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查德·道金斯
《自私的基因》出版之后,在社会各界引发了重大争议。本书为40周年精装增订版,在30周年版的基础上,新增道金斯对于这些争议的回应,共计6万余字,主要探讨了人们在基因决定论、基因选择论,以及基因适应性上存在的普遍误解,进而从基因的视角正确理解生命及其意义,更加完善了道金斯对于“自私的基因”的经典论述,形成这本特别的“延伸的”40周年精装增订版《自私的基因》。《自私的基因》40周年平装增订版已于2018年11月推出,此为精装增订版,封面设计元素源于平装版的封面插画,这一富有想象力的插画是英国著名生物学家戴斯蒙德·莫里斯特别为英文版的《自私的基因》而绘制。精装增订版封面也取用了画中的重要元素并进行重构,让这部经典作品再次焕发生机,这也是本书的核心主题——基因——这个象征性意象赋予和传达的。
《自私的基因》被誉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科学经典之一。作者提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视角: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物种,不是群体,甚至不是个体,而是基因。道金斯把进化的焦点一路下沉到基因层面,让人重新思考生命到底是什么。四十周年增订版里,他专门写了六万多字的新内容,回应了多年来围绕“基因决定论”等概念的争议,让整个理论更加严谨完整。书中还穿插了不少生动的例子,比如吸血蝙蝠靠互相喂血维系“交情”,战地大炮每天准时鸣响,这些跨物种的故事既解释了利他、互惠、声誉这些行为背后的机制,也让严肃的讨论读起来不那么枯燥。更有意思的是,他提出了“meme”这个概念——把基因的复制、变异、选择逻辑搬到文化领域,为后来互联网文化的研究埋下了伏笔。这本书的影响力早就超出了生物学,在哲学、社会学、心理学这些领域也留下了深刻印记,被英国皇家学会评为有史以来最具影响力的科学书籍之一。通俗好看,能给不同领域的读者带来启发,普通人和专业人士都能读进去。
你以为你的爱、你的牺牲、你的梦想,都源于“自我”的选择? 再想想。 一只工蜂为何甘愿为蜂后赴死?一只雄螳螂为何在交配中献出头颅?母亲为何能不顾一切保护孩子?这背后,可能藏着一双我们看不见的手——它冰冷、精密,以亿年为尺度过日子。 它的名字叫基因。 这不是一本关于道德的书,而是一本关于“宇宙程序员”如何编写生命代码的冷酷说明书。它提供的视角如此颠覆,以至于出版四十年来,争议的浪潮从未停歇。人们恐惧它,因为它似乎将人性的圣殿,拆解成了求生机器冰冷的车间。 但最大的误读,莫过于将“自私的基因”等同于“自私的个人”。 这才是关键:基因的“自私”,是一种无意识的、算法般的驱动。它不涉及情感与动机,只关乎概率与复制。道金斯用这个惊世骇俗的比喻,并非为了宣扬犬儒主义,而是为了更清晰地揭示生命游戏的底层规则。 就像《物种起源》揭示了自然选择的伟力,本书则揭示了那推动选择之手的、更本质的动力。基因是永续的“赌徒”,而我们的身体,只是它暂时寄居、用于博取下一轮筹码的“载具”。爱情?可能是多巴胺系统精密的激励程序,用以促成基因的混合与传递。利他?可能是亲缘选择算法在计算:“救下与我基因相似度高的载体,更有利于我的拷贝存续。” 理解这一点,不是让人虚无,而是让人清醒。 它锋利地划开我们温情脉脉的自我叙事。我们曾以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是意义的创造者。但基因视角告诉我们,我们首先是精致的生存机器,是古老复制因子的当代化身。我们的痛苦、欢愉、欲望,在亿万年的尺度上,都曾是服务于基因复制的有效策略。 这令人战栗。仿佛一生深情,不过是一段预设代码的演绎。 然而,正是在这最冰冷的基座上,人类的热望才显出其真正的辉煌与叛逆。 因为人类进化出了文化,进化出了意识。我们有了《人类简史》所描述的“共同想象”的能力。我们不仅仅传递基因,更传递模因(meme)——思想、观念、艺术、制度。模因的进化,有时甚至与基因的利益背道而驰。 节育措施,是对基因复制命令的公然违抗。收养子女,是将资源投递给毫无基因关联的载体。艺术家为创作耗尽生命,科学家为真理放弃享乐,慈善家将财富散给远方的陌生人——这些行为,在纯粹的基因算法里,几乎是“错误”与“浪费”。 