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弗吉尼亚·伍尔夫
《弗勒希:一条狗的传记》,顾名思义,小说的主角是一条叫弗勒希的狗。但这是一条很有来头的狗,他的主人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传奇女子。作者以简洁幽默的笔法,借着给狗立传,从侧面描写了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女诗人伊丽莎白·巴雷特:她的性格,她与诗人布朗宁不平凡的爱情,他俩秘密结婚后私奔,在阳光国度意大利度过的愉快的婚姻生活。同时,作者还以狗的视角,反映了当时的阶级矛盾,作者的女权主义思想等,给这部小品似的作品,增添了令人回味的思想深度。
弗勒希现在独立得很。 爬满墙的紫藤和金链花正在盛开,洋苏木在庭院中生气勃勃地伸展着,野郁金香缀满田野。他为什么要等呢?所以他就自己跑了。如今他是自己的主人。
《弗勒西:一条狗的传记》是英国小说家佛吉尼亚·伍尔夫的一部短篇小说,并不是她擅长的类型,可是,写法新颖,故事感人,读完了忍不住数次又往前翻,回味感动自己的诸多细节。 一只狗如果和一个人如何建立起感情会怎么样?从弗勒西的经历看,颇有些一入人间深似海、从此狗生难自拔的感觉。 弗勒西是一条纯种的西班牙红色柯卡猎犬,他出生在一个落魄的贵族家庭,沦为工人的米特福德小姐是他的前主人。乡间泥土的浓重、花草的香甜以及穿过小路时闻到的酸味儿、踏入豆田时闻到的刺鼻味儿微妙的掺揉在一起,刺激着弗勒西的鼻孔,也撕扯着他的大脑,在似懂非懂之间,在野性的、强烈的情绪刺激下,它还在幼犬阶段就做了父亲。这本也无可厚非,毕竟狗的道德标准与人类大不相同。 这样自由自在的日子过了并没有多久,虽然米特福德小姐曾替他洗澡、即使自己吃不饱却仍与它分享盘中食物,虽然米特福德小姐也打他,可是更多的是给了他快乐、关爱与人类的良善。可是说一千道一万,因为经济窘迫,米特福德小姐最终还是不得不把它卖给了住在伦敦温珀尔街上的巴雷特小姐,而那条街,是伦敦市最富丽堂皇、然而也是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一条街——这次易主,弗勒西第一次经历了绝望与痛苦的滋味,作为狗类,他几乎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狗生,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无情的命运给予他的这一重击,只能选择接受命运的安排。 长时间生活在一起的夫妇会有夫妻相;神奇的是巴雷特小姐和弗勒西一见如故,彼此都在心里认为他俩长得真像,“当他俩面面相觑、凝视对方,各自心里都想着:那是我!——同时又想到:可是又如此不同!她的脸是张缠绵病榻的脸,苍白而憔悴,与空气、光与自由隔绝;他的脸则是一张新生动物的脸,红润且温暖,充满着健康与活力。”他们从此紧密相连,但却始终遥远。毕竟他们属于不同的物类,无法互相取长补短:她会说话,他却不能;她用笔写,他用鼻嗅;她是女人,他是条狗。 珀尔街上的日子,对于巴雷特小姐和弗勒西来说,都是一样的死寂、沉闷,毫无生机。她待在终日不见阳光的屋子里,听她父亲喋喋不休的训诫;他百无聊赖的躺在她的身边。偶尔去公园透风,只能使它更怀念过去的生活,使他明白了狗类也并不平等,各有不同;而他作为高级狗的特权,是可以享用紫色的碗乘的干净水,还有,就是低下头,让铁链扣紧他的项圈以及幽居的生活。最致命的是一次意外的丢失遭遇(其实应该说是被偷,或者说绑架更为准确),让他遭受了重重的磨难,知道了温珀尔街的对面,是贫穷、肮脏、饥饿与暴力。 