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厄普代克
《马人》是厄普代克确立其大师声誉的重要作品,他因此而第一次拿到国家图书奖,也是他所有作品中最具有艺术性的代表作之一。《马人》的故事并不复杂,它讲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的爱。但这是一部极富情感力度的作品,在小说中将这份父爱写得沉蕴有致,富有悲剧的深度。这本书几乎是在提醒我们注意两点:其一是怪异的马人形象中所蕴含的非凡主题,其二是主题与表现形式所达到的珠联壁合的效果。它将神话与现实交织在一起,既有象征的寓意与美感,又兼具现实的尖锐与残酷,以超现实主义与立体主义绘画的方式将一个父与子、爱与牺牲的故事讲述得优美、深刻、感人肺腑。一部不折不扣的“杰作”。
我认为这本书有点无聊,虽然切换视角啦,打乱时序啦等等“立体主义”的匠心我能领会,试图将神话与现实交融起来,我也能看出。开头钢钎射脚跟,一下就看出来阿喀琉斯了。还有对《尤利西斯》的借鉴也是比较明显,父与子,小说集中在前后三天时间,等等。 这些点都是作为评论者可以阐发的,或者说学术增长点吧。但是我仍然会怀疑,用老套的术语说,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到底协不协调,用种种新潮的文学手段为卡德威尔的生活画像是否有必要。我会认为,这本书有许多部分的语言过于沉滞老旧,读起来仿佛魂穿巴尔扎克狄更斯那些黄钟大吕的描写。当然了,很多句子和小段落从技术上说是很精妙的,像希腊柱头上那种雕花,但是这种修辞上的设计不太能带来新的阅读经验,作者好像仍然很坚定地要向我们inform一些东西。 但是作者又明摆着要用文学技法,在一个巴尔扎克式的故事框架中制造模糊和辩证。但是,但是,如果你要讲一个“父与子”“社会与个人”“生活与死亡”“重负与解放”这样的故事,那就尽管按照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们这样子去写就好了。他们写得还不够好吗? 总而言之,我认为这本书的主题和内容有些损害了文学技法的价值。或者说,厄普代克没有将视角转换、时序打乱、无人称叙事等等手法“建构现实”(陈词滥调了)的潜能充分挖掘出来。或许可以用他们来写写另外的故事,因为父与子的故事还是有点无聊的,上帝不上帝,解放不解放,承担不承担责任的,哎,有点无聊。 序言也写得挺差。微信读书这个有缺漏吧?
把两个不同维度时空重叠起来写(希腊神话与美国乡镇现实日常)是此书的结构,力求互文,但其实仍有剥离感。 语言及行文技巧都属上乘,功底是深厚的。 厄普代克一直被文学界誉为“美国中产的群像画家”,确实也不负此名。他的文本极重视描写刻画与人物心理感受的再现,但遗憾的是我个人真不太喜欢他这种文风。 写得实在太过琐碎了,显得无力且累赘…… 3🌟,飘过~~~
本来短篇小说的内容,非要拉长到长篇小说,又是意识流,又是多视角,又是神话插入,也压不住流水账的内涵。估计是作者成名之后的洋洋洒洒作品,不愁没人捧场,不愁没人拜读。我看了100页没有发现干货,就翻篇了。
挺好的,开头和结尾的现实与神话之交融最浓烈,中间是几种变奏般的渐变色。这符合彼得是一个抽象画画家。 很多喻体都泼辣得狠;行文有些啰嗦,大概是要写一些宗教方面的东西,也许只有啰嗦才能将其说清一二;色情的部分,加上美国小镇的男女老少,活像大卫林奇影片中那样的美国小镇,就是文中的“那光怪陆离、日益纤弱的情绪以及它那像撒开的布拉克褪色作品一样的家具和冥思苦想出来的半弗洛伊德式半东方式的性神秘主义”质感,这也是整本书的质感。 十分能让我想到我的父亲和我。 见识到一种对人生初级阶段的写法,可用来参考如果我要写我人生初级阶段的中国小镇。
意象太充足了,作者写虚实相,但是我对美国和希腊都不了解,对我来说两个故事都是实相,所以看着很累。 中国当代作家不喜欢用典,即便用了,也喜欢用国外的,看看人家。 半人马做爱还是有点猎奇。
读完一本哲学思想类书籍,我一定要退出来,躲到一本小说里去,在此地,呼吸通畅。 厄普代克的“马人”,正是我目前生活的映照。我的法国胡子爱人,2020也在这样一个风雪困顿里,他疲惫厌倦与日常,思考生与死的意义,在每一个疑惑里,是孩子给了他清晰或某一种明亮,这个胡子疯长的忍辱负重的父亲,他有多么多么迷人,他就是我的马人。 书里写到父与子,人与神。 父亲就像是希腊神话里的客戎,那个被母亲抛弃的半人半马的,以死告解痛苦的神。现实里的父亲,沉重的日常,冰雪天的围困,可是这个如同马一样的父亲不撂挑子。。书里的父亲好像写的也是我自己的父亲,我孩子的父亲。 父亲是马一样的神话,是照耀我们继续跋涉的那一片在暗黑里,头顶上的星星。 你会诧异与厄普代克播种的句子,有时你想把这些点睛的,神奇的有关想象的句子嚼碎。在神话和现实的交叉里,比如他写到父亲偶尔的荷尔蒙跑神,哪些还支撑着一个男人创造力的眼下: 她的脸默默地移动着,他感到她的视线把他后身——那“雄马的巨大的潜力”也照顾到了。他那不大听从他意志指使的下半身变得得意起来;他那两只后蹄子在池塘边的湿软草地上踏出了两个新的蹄痕。。
非常不错的一部小说。马人的隐喻形象生动。一个普通的活生々父亲的形象虽不雄伟强壮都有血有肉,为家庭为儿子为学生象马一样任劳任怨。而且作者文学功底深厚平淡的故事却一气哈成引人入胜。有点像看老舍的小说。
客戎作为神,是很容易被人美化的,所以开篇带给我的最大感受便是同情与为他的善却没能有善报而不甘。但透过peter,看作为父亲的卡德威尔,还是很容易代入他对父亲的爱与之中夹杂着的复杂的各种看法的。其中的那些难以令人理解的思维上的固执,与为人处事上的笨拙,确实也能比较残忍地解释他为什么会活的这么辛苦。不过也有在思考,人作为父亲母亲家长,是不是真的可以为了家庭做到如此程度?日日生活在煎熬中,但没有离开,而是痛苦地活着只是为了赡养家庭,站在个体的角度,感觉真的很伟大。但这种为了他人而活着或者努力,是不是也是一种人生追求?自己的目标已经不在有追求到的可能,退而求其次地去满足这个世界上对自己重要的人。
无知就是幸福,是知识分子的一大悲哀。 大智若愚,才是知识分子真正理解知识的幸福。
过于炫技巧了点,有点内容不够形式来凑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