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爱玲
张爱玲自传性散文遗稿首度公开,直观生动地了解张爱玲的生活及其人生中某个关键日子 了解张爱玲在农村过年以及农民生活等等细节 了解张爱玲人生中某个重要的日子 了解张爱玲传奇一生的第一手资料 《异乡记》里有些散句,不需要context,也可以兀自燃烧。——刘绍铭 《异乡记》为张爱玲当年从上海到温州寻访胡兰成时写下的所见所闻。书中记载了张爱玲在农村过年、看见杀猪、农民生活等细节,精练的文字佐于真挚的情感流露,使得通篇读来生动有趣,农村百景跃然纸上。
“大惊小怪,冷门,只有你完全懂。”——《异乡记》是张爱玲自言“非写不可”的作品。 在已很久不再主动选择文学类书籍时,却因为本书篇首宋以朗先生所著序,觉得此书“非读不可”。 有关张爱玲雕磨故事和精研文字的惊绝技巧都不必多言,无论是海吃胡读的中学时期,还是终于稍多了些文字审美的如今,都只有自惭形秽的。可若是不以单纯读者姿态去欣赏?因实在是好奇,一个以文字精巧准确、情感细腻真实而著名的,被冠以写作天才之名的作家,是如何在自己的人生行途中,观察、审视世界,获取资料,并织入自己的作品中的。 《异乡记》之“非读不可”,便是它提供张爱玲本人的第一手资料的同时,也帮助研究者了解她的写作意图及过程。 天才之敏锐固然不可复制,有心之人习其日积月累的功夫总能稍有所成。 序言中这样定义《异乡记》: 我终于明白《异乡记》的两重意义:它不但详细记录了张爱玲人生中某段关键日子,更是她日后创作时不断参考的一个蓝本。 此外,更详引《异乡记》中许多片段,与许多我们本已熟悉的作品如《小团圆》、《怨女》等一一对应,诸如: 《秧歌》第一章写茅厕、店子、矮石墙,以及谭大娘买黑芝麻棒糖一段,都见于《异乡记》第五章;《秧歌》第六章写“赵八哥”一节,则本于《异乡记》第九章写的“孙八哥”;《秧歌》第十一章把做年糕比作“女娲炼石”,见《异乡记》的第四章;《秧歌》第十二章写杀猪,则出自《异乡记》的第六章;《怨女》第二章写银娣外婆算命,见《异乡记》的第二章。 由此我们清晰可见,1946年,26岁的张爱玲自沪上往温州寻胡兰成,以化名身份沿途见形色的人物与景事,而这些亲身经历是如何被记录作文字,其中情节与意象再被细裁作碎片,只待日后创作时,被妥帖移植至最合适的故事结构中。即便读者因时空隔绝与认知差异无法完全体会其中复杂情感,却能最大程度地代入当时的社会情景,至少,能亲身在台下做一个偶尔会心一击的迟钝看客。 且亦有评, 《异乡记》里有些散句,不需要context,也可以兀自燃烧。 —— 噢,对了,还起意读完《异乡记》,也可以其为索引,自设一个“寻宝任务”。即牢记这本札记中的细节,得空返头再去读这之后创作的故事,或许能有钥匙匹配到的锁孔的惊喜感。 单单从序言本身来说,也是好的文字。以张极信任的故友宋淇夫妇之子的视角写作,既能见其对张爱玲诸多作品的深入研究,许多文章皆信手拈来,情真意切,又能充分勾出读者探寻的兴趣。 —— 如上所言,天才固然有对文字词句的敏锐直觉,却也非得有对场景的极细致观察与素材的丰富积累。 如另一本《小团圆》中借来《异乡记》十二章薛家所引石库门房子中的场景如此化用: 堂屋上首墙上交叉着纸糊的小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用玫瑰红,娇艳异常。因为当地只有这种包年赏的红纸?“未晚先投宿,”她从楼窗口看见石库门天井里一角斜阳,一个豆付担子挑进来。里面出来了一个年青的职员,穿长袍,手里拿着个小秤,掀开豆付上盖的布,秤起豆付来,一副当家过日子的样子。 固然情节骨架是搭建故事的根本,可只有这些真实细致的生活场景也一并填充进去,故事才会生出血肉,鲜亮又灵健地立在眼跟前儿。回想日常,埋头时该错过多少细瞧有意思的场景,而这些假设被记录下来,又是多充盈的写作素材。 —— 许多年前读过张爱玲,便长久对她的印象只是敏锐锋利的文字,和似事不关己的凉薄态度,不曾深想就将她早早定义作清寒的“出世”人物。 中学大门斜侧的书店流行的张传,题目用了“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即便如此,那时也觉得这样的慈悲,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冷淡打量。就像她广为流传的那张短发旗袍照,微昂首,挺如孤竹,傲得锋利。 可《异乡记》写得是她自己,这样放在人物身上一贯不客气的文字,也尖利地投向了她本人。 如第一章写钱庄伙计—— 灯光里的小动物,生活在一种人造的夜里;在巨额的金钱里沉浸着,浸得透里透,而捞不到一点好处。使我想起一种蜜饯乳鼠,封在蜜里的,小眼睛闭成一线,笑迷迷的很快乐的脸相。 而与这“蜜饯乳鼠”打交道的,正是动荡时局里即将孤身去寻夫、来此地卖金子作路费的“沈太太”。这一路是山野,是晃着膀子、最无恶不作的兵士也无恶可作的荒凉乱世。联想张个人生平,此时无论如何也算窘境。