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S.奈保尔
毕司沃斯先生,四十六岁,四个孩子的父亲。自小丧父,厄运缠身。寄人篱下四十年。漂泊,惶然,不断出走,再度逃离,一切只为寻找一亩净土,建造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他已然孤注一掷,就再没有勇气回头。 自此以后,他将把所有时间,无论多么短暂,都看作是珍贵的。时间将不会再被虚度。没有任何事物是理所当然的;每件事情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无法重新再来;因此在做每一件事情之前他都应该深思熟虑:拉开一个火柴盒,划一根火柴。然后缓缓地,就好像他的四肢从来没有活动过似的,他全神贯注地洗了澡,做了晚饭,吃饭,洗了碗碟,然后坐在他的摇椅上度过这样的傍晚——不,是利用、是享受、是体验这夜晚。 房子已经不再重要了。在这间房子里的夜晚才是重要的。
最近两年,我的阅读趣味发生了一些奇怪的漂移。比起国内作品,我竟然在古尔纳和奈保尔这些殖民地作家的文字里,找到了一种更贴肉的真实感。国内那些有名的著作,很多时候读起来更像是一种遥远的景观——它们往往沉迷于书写那个充满魔幻色彩的特殊年代,在那套宏大的、近乎荒诞的历史叙事里,人的面目是模糊的,苦难是带有某种史诗滤镜的。感觉那种生活离我很远,离我现在所处的这种乏味却又具体的现代焦虑更远。 反倒是奈保尔笔下的特立尼达,那个二战后百废待兴、充斥着廉价商品与混乱秩序的殖民地,让我这个“小镇做题家”嗅到了一股熟悉的尘土味。那种生活并不魔幻,它是匮乏的、焦灼的,每个人都想通过那条窄窄的独木桥挤进某种更体面的秩序里。这与我所熟悉的生活很相似:一样的封闭,一样的在匮乏中滋生出的算计,以及那种时刻想要逃离却又不知去往何处的迷茫。 小说虽然叫《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毕司沃斯先生也确实像个西西弗斯一样为了砖瓦奋斗了一辈子,但明眼人都看得出,真正让他窒息的从来不是没有房子住。困住他的,是一种像霉菌一样无处不在的空气——也就是图尔斯家族那种令人厌恶的生存逻辑。这是一种让人抓狂的庸俗:无休止的争吵、毫无边界感的窥探、以及那种把一切人际关系都转化为攀比的市侩习气。最讽刺的是,毕司沃斯先生虽然对此深恶痛绝,咒骂着这个环境的恶俗,但他自己转过身来,却用一模一样的方式对待周围的人。他挑起纷争,制造噪音,仿佛在这个嘈杂的泥潭里,只有比别人叫得更响,才能证明自己还活着。 这种生活的荒诞性,在他第一次见到莎玛时就暴露无遗。原本应该是一场浪漫的邂逅,在奈保尔的笔下却迅速滑向了黑色幽默,像是一场还没开始就注定烂尾的肥皂剧。每次读到这里,再联想到莎玛后来那副逐渐变得浑浊而尖酸的妇人模样,我总会想起那一幕。浪漫是脆弱的装饰品,而庸俗才是生活的底色,它总是那么快地就接管了一切。 尽管婚后的生活就像是一个永远关不上的扩音器,充斥着恶语和抱怨,但孩子却像是一种自然灾害般接二连三地降临。这真是一种令人费解的盲目。从毕司沃斯先生的表现来看,他其实并没有多喜欢孩子,这些生命对他而言,更像是一种无意识的产物,是被生活推着走的惯性。 这让我情不自禁的审视起我的成长经历,在充满了无休止争吵、甚至暴力的家里,父亲与其说是一个具体的亲人,不如说是一个游离的影子。他在我的成长中几乎是隐形的,而一旦显形,往往就伴随着雷霆般的怒火。其实无论是在他缺席还是在场的时候,我都感觉不到他对孩子有什么真正的关切。然而吊诡的是,就是这样的父母,现在却带着一种令人费解的执着,不断催促我走上同样的道路。每当这时,我内心总会泛起一种冷淡的不屑:难道他们真的喜欢孩子吗?还是说,延续香火只是他们对抗虚无的一种本能,哪怕这种延续意味着复制那种一地鸡毛的混乱? 这也让我突然领悟了为什么那些不同宗教都采用一种相似的行为:它们不约而同地要求神职人员去斩断世俗家庭的牵绊。这与其说是一种苦修,倒不如看作一种极具洞察力的策略。毕竟,一旦切断了那些黏糊糊、总是打着死结的血缘关系,人生中那一多半由琐碎构成的痛苦也就自动失效了。这哪里是某种神圣的约束,分明是留给人类的一条最幽默、也最彻底的逃生通道。 故事的终局,毕司沃斯先生虽然买了房子,但他并没有真正摆脱那种生活。或许,物理上的搬迁从来都算不上真正的逃离。想要真正逃离这种令人窒息的某种“宿命”,也许只有彻底的心理隔绝才行。就像《当你像鸟飞往你的山》的作者塔拉说的那样:“你可以爱一个人,但仍然选择和他说再见;你可以每天都想念一个人,但仍然庆幸他已不在你的生命中。”
