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祥雨
清代法律在演变过程中逐步减少基于等级和族群的差异,即法律的常规化。学界尤其是美国的“新清史”,将旗人换刑特权视作清代满、汉不平等的重要证据。本书揭示历史的另一面:旗人换刑特权是清廷废除满洲刑罚体制以适应汉人法律的产物,清代法律在变化中不断削弱这种特权。晚清不同等级和不同族群的妇女犯奸后,在拟罪和执行刑罚上几乎没有区别。清代刑部严格区分刑事与民事案件,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强调法律体现的民事原则,而非涉案者的等级或族群背景。
作者考据还是严谨的,论据也很充分,对于满人换刑特权和刑部对民事案件的审理的观点逻辑也挺清晰,结构上绪论、每章小结、结语等都把内容总结得很清楚,就是可能每一章都是单篇的论文重新整理而成,章节之间的衔接度比较低。 但是“常规化”的概念解释得还是不太清楚,或者说解释得比较啰嗦比较绕,读下来感觉还是在指法律上对上层阶级特权逐步限制的去等级化。
线索梳理、问题意识都非常清晰明确,可以在读书会上讨论供新手学习揣摩。
很不错的问题导向之作。学术史尤为清晰,本书针对清代法律的变化表明,清代统治者能够依据社会环境做出相应的调适。张世明老师指出,学界对清代司法制度依然抱着一种静态的范式,一般认为经过清前期的演变之后,到乾隆时期已经成熟。而实际上,从乾隆时期到清末修律之前,清代司法制度依然代代有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