一路上,有手脚笔直折在陌生人家借宿床铺边缘好似“童养媳”心态的拘谨、风飕飕的楼梯底钳起黑腻木盖高脚马桶揣测是否该对人来人往点头微笑的尴尬、在山野村庄里被轿夫与饭店老板娘联手敲竹杠却只敢蹲在自己半拖在泥地里的玫瑰红面子棉被旁防止被母鸡拉屎在上面,还有在山间的独轮车上被滑头的车夫坏心思地将车脱手而迎面抛在尘土里险些掉进水中…… 这些都是一路观察乡间人情风俗时,不经意从笔端泄出的笔者本身真实面貌。 而从不避讳吃喝拉撒动辄屎尿困境的写法,更是抹去了“清贵大小姐”的刻板印象,虽然也是写得真诚却不粗俗的。 —— 说回“慈悲”,短短三万余字里确实能窥见些。 而这时的我会理解作,所谓“距离感”,是自保似的选择远观,或仅仅只是有些笨拙得不知如何妥帖地进入红尘。 第一章和第十章便分别有这么两处: 那些新入伍的少年人都在那里努力吃着,唯恐来不及,有几个兵油子便满不在乎,只管擎着油条东指西顾说笑,只是隔着一层车窗,听不见一点声音。看他们嘻嘻哈哈像中学生似的,却在灰色的兵车上露出半身,我看着很难过。 我在我两只膝盖之间可以觉得他的小小的身体,松笼笼地包在棉袍里。我总觉得他是个猫或兔子,然而他是比猫或兔子都聪明的一个人。在这一刹那间,我可以想像母爱这样东西是怎么样的。 —— 《异乡记》里的张爱玲有打破我原先单一印象的多面身份。 她有时是一位审美精到刁钻却又极任性的画家。 人家画山,从来不把山上那许多树都画上去,因为太臃肿,破坏了山的轮廓,尤其是山顶矗立着的小鸡毛帚似的一棵棵的树。可是从窗户里就近看山,那根本就没有轮廓可言了。 杭州的衖堂房子不知为什么有那样一种不祥之感——在淡淡的阴天下,黑瓦白房子无尽的行列,家家关闭着黑色的门。淡绿的大柳树底下,几个女人穿着黑苍苍的衣服,在墨黑的污水里浣衣。一张现成的风景画,但是有点肮脏,湿腻腻的,像是有种“奇人”用舌头蘸了墨画出来的。 小船划到外湖的宽阔处,湖上起了一层白雾,渐渐浓了。难得看见一两只船,只是一个影子,在白雾里像个黑蚂蚁,两只桨便是蚂蚁脚,船在波中的倒影却又看得很清楚,好像另有个黑蚁倒过来蠕蠕爬着。 极大的青石桥,头上的天阴阴地合下来,天色是鸭蛋青,四面的水白漫漫的。下起雨来了,毛毛雨,有一下没一下地舐着这世界。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是《红楼梦》那样一部大书就要完了的时候,重到“太虚幻境。” 我跪在床上,把纸糊的窗槅子往一边推过去,顿时露出一片茫茫的水——难道这房子背后是沿河的?黑暗的水面上隐隐传来苍凉的锣声,不知什么戏院在那里唱戏。暗沉沉的无边的水,微凉的腥风柔腻地贴在我脸上。我跪在窗前,怔了一会,又把窗户关了。 去程前路未知,惴惴心情下,画远山、画小桥流水人家和画西湖,都是这样惨淡且不耐的笔调。而显然物事皆被赋予人的情态,成为有感知力的叙事主体。 为中国士大夫造了两千年来的绮梦的柔媚江南,在她笔下暗沉且苍凉。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千面水乡,偏偏只叫她瞧见晦暗的那一面。 黄包车谷碌碌地在鹅卵石小衖堂里拖着,两边的高墙上露出窄窄的一道淡蓝的天,墙头上也偶然现出两棵桃树的枯枝。 而接近目的地即将见到所思之人时,这笔触活泼多了。瞧这幅流动的画作,从穿过鹅卵石小衖堂里的黄包车仰头,窄长的画卷,淡蓝色背景,偶尔擦过几缕冬云,而伴着这咕噜噜韵律横出又消湮的几根桃枝,则是这幅画寂静空远的主体了。 可这些长卷都好寂寞啊。 终篇后知后觉,全本书都是在写腊月到正月,即完整而漫长的一个春节。她写得太清冷寂寥,像是水里晕开的一滴群青,薄得发寒。这与印象里的热闹节庆总是难建立联系的。 她总是热闹外的观众。 还有似是对红绿配色格外敏锐的执着: 可是有一个军官非常的会享福,带了只摇椅到火车上来,他躺在上面,拥着簇新的一条棉被,湖绿绉纱被面,粉红柳条绒布里子。 山洼子里望下去,是田地,斜条的一道一道,红色的松土,绿的麦秧,四面围着山,中间红红绿绿的这一块,简直是个小花园。 赤红的乱山里,生着惨绿的草木。 有嘲讽、有赞叹,还有不安的胡躁。不知是眼里即如此,还是不同情形下落在纸上笔随意动。 在她这里出现频率极高的红与绿,总是鲜明的、绝不相让的。 她最擅的当然是“人物画儿”: 他们在吃大饼油条,每人捏着两副,清晨的寒气把手冻得拙拙的,不大好拿。穿着不合身的大灰棉袄,他们一个个都像油条揣在大饼里。 她不慌不忙的,与其说她在那里做着工作,毋宁说她是做着榜样给大家看。她本人就是一个敝旧的灰色的木制模子,印有梅花兰花的图案。 这是相似的。做着什么的人,也恍然变成了手里的什么。在她眼中人人都成了漫长旅途的顿号,深深浅浅地点在纸面上,除了这场奔赴要去会面的那一人,任谁都可成无机制存在,不得附上任何笔者波澜的心绪。 兵士渐渐的反倒息了怒,变得妩媚起来,将他的一番苦情娓娓地叙与旁边人听。出差费不够,他哪来这些钱贴呢? 他在那蜿蜒的小路上摇摇摆摆走着,仿佛应当有小缕的音乐像蝴蝶似地在他的裙幅间缭绕不绝。 更多的还是这样一贯精准生动又有些精辣的时刻。 张爱玲显然不是专业画家,可总想请她拿文字做一幅人像画儿,不知死活地好奇自己她眼里会是如何情状,即便知道多半算不得宽和。 