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克·伦敦
写给世间每一个孤独的灵魂!用锋利的文字,展现了世间每一个生命原始的勇气和力量。《野性的呼唤》用锋利的文字,展现了世间每一个生命原始的勇气和力量。写的是动物,说的是人,明明是文学,却读出了活生生的人世。动物小说的经典之作,自然主义的代表作。20世纪百佳英文小说,88本塑造美国的书之一。本书收录了杰克·伦敦中短篇小说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和《生火》,故事都主要发生在加拿大西北部的极寒之地,风格壮烈而阳刚,尽显生命原始的坚韧、勇气和力量。
🐺微读第 689 本 🐶2024 年第 26 本 其实今晚孩子睡了不想动了,但是欠了好多书没有写。自己也有写东西的冲动,就当日记写吧! 今天书友在我们群里转发了一个视频,一个国外黑人女老师在绘画课上告诉孩子:“我们不必完美”…我们只需要完成,“我们不要对自己太苛刻”,“要对自己温柔”“因为生活已经够难了”“最终,这只是一张绘画。生活中有更大的 事情需要去操心,画画,并不是需要操心的事情之一。我们有一些橙汁,让我告诉你,宝贝,说服其他人和你说一样的话,是充满力量的。”就这一个简短的视频我竟然时不时的看了好多遍,越看越觉得有味道。 也许平时的作业也就是作业而已,人一辈子很长,一天的作业练习并不能代表什么,写错了那就教会了重新再写就是了,在那里唠叨责骂孩子,真的对吗?就算孩子错了又如何,态度不对又如何?一个劲的说,是一种不容许孩子犯错误的态度,那么孩子以后就不敢犯错误,怕犯错误,做一件事之前,还没做就怕了,就自己把自己吓坏了。我应该容许孩子犯错误,提倡孩子不要怕犯错误才对。错了就思考错的原因,下次就会有经验了。我总是不断的反省自己,可是反省过后很多事情还是羊皮照旧。要认识到自己错了,也容许自己错了,毕竟谁也不是天生就会当爸爸,不要孩子睡了。自己坐在沙发上,后悔、内疚、心烦、在那里抱怨自己。我也得容许自己犯错误,不是吗? 以后告诉自己,这件事情本身就算错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人安全、健康,那我们就尽量制造快乐的气氛。一个被时刻责骂抱怨、责备的孩子会越来越畏首畏尾的。甚至他也会这样,一切都是我的原因,孩子是一张白纸,我不应该只往上面图黑色。而是各种颜色都要有,尽量五彩缤纷,尽量欢声笑语,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还是那句话,不要求全责备。始终记住两句话,不管如何要有爱,不管如何要情绪稳定。让孩子回归天性,贪玩、不是那么专注,他慢慢地就会变好的,我相信,儿子、女儿,我对你们一开始就当大人的应该有的专注和毅力来对待了,我错了。我要改变自己,让你们温馨一点。我这个不是很称职的爸爸啊,挣不来钱,还给不了你们更好的环境,那就努力吧!开不了财源,那就多点欢乐来源,改变自己,改变环境。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 杰克·伦敦(1876.1.12.-1916.11.22.),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一个人生经历极为丰富的贫民励志撰写人,一个富有争议的美国小说家。一个被后继者凯鲁亚克复制相同故事的先行者,一个与卢梭跨世纪,跨地域的底层奋斗者。被后来文坛称之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左派代言人。 杰克·伦敦于1876年1月12日出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童年时的他就已饱尝了人间的苦难。八岁时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到一个畜牧场当牧童。十岁时就混迹于社会,成为了一个满街奔跑的报童、码头搬运小工、帆船上的见习水手、纺织厂里的技术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为街头小混混。少年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后来小有积蓄便买了一只小舢舨,纠集了一伙同伴,驾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牡蛎。