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权帮主编
现实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比如在工作中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障,劳动合同双方是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能否做到公平、合法……这一系列问题的产生让本就处于劣势的劳动者无所适从,更谈不上合理维权了。因此,掌握一些劳动法律常识,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广大劳动者来说是相当必要的。这样,我们工作起来才会得心应手,无后顾之忧。本书集实用、通俗、严谨、轻松等特点于一身,使读者学而能用,用之有据。本书在编写体例上采用情景再现、依法解答、条文依据、总结提示的方式编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真正做到让读者:一看就懂,一读就会,一学便知。
一看就懂的劳动常识阅读笔记 1-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自负的条款有效吗?无效。 3-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吗?无须。 4-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单方提前解除合同须交违约金吗?不可以,无效条款。(专业技术培训,竞业限制协议除外) 5-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女职工工作期间不能结婚吗?不可以,无效条款。(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 6-用他人身份证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欺诈行为,无效。劳动报酬照付。 7-应聘到分公司的员工可以要求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可以。公司要有营业执照。 8-只要连续工作满十年,企业就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应当。 9-退休再就业人员应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某外语培训学校可以不与王老师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与单位签雇佣合同。 10-计件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李某可以要求与工厂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1-做兼职也要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吗?兼职工作不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协商决定是否签订。 12-与企业签了就业协议还用再签订劳动合同吗?需要,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第二章 试用期与服务期 13-试用期内应签订试用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14-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未达录用标准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 15-培训时间长,可以将试用期延长为一年吗?不行,最长6个月。 16-劳动者试用期内请假,用人单位可重新计算试用期吗?不可以,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17-劳动合同中未约定试用期工资怎么办? 应按照约定工资的80%发放。 1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不可以。 19-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试用期吗?不可以。 20-试用期内未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以扣发其工资吗?不可以。 21-劳动者服务期内辞职,必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吗?不是。用人单位不履行义务给劳动者造成侵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任何违约金。 22-劳动合同到期,未履行完的服务期怎么办?应与公司将劳动合同续延至服务期满。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23-员工拒绝加班,单位可以因此扣发其工资吗?不能。不能强迫加班。 24-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逾期不支付,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5-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职工就必须无条件履行吗?企业无权以订立合同的方式要求职工加班。 26-工资应当参照公司注册地还是实际上班地的标准支付?实际上班地。 27-企业能否用实物充抵奖金?不能。 女职工与未成年工保护 28-单位可以因生产任务重而减少女职工的产假时间吗?不能,协商一致可以。 29-女职工怀孕流产可以要求休产假吗?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0-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要求单位为其调岗吗?有权拒绝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毒有害工作。 31-女职工因生育引发其他疾病的医疗费能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只要能证明就可以。 32-企业需要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体检吗?应当。 33-为照顾童工,企业可以将其留用吗?不行,仍属于变相招用童工,劳动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工作时间与休假时间 34-企业对设备进行紧急检修,能否让职工超时加班?企业因生产设备发生故障,为避免影响生产而要求员工加班加点维修,不受标准工作时间的限制。 35-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单位的工作年限如何计算?合并。 36-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劳动合同如何履行?不影响。 37-生效的劳动合同,单位可以随意变更吗? 38-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转交档案怎么办?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维护自己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与经济补偿 39-劳动者私自兼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严重影响,拒不改正,可以。 40-劳动者拒签空白劳动合同,单位能否终止其劳动关系?不能,单位违法。 41-单位能以“末位淘汰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吗?不能。 42-劳动者拒绝接受工作安排,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另行安排的也不接受,可以解除。 43-员工利用公司秘密牟取私利,单位可以将其解聘吗?可以。严重失职,重大损害。 44-上班路上出车祸导致不能正常工作,工厂可以解聘吗?不能,非本人主要责任,工伤。 45-女职工怀孕期间,用工单位就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严重违规,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 46-被强迫冒险工作,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 47-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非过失性辞退。 48-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应当。 49-临时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吗?要。