瞧她写沿途掠过的人们,常暗叹,真不敢想时间种种人情事,叫一位老道的作家掀起眼皮瞧见的那一瞬间,便如何刻录在头脑里,只待哪日自己的创作里恰好有那样一个需要的位子,就叫她安插进来了。且也许会以本人并不十分情愿的方式在文章中呈现。这也没办法,“创作自由”。于是自我安慰,那二次创作出来的产物,可是与我无关了。 比起写人时大多都是抱着手打量的笔调,写小生灵——即便是老鼠,却活泼得多,带着些好奇探究的生动,似是稍卸戒心地不自觉参与。 蜡烛点完了,床肚底下便“吱吱”叫起来,但是并没有鬼气,分明是生气勃勃的血肉之躯,而且,跟着就“噗隆隆噗隆隆”奔驰起来,满地跑,脚步重得像小狗,简直使人心惊肉跳。这种生活在腐蚀中的小生命,我可以闻见它们身上的气味直扑到人脸上来——这黑洞洞的小房间实在是太小了。 她还似可成为一位天赋异禀的杀手 篮子编完了还剩下尺来长一条篾片,并没有截去,翘得高高的,像人家画的兰花叶子,长长的一撇,天然姿媚。 尖刀戳入猪的咽喉,它的叫声也并没有改变,只是一声声地叫下去。直到最后,它短短地咕噜了一声,像是老年人的叹息,表示这班人是无理可喻的。从此就沉默了。 已经死了,嘴里还冒出水蒸气的白烟。天气实在冷。 它嗅嗅死了的猪的脚,不知道它下了怎样的一个结论,总之它很为满意,从此对于那只猪也就失去了好奇心,尽管在它腿底下钻来钻去,只是含着笑,眼睛亮晶晶的。 这样的态度,真适宜做一位冷峻的杀手。 装着杀生刀器的篮子,伸出来一条篾片,在这位旁观者的眼里却是见得翘得高高的兰花叶子,“长长的一撇,天然姿媚”,有种漫不经心的冷酷。 而天真得残忍的小黄狗,究竟是动物的形貌,还是写作者注入了个人感官呢。 偶尔还会露出些真挚的俏皮 他们鞠到第三个躬上她竟还起礼来。过后她面色好生不快。(照例叩头应哈腰还礼,∴哈腰,吃亏了) 这这这,不看评论区根本想不起来,抠抠屏幕以为是什么脏污黑点,怪别致的这小东西“∴”,是“所以”符号。 于是可见,少时写过的几斤数学卷子,终于走到了“真正的死亡是被遗忘”这一步。 哦,中途突然反应到,自己与张这时的真实年龄却是差不多的。只相比之下,自己拙笨得像只泡得圆钝的棒槌,卖弄几句粗嘎文字也即时觉得羞惭而卑劣。 —— 宋先生说《小团圆》第十章有最后一句可视为《异乡记》题目的注脚: 他乡,他的乡土,也是异乡。 而《异乡记》也据称原名《异乡如梦》。 —— 我是一直线地向着他,像火箭射出去,在黑夜里奔向月亮;可是黑夜这样长,半路上简直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上了路。我又抬起头来细看电灯下的小房间——这地方是他也到过的么?能不能在空气里体会到……但是——就光是这样的黯淡! 她从深冬五六点钟的晓雾里兵荒马乱中奔出门,从伟大而离奇的火车站嘶啸着出发,在平生少有的农村生活里瑟缩又害怕。黑夜里的奔赴不辨前路,除了满腔的孤注一掷毫无支持;可她以为的月亮又是那样的冷酷,除了“众生平等”地播撒惨淡光辉,一点儿温度也不会给予。 后来的读者都知道,这一场终归是要挫败而归的。 很久前看到说胡在《今生今世》里写的,他们的婚书是“胡兰成、张爱玲签定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乱世里写这样的愿望,换旁人也许感到是朴实期许,可后来瞧他们,却像是一意孤行向江湖郎中手中晃来的“上上签”。 经过那么许多感情的渲染,仿佛到处都应当留着一些“梦痕”。然而什么都没有。 就像《异乡记》戛然而止在第十三章,生前未出版的笔记残稿,其余部分亦下落不明。 —— 无论如何,抛开情绪不论,以她眼中观察到的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国乡村百景是有可参考的价值的。这一篇之后,或许还该去再读一读鲁迅先生的《社戏》,去比较二十年前后同在江南的风俗人情。 两支迥然不同但又同样尖锐逼人的两支笔,不去写他们常为世人熟知的文章,转写些乡村民俗琐碎的文字时,会显出怎样的不同呢?。 —— 最后再引一句经典的张式比喻: 生命是像我从前的老女佣,我叫她找一样东西,她总要慢条厮理从大抽屉里取出一个花格子小手巾包,去掉了别针,打开来轻轻掀着看了一遍,照旧包好,放还原处,又拿出个白竹布包,用一条元色旧鞋口滚条捆上的,打开来看过没有,又收起来;把所有的包裹都检点一过,她自己也皱起了眉毛说“咦?”然而,若不是有我在旁边着急,她决不会不耐烦的,她对这些东西是这样的亲切——全是她收的,她找不到就谁都不要想找得到。
我一直喜欢张爱玲的作品,这部《异乡记》以其自传性与文学性的交融,绽放着迷人光彩,将1946年那个寒冬的旅程,化作了珍贵的文学财富,既承载着张爱玲对情感的执着追寻,又展现出她对时代社会的深刻洞察。 书中对农村生活的描写细腻入微,杀猪场景、婚丧仪式等,无不生动展现出农村的真实面貌与人性百态,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张爱玲以局外人的视角,既体现出城乡文化的隔阂,又在反思中彰显出独特的创作智慧。其碎片化叙事与隐喻意象的运用,更是大胆创新,为作品增添了独特的艺术魅力。 尽管它是残稿,却依然具有不可估量的文学价值,不仅为《小团圆》提供了重要素材,也为我们了解那个时代和张爱玲的内心世界打开了一扇窗。它不仅是张爱玲个人情感与思想的结晶,更是一部能让我们深入了解中国社会的优秀作品,值得细细品味与珍藏。