生活变成小说,需要的是艺术。奈保尔作为一个小说大师的特点之一,就是他极其善于描写人与环境那种神秘的应和。 《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渺小人物的黯淡一生 。从这个100%房奴的一生中,也许可以看见房价飞涨时代如蝼蚁一般的我们。 看完了《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心中感慨万千。在大西洋腥咸的海风里,在颠沛不安的印裔移民群中,在枯燥无聊的人情冷暖间,房子无疑会给人最需要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毕司沃斯先生一直苦苦寻求一处能够摆脱入赘家族束缚的温暖港湾,一所安谧舒适的小窝,能够隔绝外人,独自歆享家庭、书籍和他那躁动渴求的思想。 拥有自己的房子,在毕司沃斯先生眼中,既是摆脱芜杂现实和冷暖人情的现实追求,成了一种迫切而神圣的精神渴求。房子成为哲学意义上的存在,它赋予了毕先生的灵魂以充实和安稳,让他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有尊严的自由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似乎理解了为什么许多人挣扎一生也要在城市森林里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种感觉应该就好比,社会丛林险象环生,动物法则凶残毕露,唯有一口属于自己的树洞,才能包容你,保护你,安慰你,充实你。 好书,值得推荐。
摘录:“如果逃离也是一种存在方式,它究竟能不能通向自由?所谓自由,是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还是从某种身份、某种期待中走出来?”
He was going out into the world, to test it for its power to frighten. The past was counterfeit, a series of cheating accidents. Real life, and its especial sweetness, awaited; he was still beginning.
很久没读到像《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让我深感触动的小说了。在某种程度上它把“找房子”这个主题写到了极致,使得整个故事具有了生存寓言般浓缩的悲剧性。毕司沃斯先生是个恰到好处的人物,有自己的性格和想法但又比较软弱,有洞察力和雄心,却缺乏足够的才华,因此他命中注定总是处在个性独立和无条件顺从的集体生活之间的夹缝里。他从小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结婚后又不得不忍受和一大堆亲戚住在一所大房子里,而这所房子就是萨特的名言“他人即地狱”最好的阐释。毕司沃斯先生刚住进哈奴曼大宅的那一段明显有模仿卡夫卡的痕迹,主人公始终无法走出这栋迷宫似的屋子,只能在和姑婆妻舅小孩的纠缠和争吵中耗尽一生,这一点也很像永远走不进城堡的K。但接下来奈保尔在卡夫卡的抽象寓言与细致的写实风格之间保持了基本良好的平衡,从而使得房子和人的种种具体而复杂的关系得以充分展开,最终成就了一部近600页的巨著。 