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尔·施米特
《合法性与正当性》收入卡尔·施米特经典作品三种:《当今议会制的思想史状况》、《合法性与正当性》、《从囹圄中获救:1945—1947年间的体验》;主题围绕施米特作为宪法学家的思考与命运。《当今议会制的思想史状况》尖锐提出议会民主制的法理学和政治学困难,既立足于现实政治问题,又具有思想史视野。《合法性与正当性》为宪法学和政治学的经典文献,是施米特在魏玛宪政危机关头书写的法学名作,堪称挽救魏玛民国宪政的“绝望尝试”,明确主张对反魏玛宪法的政党(纳粹)实行党禁。然而战后,施米特却吊诡地被贴上“第三帝国桂冠法学家”的标签,1945年被盟军当局拘押近两年。其间,施米特写作六篇随笔,结集为《从囹圄中获救:1945—1947年间的体验》出版,篇幅虽小,但在施米特研究中征引率却很高,因为从中可以看到施米特因欧洲法学传统的彻底崩溃而深感无奈。
1923年给议会制判死刑;1932年给合法性判死刑;1945年轮到施米特自己上庭。这本文集最触动我的是《从囹圄中获救》这一章,因为它不是理论,而是施米特在牢里写的随笔,正好接上了《合法性与正当性》结尾那句“接下来就是真理为自己复仇”,彼时他正坐在自己预言的那场复仇里。“我在文本中谈到了自己,这在我生平中是第一次。”施米特的这几篇随笔让他从那个冷静、睿智的公法学者变成了一个有温度的常人,因公法的本质属性而不得不直接面对政治博弈,受历史和命运的拨弄。 我对于施米特不忏悔、不认罪的做法是十分认同加十二分的敬佩,他的曲笔自辩逻辑完全闭合。纽伦堡审判在施米特这里只是战胜者对于战败者的司法回应,敌人与兄弟都是相对的,审判者只是手握权柄的那一方。既然没有中立的法官,那么审判也不过是一次政治决断而不是道德裁决,这是施米特政治神学的必然结果。
自然樊篱倒了;社会樊篱又限制着我们。它不仅限制我们,而且改变我们。因为重要的不再是认识世界和人,而是改变世界和人。 有时在最深切的屈辱之中,我们神性出身的自豪感在我心头油然而生。这是一个幸福的瞬间。这不是梦或者童年的回忆,也不是天堂,但确是一幅画,这幅画表现了我们自己以我们毕生的可怜劳动参与其中的由多个世纪的历史努力浓缩而成的同时性。 圣物逐渐褪色,变成了哲学的或历史的装饰品。但它们还能唤起古董的和装饰的兴趣,在大饭店里也还为某些传统如长袍和假发留有空间。到了彻底的技术时代方才清除了这类东西,完成了全面的世俗化。无情的逻辑使人认识到作为科学的法学之所在,即处于神学与技术之间,而法学家则面临严酷的选择,他被推入纯技术的新的客观性。传统的圣物现在不切实际,也过时了。技术时代的地下室和棚屋取代舒适的饭店而敞开大门。现在收到保持沉默要求者是法学家。现在,对他们发出呼喊的——假若还有这么多拉丁文的话——是当权者和司法者的技术人员:silet juriscult(i闭嘴,法学家们)! 通过保持沉默,我们思考我们自己本身和我们的神性的来源。 请记住哲学家的伟大名言:他者身上与自己本身的关系,是真正的无限。哲学家说,否定之否定并非中立化(Neutralisation),而是真正的无限之所系。真正的无限是他的哲学的基本概念。敌人是我们自己的作为形象的问题。
本科时候,遇到自己无法解释的法律问题,常常会用“以我朴素的价值观…”把自己忽悠过去,但如此对道德的依赖与对规范的摈弃,某种程度上也是“人权”、“尊严”等价值污名化的原因之一。因而在法治国家,也“不应当是人和角色实行统治,而应当是规范生效”。常读常新!
前半部分还可以。后半部分看不懂在写啥。几个概念也没区分清楚,另外这个标题最好把民主凸现出来,不然就偏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