但这正是人性的突围。 知道自己是“载具”之后,我们反而获得了决定“驶向何方”的终极自由。我们可以看清那些深植于本能中的恐惧、贪婪与狭隘,然后,有意识地说“不”。 我们可以用《正义之心》中描述的道德直觉去超越直觉,用《思考,快与慢》中所剖析的理性去审视非理性。我们可以选择爱一个基因上无关的人,仅仅因为灵魂的共鸣;可以选择为一个抽象的理念牺牲,仅仅因为它符合我们定义的“善”。 基因搭建了舞台,设定了初始道具与角色本能。但戏剧的剧本,从此由我们的意识与文化共同撰写。我们知道母爱有基因的根基,但这丝毫不能减损母亲在深夜轻抚孩子额头时,那份具体而微的、充满光辉的爱。 理解自私的基因,最终是为了成就利他的人类。 它剥去了道德的神秘外衣,让我们看到,仁慈、合作与爱,并非天赐,而是在残酷生存博弈中演化出的、更高级、更智慧的生存策略。它让我们对善良心存敬畏——因为知道,这善良对抗着何等古老而强大的自私引力。 当我们看清生命的底层代码,我们或许能更宽容地看待自己与他人的“人性弱点”——那些嫉妒、焦虑、短视,可能只是古老程序在不适配时代的弹窗错误。同时,我们也更能珍视那些超越性的选择——每一次克己,每一次无私,每一次创造,都是人类意识对基因原始指令的一次微小而伟大的胜利。 这视角不提供温暖的慰藉,它提供一副冷峻的眼镜。戴上它,你看待爱情、家庭、社会乃至战争与和平的眼光,将彻底改变。你看到的,不再是混沌的表象,而是深层规则与自由意志之间,那惊心动魄的永恒搏斗。 我们既是基因的囚徒,也是意义的追光者。认识到前者的束缚,恰恰是后者真正启程的开始。 📖 延伸阅读: 《盲眼钟表匠》 《进化心理学》 《社会生物学》 《生命的跃升》 《第三种黑猩猩》 《基因传》 《意识的解释》
按照作者的说法,本书是科普读物,或者更准确一点说,作者的意图是想使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都能轻易读懂这本书。怀着这样的目的,我打开了这本书,但感觉却有很大偏差。也许是我的专业知识太浅薄了,本人更感觉这本书倾向于专业水平,阅读的过程中有很多理论需要费力去理解,读这本书有点啃硬骨头的感觉。[呲牙] 本书从基因层面讲述了生物的进化,作者所描述的是一切生物进化的共性,从生命最初的几十亿年前生活于原始汤中的有机分子讲起,它们分裂、繁殖、组合、变异,经过几十亿年的努力,找到了最有效的延续生命的方式,那就是它们以群居的方式通过载体繁衍生息。植物、昆虫、牛马还有人,都是基因的载体。载体的生命是短暂的,有期限的,而基因的生命是无限的。存在于我们体内的基因,多数都和几十亿年以前一模一样。基因是永恒的。 基因利用载体生存下去,它是自私的,没有感情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自己的永生,即使种群内存在的利他行为,也是基因自私性的另外一个表现,因为利他能使自己更好的受益。 本书的“觅母”一章非常精彩,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理念,让我们以新的视角审视人类社会,作者把人类社会中的文化、意识、宗教、习俗等很多社会现象,看成是基因一样可传播可遗传可复制的存在,他把它们称为“觅母”,这些人类社会特有的意识形态领域的东西,像基因一样逐渐扩散开来,并且一代一代地传播下去。想想真是这么回事,作者的比喻形象生动,使我们对这些看不见摸不到的社会现象,有了物质上的理解,像触摸实物一般有了切身感受!只有具有非凡的智慧和超人的文化底蕴,才能写出这样的段落,精彩!钦佩! 这本书虽然阅读的过程非常艰辛,但收获还是满满的,感谢作者。
感动点,多次非零和博弈的,最佳策略,针锋相对,善良,宽容,不贪,不嗔 转。 针锋相对”是一个善良的策略,这表示它永远不会首先背叛。它又是一个宽容的策略,表示它对过往的恩怨只有短期记忆。阿克塞尔罗德对“针锋相对”还有另一个令人回味的定义:不嫉妒。在阿克塞尔罗德的定义中,嫉妒是希望获得比对手更多的金钱,而不是追求从“银行家”手中得到绝对数量较大的收获。“不嫉妒”表示当对手获得与你一样的金钱时,只要大家都能从“银行家”处获得更大收获,你也同样高兴。“针锋相对”从没有“赢得”比赛,它从未从其对手处获得更多的利益,因为它除了报复之外从未背叛。它能得到的最好结果是与对手分享平局,但它尽量争取在每一场对弈中都能获得尽量高的共享分数!
