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埃德·斯塔福德
《征服亚马孙》是埃德·斯塔福德历时860天近万千米徒步亚马孙河的远征实录。2008年,斯塔福德开始了他征服亚马孙的旅程。旅程的规则既简单又艰难:每一步路一旦借助外力,就重走一遍。从秘鲁南海岸的亚马孙河源头出发,行走900多万步,860多天行走近10000千米,被蚊子和蚂蚁叮咬各超过20万次,被黄蜂蜇了600次,被蝎子蜇了10多次,消耗10部高画质摄像机、6双靴子、3部全球定位设备,斯塔福德成功跨越整个南美洲,抵达广阔的亚马孙河入海口,成为全球徒步走完整条亚马孙河的第一人。本书详尽记录了德爷徒步全程的经历,狂野、震撼、险象环生,超凡阅读这场搏命之旅,我们会感受到人的恐惧与渺小,也能见识到人的勇气、智慧与伟大。
《征服亚马孙》一书,定格了英国探险家埃德·斯塔福德用860天徒步约1万千米、完整穿越亚马孙河的传奇征程。2008年,他从秘鲁南海岸的亚马孙河源启程,背负高画质摄像机与生存装备,以“不借助任何外力推进”的严苛准则向自我发起挑战——全程步行约900万步,穿越茂密雨林、干涸湖泊、洪水泛滥区与高山河谷,被蚊子、蚂蚁各叮咬超20万次,遭黄蜂蜇伤600余次、蝎子蜇击10余次,耗损10部摄像机、6双靴子与3台GPS设备,最终抵达亚马孙河入海口,成为史上首位完成这一壮举的探险家。 书中既铺展着极限徒步的惊险与震撼,更细腻勾勒出丛林生存的真实细节:他以钓鱼、狩猎与采集植物果腹,直面洪水侵袭、河流改道与极端天气的致命威胁,更要抵御长时间独处带来的孤独与恐惧;途中,他与当地土著部落深度互动,既汲取他们世代相传的生存智慧与文化养分,也让土著族群见证了现代探险者的执着坚守与人性脆弱。这段旅程悄然重塑了人与自然、文明与原始的边界感知,让人在震撼中体会到个体的渺小与勇气的磅礴。 全书以第一人称视角串联起艰险历程、深刻反思与人文关怀:前半段聚焦“征服”自然的刺激与磨难,后半段则逐渐转向对雨林生态、土著生活本质及人类未来走向的深层叩问。最终,斯塔福德用双脚丈量出一条“人与自然重新对话”的路径,不仅印证了人类在极限环境中的坚韧意志,更彰显了生命在绝境中熠熠生辉的尊严。
这本书带给我思考的问题是:“善于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和永远保持至死不渝的意志到底哪个更加重要?” 其实我这个问题是伪命题,因为这两者并不是矛盾的,善于抓住机会的人也往往会具有死磕到底的勇气。在今年的《哪吒2》之前,我一直偏爱《飞驰人生2》这部电影里面的几句台词,当领航员宇强说:“其实咱们只要足够努力,机会就一直会在。”张驰说:“不是的,我努力过无数次了,但我知道,机会只会出现在这其中的一两次。”看了各家所言所写的名为历史的故事,人真的可以胜天半子么?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这首咏史诗告诉我们机遇造人的道理。就好像deepseek那一夜间崛起,天下谁人不识君。可同一时间kimi推出的模型连同开发者那些奋战的日子还未等到黎明就匆匆化为岁月的长河里一颗沙粒。可再想想自OpenAI用transformer架构掀起的怒海狂涛,淹没的何止是kimi团队的星火?那些在硅谷深夜里调试的代码,那些被否定三千次的神经网络,那些意气风发的工程师何尝不是为人类认知边界夯实的路基。从语言文字到风土文化再到国家文明的演进,从石器青铜到铁器蒸汽再到电器信息。青铜时代的占星师在龟甲上刻下裂纹时,早已参透这个真理:天命玄鸟,将而生商。天命玄鸟的降临,永远需要青铜鼎里持续燃烧的烟火供奉。