小说中有几个特别有代表性的情节,如毕司沃斯先生决心在他工作的营地旁盖个房子,但他钱不够,房子盖了一部分就因为没钱买建材而终止了,只有一间小卧室有屋顶,而且还摇摇欲坠,总是有黑色的沥青像冰冷的蛇一样从顶上掉下来。有一天他觉得实在无法再忍受哈奴曼大宅,带着儿子阿南德住进了那座还没有完工的房子。结果碰上了一场大雷雨。房子在风暴里显得极其脆弱,好像随时会倒塌:“一阵怒号席卷了他们。当房子被击中之后,窗户被猛烈地撞开,油灯立刻熄灭了,雨像鞭子一样抽打进来,闪电点亮了屋子和外面的世界,当闪电过后,屋子陷入一片黑暗的虚空中。”毕司沃斯先生终于崩溃了,他生了病,被人抱回到哈奴曼大宅,此时他忽然觉得这座宅子虽然折磨了他一辈子,但起码是坚固的,屋子里的人和事物起码是稳固和安详的:“他对于房间里的温暖和安全感到安心。每一面墙都是坚实的;雨声被隔绝在外。两英寸半厚的北美脂松做成的屋顶取代了瓦楞铁皮和沥青;厚厚的斜面墙上的百叶窗没在风雨侵袭之下纹丝不动。”。这段故事触及人的一种根本体验,即住所和安全感的关系。 在哈奴曼大宅的居民们唯一的生活动力就是相互攀比,谁置办了西装,谁买了车,谁找到了体面的工作谁家小孩得了奖学金等等。毕司沃斯先生自学过物理,看过几本书,当过记者,参加过一些小的文学社或宗教改良团体,他自认为是个知识分子,虽然他在哈奴曼大宅里受尽了屈辱,但唯一让他得以支撑下去的,是他文化上小小的优越感,他觉得屋子里其他“女婿”们都是文盲,女人们就更不用说了,而他是家族里唯一一个有见识和独立思想的人,虽然他的“思想”常常是以滑稽的插科打诨来表达的。小说里有个极有趣的小细节就是他在社会福利部的上司罗基小姐邀请他一家去海边度假,一路上他的妻子莎玛开始扮演体面的家庭主妇的形象,和罗基小姐谈论宪法、联邦政府、移民、妇女教育等话题,这让毕司沃斯大吃一惊,他从来不知道莎玛知道这么多事情。而这从侧面也体现出一个不幸的事实,即在莎玛看来,这些事情其实都是毫无意义的,仅仅只为了在和上流社会打交道时,为了做一个体面的妻子而需要的一些社交辞藻,进而体现出哈奴曼大宅里那种传统女性的观念是如何顽固和不可动摇。毕司沃斯先生怀揣着这种小知识分子的精神优越感,经常给他的亲戚们取绰号,做一些刻薄的评价,这些人毫无文化,也只好默认了他在家中的这种小小特权。在小说的结尾,迫使毕司沃斯先生不顾一切代价最终搬出大宅的人是奥华德。后者从小在哈奴曼大宅长大,留学去英国学医,最后又带着见过世面的威权和时髦的“苏联经验”荣归故里。这位正牌的留学生不但去了西方国家,受了高等教育,据说还曾和各种社会名流共事,他的归来打破了大宅里话语权的平衡,剥夺了毕司沃斯先生最后一点自尊。正是在这种彻底的耻辱中,毕司沃斯先生借了一笔他永远不可能还清的巨款,草率地买下了一栋看起来很华丽其实是豆腐渣的房子,然后很快就在沉重债务的压榨下去世了。小说的末尾毕司沃斯一家把亲戚们都叫到家里来做客,他们巧妙地掩饰了房子的各种严重的质量问题,让客人们感到无比羡慕,终于给自己争了一口气。房子就是毕司沃斯先生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而这种尊严和风光,终其一生都是纸糊的华丽表象,随时会坍塌成为废墟。 图尔斯家族的女婿们都相当有代表性,比如让我格外有共鸣的是宅子里的“宗教专家”哈瑞,刚结婚的时候,毕司沃斯先生很想和他交流,因为这个人老是在看书、研究,但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样的宗教主张,也不知道他真实水平如何;而毕司沃斯先生自己也曾给一个梵学家当过一段时间的学徒,他本人又对宗教改革感兴趣,所以很想和大宅里的这位“宗教人士”交流。但是哈瑞只是沉浸在一种民科式的自娱自乐的研究中,对毕司沃斯先生的询问和质疑都懒得回答,读者也无法判断他是不愿意回答,还是根本回答不了,而他反而因此在家族里获得了宗教事务上的权威。这种荒诞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它同时这也是在大宅里的人们的命运的一个缩影:无法沟通也拒绝相互理解,但是又不能不在一起生活。