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伦斯
“劳伦斯经典系列”由《儿子与情人》《恋爱中的女人》《骑马出走的女人》《白孔雀》四本组成,由国内劳伦斯研究专家冯季庆、毕冰宾领衔翻译,集结了国内优秀的老中青三代译者,译文古朴素雅,还原原作的优美语境,大量脚注呈现当时的社会背景和英国文化底蕴。 《白孔雀》是他的长篇处女作,讲述了不同阶层青年男女间的爱情纠葛,揭示自然与现代文明、田园生活与工业时代的对立。它具有自传色彩,贯穿劳伦斯文学作品的主题——爱情、婚姻及父母失和对子女的影响等均在本书中有了明确而具体的表现。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劳伦斯后续作品中的人物原型,了解他创作的初衷。
白孔雀是劳伦斯早期作品,故事情节较为简单,叙述手法比较青涩直观,着重对爱情、阶级和自然的探讨,莱蒂对于自己的个人命运做出了违背内心的选择,放弃真爱而选择物质富有的莱斯利,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中婚姻作为阶级上升工具的现实,对于真爱婚姻的欲望与现实充满矛盾,而乔治则成为阶级和婚姻制度的牺牲品;作为处女座,劳伦斯已经基本形成写作方向,为后期的创作奠定了基调。
劳伦斯的处女作《白孔雀》,以细腻笔触勾勒工业文明侵蚀下的乡村悲剧,用一段错位的爱情,撕开理性压抑本能、文明割裂自然的伤疤,字里行间满是对人性本真的深切呼唤。这部作品虽稍显青涩,却奠定了劳伦斯一生创作的核心基调 。 小说以内瑟梅尔河谷为背景,乡村少女拉蒂在自然之子乔治与文明绅士来思力间抉择。乔治质朴健壮,与土地相融,满是生命原始活力;来思力优雅富有,代表工业文明与社会地位 。拉蒂最终被功利观念裹挟,舍弃本能的爱恋,选择来思力的优渥生活。而乔治在失恋后逐渐沉沦,原本鲜活的生命慢慢枯萎,沦为工业文明的牺牲品 。 “白孔雀”作为核心意象,是文明虚伪的象征。它美丽却空洞,代表脱离自然的浮华虚荣,正如拉蒂追求的体面生活,看似光鲜,实则压抑人性、毫无生机。劳伦斯借这一意象批判工业文明:它如冰冷机器,割裂人与自然的纽带,扭曲两性关系,让人沦为物质与世俗的奴隶 。拉蒂婚后的精神空虚、乔治的生命力消亡,皆是文明压抑本能的必然悲剧。 小说深层探讨自然与文明、本能与理性的永恒对立 。劳伦斯赞美自然,认为自然孕育的生命才完整鲜活;而工业文明催生功利主义,让人背离本心。拉蒂的悲剧,是理性压制本能、物质吞噬情感的结果,她用自由与幸福换取世俗认可,最终陷入无尽精神荒芜。 合上书页,劳伦斯的叩问振聋发聩:当文明沦为枷锁,人类该如何守住本性?在物质至上的现代社会,我们常如拉蒂,在世俗标准中迷失,忽视内心真实渴望。《白孔雀》的悲剧警示我们:真正的幸福,源于自然本真的释放与身心和谐,而非浮华表象的堆砌。这部百年前的作品,至今仍能照见现代人的精神困境,促使我们反思文明的意义,重拾与自然共生的能力。
初期作品,能够原谅,内容有些莫名其妙,书中满是对于女性的渴望,但又存在着对于婚姻的极度悲观,男人希望掌握世界,而女人掌握男人,书中的每个人内心都充满了矛盾,自由与幸福难以两全,另外总觉得作者这会对于自身阶级提高的渴望有些浓烈,随便读读
劳伦斯的诗意太重了,一上来铺天盖地的完美景色盖住了小说的本质,直到中间故事才开始显示出轮廓,拉蒂和乔治蒙昧的爱情,两个版本的婚姻生活。西利尔在中间保持中立,作为对照组映衬出婚姻的种种不堪,不禁使人疑惑劳伦斯结婚了吗?他是不是也和我们大多数一样未曾遇到真正的爱情,或者说所谓的真正爱情像鬼魂。
以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精彩故事开始,各种爱恨缠绵曲折发展,却以悲哀的情节作为结束。让人看完久久沉浸在悲伤中无法自拔。是不是绝大部分人最后都活成了自己最不想要的样子。
