丛林之书》影响了弗洛伊德的思想,让马克·吐温重新发现文学的乐趣,它是全人类的心灵乌托邦!《奇幻森林》《森林王子》等迪士尼电影均改编自《丛林之书》,也是“人猿泰山”的灵感来源。《哈利·波特》作者J.K.罗琳的至爱之书。
生态自有它的系统,丛林有丛林的法则,作为丛林中的动物就要遵守相应的规则。莫格里是狼孩,在他的生命遭到老虎希尔汉的威胁下,狼夫妻收留了他,狼妈妈给了他远超自己狼崽子的宠爱,棕熊巴鲁教他学习丛林法则,巴希拉帮助他留在狼群中,用默默的保护和温柔的话语爱着他,卡奥和巴鲁、巴希拉将他从猴群中救出来,他是人类,在丛林中会遇到很多危险,狼群中有很多人对他不服气,但身边有这么多爱他的人他从来不觉得寂寞,他立誓杀死老虎希尔汉,与邪恶迷信的村民斗争,与红狗大战,在这所有的战斗中他都表现出了超乎常人的坚毅、勇敢、智慧、力量,但当老狼王阿凯拉和他的狼爸爸、狼妈妈死去时,他感觉到了孤独,过去的狼族已不复存在,他熟悉的亲人已不在世上。当他再长大一些时,他感到丛林不再适合他,不是他要逃离,而是自然法则改变了他的道路。巴鲁、巴希拉、卡奥都没有阻拦他,它们清楚地知道,人类最终会回到人类那里去的,尽管丛林没有赶他走。 故事的结尾莫格里在回丛林的庄稼地里几乎要碰到一个女孩的手,他的人类妈妈梅苏阿也告诉他:不管你是不是我的儿子,你都要回来,因为我爱你。前者的描述是侧面细节描写,后者则直接抒情,但两者都表现出莫格里需要适应丛林法则回到人类当中,他有情感的诉求,爱和被爱的渴望。
我觉得这本书真的非常适合小朋友读,我只看了前几页就感慨,要是我小时候有这本书该多好。翻开这本书就觉得自己来到了大自然,那种扑面而来的阳光还有具有生命力的森林的气息,然后主角也是非常的勇敢和善良,我觉得每一个小朋友都会喜欢这样的一本书,包括我😁
这文笔,像是夹杂着雨后泥土的清香,裹挟着清晨海面吹来东风的清冽,还弥漫着丛林中动物追捕之时的紧张,以及落日下悠悠坐在树顶看斜阳的散漫,极尽自然的气息,随性跳跃着,笔尖仿佛跟着阳光洒落在被风吹过的树梢或海面,仿佛他就以这样的视角注视着这片丛林,满含爱意。 人类是最不和谐又蠢笨的音符,虽然也描述了几个很棒的人类形象,但是描写人类社会几乎都是荒唐和讽刺,虽如此最后还是被指引着回到人群之中,别无他法。也是作者的一种和解吧。万物有法。 尼尔•盖曼提到这本书,看完发觉莫格里和Nobody确有相似性,塞拉斯和欧文斯夫妇,以及坟场中其他人,和丛林中的巴赫拉,巴洛,狼爸妈一样,都以爱养育呵护他们可怜的孩子,最终,以爱告别,助孩子奔赴属于他的世界。那重复的“巴赫拉爱你”,千千万万遍。人类与丛林,本该流动着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