他酗酒斗殴,放荡不羁,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闯荡。勾结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巡警去追捕蚝贼。年仅十六岁因失业而到处流浪,常常居住在贫民窟里,并以“无业游荡罪”而被捕入狱,几个月以后才重获自由。生活的艰辛并没有磨灭他对知识的渴求,他利用一切空余时间,阅读大量的小说及各类读物,这一切的人生经历,成为他后来环游世界,冒险探索的勇气,也成为他书写精彩故事的源泉。 “不过巴克的固执终究让它得偿所愿,那匹狼察觉巴克无意伤害它,便和它互相嗅了嗅鼻子。一狼一狗现出善意,有些紧张又有些腼腆地开始打闹——猛兽收起凶狠的本性后便是这副模样。嬉闹一会儿后,那匹狼轻巧地大步跑开,但脚步很慢,显然是要巴克跟它去某个地方。巴克跟上前,与它肩并着肩向前奔驰,穿过幽暗的微光,沿着河床向上跑,一路跑到溪水涌现的山峡,接着又越过荒凉的分水岭。它们跑下分水岭另一面的斜坡,来到一片宽阔的平地。广袤的森林和溪流展开眼前,它们从容穿过无垠的森林,一小时又一小时不断奔跑。太阳在空中攀升,天气越来越暖。巴克满心狂喜,它知道自己终于响应了那呼唤,跟着它森林里的兄弟,一起跑向那呼声的源头。过去的记忆急速涌现,它为此悸动不已,就像过去为了那些古老的生活暗影激昂不已一样。它依稀记得它在另一个世界做过相同的事,它再度回到宽阔的原野,脚下踏着柔软的大地,头上顶着辽阔的天空,自由自在地尽情奔驰。它们在一条小河旁边驻足饮水。一停下,巴克便又想起约翰·桑顿。它就地而坐,那匹狼开始向呼唤的源头走去,随即又掉头折返,回到巴克身边,抽动鼻子闻嗅,仿佛要鼓励它般做了许多动作。但巴克却转过身,慢慢循着原路回去。它的狼兄弟跟在它身边跑了将近一个钟头,一路不断轻声哀鸣。然后它坐了下来,鼻子指向天空发出悲凉的长嚎。随着巴克坚决的脚步远去,嚎声也越来越微弱,直到完全消失在远方。巴克冲进营地时,约翰·桑顿正在吃午餐。巴克激动不已,开心地扑到桑顿身上,将他撞倒在地,脚在他身上扒来扒去,拼命用舌头舔他的脸,还用牙齿轻咬他的手。约翰·桑顿也大力摇晃巴克,爱怜地喃喃咒骂它。这就是桑顿所说的“愚蠢”。” 书中如此这般的描摹荒野中野性的狼与狗的生存搏杀,给我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通过不同场景的精彩描述,展示了阿拉斯加旷野里不为人知的野性生命的顽强,以及不同环境下残酷的森林法则下产生的深深的震撼。巴克由一条性情温顺的狗在异常残酷环境而转变为嗜杀成性的、同具祖先残暴习性的野狼的蜕变过程,从中揭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 杰克·伦敦通过现实主义的创作,在作品《野性的呼唤》中向读者揭示这样一条启示,二十世纪初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就如《野性的呼唤》里不同场景的真实缩影与写照。由于作家个人的真实阅历,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社会上的弱肉强食,注定让人类在文明的进程中唤醒了不和谐的野性,不同阶层的社会结构不断地出现野蛮的、卑劣的、丑陋的、残忍的、阶级剥削与民族压迫。导致了人世间一幕幕的悲剧。 在杰克·伦敦的这部作品中,他将自身的主观感受与社会情感的累加,自然而然地对狼本性的拟人化阐释用以强化个人英雄主义情结。对生命原始状态的崇拜,对生存的意义的探索以及对死亡有着不轻言屈服的英雄主义气概。这正是杰克.伦敦所要彰显的不断抗争的生命意义与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
从最初的原始凭证走入现代社会进步的发展过程的一步步地描述!真实地从动物世界到人的本质的生活感受逐步演化的时代展示;让我感知野性与野心的一点点生成,发展过程中的残酷与伦理道德的回归分析。 时代不同,但所描写的过程却是在一直以来的延续;拥有爱的心态调整化解冷冻的心房,是人类走出困境迷茫的最终境地。 世间万物生长总有一定的规律,飞速发展后的景观只有最后才能确认收货地点;再贪婪背后的故事中谁是最后的胜利者,欲望诱惑促进时代的进步,也留下一场无形之中的后遗症。 关爱生活中的一部分的拥有,化解内心深处最大的财富;不纠结不抱怨的世界里,好好认知我们剩下美好的记忆。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我看的版本包括《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和《生火》4个篇章,前2篇关于动物,后2篇关于人。