当我们站在月之暗面回望,阿波罗十一号的鹰号登舱与苏联N1火箭的残骸,共同构成了人类挣脱地心引力的双翼。所谓的胜天半子,本就是在永恒的博弈中,将湖面泛起的涟漪凝固成历史的足迹。是的,任何竞赛总会有第一,可名为第一的山峰上只容得下一杆标旗。 我们当然可以为第二名的遗憾和可惜上一个悲壮的价值,甚至一样可以强调他们赢了自己。历史的青铜巨门訇然中开时,总在门缝里透出两道光束:一道是上帝抛出的骰子,一道是人类举起的火炬。前者给人希望,后者是虽千万人吾往矣。当阿蒙森在南极冰原插上挪威国旗时,斯科特探险队仍在暴风雪中丈量着理想主义的刻度。前者以精准计算捕捉到极地短暂的夏季窗口,后者用冻僵的手指在日记本写下"我们会像绅士般死去"。这场二十世纪最著名的竞赛启示我们:在命运赌局中,真正永恒的并非骰子落定的点数,而是人类在赌局中迸发的光芒。 这就是极限运动带给人的启迪,在随时随地面临死亡饥饿疾病的高压环境里,每一个机会你都要抓住,在面临各种诱惑乃至人的本性的时候还要向着目标至死不渝。这太残酷了,为了什么?也许是正如法国国王亨利四世所说如果你们迷路了,丢失了你们的军旗,那么就请跟随这顶白羽盔,它永远在追求荣誉的道路上。或许是为了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的结尾写下的那个不能称之为人的生物含含糊糊的,不连贯的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尼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他的家园。或许是《白鲸》结尾一艘船驶过把“我”捞起。又或许是攀登者总是被问为什么要爬某座山,那句经典的because it is there(因为山在那里)。 ok,写到这里吧。但是我还要再泼一盆冷水,征服过后,如何相处,更是一个伟大的议题。或许直白点,你将如何对待你的奴隶?是的,面对一个比你强大百倍的敌人还选择勇猛战斗可以体现人类文明的价值,战胜敌人(自然)之后如何对待被你征服过的奴隶,一样是彰显人类文明程度的伟大议题。
比电视节目更真实也更精彩,德爷的亚马逊征服之旅,两年时间,成功没有偶然!
微信读书:阅读《征服亚马孙》作者:埃德·斯塔福德,译者:纪乃良。 因为几天前刚刚看过了《印加帝国的末日》,对这片土地越发的好奇起来,正是这好奇心让我遇到了《征服亚马孙》,作者从秘鲁南海岸的亚马孙河源头出发,行走900多万步,860多天行走近10000千米,被蚊子和蚂蚁叮咬各超过20万次,被黄蜂蜇了600次,被蝎子蜇了10多次,消耗10部高画质摄像机、6双靴子、3部全球定位设备,斯塔福德成功跨越整个南美洲,抵达广阔的亚马孙河入海口,成为全球徒步走完整条亚马孙河的第一人。肾上腺素拉满的经历,狂野、震撼、险象环生,超凡阅读这场搏命之旅,我们会感受到人的恐惧与渺小,也能见识到人的勇气、智慧与伟大。
德爷开局一天饿九顿的被动技能竟然在书里没触发,以及蛋白质是牛肉的5倍也没出现。 相较于视频里的德爷,书里的德爷在自己的日记中显得更容易暴躁疑心重还有一点是德爷哭了。 亚马孙热带雨林可以称为人类禁区,没有点抗生素和专业的户外装备,顶级的生存知识,生活小技巧等等是很难徒步穿越成功的,更何况是穿越整个热带雨林。 在徒步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无法想象的,毒蛇虫的致命威胁,光是蚊子就能让人在睡觉醒来的时候大面积出血,还有什么长湿疹长脓泡的问题是常有的事。根据德爷的描述,其实他更怕的是语言不通与当地部落的冲突,以及签证到期和资金不足的问题,前者当地人可以要他小命,后者会让他一年甚至好几年的穿越雨林计划失败。 非常佩服德爷和他伙伴虔诚的步行态度,遇到坐船或者其他情况的,会返回原出发点再次徒步行走,以及德爷不想商业化拍与步行无关的商业视频,纯粹是为了徒步而徒步。 简直就是牛逼中的牛逼。