接下来的日子似乎又顺畅了,弗勒西经历了巴雷特小姐的恋爱,经历了她的逃离,经历了她怀孕到生宝宝的过程,也经历了自己从家宠到失宠的过程乃至抑郁到外表形体都发生了可怕的变化,(当然只是他的感受,所有人,包括布朗宁先生和三四个月大的宝宝都喜欢他,虽然宝宝表达喜欢的方式是撕扯他的耳朵,咬他的皮毛),再到无可奈何的接受一切。他还经历了一段放浪形骸的日子,自由、阳光、安全,幼年时期的那些美好都回来了。 生和死是一对孪生兄弟。十几年,巴雷特小姐从少女成为少妇(布朗宁夫人),成为一个“小肉球”的母亲。可是十几年,弗勒西却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再美好的环境、再舒坦的日子都将离他远去。如果把弗勒西的生命时长换算成人类的,那么他的每一秒就是人类的六七秒,他对主人的爱则是浓缩了六七倍。当弗勒西坎坷的过完了狗的一生,而布朗宁夫人却还要度过很长的时光。她是用时光来疗伤、来淡忘,还是有新的狗狗出现,一切照旧? 通过伍尔夫的描述,从弗勒西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出他作为狗的奴性与屈服,看出他的渺小与无奈。可是他只是一只狗,他不能自由的选择自己的狗生。而作为人,难道我们就尽如人意吗?我们常常也很无奈,也会身不由己,只是我们的委屈、心酸、无奈会藏在心底,不为外人道。倘若真有一只聪慧的狗,他的触觉、嗅觉可以记录并且可以翻译成人类能够读懂的方式,真不知道在狗眼里,我们又会是怎样的模样? 附1.伊丽莎白·芭蕾特·勃朗宁夫人简介。 伊丽莎白·芭蕾特·勃朗宁夫人是英国19世纪著名女诗人,她于1806年3月6日诞生于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从小热爱诗歌,八岁开始写诗,十三岁出版四卷史诗——咏叹古希腊的马拉松战役,十五岁因骑马坠落,跌断脊椎和腿骨瘫痪在床;其间遭遇慈母病亡,由其弟爱德华陪同她在乡间养病,其弟又不幸溺死在窗前她目睹的河水中。 诗人忍受着常人难以忍受的悲痛,在疾病中坚强地活下来,把自己的情感全部注入诗中,先后出版了《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英译本(1833年)和诗集《天使们》(1838年)《孩子们的呼声》(1843年)《诗集——1844》(1844年)等。这些诗集的出版,得到艺术界的公认,读者的欢迎,好评如潮;她成为英国最优秀的诗人。 她的诗,也引起了青年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的关注,从此,他们开始了长达一年零八个月的通信。爱情终于战胜了世俗,也战胜了疾病,勃朗宁夫人奇迹般地重新站立起来。他们先是住在意大利的比萨,后定居风景优美的佛罗伦萨。 1861年6月29日,女诗人躺在勃朗宁先生的怀里,安详的闭上了她灵慧的双眼,幸福地结束了他们硕果累累的十五年。 附2.艾德琳·弗吉尼亚·伍尔芙:(Adeline Virginia Woolf,1882年1月25日-1941年3月28日),英国女作家、文学批评家和文学理论家,意识流文学代表人物,被誉为二十世纪现代主义与女性主义的先锋。 代表作品 《达洛维夫人》、《到灯塔去》、《存在的瞬间》。 1910年2月10日,弗吉尼亚·伍尔芙假扮阿比西尼亚的门达克斯王子,她弟弟亚德里安假扮她的翻译,贺拉斯·科尔假扮英国外交部官员,邓肯·格兰特等人假扮成弗吉尼亚的随从,前往韦默斯访问英国海军的“无畏号战舰”,得到了热情盛礼的接待。整个骗局设计得天衣无缝,完全将舰队司令威廉·梅伊蒙在鼓里。