翻译文字十分优美,生动再现了当时的荒野和自然。 《野性的呼唤》主角巴克是一条驯养的狗,本来是美国加州圣克拉拉山谷的家养狗,地位很高,在法官的庄园里呼风唤雨,但因为淘金热,被不怀好意的仆人拐卖掉了,被送到了加拿大北部。巴克一路从南到北,感受到气温、环境、自然等的各种变化,它十分聪明,一路上不断观察、学习和适应,就像书中所说,除了不会说话,它真的和人没有区别。随着巴克回到野外,它不断感受到基因里的野性,自身也变得越来越强大,在最忠诚的主人被杀害之后,它斩断了自己与人类的最后一丝联系,完全回到了野外,从文明走向野性。 《白牙》是一只出生在野外的野狼,是被驯养过的狗母亲在外流浪期间所生,出生后不久,遇到了母亲曾经的主人家族,因为母亲留下来,因为自己还太小,它没有选择,虽然经常想回到野外。后来母亲被交换出去了,它曾想过逃离,但最终还是向人类投诚,它不习惯野外了。它前半的人生没有感受过人类的爱和温情,只有命令、凶狠、责骂和暴打,而且同类也排斥它、欺负它,虽然它在一次次的战斗中越来越强大,但它始终是孤独的,阴暗的。最后一位主人救下了它的命,它也在主人给予的爱中,全然献出了自己的忠诚,甚至没有主人在身边,它好像无法活下去了。后来它随主人回到加州圣克拉拉山谷的庄园,慢慢收起自己的野性,接受文明的各种束缚,因为它想呆在主人身边。 巴克和白牙,让我感受最深的一是它们的聪明,二是它们的适应能力,三是它们强大的生命力,四是它们可以献出生命的忠诚。无论处在什么环境,它们会观察、会学习、会不屈战斗,面对比自己强大是敌人,会回避,会寻找机会。杰克伦敦写的太好了,巴克和白牙很难不让人喜欢。 《热爱生命》和《生火》,让我感受到人在野外时候的渺小,没有充分准备,贸然进入荒野,藐视自然,那就是在葬送自己的生命。尤其是近几年,自然灾害频发,异常天气增多,更让人们认识到自然的重要性。人类需要收回自大的心态,对自然抱有敬畏之心,爱护环境,保护地球。
这世上并没有什么中庸之道,你要不称王,要不就任人宰割。 你不杀死对方,就等着被杀;你不吃对方,就等着被吃。这条铁律如时间的存在一样久远,无可撼动。 猎物的耐心本就不如狩猎者。 受威胁的并非整个鹿群或小鹿的生命,它的目标只有一个,和它们自己的生命相比,别人的性命又算什么?最后,它们终于愿意牺牲首领。 它是王,米勒法官土地上所有爬的、走的、飞的生物都要对它俯首称臣,人类也不例外。 若不让雪橇犬工作,它们会心碎而死。 一人一狗安静对视,眼里充满无尽的心意。 可丽已了无生气,静静躺在血迹斑斑的凌乱雪地上,几乎可说是给撕成了碎片也不夸张。 原来这里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没有公平,只要倒下,就没机会再爬起。很好,它现在知道了,它永远也不会让自己倒下。 它想要成为领袖犬,因为那是它的天性。 克伦代克的淘金潮发生于一八九六至一八九九年间,吸引超过十万的淘金客前往北加拿大育空地区的克伦代克淘金。 野生的哈士奇狼犬,每一晚,固定九点、十二点、三点时,它们总会高歌一首夜曲,那是一种陌生又神秘的吟诵。 世上的生物分成两类——它的同类,以及非同类。 所谓悲剧,只是对于死者而言;对于那些活下来的胜利者来说,这是梦想的实现,是成功,没有丝毫的悲伤。
《野性的呼唤》书评小语: 2019年第五十四本书。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一共写过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等。主要作品有:小说集《狼的儿子》,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生火》,长篇小说《海狼》、《铁蹄》和《马丁•伊登》等。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服用吗啡过量身亡,年仅40岁。 这本《野性的呼唤》合集收录了杰克伦敦中篇小说的代表作:《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和《生火》。 《野性的呼唤》:踏入蛮荒,原始渴望蠢蠢欲动,奔放之心拉扯习性枷锁; 自冬眠之中,桎梏的野性再次复苏。 狗眼看世界,作者通过雪橇犬巴克的成长历程,实际上揭示了人性的美丑善恶,揭示了向往自由,渴望回归自我的自然法则。 小说写得冷冽洒脱,看得读者心潮澎湃。自由,多么令人向往。摆脱一切束缚,听从心的呼唤,回归本性。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探讨。