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志平 马廷魁等
本书从新闻学与传播学的视角对西方媒体就“9·11”事件的新闻报道进行了研究。第一,阐释了西方媒体话语霸权建立的基础、现状与表现,以及亚洲国家传媒力量与国际传播实力的孱弱;第二,分析了西方媒体如何针对东方文明(伊斯兰文明/中华文明)进行“议程设置”与“刻板形象”建构,曲解或丑化异质文明,从而达到配合其国家利益和全球战略的目的;第三,分析了西方媒体对伊斯兰文化报道的主观性与偏差性;第四,深入研究了西方媒体误导异质文化背后存在的政治、经济、军事、资源、意识形态、民族、文化、殖民历史等深层原因;第五,对新闻媒体如何报道异质文化进行了探索,提出了一点建议,以期规避误读或误导现象。
这一章如果放在本书的前面会更好。是对伊斯兰文明很好地介绍
像是拿硕士论文拼起来的又臭又长的为了结题出版的书
实施双重标准的行为之典型特征是通过立场来掩盖事实真相,这在文科人当中是较为普遍存在的毛病,法学领域尤甚。他们往往会从自身认可的意识形态和观点角度,认为某种行为或观点是主张独立自由的、是公平正义的一方;反之,与其意识形态和立场相悖的,就需要激烈鞭挞,属于集权的、灰暗的、限制自由的等一系列负面标签。典型的如,在该宏大叙事的领域特意强调“具体的人”,而在“具体的人”的领域却运用宏大叙事去描绘。“不是说宏大叙事和’具体的人’就一定矛盾,恰恰相反,宏大叙事下有’具体的人’,而一个个’具体的人’及其家庭在时空中的互动,塑造了宏大叙事,这两者是不同尺度下的不同描绘手法,是彼此成就彼此衬托的。但是一旦颠倒手法之后,不仅仅会让宏大叙事显得刻薄、似乎在刻意排除’具体的人’,也让’具体的人’否定宏大叙事。错误不在于叙事手法和视角,而在于刻意用不匹配的手法去看待问题,并且塑造了宏大叙事与’具体的人’之间的矛盾。”这也是当下新闻媒体煽动对立的典型手法,站在了实事求是的反面。又如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双标者会认为符合自身立场的是勇于争夺话语权、维护正当权益的做法,而有悖于自身立场的,则沦为严重的侵权行为。如此,怎么论证理都在己方,而在其认定的立场下,怎么论证都不可能跳出己方意识形态固有的框架。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也算是一种原教旨主义。概而言之,双标者需要的并非不同观点的公开探讨与异见的百家齐放,而是不断强化己方立场、以优越感打压彼方立场,体现了其内心深处的极度自卑。当下的自媒体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特征,实现了流量的急速传播与信息茧房的固化与对立。可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任何时候都不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