确实是一部经典之作,所以出版了40年了还一版再版,魅力依然不减。首先想说的就产这本书的名字起的特别好,在很多年前瞄到这本书的名字后就被吸引了,感觉是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书,目前读来确实如此。书的内容就不作过多论述了,大家在看的时候具备正反两面的思维来理解就行了,因为所有的内容可能都是对的,也可能是不对的,毕竟我们是站在人的视角通过一些所谓的科学研究来试图理解基因层面的知识,有些观点可以被证实,但很难被证伪。除了书的内容之外作者的语言逻辑性和思维的全面性也都非常强(不过啰嗦话也不少),细细体会会让你有意外收获。 BTW,本书的翻译真的非常棒!
《自私的基因》这本书读了我八个多小时,哈哈哈。里面的东西跟我在知乎上了解的内容不太一样。那我今天的读后感就讲一些跟书里不太一样的东西。书里的东西是偏推理逻辑的,少了一些应用。 本文推书: 《博弈论》 《合作的进化》罗伯特 第一节 为什么大多数时候是男生追女生? 为什么大多数时候是男生追求女生,这就要讲到一个雌雄交配繁衍当中的成本概念。 男生来说每天他的精子生成数量是6000万,但是女生一个月才产生一颗卵子。对于男生来说,他某一次授精成功,他可以找另外一个雌性进行下一次授精。 但是对于女生来说,一次怀胎就是10个月,吉尼斯世界纪录里面一个男生通过捐精可以有几千位后代,但是一个女生最夸张的也只有22个直系后代。这还是那位母亲在不停的生育中度过了她的大半生的结果。 从古至今雄性和雌性在生育中的地位都不对等(科学上以配子更大的一方称为雌性)。因为男生在这种投资生育中的成本比女生低上百倍,所以男生更倾向于主动去寻找女生达成这种繁衍的意向。(假设是一个滥情和专情的人,滥情的人授精机会很多,所以生出来的孩子更多,于是20年后,滥情的基因的比例就变高了,那么对于雌性来讲,一个滥情的伴侣,会增加她养育下一代的代价,因为子女的父亲没有养育下一代。因此,雌性的反击方式就是矜持) 那么对于雌性来讲。她抚养下一代的义务和男生来说成本来说就不是对等的。她就需要所谓的矜持一点,端着一点,提高男生在追求她的过程中付出的代价。那么所谓的滥情渣男更愿意去跟傻白甜授精,就不愿意接受你的矜持所带来的代价。 在提高了对方的付出的代价之后,那么在子女养育的那一方面,男生会愿意付更多的精力。(也能把渣男筛选出去一部分)所以女生面对三天就跟你谈论授精事情的男生,请你关爱自己。男生面对三天就跟你谈论授精的女生,请一定要把持住,指不定是艾滋病患者报复社会。。。。 所以管家不喜欢傻白甜,因为没脑子,容易被绿。好吧开玩笑的,管家纯粹是觉得跟傻白甜(不管男女)做朋友很心累,善良的管家总是不忍心看着他们被欺骗,总是浪费很多的时间跟他们讲道理,最后他们还是投入滥情者的怀抱。 珍爱生命,远离渣男(傻白甜) 那再举个例例子,对于女生来说,你拒绝了这个男生,大概率来讲,你还有其他男生来追求你。 假设平均来说一个男生会追求2~3个女生,那么对于一个女生来讲,不就意味着她平均会被2~3个男人所追求吗?当然这个是由你的外貌,家世,知识,思想水平所影响决定。古话说得好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为什么?这就是在交易角度上的双方成本不一样。 你在看对渣男的批评和对渣女的批评,大多数对渣女的批评,顶多是对她自己不爱惜身体,伤害了自己这一方面的批评。但对渣男的批评就是因为他伤害了其他人所造成的批评。 在此呢,就要提醒女生,学会保护自己,学会拒绝,进入大学有相当部分的女生在初高中的时候,由于严格的家教和学校的教育,导致她从来没有接受过被人追求被人喜欢这样一个过程,于是一个很普通,甚至用管家的话说叫很垃圾的男生,随随便便追求她,她就同意了。 包括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是这样,那个男生在我看来,简直没有任何优点。但是女生没有接触到过这种追求,她也没学会拒绝,于是她就被成功的捕捉到手。甚至对于有些男生来说,你只是他的战绩的一个数字。女生又会因为这种喜欢以为自己很喜欢对方。不过是缺乏爱情观教育和性教育。 甚至还有一种案例,这个女生被两个男生追求,一个男生不学无术,一个男生有知识有文化,就是有素养的男生,他相对内敛,没什么能力的男生他相对于更加外向,他愿意主动的去追求去刺激那个女生。