《异乡记》是在张爱玲去世后被发表出来的,从上海到温州,千里寻夫,在马轿子上跌了下去,和泡菜老鼠一个屋子,用露天的农村茅厕。一路是怎样的艰苦,她可是贵族家的小姐。 张爱玲写乡野景象是很好的,之所以传神,是因为她把异乡的一切事物都看得新奇,叙述中又不乏生动,她又怎么不是在热眼旁观。 这让我不禁想到《菊次郎的夏天》这部电影,这是我每每看到鼻子就有些酸涩的影片,正男不就是《异乡记》中的张爱玲么,这般的像。 正男去找妈妈,一路上可是有意思的紧,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一路上喜忧参半,却也乘兴而归。 最后终于来到妈妈的门前,却发现物是人非,走上去也不是,还是逃呢。菊次郎搂过他安慰:“走吧,一定是找错了。” “我们路过芦苇、蜻蜓、大海和星空,然后夏天就这么过去了。” 正男又怎么不是千千万万个你我呢,酸甜苦辣的滋味,都在这路上呢。 《异乡记》结尾的最后一句是原稿至此中断,看到此不免遗憾了起来,而世人已知《异乡记》那背后的故事。 整本《异乡记》张爱玲通篇不提那人,可当遥望远方的异乡时,心里想的不就是他么。 “他乡,他的乡土,也是异乡。” 我们姑且把之雍抛在脑后,结局总归如此,就如同菊次郎把妈妈抛在脑后一般吧。 已是人尽皆知的秘密了。 我们路过村庄、肥猪、舞狮和那汪湖水,新年就这么过去了。 总要抓住些什么罢。 去年我边走边看推文,机缘巧合下读到了胡兰成那个自传的一些片段,我气愤不已,路上碰到认识的人打招呼也全然没有注意到,问我看什么,我打了个马虎眼搪塞过去了。 想必我的脸拉的很长了,我是如此的厌恶和鄙夷,他怎么能这样巧言令色。 大一的时候去图书馆借的《怨女》和《倾城之恋》来看,弯弯的月牙躲在雾霭中,我很喜欢那一版的封面。回来的时候辅导员给我打电话,怒气冲冲里又虚张声势了一下。 原来是宿舍断电的事还是被她知道了,我们那一次六个人用了三个卷发棒,电闸自动断了。女孩们的聚会,大装大发,小女孩的心性。 “每个人都带着一生的历史,半个月的哀乐,在街上走。” 我总是觉得,人是突然长大的,若你要问我长大需要多久。 我回答你,一瞬间就够了。就只用那眨眼的一瞬间。 昔日里那讨好的,尴尬的笑扭作一团,记忆被篡改成了一个魔鬼。 这又是为什么呢?究竟是为什么呢?我开始喋喋不休了起来。但是老天就是要这样来塑造一个人的性格,不断磨砺你,在远方呼唤你,醒过来吧。 既然醒来了,就不要装睡了。 一个人总要走进他的命运里去。
张爱玲的文字有一种冷漠和苍凉,读着那些文字,像是行走在寒冷的冬夜,偶尔见远处有点灯光,已是最大的暖意。 张爱玲文字里流露出的情感和她的原生态家庭有很大的关系。她在一个缺少爱的环境里长大,敏感多疑,字里行间的冷漠可窥见一斑。 《异乡记》是张爱玲在一九四六年头由上海往温州找胡兰成途中所写的札记了。这本书有两重意义:它不但详细记录了张爱玲人生中某段关键日子,更是她日后创作时不断参考的一个蓝本。 在张爱玲的散文里,她成功地将感性与理性,具体的当下的人生体验与深刻的哲理思考融于一体。一方面,她的散文讲究世俗情趣,实实在在而又心怀憧憬地透视现实人生,谈自己的经历,所见所闻,如童年生活、都市生活、男女饮食、生活起居等等,但张爱玲并不过多地迷醉在生活的浅表层面,而是对生活做更深一层的挖掘,对上述的生活现象、文化现象进行细致的感悟、思考,进而阐释自己对人生的深刻见解,从而使她的散文在情趣之中又带上了理性思辨色彩。 这本札记是以张爱玲往温州途中的见闻为素材,描写着途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她仿佛是个局外人,读着那描写,像是一幅画卷慢慢铺展开。 一、能读到她对色彩的痴迷: 火车里望出去,一路的景致永远是那一个样子——坟堆,水车;停棺材的黑瓦小白房子,低低的伏在田陇里,像狗屋。不尽的青黄的田畴,上面是淡蓝的天幕。那一种窒息的空旷——如果这时候突然下了火车,简直要觉得走头无路。 二、能读到她对人突如其来的关心的不知所措: 闵老太太特地来提醒我,并道:“出门人手脚要快,心要细。一样东西丢了,要用起来就没有了,是不是?”闵老太太这是第一次这样地教训我,大概实在是看不过去了。我听了倒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许多年来一直没有人肯这样地说我了。 三、能读到她对人生的思考见解 生命是像我从前的老女佣,我叫她找一样东西,她总要慢条厮理从大抽屉里取出一个花格子小手巾包,去掉了别针,打开来轻轻掀着看了一遍,照旧包好,放还原处,又拿出个白竹布包,用一条元色旧鞋口滚条捆上的,打开来看过没有,又收起来;把所有的包裹都检点一过,她自己也皱起了眉毛说“咦?”然而,若不是有我在旁边着急,她决不会不耐烦的,她对这些东西是这样的亲切——全是她收的,她找不到就谁都不要想找得到。 