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50-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单位是否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无须。 51-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离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一年内按月给付经济补偿吗?可以。 5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终止吗?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可以,无须补偿。 53-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如何计算?n+1 5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既要赔偿金又要经济补偿吗?赔偿金与经济补偿不能同时适用,二者只能适用其一。一个是合法解除时给,一个是非法解除时给。 第五章 工资 55-最低工资包括福利待遇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不应包含在最低工资范围内。 56-试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不可以。 57-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单位可以降低其工资标准吗?不能。 58-身体有残疾就不能同工同酬吗?不能。 59-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工人的工资该如何支付?应按双方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 60-劳动者请假,用工单位发放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若本人原因,可以低于。 61-工资应当参照公司注册地还是实际上班地的标准支付?可以按照实际上班地标准。就高不就低。 62-企业能否用实物充抵奖金?不能 63-单位可以因生产任务重而减少女职工的产假时间吗?不能,98天。 64-女职工怀孕流产可以要求休产假吗?可以。低于4个月,15-30天,高于4个月,42天。 65-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要求单位为其调岗吗?可以,有毒有害不利于宝宝。 66-女职工因生育引发其他疾病的医疗费能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可以。 67-企业需要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体检吗?需要。 68-为照顾童工,企业可以将其留用吗?不能。 第七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69-企业对设备进行紧急检修,能否让职工超时加班?可以。 70-计件制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过高劳动定额,变相要求员工加班吗?不可以。 71-法律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是如何规定的?每天不超过4h,每周不超过24h,支付周期不超过15天。 72-不定时工作人员周末加班可以要求加班费吗?不可以。 73-企业安排补休,员工却要求支付加班费该如何处置?服从补休安排。 74-春节期间加班都按不低于三倍工资报酬计算吗?对的。 75-实行计件制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人的加班费吗?变相加班就要支付。 76-单位集体旅游可以替代个人的年休假吗?不能 77-新员工工作半年可以休年假吗?不能,1-10年年休假5天。 78-再婚夫妻能否享有婚假待遇?能。 第八章 社会保险与福利 79-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做法合法吗?不合法。 80-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应向谁索赔?用人单位。 81-劳动者试用期间因发生意外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属于。 82-员工违规操作致伤,是否属于工伤?属于。 83-职工上班迟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能。“上下班途中”应是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 84-职工醉酒导致死亡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不能。 85-值班工人在抢险救灾中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视同工伤。 86-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待遇?不适用,警察是公务员,有《人民警察法》。 87-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可以停止其工伤保险待遇吗?可以。 88-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可以。 89-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赔偿应由谁来承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造成的,连带。 90-异地受工伤,职工应在哪里申请工伤保险?未参加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 91-工伤保险费能由劳动者自己缴纳吗?不能。 92-劳动者患职业病该怎么办?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93-职工报销医疗费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吗?不能,工伤保险优先。 94-劳动者回乡创业,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办?随个人转移,办理好手续即可。 95-单位经济效益不好,该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当单位经济效益不好,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时,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96-单位迟延缴纳社会保险金产生的滞纳金由谁承担?单位承担。 97-职工有权要求单位公开社会保险费缴纳明细吗?应当告知。 第九章劳务派遣 98-被派遣劳工是由用工单位对其进行培训吗?是。 99-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服务费吗?不可以。 100-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由谁来支付?用人单位支付。异地用工的,可以约定由用工单位支付。 101-跨地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资应按哪里的标准发放?用工单位地标准。 102-劳务派遣员工的加班费应由谁来发放?用工单位。 103-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应由谁来缴纳?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 104-劳务派遣人员可以要求与用工单位的员工同工同酬吗?可以。 105-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法定情形下可以。 106-企业在什么岗位上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 107-用工单位可以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吗?不可以。 108-劳务派遣公司可以招用临时工吗?不可以,至少两年以上固定期限。 第十章,劳动争议 109-劳动争议已经提请仲裁,企业能否要求和解?可以。 110-关于“加班加点”的劳动争议是一裁终局吗?是,但还有诉讼的救济权利。 111-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员工不执行,用人单位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2-职工能否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 113-劳动者辞职一年半后还能提请劳动仲裁吗?不能,时效一年。 114-正在仲裁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吗?可以。 再接再厉!