那个稍微好一点的男生,他内敛了就不会那么主动和直接,比较委婉。 解释一下,所谓的看感觉的“感觉”是什么。你去红灯区找小姐,你产生了肢体接触,你一样的会有感觉。你女生跟一个知道你喜欢你的人。你一样的会有感觉。这种感觉是一种激素。主要是以多巴胺为主的一系列激素。管家记得之前举过受虐倾向的原因,就是因为疼痛的激素有点类似多巴胺。有些人上瘾。 因此。那个女生不懂得这里面的规律,所谓的看重感觉其实就是看重异性跟你的肢体接触(甚至是自我催眠)所产生的一种多巴胺,那么你就会被短时间的多巴胺所控制,去喜欢了一个长时间来说不可能的人。(你不用筛选就遇见一个能够走在一起的人的概率低于1%)最简单的就是家乡不同。甚至经济条件不同,三观不同。多巴胺和授精的欲望能让你们在一起,却不能让你们成为一生的伴侣 这也是为什么管家,从来都不看好大学时期的爱情,你大三大四如果去找了一个恋爱的人,我觉得可能你们对现实的考虑会多一点,但是你大一大二没有进行过对比,没有经历过拒绝,没有经历过筛选你就跟某一个人觉得你们可以走到一生。大概率都是在扯淡。 第二节 淘汰制可以解决很多疑问 为什么大部分父母喜欢亲生的? 为什么大多数男生喜欢女生不喜欢男生? 不喜欢亲生的孩子的父母,他们的这种不喜欢亲生孩子的基因,没办法流传到下一代去。因为他们可能都不会生孩子。同理,为什么现在的人大部分愿意生孩子。因为不愿意生孩子的人的基因都老死了。剩下的都是愿意生的。 为什么男生喜欢女生不喜欢男生。 喜欢男生的男生他们大概率没有后代,所以他们的基因不会流传下来。 有没有觉得这个解释很无敌。爱情亲情的多东西和习惯是可以被科学找到起始原因的。 举个有趣和有名的例子。二战时期,德国科学家在统计战斗机的弹孔。他发现很多飞回来飞机上,发动机上的弹孔最少,于是有的科学家说把其他弹孔多的地方加钢板。有一个科学家却说要在孔少的地方加钢板。为什么呢? 因为在那些地方孔多的都坠机了。根本就没回来,回来的都是那些地方孔少的。 好了,你现在可以拿着管家教你的理论去装*了。 学习如果不是为了装*那将毫无意义。嘿嘿嘿 欢迎大家添加文管家 微信:goutuiwen 公主号:文管家读书 助理总结: (此处是正文样式改小五号字体) 因为身体结构的差异,导致雌性动物在繁殖上付出的代价远高于雄性,这也就导致了在大部分情况下是男追女。女性演化出来的保护机制便是“矜持”,通过提高男生追到自己的代价,一定量的拉平生理上的差异。而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整体基因偏向于维持种族的繁衍,而不是个人的感情,这便导致了“渣男渣女”的出现,其实这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不渣的人后代没有渣的人后代多),所以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要经过大量的筛选、比对,找到那个能对你产生足够多的多巴胺,打败“渣基因”的人。
一本生物学的经典之作硬生生被我当成动物世界给读完了! 原谅我,否则我真可能读不下去!如果不是我的原因,那么就是作者或者译者的原因——总而言之,我觉得这本书的叙述方式啰里八嗦,絮絮叨叨。每一个章节甚至全书的核心似乎很简单,几句话就能概括的内容非得搞成长篇大论,叫我读的疲惫不堪。 本书的核心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传播媒介和生存机器。而这些“机器”的价值体现于是否能够提高基因存活与繁衍的成功率。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道金斯认为自私并且只对自己的生存和繁殖感兴趣的基因是人类的源动力。作者从个体基因生存机器的演化过程、群体利他行为及ESS稳定进化策略、人类社会关系的自然选择三个层面论证了基因自私性。 所谓进化就是指基因库中的某些基因变得多了,而另一些变得少了的过程。复制错误是发生进化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进化是偶然发生的,尽管复制因子不遗余力地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DNA分子做的两件重要事情是:它们不断地进行自我复制并间接地监督制造了不同种类的分子——蛋白质。 