2007年的一天,担任过户外探险向导的斯塔福德忽发奇想,要成为徒步走过亚马孙全流域的第一人。《征服亚马孙》就是埃德·斯塔福德为这次徒步探险写的自传体探险经历。在与同伴做出计划并得到赞助商支持后,斯塔福德花了860多天,行程8000多公里,穿越数个国家,从亚马孙河源头一直徒步走到亚马孙河入海口,最终成为徒步走过亚马孙河全流域的第一人,创造了吉尼斯世界纪录。他原本默默无闻,在结束探险、返回伦敦时,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上了各种电视和广播节目,受邀到皇家地理学会演讲,并成为该学会的一员,也成为雷纳夫·法因斯爵士的环球探险信托基金会的理事,把户外探险的临时工作变成了终生事业。 《征服亚马孙》是一本励志书籍。好走的路早有人走过,而他要走的是别人没有走过的路。自地理大发现以来,探险家层出不穷,要成为某个探险第一人是越来越难了。这一路走来,且不说多次遭遇毒蛇的攻击,每天数千蚊虫的叮咬,险些葬身鳄鱼之腹,单单是警察的无端拘留,原住民充满敌意的威胁,几次与毒贩擦肩而过,其凶险、难堪就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即使斯塔福德上学期间就喜欢体育运动,有强健的体魄,即使他当过兵,在部队系统接受过野外求生训练,即使他不是野外小白,有担任户外探险向导的经历,即使他争取到了一些赞助(资金、设备、医疗救助等),使探险之旅顺利开局,他仍然遭遇了无数个意外,不时被迷失方向、野外断粮、伤病折磨、设备损坏、财务危机所困扰。但他挺了过来,克服重重困难,排除艰难险阻,终于走完了别人没有走过的路。 《征服亚马孙》记录的是斯塔福德亚马孙探险的心路历程。长时间在艰苦环境下跋涉,最大的难题居然不是危险,而是枯燥和无聊。远离文明,远离亲友,远离城市,远离人烟,蚊虫日复一日地围追堵截,伤口日复一日地发炎化脓,衣服日复一日地被汗水打湿,靴子日复一日地灌满泥浆,跋涉者日复一日地艰难跋涉,怎能不被枯燥缠身?怎能不被无聊困扰?在枯燥、无聊的跋涉中,危险倒成了一种变化,一种调剂,一种刺激,一种兴奋,使跋涉者可以暂时摆脱枯燥的困扰,有勇气继续前行。这种枯燥和无聊不仅毒化了自己的情绪,还会与同伴交叉感染,毒害同伴之间的关系。斯塔福德在探险过程中,通过学习、求教和反思,逐渐学会了情绪的自我调节,学会克服负面情绪,并且学会了在有负面情绪时如何与人相处、与人合作。 《征服亚马孙》记录的探险或许可以称作是一次环保之旅。斯塔福德在计划这次探险时,试图把这次探险的目标定位在“宣传环保,培养和提高保护雨林意识”上。向谁宣传?培养和提高谁的意识?在出发时是模糊的,结束探险时仍然是模糊的。实际上,斯塔福德在亚马孙雨林目睹的是不同文明的冲突,文明冲突之下,落后文明无力与先进文明竞争,相当一部分原住民难以融入先进文明。而南美独立国家发展民族经济的冲动必然与环保需要发生冲突,乱砍滥伐的效应也必然溢出国门,从而遭到其他地区和组织的抵制。这些冲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亚马孙雨林的命运。在这些具有时代特征的冲突面前,个人几乎无力改变什么。斯塔福德也只能在本书中尽可能地介绍亚马孙雨林的命运,以及生活于斯的人的命运,以期引起人们的关注。不得不说,斯塔福德当初设定的目标,注定要留下些许遗憾了。