这个天大的玩笑后来经报纸披露出来,国防力量的虚有其表和官僚体制的空具其壳遂引起朝野震惊,英国军界和外交界顿时陷入了极度的尴尬。伍尔芙确实是个好演员,许多传记作家对她的这场“王子秀”津津乐道,因为那简直就像一个神话。布罗姆斯伯里团体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自然解散,到1920年,大部分成员才又聚集起来,另组为“记忆俱乐部”,以绝对的坦诚为原则回忆各自的人生经历,伍尔芙对两位同母异父哥哥禽兽之行的揭露和控诉即始于此时。 弗吉尼亚·伍尔芙 开始创作 1907年伍尔芙搬到菲茨罗伊广场(Fitzroy Square)29号,开始着手写第一部小说《远航》(初名《Melymbrosia》)。1909年,与利顿·斯特雷奇(Lytton Strachey)有过短暂的订婚。开始为妇女的选举权努力。1912年8月10日 与作家、费边社员、社会政治评论家伦纳德·伍尔芙结婚。1913年第一部小说《远航》完成。4月《远航》被出版社接受,但该书的出版由于伍尔芙的病情和一战的爆发而耽搁。1913年7月伍尔芙一次大型的精神病发作,持续了9个月。 1914年春天开始她渐渐地康复,11月时健康状况良好。1915年伍尔芙一生中最严重的一次精神病发作,持续9个月。其中有六周的时间她试图开始写婚后的第一批日记。好在患病期间,她的丈夫对她体贴入微,使她深受感动,“要不是为了他的缘故,我早开枪自杀了。” 1940年,弗吉尼亚夫妇在伦敦的住宅被德国飞机轰炸。夫妇俩商量好,如果英国战败,两人即相携自尽,免受法西斯统治之辱。1941年3月28日,预感另一次精神崩溃即将开始,伍尔芙担心自己永远不会再好转,在留下两封分别给丈夫和姐姐温妮莎的短信后,1941年3月28日,她用石头填满口袋,投入了位于罗德麦尔(Rodmell)她家附近的欧塞河(River Ouse),终年59岁。
特别可爱的一篇文,是我今年看过幸福感最爆棚的文章。 伍尔夫叙述方式完美流畅,像清澈溪水拂过珍珠一样令人愉悦。故事的内容也不再压抑,甚至可以算童话故事了。 从一条血统纯正、为狗优良的西班牙可卡猎犬的第一视角去讲故事,用狗狗的思维去理解人类的观念与行为,所以情感非常饱满且直接,不需要弯弯绕绕的思考。 优秀小狗弗勒希从出生开始便很幸福,在草地上自由的奔跑追逐,当被送到主人巴雷特小姐家后,虽然再无法自由奔跑,但牺牲换来的是和主人惺惺相惜的爱。小狗的一生并不完全快乐,还会遇到惊险与挣扎。伦敦的拥挤让小狗不得不拴上束缚的狗链,一朝不小心就被贫苦的骗子抓走,在生死关头巴雷特小姐救出了可怜的弗勒希;而人宠关系也不一直如此完美,弗勒希发现巴雷特小姐恋爱以后陷入被背叛抛弃的绝望中,但幸好小狗弗雷德狗德良好,为狗宽厚,选择原谅了巴雷特,从此他有了新的家人布朗宁先生。 对狗狗不友好的伦敦一刻不能多呆了!布朗宁一家逃离到意大利!这对弗勒希来说简直是天堂,什么陈规条束统统甩开,什么等级观念统统甩开,自由自在才是最幸福的狗狗。在这里弗勒希度过了幸福的时光,虽然中途因为社会因素回到了可怕的伦敦,但幸好布朗宁一家也不能再忍受了,于是再次回到弗勒希天堂意大利。而从这时候开始,弗勒希正经历着狗生的晚年,他安稳地度过了最后几年,在主人巴雷特小姐的陪伴下永远进入梦乡,这是他幸福的一生。 这么温情的故事,我不愿过多去深挖意义和解释,只是从狗狗的视角去看待理解这个世界就很完美了,好完美的阅读体验,如果阅读,还有人生都像这样单纯就好了。