遗传单位越短,它生存的时间可能就越长,因一次交换而分裂的可能性就越小。 基因为争取生存,直接同它们的等位基因竞争,因为在基因库中,它们的等位基因是争夺它们在后代染色体上位置的对手。这种在基因库中牺牲其等位基因而增加自己生存机会的基因,按照我们的定义,往往都会生存下去。因此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 进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以下简称ESS。ESS的含义是:凡一种性别的成员偏离其适中的稳定比率时,这种倾向必然受到另一种性别在策略比率方面相应变化的惩罚,这种变化对原来的偏离行为产生不利的影响。进化稳定策略因此得以保持。 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办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 一个基因有可能帮助存在于其他一些个体之内的复制品。这种情况看起来倒像是个体的利他主义,但这样的利他主义出于基因的自私性。 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 特里弗斯特别强调,性配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不信任和相互利用的关系。而不是为了共同的利益相互合作的关系。 性别有一个基本特性,可以据此标明一切动物和植物的雄性和雌性。这就是雄性的性细胞或“配子”(gametes)比雌性“配子”要小得多,数量也多得多。 特里弗斯还暗示,嫉妒、内疚、感激、同情心等等人类心理特征是人类为了提高欺骗、反欺骗与避免被视为骗子的能力,通过自然选择而形成的。特别有趣的是有一种狡猾的骗子,他们似乎是互惠利他的,但是他们始终得到更多而付出更少。人类肿胀的大脑和精于理性算计的特征,甚至有可能就是随着越来越精致的欺骗和越来越强大的反欺骗机制进化而来的。 在基因决定论与基因选择论这一部分,作者认为基因不会以干预行为实施过程的方式来直接地控制行为,唯一的控制来自在实施行为之前对机器的编程。如果要想了解现代人类的进化,必须首先把基因抛开,不把它作为我们进化理论的唯一根据。基因只是起到类比的作用而已。 比如觅母这种文化复制因子,它能够带领我们人类反抗自私的复制因子的暴政。再比如吸血蝙蝠共享、互助、合作的故事。即使我们都由自私的基因掌舵,好人终有好报。 我们不应指望生殖能带来永恒性,但如果你能为世界文明做出贡献,如果你有一个精辟的见解或作了一首曲子、发明了一个火花塞、写了一首诗,所有这些都能完整无损地流传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库里全部分解后,这些东西仍能长久存在,永不湮灭。 以上是本书的主要内容,道金斯认为,自私是进化的关键。亚当斯密则认为贪婪是经济发展的条件;而按照哥伦布的想法,欲望是人类进步的动力。弗洛伊德的观点则是,性欲是人类进步的源动力。 我觉得他们说的都对。而且在我看来他们的观点与“一切都是利益”的价值观一样,都可以用许多种方式去论证。但是在我看来,人类之所以能够成为地球的主宰,与人类建立的文明是息息相关的,人类成功避开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同样的,最初的设定无法阻止人类文明的进程。 现在很多人都认同楚庄王“止戈为武”的解释,但其实,“武”这个字最初的含义是“举戈而动”。“止”的古字形是脚趾的形象。脚是走路的器官,在甲骨文常作为表达与行走有关的符号。比如“步”,“走”,“歸”等等。在战国之后“止”才有“停止”的意思,所以“武”最初的本意应该还是“持戈而行”。然而在春秋时期,“止戈为武”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取代了它的本意,作为我们对“武”的共识流传了下来。从“举戈而动”到“止戈为武”,这不就是人类文明实现的一次自我超越吗?如果我们仔细思考,我们从古猿到智人的阶段,会不会同样是一段从血腥暴力走向安宁祥和(相对的)的一个过程呢? 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从“利”到“义”,人类通过超越功利实现了精神的升华。所以,自私也好,贪婪也罢,不管人类的“开机设定”(基因)如何,我依然选择相信人类,相信美好。