四、能读到她对所爱的心心念念: 我见了不由得着急起来,忍不住问道:“什么时候可以到闵家庄呢?晚上还要赶路?”轿夫笑道:“不是的,我买了带回家去的。过了年,正月里,给小孩子玩的。”一路上这红红绿绿的小灯笼摇摇摆摆跟在我们后面,倒有一种温暖的家庭的感觉。太阳一落,骤然冷起来了。深山里的绿竹林子唏溜唏溜发出寒冷的声音。 五、能读到她对所看所感的灵活应用: 极大的青石桥,头上的天阴阴地合下来,天色是鸭蛋青,四面的水白漫漫的。下起雨来了,毛毛雨,有一下没一下地舐着这世界。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是《红楼梦》那样一部大书就要完了的时候,重到“太虚幻境。” 一人走向 他乡,寻找心中所爱之人,他的乡土,也是异乡。 最后,就以一首《漂洋过海来看你》结尾: 为你 我用了半年的积蓄 漂洋过海的来看你 为了这次相聚 我连见面时的呼吸 都曾反复练习 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 表达千万分之一 为了你的承诺 我在最绝望的时 都忍着不哭泣 陌生的城市啊 熟悉的角落里 也曾彼此安慰 也曾相拥叹息 不管将会面对 什么样的结局 在漫天风沙里 望着你远去 我竟悲伤得不能自己 多盼能送君千里 直到山穷水尽 一生和你相依 为你 我用了半年的积蓄 漂洋过海的来看你 为了这次相聚 我连见面时的呼吸 都曾反复练习 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 表达千万分之一 为了这个遗憾 我在夜里想了又想 不肯睡去 记忆它总是慢慢的累积 在我心中无法抹去 为了你的承诺 我在最绝望的时候 都忍着不哭泣 陌生的城市啊 熟悉的角落里 也曾彼此安慰 也曾相拥叹息 不管将会面对 什么样的结局 在漫天风沙里 望着你远去 我竟悲伤得不能自己 多盼能送君千里 直到山穷水尽 一生和你相依 陌生的城市啊 熟悉的角落里 也曾彼此安慰 也曾相拥叹息 不管将会面对 什么样的结局 在漫天风沙里 望着你远去 我竟悲伤得不能自己 多盼能送君千里 直到山穷水尽 一生和你相依 写于2022/12/30-32
这本《异乡记》薄薄一册,才三万多字,说是书,其实是份未完成的残稿。 1946年冬天,她从上海去温州找胡兰成,一路上坐火车、坐汽车、坐独轮车,走了两个多月,把沿途见闻随手记在笔记本上。写到第八十页,刚到温州城,稿子就断了。宋以朗在张爱玲遗物里发现这叠手稿,2010年才整理出版。 张爱玲真的是天才,太会写了。同样看一路风土人情,到她笔下就活起来了。写乡下吃饭,“饭盛得结结实实的,一碗饭就像一只拳头打在肚子上”;写冬天的太阳,“太阳像一条黄狗拦街躺着。太阳在这里老了”;写杀猪,猪毛褪干净之后,“完全去了毛的猪脸,整个地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愉快似的”。 一路涉及浙江省内各地,边读书中内容边对照地理现状,忍不住猜测她走到哪里了。这种读法,倒也给这本薄薄的小书添了点额外乐趣。 书的底色是冷的。她一路走一路看,始终是旁观者的姿态。写车站外露宿的旅人,写乡下女人抱着孩子痴痴地看着汽车,写茶馆里的生意人。她看得仔细,但不动声色。有人说她刻薄,我倒觉得不是刻薄,是把自己摘出去了,不在其中,所以看得真。 书里有一句:“缺乏了解真是一件可怕的事,可以使最普通的人变成恶魔。”这话放在这里,不知道是说路人,还是说自己,还是说那个人。 宋以朗在后记中引用张爱玲的话,说这本《异乡记》是“大惊小怪,冷门,只有你完全懂”。又引用她另一句话:“除了少数作品,我自己觉得非写不可(如旅行时写的《异乡记》),其余都是没法才写的。”这份残稿能面世,本身就不容易。
在期末周其间,我极缓慢地读完了它。 张爱玲的《异乡记》,是一本未完成的残稿,却像一尊摔裂的宋代青瓷——断口锋利,裂痕里沁着月光,每一片碎釉都倒映着1946年寒冬的旷野:灰黄、辽阔、风声如咽。 两只脚笔直地伸出去老远,离地只有两三寸,可是永远碰不到那一望无际的苍黄的大地。 异乡人眼中的乡村远离了城市的流光溢彩,在残桓、单调的热闹与无趣的萧瑟中苟延残喘。一路上所见之人之事零零散散地构成了一篇篇稿子,彷佛,《异乡记》里的散句,不需要内容,也可以兀自燃烧。 从前听人讲张只是写点儿小情小爱的文章,没有看头,也有人刻板地认为她是高高在上的“高贵大小姐”,但《异乡记》作为了解她的第一手资料,明显可见她并非觉得自己家世好就蛮横无理,摆架子。她以一个游历者身份将这场亲身的社会见闻白描出来,展露更多的是一种慈悲与拘谨: 少年般的孩子本该是玩耍的年纪却不得已被灰色的兵车带走入伍,多数的车站仿佛除了地名便一无所有,老太太追问着算命先生自己的结局,普通人一生的凄凉,仿佛总想要借着点儿什么来改命让自己心里快活舒坦似的;连小饭店的老板娘的强悍奸诈她也只是客观地陈述出来,不多加批判;一群乡下孩子挤挤挨挨在汽车车身前照镜子呆呆傻笑;匠人抽着旱烟欣赏自己编成的仿佛象征着最低限度的大方格篾篓。 每一个都是一朵花,生在那黄尘滚滚的中原上。 