前几天读了伍尔夫的小说《弗勒希:一条狗的传记》,印象最深的话一句话是狗生来就不平等。从狗的角度研究狗类心理,实在是妙哉。弗勒希是一条高贵的西班牙猎犬,几经周折后与伊丽莎白·巴雷特小姐(一位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后来的布朗宁夫人)建立了亲密关系。后来巴雷特小姐与布朗宁先生结婚生子,弗勒希的生活与命运也悄悄发生了细微的变化(狗眼看世界,隐喻和控诉当时社会意识形态、身份尊卑的观念、父权所制定的可憎的规矩)。弗勒希是一条身份高贵、衣食无忧、系狗链的狗狗,实在难逃被偷的命运(因为主人忘记牵狗链,一共被偷了三次,虽然文中将这三次经历凝练成了一次)。他被偷后,终于认识到狗生是多么虚幻、不真实(“昨天他是否真的曾经置身满是高贵淑女与彩缎的店家内?是否真有温珀尔街那个地方?是否真有一个摆着装满清水的紫碗的房间?他真的曾经躺在软垫上、被赏过一根烤得刚刚好的鸡翅膀,又因为妒火中烧而咬了一位戴黄手套的男士吗?那一段日子的生活与感情飘飘忽忽,逐渐融化,变得虚幻而不真实。”),我不禁思索起来,在偷狗人那黑暗、肮脏的角落里生存了几天的弗勒希,是如何面对惨淡的狗生的呢?一瞬间从天堂到地狱,狗的心理是经过了多么微妙的变化——也许正是坚信巴雷特小姐一定会来救他这一点信念才支撑他度过那段艰难的狗生吧(“倘若他心中仍有一线希望,那也是无名的、渺茫的希望——一张仍被它称作“巴雷特小姐”的模糊的脸。她仍旧存在;世界上其他的东西已然消失,但她仍旧存在。”)。在逆境中弗勒希一定也思考过狗生的意义。后来他老了。时间的流逝对于狗狗来说更加迅速。他从“一张新生动物的脸,红润且温暖,充满着健康与活力”,变得“连喷泉底下都懒得去躺,因为卵石地对他那身老骨头来说太坚硬;但在布朗宁夫人的卧室地板上,用人造大理石镶成的那片圭迪家族纹章,却特别平滑”。后来他死了,狗生画上了句号,与其他狗狗的命运并没有什么不同。狗的一生是多么短暂啊。 我不禁想起了我家从前的两条狗,还有小区里许多系狗链子的狗以及许多不系狗链子的狗。我忆起了一些牵着贵宾、博美犬的老太太们,她们曾悠然地和自家狗狗一起在林荫小道上、花园里、广场上散步。她们的狗狗大多灵活敏捷,像极了护花使者,保卫着他们深爱的老奶奶们。现在每次遇见狗,我总是不知怎么的,又爱又躲。有些人喜欢把人比喻成狗,比如单身狗,<某某专业的>狗等等,还发明过一些鄙视狗生的词语比如“狗仗人势”,我想,在狗类心理学报告上一定会提及狗狗对于这类现象的无奈之感。记得有个作家(也许是罗曼·罗兰,仿佛伟大的心灵总是极其厌恶自己的同类?)说“认识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不知到底是在批判人,还是鄙视狗呢(人能和狗相提并论!?正如父权社会的男性总觉得自己至少优于世界上的另一半人一样,人类认为自己优于狗狗是理所当然的)?虽然许多人爱狗,但是还是有许多人并不尊重狗。我家第一条狗是杂种(吉娃娃与中华田园犬血统),正如弗勒希在意大利旅居时见到的那些狗狗一样,没有身份与等级观念,也是更为自由、与自然更为亲密的狗。他刚来的时候特别小,圆润、柔软,连耳朵都没有竖起来,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名字为冰)。我也还小,为家里养了一条狗狗而骄傲得不知天高地厚——自己终于有了一个小跟班啦。不知诸君是否曾观察过狗狗们的表情。我所注意过的狗狗表情无非是笑盈盈、愁眉苦脸、哭、同仇敌忾这四种。狗狗大多数时候都是笑盈盈的,他能敏锐地洞察家人们的心情,好像你笑他也笑——狗狗的笑脸是多么令人幸福和温暖啊!他们的脸有时竟然如同镜子一样反映着我们的生活。我们家冰爱吃狗狗饼干,没得吃便会愁眉苦脸——有时是乞求的表情(水汪汪的大眼睛真是令人心碎呢!)。还有两次,他哭了,眼眶湿湿的,看的我也快哭了——在小区里乱跑被爸爸教训了。他当时也年轻,不知天高地厚,总是那么好动、活泼、机灵,心却又那么脆弱,仿佛需要爱神的抚慰与命运之神的眷顾。