死亡丛林,危机四伏;致命追杀,险象环生。英军退役军官凭着坚强的意志和信念,历经千难万险,九死一生,最终完成了一场最勇敢者的旅行,成为世界史上徒步穿越亚马逊河全程的第一人。
看这种书的初衷,是想了解在埃德的纪录片之外更多的细节。 看完后,我并不觉得失望。这并非是能吸引人的探险类小说,而是关于一场不可能的冒险的平实记录,关于人如何超越自我的实践过程。 因此在描述的语言上,没有夸张,没有比喻,反而多了一些真实感。因为埃德的目的是徒步穿越亚马孙,是挑战精神力和行动力的极限,至于沿途风光,更像是一种点缀。 纪录片里的波折,只是冰山一角。看了书之后才知道,一路遇到的麻烦数不胜数。 一个又一个靠谱又没那么靠谱的同伴和向导、掉链子的签证人员、超出预计的路程、途径原住民部落引起的冲突,精神和身体的双重考验、中后期的财政危机……,无数的险境需要跨越。 挫败感,不仅来自未知的自然丛林,也来自现实情况的不顺。 可贵的是,埃德坚持下来了,这也是本书的魅力所在。 不管那些路是多么难走,不管中途有多少人来了又离开,直到乔的加入才形成了真正默契的团队,不管受到怎样的原住民刁难,不管心灵处于何种困苦的境地,不管在钱不够的情况下必须减少口粮……,埃德都坚持下来了,他完成了他的挑战,他用超绝的意志征服了亚马孙,也征服了所有认为他不可能做到的人的心。 阅读这本书,就像是埃德一起走过亚马孙,偶尔欣赏风景,更多的时候是埋头向前。因为没有那么多时间,这也不是闹着玩的冒险。 同时,埃德在书中毫不避讳地表露某些负面情绪,比如无聊、枯燥、沮丧、失落……,可能扫兴,却真诚而贴近大部分人的感受。 远离城市,在山野间走路两年半,肯定是会时常感到乏味的。这可能也是某些冒险的真相,哪有那么多激动人心的时刻,填满琐碎时间的,更多的是平淡。 看到后半段,一切步入佳境,埃德超脱了环境的束缚,转而真正地享受起旅途来,不禁在心中为之喝彩。 在日复一日的行走中,褪去浮躁,洗净铅华,这正是我阅读这本书感觉美妙的地方。 回到生活中,很多事情之所以难,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自己去做过,我们在行动之前就否定了自己的行动。 我们不应该像那些对着埃德打退堂鼓的人一样,我们应该像埃德一样,试着为达成自己的目标,切实地投入与付出,不去理会弱者怎么看。
尽管我不明白探险的真正意义,毕竟生命是最重要的,而且,如果想考验自己面对未知的勇气和综合能力,会有很多方式和项目。 一些未被人知道的地方和生活环境,也并非是必然的,毕竟还有很多的探索方式,而个人的认知也是有局限的。同时,世界的人们有他们生活的模式,未必需要都被外界了解,一些有丰富资源的落后地域,也许被全球认识,对当地人反是一种伤害和平和生活被打破。 不过本书的整个过程,对个人而言,可以非常快递地提升个体的综合能力吧,也会给别人一些面对困难和险恶生活环境的动力和勇气!
相比《鲁滨逊漂流记》,我更喜欢这种取材自作者亲身经历的非虚构游记。埃德一开始的想法非常疯狂,甚至于不可思议,但是他的计划还是有条不紊的进行。团队成员换了几波,经济上遭遇过危机,也有和部落原住民的文化冲突,护照问题……不过可喜的是,他凭借自己的勇气,智慧,信念,克服了各种困难,完成了徒步亚马孙河的计划。能够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唤起全世界对亚马孙雨林的保护意识,这本身就是了不起的壮举。埃德详细记录了他的心路历程,他也是一个普通人,会有烦恼,恐惧,焦虑,非常的真实。 美中不足的是书里没有雨林风光的任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