还有她极坦率地写,委身于姓蔡的医生家在过道一个阴暗角落的没有遮蔽的高脚马桶如厕,怀着“童养媳”心情小心翼翼地侧身睡觉,半途解手但遇经期的时候站在湿漉漉的砖头腾出双手勾住亭子的细篾架子避免看见,在饭店里被老板娘计算后又发现轿子里自己玫瑰红的被子半拖到地上粘上了鸡屎,最手足无措的还要属赶路途中被滑头的车夫抛出车去摔倒在地。 张爱玲字里行间的坦率是诚恳的,她从不避讳真实的东西,就像她从不避讳自己的感情与心路历程,这说起来很简单,但其实在现实的生活中,要做到完全袒露心迹还是难能可贵的。不过普通人与大作家总归还是有壁垒,如果不是天才作家,恐怕是没有人会逐字句去阅读这本《异乡记》。 迎神赛会和舞狮子的场面有她难得的亲切,但总离不了自深深处的荒凉感: 神像里也有浓抹胭脂的白袍小将,也有皂隶模样的,穿着件对襟密钮紫凤团花紧身黑袄,一手叉腰,一手抡开五指伸出去,好似一班教头在校场上演武,一个个尽态极妍地展览着自己,每一个都是一朵花,生在那黄尘滚滚的中原上。大约自古以来这中国也就是这样的荒凉,总有几个花团锦簇的人物在那里往来驰骋,总有一班人围上个圈子看着——也总是这样的茫然,这样的穷苦。 她总是将自己主动隔离在人群之外,一如后来的远赴异国。可能这也受到她家庭的影响,多少还是有些顾影自怜之感。 这本书阅读下来,有很多我想写的地方。不论写人,写物,还是写景,都十分精彩的。 她的文字宛如一把精巧的美工刀,刻出了异乡的肌理: 对过的白房子,在月光中静静地开着两扇大门。月白色的院落上面停着一朵朵淡白的云。晚上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的浅色的明亮的蓝天。 山洼子里望下去,是田地,斜条的一道一道,红色的松土,绿的麦秧,四面围着山,中间红红绿绿的这一块,简直是个小花园。 ………… 对色彩的掌控似是天赋异禀的这种感觉不禁使我联想到另一位作家王尔德,两人固有相似之处: 华美精致,都给我几分读李贺诗歌的味道,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不过总之我觉得王尔德更多的是视觉上的盛宴,而张爱玲更多的是心灵上的绝杀,如果说王尔德的色彩美学是奇谲瑰丽,那么张爱玲的色彩美学则是苍凉敷彩的: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在大胆和华丽之下,暗涌着不尽的瘙痛。 王尔德—— 我的玫瑰是黄色的,”他回答她,“黄如琥珀座上美人鱼的头发,黄如盛开在草地未被割除的水仙。 我的玫瑰是红色的,红如白鸽的脚趾,红如海底岩下蠕动的珊瑚。 张爱玲—— 小黄树映着墨灰的墙,白灰覆着的炭火,从青绿烧到暗红。 极大的青石桥,头上的天阴阴地合下来,天色是鸭蛋青,四面的水白漫漫的。 此外,两人不是画家,却又都是“画家”,而且有意思的是,两人的画一浓一素,一明一暗,交替读着去除了华丽的腻味,也增加了素净的香气。 之前为了更好理解王尔德作品,记录了一段话: “王尔德在作品中“用色”之精致既受到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威尼斯画派色彩明丽的影响,又体现出十九世纪法国印象派对于光色变化的追求。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王尔德也是“画家”。他与一般意义上的画家之不同在于他们呈现作品的方式不一样:一般画家是共时的,整幅作品同时呈现在人眼前,一目了然;王尔德是历时的,他的作品的色彩是鲜活跳跃的,只有靠想象。”(大概内容) 那不是巧了,张爱玲是怎么写的—— 极大的青石桥,头上的天阴阴地合下来,天色是鸭蛋青,四面的水白漫漫的。下起雨来了,毛毛雨,有一下没一下地舐着这世界。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是《红楼梦》那样一部大书就要完了的时候,重到“太虚幻境。” 杭州的衖堂房子不知为什么有那样一种不祥之感——在淡淡的阴天下,黑瓦白房子无尽的行列,家家关闭着黑色的门。淡绿的大柳树底下,几个女人穿着黑苍苍的衣服,在墨黑的污水里浣衣。一张现成的风景画,但是有点肮脏,湿腻腻的,像是有种“奇人”用舌头蘸了墨画出来的。 小船划到外湖的宽阔处,湖上起了一层白雾,渐渐浓了。难得看见一两只船,只是一个影子,在白雾里像个黑蚂蚁,两只桨便是蚂蚁脚,船在波中的倒影却又看得很清楚,好像另有个黑蚁倒过来蠕蠕爬着。天地间就只有一倒一顺这几个小小的蚂蚁。自己身边却有那酥柔的水声,偶而“啯”地一响,仿佛它有块糖含在嘴里,隔半天咽上一口溶液。 张爱玲的画则不论多典雅,总是一阵凉飕飕的阴凉劲,再明亮的色彩,也是灰蒙蒙的,就像被晕染上一层层光圈,如梦如幻。明明是春天,却实实在在的消解了春原先的美意。 手稿止步于“一个黑眉乌眼的小城,一家堂皇的旅馆”,文字戛然而止,此后结局不得而知。 原题《异乡如梦》——旧梦重温,往事如潮,被改为《异乡记》。 胡兰成在《今生今世》中的自白应是这场异乡梦的终结:二月里爱玲到温州,我一惊,心里即刻不喜,甚至没有感激。