“同仇敌忾”的表情则令人振奋、充满了力量——每当有陌生人即将经过,他就开始预告冲锋的号角,汪汪大叫起来,因为领地被侵犯而愤怒非常,俨然成为我们家的守护神。 狗狗会感叹自己的命运吗?我来简略描述一下狗狗之梦,诸君就会稍微明白一点儿了。午睡时的冰之梦——记得小时候,窝在暖暖的狗狗窝里睡大觉,好舒服好幸福……开心至极,他摇起了狗尾巴,打着鼾。忽然之间——一切都消失了。他的尾巴摇到了他的屁股上,将他硬生生惊醒了。从此,他就开始了“咬尾巴”的浩大工程。一夜之间,从“摇尾巴”到“咬尾巴”,狗生竟然发生了如此惊人的变化?他不断地与自己的尾巴做斗争,直到把自己的尾巴咬断为止——狗狗的毅力是无人能及的。后来,他终于成为了一条强壮的青年狗,却又不知怎么回事地慢慢变得骨瘦如柴,以至于他在小区里其他狗狗和狗主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人们的闲言碎语和狗狗们漫无止境的吠叫,都能让他心烦意乱。那时我常常牵着狗链,一开始和他并排走着,可是他比我跑的快,拉着我到处跑,在这片并不广阔的天地下,肆无忌惮地跑着,他是那样坚强和有力……他是我的狗狗吗?虽然和他并排走了一个又一个下午,他是我的朋友却并不属于我。我的狗,我的狗链,这一切都不是我的。爸爸作为狗狗的“饲养员”,也付出了很多心血。我们的狗,我们的狗链,我们的狗粮,我们的牛奶。狗狗和人的关系总是“狗”与“狗主人”,总是这样被世人称呼着。但今天我仿佛悟出了人世间最大的真理——我们不是主人,是过客。在我上大学后,爸爸将两条狗都送给了别人,从那时起我就该意识到我们从来不是主人,只是过客。 在冰骨瘦如柴的日子里,我们想尽了办法,还给他喂牛奶。这个方法是奏效的,他总算一天天地强壮了起来,狗生终于回到了原来的巅峰状态——他戴上了炫酷的狗狗墨镜,吃起高贵的狗狗饼干,活力四射。我初中那会儿,家里来了另一条狗——一只黑色泰迪犬,名为洋。夏天,爸爸喜欢把洋身上的毛发剃得光溜溜的,洋活像一只“狮子王”。冰冰和洋洋是对小活宝,经常互相欺负对方。冰冰老了,洋洋长成了青壮年。 就是这样,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每时每刻。家门前的大松树砍了,我鼻子一酸,感叹起了人类的贪婪。我们与万物一同享受着太阳的光芒,在自然面前从未感受到卑微。作为具有自我意识的高等动物,我们能挡住命运的手吗?我们能阻止时间的流逝吗?我们养狗、砍树、索取自然之精华,我们创造奇迹、利用我们能够获取的一切——愈加缜密的思维,愈加退化的感受能力。伍尔夫作为故事的讲述者,以布朗宁夫妇的故事为线索,串联起狗狗弗勒希的一生。用狗眼审视人类社会,人类高贵在何处?人类世界五彩缤纷在何处?人类与自然愈加疏离,这种越来越不和谐的关系暗示着一种危机,也提醒了我们作为人,乃是自然万物之一部分,而不是外在的、工业化的机器。在伍尔夫的作品里,我们能看到她对女性命运的思索,却也可以依稀窥见她对整个人类社会共同命运的反思。所谓的等级观念、身份地位,诸如此类,狗眼中的一切都暗含着这方面的隐喻和批判。
《弗勒希》,这本书并没有像一些书籍那样简单易懂,但正是它的深度和复杂性,让我为之着迷。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关于一条狗的传记,它更像是一部关于人性、情感与生命的哲学探讨。弗吉尼亚以她独特的笔触,将弗勒希与巴雷特小姐(后来的勃朗宁夫人)之间的情感描绘得细腻而深刻,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思考。 书中弗勒希的忠诚和巴雷特小姐的深情,都让人为之动容。它们之间的情感纽带,超越物种的界限,成为一种纯粹而真挚的存在。 虽然《弗勒希》在初次阅读时可能会有些吃力,毕竟是意识流小说,但我逐渐沉浸在这个充满爱与温情的故事中,感受着弗吉尼亚笔下的每一个细节和情感波动。 弗吉尼亚,妳实在是天才的作家。到底是有多么强的感受力才能写出这样的文字,从前未曾想到过的可以搭配的语句,在弗吉尼亚的笔下一切都是那么顺畅生动。幽默、善讽,可爱,在狗狗的视角之下展现出弗吉尼亚与众不同的一面。