再一次重温经典…… 在大约40亿年前的原始海洋中,漂浮着各种有机分子。某天,一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一个分子(复制子)在偶然的碰撞中拼凑出一模一样的自己。随着复制子(基因的前身)呈指数级增长,海洋中的有机分子因消耗过度而变得稀缺。在激烈的竞争中,那些偶然演化出脂质膜的基因,能够锁住养分并抵御环境的侵蚀而得以幸存。随后出现的纤毛让它们能够“主动游动”去寻找食物。从此,军备竞赛不断升级:从抵御捕食的毒素与外壳,感知世界的眼睛,到能运动的肌肉,能防病的免疫系统和能思考的大脑。这一系列的装备,本质上都是基因为了确保自身拷贝而演化出的“生存机器”。换言之,哪怕是万物之灵的人类,也不过是基因的载体。真正的主人,是那些穿越亿万年的“基因”。 由于自然界的资源(食物、领地、配偶、甚至是原子和能量)有限,基因之间不得不展开竞争。那些遗传至今的基因一定是“自私”的,即优先保证自己的信息被传递下去,否则早已在漫长的岁月中彻底灭绝了。(作者强调"自私"是客观后果而非主观动机,并不具有道德含义。) 如此颠覆性的观点必然招致各种质疑之声,道金斯需要逻辑严密地论证其观点。于是,他不慌不忙地回答了下面各种问题: ①既然基因是自私的,自然界中为何还存在那么多利他行为呢? 比如,狮子靠近时,为什么瞪羚要跳起来吸引捕食者的注意,提醒同伴逃命? ②基因若是自私的,为何会演化出“衰老和死亡”这种糟糕的策略呢? ③如果基因是自私的,为什么自然界没有为了竞争而自相残杀? ④基因是自私的,但怎么解释自然界的亲情,特别是伟大的母爱?(终极挑战) ⑤既然基因是利己的,那它应该让动物玩命地生,可现实中,动物的生产量是非常稳定的。 ⑥ 为什么幼儿在断奶期会表现得异常反抗? ⑦为何雄性总是“花心”,而雌性总是“挑剔”? ⑧没有血缘关系的生物(甚至是不同物种)之间,为什么会互相帮助? …… 总之,他的结论是:生命(包括人类)只是基因为了实现自身拷贝而建造的临时“生存机器”,演化的本质并非为了物种或个体的利益,而是为了实现那些“自私”基因的永恒延续。 道金斯的观点那么"灰暗",把我的心都说凉了。没想到,他话锋一转:基因不再是地球上唯一的“主人”了。我立马儿又精神了,继续听他“白话儿”!🤓 道金斯创造了一个足以载入史册的新词——Meme(“觅母”或“模因”)。基因通过精子/卵子在生物间传播,而觅母通过“模仿”在头脑间传播。比如:旋律,观念,口号,时装,建筑风格,甚至“上帝”,都是觅母。他指出,文化进化的速度远超生物进化。基因进化需要成千上万年;而觅母进化只需要几秒钟。一个段子或哲学思想,可以像病毒一样迅速感染成千上万人。他认为,基因虽然自私,但它无法完全控制有了文化和意识的人类。我们会为了理想而独身(违背基因繁衍本能),我们会为了陌生人献血,我们会为了科学追求真理。尽管我们是基因制造的“生存机器”,但由于‘觅母’的存在,我们拥有了摆脱基因操控的可能。正如书中所言: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能够反抗自私的基因的暴政。”(全书最燃的一句话😊) 他还举了一个“好人有好报“的例子:一战时在长期对峙的战壕中,德军和英军达成了一种默契:如果不被上级逼迫,大家会故意射偏,或者在早餐时间停火。只要一方打破默契,另一方就会报复,直到双方重新回到合作的平衡点。换句话说,就是“自己活也要让别人活”。这让我想起最近看的一本书,《合作的进化》——“重复博弈”的经典之作。阿克塞尔罗德请专家编写程序进行博弈,结果胜出的竟然是那个最简单的程序——“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它的策略是第一轮选择合作,之后每一轮都重复对手上一轮的选择。在“重复博弈”(即双方未来还会再见面)的条件下,长期合作的收益远大于短期背叛。道金斯告诉我们,合作是自私的基因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一种高级策略。 