不同的小说家自带的同样气势和力量穿透在他每一本书里,从而影响到读者。从看这本书开始,我还奇怪最近我怎么又开始鼓吹臣服自然之力,看到一半突然醒悟,哦原来是这书里对自然的描写。上一次看劳伦斯的书已经是大学了,看查太莱夫人的情人,里面带有强大原始力量的自然描写与欲望描写,给当时的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以至于现在仍然延续的影响,我内心期盼最终臣服于自然,安于自然,大多都来自劳伦斯。 人区别于一般动物在于可以有选择的抛弃动物生育本能,追求爱与美,而不只是繁殖、死亡。书里“白孔雀”的寓意在全书唯一点题处我回去看了两遍,我们去追求精神上的爱与美,心里的那个意象就是白孔雀,当我们放弃精神上的爱与美,去选择如何做好一个动物时,心里的白孔雀就死了。 守林人有句话很震撼我 — “我就像座完好的房子,建成了,完工了,却空置在那,只能一天一天地垮掉。” 我在想最终我们这些较真的人,是不是都要守着自己用一路上遇到的一切来搭建的空房子(体系)等着岁月冲垮?我很惶恐。 另外类似于白孔雀里的困境,爱情里彼此互相征服,一方终将沦为奴隶,我大概也在王朔的书里找到其他出路。我势必不会向痛苦臣服、因痛苦而畏缩不前,我势必要求另一半永不向我臣服。我叫嚣着“我来,我见,我征服”,希望那人踹老子一脚“滚你妈批,你我永远独立,我将永远爱你”。
乔治和拉蒂之间的感情很真挚,可因为在当时的英国,两个相爱的人错过,拉蒂最后生了三个孩子,乔治也浑浑噩噩的生活着
故事情节比不上虹和恋中人,角色塑造也不如,人物阶级地位的差异太明显,作者的重心在对话、行为和哲学思考之间飘忽不定甚至导致情节有些落俗,除了能拿来结合当时历史背景进行一番解读,突破时间延续提供哲学思考的希望并不大。个人认为在并不尖锐的差异中能够望穿巨大差异的深渊,才是劳伦斯成功的原因,而这个特点在虹和恋中人里劳伦斯做到了极致。但这一部作为劳伦斯的最早期作品,还是初步能看出他的哲学写作倾向,如果先读了虹和恋中人,确实容易觉得这一部也就仅此矣。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里人物对话劳伦斯插入了很多典故神话寓言,甚至包含了童谣歌曲民歌,读起来不显突兀,反而觉得富有生气,让人能边读边邂逅新知识,是我非常喜欢的写作方式。 翻译:翻译得非常非常好,非常流畅,亦庄亦谐,达到了很好的效果,一边读我一边非常期待原文,加上本来劳伦斯的景物描写就一绝,紧凑压迫,气氛像入水的颗粒扩散得飞速,能把读者一把抓进故事里。
D.H.劳伦斯二十六岁时写成的处女作,初显他的创作才华。小说以作家的家乡诺丁汉郡某地为背景,聚焦二十世纪初英国乡村家庭男女青年的生活与命运。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时间跨度长达十五年。初时的男主乔治英俊挺拔、勤劳内向,他心中爱恋着邻家美少女拉蒂。可惜由于他的多次优柔寡断,两人的情缘失之交臂。拉蒂后来嫁给附近煤矿主的公子谭沛思,从此过着生儿育女、富足稳定的家庭生活;乔治则与美丽可人的堂妹梅格结婚,两人先后生养多个儿女,家中经济环境大为改善。然而他俩的婚姻却因为乔治后来染上酗酒恶习而痛苦不堪。小说清新易读,许多段落出色描写了作家家乡的自然美,对工业化进程对当地带来的不良影响也有所触及。但从本质上讲,小说思考的重点还是社会转型下男女的爱情与婚姻,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他们能把握住自己的命运与幸福?
乔治悲剧的一生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呢?似乎他始终没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也不很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另外他读书不多,见识不广,可能更加重了自身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