首先,我拒绝用电子书的方式阅读本书。这是一本非常小的口袋书。推荐中信出版社的企鹅经典小黑本,设计巧妙,堪称艺术品。 伍尔夫(Virginia Woolf) 的 弗勒希小传(Flush: A Biograhy)是一部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作品,它不仅让读者完完全全站在一只英国小猎犬的第一视角,还挑战了传统传记和性别角色的观念。从女权主义的角度来看,Woolf 的叙述揭示了维多利亚时代妇女和动物所面临的有限自主权和社会限制。 在阅读本书前,我们不妨先对维多利亚时代有所了解。 维多利亚时代是指1837年至1901年,英国女王维多利亚在位期间的时代。这一时期具有许多独特的特点,其中包括: 1. 女性强调服从: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价值观强调道德、礼仪和家庭观念。婚姻、家庭和社交规范受到严格控制,女性被期望在家庭和社会中扮演传统角色,强调贞洁、服从和母职。 2. 工业革命让人们有了掌控自我命运的意识:维多利亚时代见证了工业革命的高峰期,带来了工业化、机械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 3. 社会阶层分化带来的社会动荡:社会分层在维多利亚时代变得更加明显。贵族阶层保持其特权地位,而中产阶级的兴起带来了更多的社会流动性。 如果你仔细阅读小说,会发现Woolf把这些背景都恰当地融入在小说中。 这本小说,为狗立传,与其说主角是狗,不如说是命运如同狗一般的女性的传记。狗的处境也是当时女性的处境。女性的地位,就像一只爱犬,被保护却也被忽视,被喜爱却也被控制,如同金丝雀,只能在牢笼里等待自己的结局。然而,书里的女主角Barret与她心爱的宠物Flush,却在一步步中活出生命的价值,解锁出一种新生活的打开方式。作者开创性地打破男性主导的传记故事的传统模式,去关注被边缘群体的经历和观点。通过这种视角,作者挑战了常常限制妇女自主权和创造力的父权制结构。 此外,Flush: A Biography 展示了Woolf 精湛的语言运用能力,以及将女权主义主题与实验性叙事技巧融为一体的能力。她的文笔优雅内省,引导读者思考,到底什么是塑造我们生活的社会规范,女性如何自我解放。 Flush: A Biography是一部具有强大女权主义意义的作品,挑战了既定的规范和约定。通过赋予边缘化声音发声并采用创新的小说结构,Woolf 呈现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探索,涉及性别、身份和人与动物关系的复杂性。