我们越是变得文明,就越是感到恐惧。 ——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 《白牙》:忠犬(狼)白牙,历尽了磨难,在失败和挫折中成长。冷酷的环境造就了它冷酷的本色,野性的基因给了它不羁的性格,主人的爱和宽容又给了它温情和忠诚。记得有部电影的台词:狗除了不会说话,哪点不如人?是啊,在白牙面前,人类的贪欲、龌龊、冷酷暴露的淋漓尽致,他们会不会惭愧呢? 《热爱生命》:顽强的生命力,在于执着的不放弃。文字版的荒野求生,“他”求生的渴望,不屈的精神,让人震撼、战栗。致敬生命,致敬那份坚持。 《生火》:极寒的环境,无疑是恐怖的,在自然面前,人类是何等的渺小。任何一个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失误,带来的可能就是生命的终结。敬畏自然吧,骄傲的人们。 杰克伦敦的作品让人感叹生命伟大的同时又反思人性的阴暗。他笔下的人物(动物)没有十全十美的,都是亦正亦邪,质感十足,仿佛就是我们自己。是啊,谁还没有点隐秘的阴暗心理呢?这才是真实的人性。我的阅读感受,杰克伦敦是能带给我感动和心灵共鸣的伟大作家。
作者杰克·伦敦(1876−1916)他是美国一个时代的发言人,是作家和记者,也是冒险家和行动派。他早年生活艰辛,卖过报,当过童工,做过水手,因穷困从大学退学后加入了阿拉斯加淘金者行列,虽然空手而归,却积攒了大量的写作素材。 这本书包含《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生火》故事都主要发生在加拿大西北部的极寒之地,风格壮烈而阳刚,尽显生命原始的坚韧、勇气和力量。 《野性的呼唤》用良犬巴克的视角讲述了它从衣食无忧的家犬到自力更生的荒野之王。途经几次的变卖,看到第五章,以为遇到了好的雇主,狗儿们挑战了极限,不到五个月跑了两千五百里,在最后一千八百里雇主答应跑完这一趟就可以好好休息了,结果人类很现实,在各个狗儿们瘦的剩皮包骨没有了用武之地就转头低价抛售了。像极了我们在打工时遇到的无良老板,各种大饼画的那叫一个美味,结果却把人性体现的很真实。好在最后也遇到了真心爱它的主人,回归大自然,在这里体现了巴克的野性与人性之间的交织与决斗,舍不得爱它的主人,但经历一场意外主人去世,巴克彻底回归野性,重返荒野。 整本书写的很真实,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尽显生命原始的坚韧、勇气和力量。写的虽是动物,却也尽显人世间。 《白牙》作为一个在荒野中刚出生的小狼,在人群中成长立足饱受摧残,经历几次主人为了一己私欲背叛伤害它,最终遇到拿真心对它的主人,它在感受到爱这个过程,也同样誓死保卫着主人和他的家人。结局是美好的,它与自己天性背道而驰,遵守人类的规则,融入了人的生活圈子,也被其他犬类所接纳。
一个生命的出生地和这个生命的归属地,可能是同一个地方,也可能是两个相隔万里、完全不同的世界,甚至可能是这个生命一生未曾去过、未曾了解的异域。 或许在某个地方出生、长大、老去,脚下的土地就是一生的全部坐标。自洽而完整,但偶尔也会怀疑这只是一种未经考验的巧合,既然从未离开过,怎么知道自己是真的属于这里,还是仅仅因为熟悉而误以为自己属于这里? 反而可能在主动或被动的离开家乡后,在某个陌生地点的某个领域中忽然找到强烈的认同感,仿佛此前所有的漂泊都是在为抵达这一点做准备。 又也许没那么幸运——也不知道算不算幸运或不幸——会花一辈子来遥望虚空。隐隐感觉到有什么在召唤,却始终无法抵达,甚至无法确切地说出那是什么。 但你所遥望的,就一定是归属么?
这一本收录了4篇小说,前两篇主角是动物,后两篇主角是人。 关于主角为动物的两篇,巴克和白牙是完完全全从出身到经历到结局都相反的两条/匹 狗/狼,但两篇故事都特别地勾人,特别地有魅力。 关于主角是人的两篇,两个主人公也是从心态到结局都相反的。尤其是《热爱生命》那篇,篇幅很短,看的时候却一直紧紧悬着心,太刺激了。
杰克·伦敦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被文坛称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此书描述了荒野中野性的狼与狗的生存搏杀,通过不同场景的精彩描述,展示了阿拉斯加旷野里不为人知的野性生命的顽强,以及不同环境下残酷的森林法则下产生的深深的震撼,从中揭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