表面上大权在握的大女婿赛斯,独自打点着家族里的生意,包括毕司沃斯先生在内的其他女婿们都是他的员工,听从他安排各种各样的工作,因此赛斯在小说前半部看起来几乎就像是主宰命运的大宅之神。结果赛斯在妻子去世后就失势了,图尔斯家族把他赶了出来,他被视为叛徒和骗子。在小说结尾,图尔斯家族的天之骄子奥华德留学归来,整个家族都去码头上迎接他,奥德华忙着和数不清的亲戚热情握手交谈寒暄。看着他长大的赛斯也闻讯前往,但他含着泪水向奥华德伸出手喊他“孩子”的时候,奥华德却视而不见地转身走开,赛斯明白了,他不发一言的离去。这个细节写出“女婿”这个身份所包含的尴尬的悖论——包含赛斯和毕司沃斯先生在内的女婿们表面都是男人,是“一家之主”,但本质上又始终都是“房子里的外人”。 毕司沃斯先生的原型是奈保尔的父亲,而小说中的儿子阿南德显然有作者自己的影子。在小说尾声中,毕司沃斯先生病倒了,工作了十多年的报社也因此解雇了他,他唯一的寄托就是给在英国留学的儿子阿南德写信,而儿子却很少给他回信,即使回了,也充满了无用的伤感和古怪的冷淡。毕司沃斯先生想不顾一切的借债让儿子回家来看他,但在阿南德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决定不回来,直到父亲去世。毕司沃斯先生始终是个没有归宿的人,他的家庭,他的工作,似乎都随时可以将他抛开,最后他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依然得不到理解与回应。他的遭遇表达了每个现代人内心深处的恐惧,即在这个流沙一样的世界上,人始终是孤独的流浪汉,最终只有死亡才是可靠的收容所。奈保尔写过一本具有自传性质的散文集《看,这个世界》,他在书中回忆了自己的父亲——一位努力想成为小说家但最终失败的记者,并且不无惋惜地分析了父亲写作背景的局限,以及他那些小说何以无法成功的原因。与《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中那个孤僻、古怪而且似乎是冷酷无情的儿子阿南德相比,这些话仿佛是对那个孩子神秘而孤独的内心世界的补充,也是对父亲耗尽一生为家庭付出所表达的无言的感激和理解。此外,一位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家的小说家,对既是自己的父亲,又是一位失败同行进行一次评价,这是多么有意思的事情。
《毕司沃斯先生的房子》中毕司沃斯先生虽是印度婆罗门,起名穆罕(被深爱之意),却像被诅咒一般:他逆生六指,让吝啬的父亲害怕,被冷漠母亲嫌弃!父亲意外淹死,家里被迫卖掉唯一的房子,全家人各奔东西,他只能寄人篱下。稀里糊涂中,他成了图尔斯家族的女婿,人赘进门时,他随身衣物挂不满一根钉子。这个暴发户家族,连襟之间较劲,姐妹们攀比,孩子撕闹,一次又一次的白眼和侮辱中,他只有一个梦想:有一栋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子。终于有了地皮,却因资金短缺,盖了千疮百孔房子,只盖成一个小卧室屋顶,一场风暴,美梦破灭,不得不回到图尔斯家族。 毕司沃斯先生小时被家庭排斥,到了岳母家依然和他们格格不入,他才能平庸,但没有停下奋斗脚步,在梵学家受到剥削和侮辱,在塔拉姑妈酒屋被毒打,他努力寻找自己生存之道,画广告,写文章,报道身边新鲜事,甚至偷鳄梨卖钱,他支持孩子受教育……他不完美,用自己方式反抗,诅咒别人,往啤酒吐唾沫,给岳母家人起绰号,奚落妻子,总以为自己有文化自傲,大舅哥归来刺激他搬了出去,买了一个豆腐渣工程的房子,巨额债务最终压倒他的斗志。最后他终于住进了自己的房子,但这栋房子并不完全属于他… 毕司沃斯先生就像现在的房奴,毕生都在为自己房子奋斗,在家庭、工作、亲情的中穿梭缠绕,终其一生都孤独的前行,妻子对他有怨气,亲戚对他漠视,亲生儿子不理解……他离世时亲友来到经过掩饰的危房,却羡慕不已,终于让他在大大光彩了一把。让人读来有惊悚之感,也许很多人都在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当然这来源于作者奈保尔的细腻的多层次的刻画!