伊丽莎白·巴勒特小姐从头到尾都没有自己的姓名。 结婚前,冠以父姓,结婚后,成为了布朗宁夫人。她是无数个女性的缩影,她没有自己的名字,她被父亲和丈夫影响和控制。 本书以狗的视角,去叙述那个时代对女性、对动物的禁锢,伍尔芙一如既往犀利、睿智,扯掉父权制华丽的遮羞布,露出压迫和控制的事实。 伍尔芙说,女性要有一间自己的房间。但拥有房间之后呢?假如说,女性被囚禁在这间房间,那这又是另一种压迫。 而维多利亚时代,无所不在的道德、礼仪和阶级,以及自始至终都在的父权就是这样桎梏女性的。 在这个时代,女性和狗一样没什么区别。 被人喜爱,被人分级,被人禁锢。 就如同几百年之后,女性发现“宠爱”其实是一个谎言,骑士精神追溯到源头,其实也经不起考究——是的,男人们把女性当做宠物一样,关在房间里、把玩在手心。 保护是另一种控制,赞美是另一种要求。 你很弱小,世界很危险,请待在房间里,待在我的臂弯里,我保护你。 你很美,很漂亮,请你一直这么美下去。 父权制编造了多少谎言来操控女性啊! 我们从巴勒特小姐的一生里看见,未出嫁前,女性要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出嫁之后,又落入了丈夫的控制:文中描写巴勒特小姐婚后连衣着都更换为丈夫喜欢的模样,或许她自己都未曾发觉。当然,狗发现了。 弗勒希就是女权主义的视角。弗勒希发现虽然离开了英国,但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女性一生任何一个阶段都依然处在父权制的统治之中。 文中许多处,伍尔芙都在以狗的视角呈现出狗对于自由和原始的向往,这其实不仅仅是狗的向往,也是女性的向往。 或者说,是伍尔芙在用狗的心声启迪人们,女性应该、有权利拥有这样的向往。当然,伍尔芙也写,被父权制谎言欺骗和囚禁的巴勒特小姐不仅不了解自由,更鄙夷向往自由的巴勒特。 真的是因为物种不同,无法交流吗? 不是。我们可以看见,在早期,在布朗宁先生出现之前的巴勒特小姐,和狗狗天然就可以交流,他们互相慰藉、互相是彼此在冰冷的社会制度下的依靠,弱者之间的共情和惺惺相惜。这个过程中,父亲是两人共同的阴影,但随着另一个男性的介入,女性和狗的联盟被瓦解,巴勒特小姐不再关注弱者,不再倾听自然的呼吸,而是开始讨厌狗、并“全身心关注大人物的出现和游行”。 女性是父权制的受害者,受害者逐渐又变成加害者。当然,女性又能加害谁呢?加害的只是自己、宠物、以及其他女性罢了。 父权制欺骗、桎梏并改造着女性。被迫害的女性,也会加入压迫的一方,继续迫害和欺骗自己以及其他女性。社会性别是被塑造出来的。 伍尔芙在用狗的角度反抗这样的压迫,企图告诉女性们,或许还有一种可能,不必听从父亲和丈夫,不必把注意力分给世俗,不必踩高捧低欺凌弱小,不必被父权制同化,我们还有另一种可能。 这本书放到百年后的今天依然适用,依然可以用来告诫一些爱男护男魅男的女性们,瞧,宠爱是谎言,父权制在欺骗和压迫你和我。我们不必伤害彼此,我们可以像狗一样,释放原始的天性,去追求自由、去冒险、去走出房间活出自己的样子。
这是一本可以听到和闻到的小书。 这是伦敦,这是意大利,这是贵族,这是贫民窟,这是爱情。但对小狗来说,这些词语可能毫无意义。它一个远比人类复杂的嗅觉世界,却偏偏没有词可以告诉我们它究竟闻到了什么。 一个如此擅长文字的伍尔夫,最后让我觉得世界上绝大部分经验都发生在语言之外。
这是一部很棒的作品,灵动的难以言喻。弗吉尼亚用她优美而富有洞察力的文字记叙了狗狗弗勒希的一生。在这部作品中我很少做笔记, 因为心被充盈的文字与爱填满了, 说些什么仿佛显得有些弄巧成拙了。弗勒希,一条西班牙猎犬,陪在巴雷特小姐与布朗宁夫人的身旁,用他的一生为我们诠释了什么叫做纯粹而真挚的爱。其中让我觉得动容又有些纠心的情节有弗勒希接受布朗宁先生、弗勒希接受新生的宝宝、 弗勒希死前穿越人海 狂奔到主人面前为了再见她一面的情节。弗吉尼亚对于狗狗的心理有着极深的洞察与揣摩,其中狗狗接受布朗宁先生时那种仿佛死过一次又获得新生的矛盾与挣扎让人动容。同时这又是一部非常有哲思的作品,充满了对人生与社会的哲学思考,也不露声色地反映了时代对于女性的束缚以及女性在束缚中的部分突围 和部分浑然不自知。伟大的弗吉尼亚女士,没有你女性主义的天空将亘古如长夜!