一本笔记里站满了“牛马”的书,哈哈,看评论,大家都是一群班味儿牛马,暗搓搓学着些劳动法的知识,代入自己的情境,试探着保护自己。 让我觉得很可爱。无论能不能勇敢地站起来保护自己,这份有针对性地学习的心也都很值得赞赏了。 很奇怪,无论是执业以来,还是实习期,我都没有碰到过劳动争议的案件,而没有实践的学习总是浮于表面的,总觉得记住了,但是真正需要用到时又觉得记不清。就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的感觉,所以在有了手头这个案件时,就各种恶补。 这本书很简单,很简单了,就是很简单地串了一下《劳动合同法》的重点法条,然后在这其中又穿插着引申了相关劳动法法规的相关规定。 但是不要被“漫画版”迷惑了,里面的漫画可有可无,对知识没啥帮助,只是对案情的图画表达。哈哈,忽然想起有个书友在某笔记下的真诚发言:说是漫画解读漫画解读,我看半天了,这本书和漫画有啥关系? 我肯定还是没系统学习好这块,劳动法领域的知识,给我的感觉还是很碎。 嗯,再读基本其他更专业一些的。但是这本书,不管作为入门,还是作为班味儿牛马的自我保护指南,已经很可以了。
被无良老板长期欠薪,今天起和大家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勇敢地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查漏补缺,再了解学习一些劳动法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是一本非常实用的有关劳动法常识的书籍。枯燥的法律条文配上生动的案例,让劳动法变得浅显易懂。作为劳动者,我们要知法懂法,才会用法。劳动法是维护我们广大劳动者权益的有利工具。 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去维权,有时考虑到多方成本就会选择忍气吞声。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对企业的侵权行为选择默默地接受。然而许多企业就是利用员工这种思维,总是一次次在劳动法的雷区蹦迪。 很多次问及被侵权的同事朋友,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为什么不去仲裁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总是会有两个答案,这也是企业拿捏员工的筹码。第一,大家都是这个圈子的,圈子就这么大,担心以后背调难看;第二,劳动仲裁的时间成本很高,它是一个漫长的斗争过程,很多人着急找工作稳定下来,不想去耗费时间。 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肯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企业创造价值,我们守法不违法,但是我们也不能容忍企业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
《一看就懂的劳动法律常识》读书笔记 对于这种跟自己日常生活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真的建议大家多多了解一下,我自己在这方面的知识真的太匮乏了。原本我以为是神仙公司的福利待遇,实际是劳动法里面明确规定了的,公司只不过是遵守劳动法。可想而知,现在的就业环境真的不太友好啦。 1.以为的“神仙福利” 以为每月工资发放日如果碰到了节假日就要提前发放,原来是法律规定的。 之前2020年疫情原因,我们武汉的都被关在家不能正常上班,当时担心不会发工资,但最后还是发了,原以为是公司很人性化,原来也是法律规定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单位应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安排加班,如果不给加班费,而是安排调休,则职工应该服从。 3.单位集体旅游不能替代个人的年休假 4.再婚夫妻可以享受婚嫁待遇 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实际劳动关系及相关作业服务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进行工伤索赔;员工违规操作致伤,也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不是自己主责的意外事故,算工伤 6. 被派遣劳动者,如果在用人单位有了工伤,则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对该劳动者的工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异地受工伤,且公司没有给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则应在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8.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服务费,派遣者的社会保险由派遣单位缴纳,加班费由用工单位发放。 9.劳动者辞职一年内提交劳动仲裁有效,超出时间期限则无效。 10.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的那个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不满一年的按1年标准发放。 11.用人单位未按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1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定义: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13.不同省份地区转移社保,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1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这本书真的解答了我很多的盲点,我一方面很开心能够了解这些知识,避难以后可能遇到的问题,一方面又觉得不遵守劳动法的公司实在太多了,我们这种普通的蝼蚁打工仔,维权真心不容易。 这本书我每打算隔一段时间就温习一下,书中的很多知识,即使我现在做了笔记写了读后感,也很可能以后会忘记,所以只能温故而知新啦。
很好的一本书,介绍了很多关于劳动纠纷的案例以及法律的相关知识。 劳务合同对于我来说算是一个非常非常陌生的词汇,原来普通普通的工作都是要签劳务合同的。到超市打工需要签,临时工需要签,进厂打工也要签…… 看这本书,就挺魔幻的,像是走进了童话世界。工作时长是有限制的,加班工资是要翻倍的,农民工也可以申请劳务仲裁……总的来说法律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我感叹于人们法律意识的薄弱,不明白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普法工作做得不到位,还有很多进步空间。 (插句题外话:我推测一下,未来律师相关行业会成为热门专业。底层劳动者很少有签劳务合同的,说明这方面的需求缺口还是蛮大的。法律体系的走向肯定是越来越完善,那么劳动者权益也会越来越有保障。)
简单概括一下重点笔记 《一看就懂的劳动法》 1. 合同期3-12个月的,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1-3年,试用期2个月,三年以上不超6个月 2. 劳动合同必须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 3.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 劳动者在达退休年龄后签的不是劳动合同,是一种雇佣合同 5. 不得冒充他人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6. 用人单位如不续签合同,需支付赔偿 7.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工资或最低工资的80%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 8. 女职工产假期间应当照发工资 9. 不得因怀孕降低工资辞退 10. 用人单位不能招未满16周岁未成年 11. 用人单位招未成年工应定期检查 12. 需要抢修的工作员工应加班 13. 用人单位应确保员工每日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 14. 小时工每日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 15. 劳务派遣工作者如受工伤,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承受连带责任 16. 劳动仲裁对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方面,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可以先予执行
可以,初次接触劳动法知识,有些地方没有看懂,不过也是需要逐渐学习了解和储备这方面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