第13章“基因的延伸”实际上是他的另一部名著《延伸的表型》的精华浓缩版。“表型”通常指基因表现出来的身体特征(比如蓝眼睛、长脖子)。但道金斯说:建筑,巢穴,甚至操控别人的行为,都是基因的表型。比如,石蛾幼虫会用石子盖房子。而盖房子由基因控制的,石子房和蜗牛壳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它的“延伸”。他说,一个生物的基因还可以操控另一个生物的行为。比如,某种寄生虫进入蜗牛体内后,会让蜗牛的壳变厚。为什么?因为厚壳能保护蜗牛不被吃掉,从而让寄生虫有更多时间繁殖。我们不只是基因的机器,也可能沦为“别人的”基因的工具。这书听起来蛮有趣,有空儿找来看看。 《自私的基因》在学界和思想界引起很大的争议。道金斯是世界著名的四大无神论之一,很多人觉得他的书太令人绝望。如果母爱是算账,牺牲是套利,那人类的高尚还有什么意义?据说有些读者陷入了彻底的虚无主义,失眠甚至抑郁。另外,20 世纪最卓越的演化生物学家,古生物学家史蒂芬·古尔德也指出道金斯把生命看得太简单了。生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个体,群体,生态环境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时候物种层面的大变动(如陨石撞击)比基因的小算计重要得多。 无论你是否接受他的观点,只要你读过它,就再也无法回到那个对自然充满浪漫幻想的过去了。 注:我发现在阅读时,若用“演化”而不是“进化”的思维,能更好地理解那些看似糟糕的特征,比如,自杀,衰老和死亡。因为“进化”有“从低级到高级”的意思,带有方向性和目的性。而“演化”更客观,它更能准确地描述生命的本质——适者生存。比如,洞穴里的鱼为了节省能量让眼睛退化消失了,从功能上看这是“退化”,但从生存上看,这却是成功的演化。
恍惚间突然发现居然本书已经是马上芳龄五十,然而正如作者本人在30周年版中所说,书中的内容和结论至今大差不差,有些细节问题也在后续的注释之中做了解释。 同样基于达尔文的进化论,书中的描述及及结果和之前的《进化心理学》结论基本一致,可能最大区别在于这种策略选择(尤其是用于解释生物的“利他”属性时)的最底层逻辑是人们更常认为的群体抑或个体?而道金斯直接回溯的基因的层面——但他又并没有要否定人类“超越”“本能”的自主意识——正如,嗯想想这个可能是我说的:可我们是人啊! 为了方便描述,道金斯偏偏用了“自私的”、“无情的”、“目的性”这样明显往所谓“有意识的更高存在”指向的文字——但又基于他是个著名的“无神论四骑士”所以连更容易解释和被接受的“第一推动”的说法提都不会提起,也间接地没有深入探讨自由意识等等,可以想见在初版时无论对学界或者普通读者来说,不啻于“人是猴子变的”这种说法第一次出现在西方世界……但其实围绕着的是无非依然是自然选择的压力让基因的(理论上的)无序突变(看起来主流是两性繁殖)中最适应的那些更容易存活以及进一步进化(演化)发展下去。然后举例其中一些物种如何产生为不同的“进化稳定策略”做了一些很有意思的描述,还是那句基本上和现今已有的结论大差不差。 其他比较有意思的还有略提了一下自我意识的产生以及对比基因演化和人类“文化”的演进状态,文中用了“觅母”作为中译——而meme这个词本身以及演化成如今的某种含有文化基因特质的文化遗传物了,这点非常有趣。 另外40周年版多出了两章大概可以看作对坚持使用“自私的基因”作为书名的解释和相当重要的对基因决定论的驳斥,能看出道金斯老头儿真的非常非常好玩儿啊~
提起进化论,你肯定会说就是“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嘛。但有一个关键问题,连达尔文自己也没说清楚:所谓的“优胜劣汰”,淘汰的是某一个具体的生命,还是某一群生命,又或者是一个物种? 对这个“遗留问题”,本书作者理查德·道金斯说:全都不是,真正被选择的是小小的基因。甚至,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生命其实只是一种保存和复制基因的机器,活着都是为了基因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