若读者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去看待《弗勒希:一条狗的传记》,会把狗的一生作为见证了诗人罗伯特·布朗宁与诗人巴雷特·布朗宁的爱情故事的线索,实则不然,两位诗人的爱情故事才是线索,从表达形式上看,狗的一生才是文本的主体。作为第三人称的狗同样经历着像卡夫卡小说《一条狗的研究》的动物之变,人之变与狗之变,但伍尔夫没有像卡夫卡那样不断对文本进行拆卸与重组,而是牢牢地把握文本行进的方向,内容先于表达,极具社会群体性。如文中的巴雷特·布朗宁为救弗勒希写道:“再说一句——面对这整个事件,我所致力反对的,乃是在这个父权世界里当家的所有丈夫、父兄及统治者所制定的一切可憎的规矩。”救狗行为上升为对社会意识形态的控诉。 狗的一生作为表达形式的主体,但弗勒希竟像人一样充满理性地思考,如他所得出的两条结论:在摄政公园,狗必须用狗链牵着;狗儿并不平等,人除了给活人划分等级,还给狗划分等级。伍尔夫代表的第一次人称未能从弗勒希的第三人称撤出,弗勒希时刻经历着人之变,所以伍尔夫同样作为文本的主体,是内容上的主体。因此,《弗勒希:一条狗的传记》是更倾向于价值输出式的文本,我们可以在文中发现大量隐喻。值得一提的是,文中对“纹章院”的人种歧视和对出身的挖苦,辛辣至极,讽刺“纹章院”的行为极不如狗。 在英国,弗勒希经历着乡村与城市的落差:宽广的原野与封闭的房屋,放养与狗链,在乡村,他可以自由地求偶,但在城市,他的自由受到了各方面的禁锢,如阶级,种族,权力。到了伦敦,在城市之中经历街道与街道之间的落差:贫富差距将相邻的两条街道划分成两个不一样的世界,文明与野蛮只相隔几步,爱与谋杀只在一念之间。最后,他们移居意大利,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落差,具体表现为不同国家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落差:伦敦与比萨、佛罗伦萨,狗子重获自由,无论是在城市或在乡村,自由地恋爱,而布朗宁夫妇也战胜了父权下的桎梏,组建家庭结婚生子。 狗之变:“弗勒希睡过人类的膝头,听过人类的声音,他的体内充满属于人类的热情;他懂得各种层次的嫉妒、愤怒与绝望,因而也必须承受苦难。”狗进入了人的社会,接受了人的生活,在完成自己的狗之变后,同样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员,知情绪会抑郁,能够与人相伴,与其携手一生。伍尔夫自身代表的人文精神,是对人,动物,植物,自然,乃至是生活的一些细枝末节的态度,没有惺惺作态,更不是故作姿态像男人那样去写作,旨在阐明她与自身内部和外部世界的联系,尤其是对生活的细致观察与体会正是许多男性作家所缺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