“此前,我作为一个作家已经开始了写作,但我写的两本书至今连一本都没出版……如今,父亲去世,留下一些债务,我肩上有了家庭的种种责任。可是,我却没有一点办法去帮助别人。我几乎连自己都养不活……作为寄居英国的外国人,我的神经是很敏感的。我面临很多棘手的问题,社会方面的、种族方面的和经济上的诸多因素都让我没有安全感,对此我感到厌倦。”一一奈保尔
在看这本书之前 并不知道奈保尔是谁 对这本书的内容一无所知 最开始吸引我的是书的题目 当我读的时候 一切文字都是那么新奇新鲜 这是我第一次读有关印度的小说 以前的印度对我来说神秘又陌生 现在的印度给我留下的只是恐怖和害怕 但无论在哪里 房奴好像无处不在 每个人都在梦想着有一个自己的家 这个家物化来说是一栋自己设计的房子 但抽象来说这个家是可以毫无保留脱下自己盔甲疗养伤口的地方 毕斯沃斯先生一生都在疯狂的追求自己的房子 即使是原生家庭的房子 那也是陌生的 因为他在那里被与其他孩子区分 他在那个家里与其他兄弟姐妹截然不同 因此那个房子给他带来的只有羞辱和一点点残余的爱 长大后被母亲送到各个不同的人家 但无论在哪个地方 他都感受不到一点尊严和尊重 他总说要追求自己的房子 可是莎妈他们始终不明白 这种追求自己的房子不是说只要一栋房子就可以了 而是要这个房子从根本上原原本本一柴一木的都属于我们 而不是地皮属于他人 房子也不是自己修的 我们只是拥有暂时居住的权利 这也揭示了几乎所有人的心里 只有当一个东西完完全全属于我们的时候我们才会感到内心的坦然放松 才会更加有底气地做自己 才会在任何人面前都有尊严 毕斯沃斯先生想要的不是房子 是自由 。
就像童年寄人篱下时那串散发着酸涩气味的香蕉上留下的被偷吃过后的惹眼而刺目的缺口,生活背后的残忍真相总是困扰着毕司沃斯先生,直到那个读到《巴黎圣母院》的夜晚,他才短暂地与黑暗打了个照面,后者便是那催逼着他不断地通过修建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寻回作为庇护的家园以便能从中逃离的深渊,那令他惊惧地蜷缩着想要对着空无呼喊的头顶高悬的乌云,“过去是虚假,是一连串骗人的坏运气”,那么毕司沃斯先生所谓的“真正的生活”及其“特有的甜蜜”究竟在不在前方呢?即便他曾直面加缪所言的“这”,最后仍“只字未提自己的失望、郁闷,以及所有的不愉快”,他用文学的巧言令色将它们改写成关于“旅途,欢迎,食物,还有庇护所”的寓言,面对深渊,他选择了近乎狄俄尼索斯的道路:在表象的世界里狂欢。
毕司沃斯先生让我想到了盖茨比,他们的梦想不尽相同,拥抱梦想的姿势却那么相似,而当他们看似终于可以触摸梦想时,却都被时间的洪流无情地冲开,远远抛在后头,残酷,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