夫妻患难相从,千里迢迢特为来看我,此是世人之事,但爱玲也这样,我只觉不宜。 经过那么许多感情的渲染,仿佛到处都应当留着一些“梦痕”。然而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只有感伤过后化作的清醒和通透:他乡,他的乡土,也是异乡。 她终究是个异乡人。 我是一直线地向着他,像火箭射出去,在黑夜里奔向月亮;可是黑夜这样长,半路上简直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上了路。我又抬起头来细看电灯下的小房间——这地方是他也到过的么?能不能在空气里体会到……但是——就光是这样的黯淡! 一路上风尘仆仆,不顾二姨反对与自己脚上的冻疮和重伤风咳嗽,不顾艰辛和窘迫辗转于各个地方,来到心上人身边却发现对方心生不悦。幸好,轻舟已过万重山了。 从前我想不到张爱玲这样一位孤傲的人,竟会被胡兰成这样品性不好的人吸引,可爱情总是很难用三言两语理得清楚,尤其是别人之间的爱情,其中多少如蛛网般细密的往事,我们也只能以一个看客的身份去评价他们了。 张爱玲最终葬身异国,遗嘱中明确要求遗体立时焚化,不要举行殡仪馆仪式,骨灰撒在荒芜的地方,如在陆上就在广阔范围内分撒。这近四万字的残稿,是她留给世界的一袋骨灰。风一吹,散作漫天星子——撒出一片无垠苍凉的、属于所有异乡人的旷野。 而那个奔向月亮的女人,终究成了月亮本身:冷光覆地,照见人间荒诞与真情。 最后,还要感谢宋以朗先生整理出来的文稿,今日才得以阅读到张爱玲女士的文稿,尽管不能完全地读懂她,体会她内心的丰盈情感,也与她的文字与人生有过一丝交汇。
这本书今年再版,《异乡记》的部分就和张爱玲其它的一些散文编在了一起,记为《华丽缘》。旧的版本有点难买了,我便看了新版的。我仍然固执地将《异乡记》这部分单拿出来,作为一本完整的书看待,即使它的情节已经不完整了。 这本书的内容算是张爱玲作品中少有的,以去往温州途中的见闻为素材,大量描写了战时乡镇农村的细节风貌,这与她大部分以上海、香港为背景的小说是不同的。也让我联想到钱锺书先生在《围城》中对方鸿渐一行人赶往三闾大学途中的描写。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如路途难走(道路经久失修);交通工具(火车)拥挤;旅店设施差,不卫生;沿途居民生活艰苦……只不过钱锺书先生诙谐的语句中带而有讽刺,让人感叹艰苦之时仍有一丝玩味;《异乡记》中则是满满的张式特有的冷淡自持中夹杂着的不屑与嘲讽,细细地读还有小女儿家不可言说的愁怆。但不得不说他们都是描绘现实的好手。 我总是不愿意承认张爱玲也曾栽在一个男人手里,可事实又让我不得不承认。在读《小团圆》的时候就体会到了。文中九莉为了见躲在乡下的邵之雍,孤身一人跨越山河去找他,在动乱的年代。《异乡记》中则是对这一段时期的着重描述。“我”在找“拉尼”的途中,经历许多颠簸。还有许多乡下的露骨与难堪,对于生活在大城市的“我”来说,大概都是第一次见吧?——“请女佣带我到解手的地方,原来就在楼梯底下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放着一只高脚马桶。我伸手钳起那黑腻腻的木盖,勉强使自己坐下去,正好面对着厨房,全然没有一点掩护。风飕飕的,此地就是过道,人来人往,我也不确定是不是应当对他们点头微笑。”这样尴尬的画面被张爱玲描述出来,倒有一些清冷残酷的意味。 “我知道我再哭也不会有人听见的,所以放声大哭了,可是一面哭一面竖着耳朵听着可有人上楼来,我随时可以停止的。我把嘴合在枕头上,问着:‘拉尼,你就在不远么?我是不是离你近了些呢,拉尼?’我是一直线地向着他,像火箭射出去,在黑夜里奔向月亮;可是黑夜这样长,半路上简直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上了路。我又抬起头来细看电灯下的小房间——这地方是他也到来过的么?能不能在空气里体会到……但是——就光是这样的黯淡!”这大概是全文中“我”对拉尼的感情最直白的描写了,而张爱玲当时对胡兰成的爱也显而易见,一切尽在不言中。 张爱玲表示《异乡记》是她非写不可的,对邝文美讲:“《异乡记》——大惊小怪,冷门,只有你完全懂。”可能是她觉得途中见闻在中国普遍,但她仍感触很大,所以大惊小怪吧?而本文应是她初次记录寻找胡兰成的这一路吧?所以冷门。又是这样零碎的记事,又如《雷峰塔》《易经》一样,她总怕读者不愿读。可她不懂爱她的人都乐意读。无论是“巅峰之作”抑或是“屡见败笔”,我都愿意读,只求有一点懂她。
<太虚·烟花> 山水 不要太美 人更寂寞。 炊烟, 不必过浓 烟花凄冷。 这一生 格格不入,异乡路 流离失所 这一生 只在寻找 寻找亲人返回故乡 有些日子只能 一个人承受。 有个人只好 默默祝福。 青竹椅子 一叶方舟 星光洞见处,逃逸 其实 还在原地 随日夜,兜兜转转 其实 不在原地 眺望 也是行走 2019.09.26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别样的张爱玲。 不同于她的小说,这本未完成的《异乡记》让我看到了一个接地气的张爱玲,其实书中她还是脱俗的,但是一路上她所经历的事情却让人感觉她走下了神坛,她会打扮的像个村野农妇,她会步入乡村生活,这些都和高傲精致的她很不一样,这种随笔很亲切。 总的来说,这本书虽短但却很值。
岁月尚能静好否? 《异乡记》里对民国浙江乡下人的描写:这编篮子的只顾编他的,并不抬头。他女人抱着孩子出来了,坐在走廊上补缀他卸下的棉袄。两人都迎着太阳坐在地下,一前一后。太阳在云中徐徐出没,几次三番一明一暗,夫妻俩只是不说话。 男人做好了一只篮子的柄,把一只脚踏进去,提起了柄试试。很结实。走过的人无不停下来,把一只脚踹进去,拎着柄试一试。试完了,一句话也不说,就又走了。 一个嫂嫂模样的人走过来,特地探过头来看明白了他们吃的是什么菜。然后一声不言语,走了。 金根先吃完,他掇转椅子,似乎是有意地,把背对着月香,伛偻着抽旱烟。 始终不说话。看着他们,真也叫人无话可说。 …… 张爱玲无非想写“岁月静好”,赤贫,但依偎。事事仿佛都心里有谱,不忐忑,不疑问,照着做就是了,相顾无言,惟有手不停。 浙江乡下有没有这样的呢?可能有,那个年代,时间的流动性还没有那么强,至少在诸暨乡下,时间仍是固体,不是一簇盐末可以顷刻化开的。 但我父母不是这样的,我不在家的日子,他们应该也是每天唠唠叨叨没完没了,他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拌嘴取乐,自动上演着小小的冲突戏剧,给平淡的时间加盐,发酵,晾晒成梅干菜。绍兴人吃饭缺不了梅干菜的调味。 我去西北,却能感受到张爱玲笔下这种安静,不一定是静好,只是出奇的安静。那里的男女长时间地无话可说。大概因为阳光过于强烈,空气干燥,费动唇舌会口干舌燥。 浙江如今不是这样的,也许曾经是这样的。我阿爹跟本就是手脚闲不下来的人,尽管十年前半月板开裂造成了如今越演越烈的行动不便,他仍然一拖一拖去找事做,我妈则是嘴闲不下来的。 《天生就会跑》里墨西哥的塔拉乌马拉人有一种避世的安静,作者写道:阿努尔福凝望着旁边的河水,偶尔转过头来打量我。他并没有问我们究竟是谁,为何而来,似乎打算自己琢磨出答案。 一番接触之后他说: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自己当时还触犯了塔拉乌马拉人的另一条禁忌:像办案的警官一样追问。他的沉默很正常,我接二连三的提问则不正常。在他们看来,直截了当的提问是一种暴力的表现,发问者是在试图夺取回答者思想的控制权。 不辩不问,大智若愚。其实我觉得,这印第安人和老庄笔下“无何有乡,广莫之野”的野人极度类似! 他们的不辩不问不言,是一种原始部落所普遍具有的特征。我曾经认为,在狩猎采集行为中,听觉大于视觉,需要去觉察不可见的丛林暗处的动静,必须保持安静,不言是狩猎的基本要求。 他们是不开化吗?什么是开化?无论如何,他们的不言,沉默,必然是与环境适应的心理与行为产物。 我发现,无论是塔拉乌马拉人,桃花源人,还是张爱玲笔下的民国浙江乡下人,都具备同样的小乌托邦品质,其一是时间流速的改变,变得岁月静好。桃花源中“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其二是对外界隐形。 塔拉乌马拉人对外面的世界并不感兴趣,来的都是客,都如河水湍流,而不必问从何而来。 他们的住所也是:那座“小山”其实是一顶用泥砖修建的小屋,巧妙地跟山崖融为一体,只有走到门口,你才能意识到它的存在。 《森林如何思考》中谈到,对捕食者隐身,其实是一种丛林中的生存智慧! 《桃花源记》里也是,“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大惊是恐惧,怕被外界发现。通过“山有小口”才能闯入,既已闯入之后“不足为外人道也”。 张爱玲笔下,浙江的小山村,一夫一妻,作为民国乱世中逃避统治的策略,宁贫而居安,岁月静好着。这也仅仅是她的幻想吧。 在杭州蔡家,她看到:有两个圆头圆脑的小女孩坐在大门口青石门槛上顽耍。冬天,都穿得袍儿套儿的,两扇黑漆板门开着,珊瑚红的旧春联上映着一角斜阳……我呆呆的看着,觉得这真是“即是当时已惘然”了。 老两口子对坐在斜阳里,碗筷发出轻微的叮当。一锅剩饭,装在鹅头高柄红漆饭桶里,热气腾腾的,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黄粱初熟。”这两个同梦的人,一觉醒来,早已忘了梦的内容,只是静静地吃着饭,吃得非常香甜。 刚刚还是两小无猜坐青石门槛上玩耍,转眼老了,老两口子对坐在斜阳里叮呤当啷吃剩饭……这就是张爱玲对婚姻的黄粱美梦,从小到老,天若有情天亦老! “即是当时已惘然”的这种看呆了,胡兰成《今生今世》里有很多,大致是形容和张在一起,满足到世界安静了,永恒了那种感觉。 不同处是,胡兰成单纯喜欢“新做人家的喜气”,张爱玲则是“珊瑚红的旧春联上映着一角斜阳”又渴慕又哀挽,她真是个爱好苍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