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之霖
《图解法律常识一本全》汇总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500多个法律常识,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3个板块,对我们在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发明、刑事犯罪、诉讼程序等方面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使我们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决办法,成功运用法律这一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个人、企业经营、家庭必备的法律工具书。
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高中时候我们学法,大学时候慢慢懂法 毕业之后一直守法,一生随时准备用法 现在上课的时候,只要讲到(高一)或者复习到(高三)香港的司法制度,我就会不断的跟学生们说:以后你们上了大学,就有很多自己可支配的时间了,所以不管你读什么专业,一定要多看一些法律相关的书,增加一下自己的法律常识。 然后我经常开玩笑的跟他们说:不读书,以后你们的父母放心把家族企业交给现在这样的你手里吗?以后你的兄弟姐妹跟你们分家产的时候,你凭什么去争呢?现在的你们还小,看不到这些潜在的风险,情有可原。可如果真有一天到了那个你不得不做抉择的时候,不读书、不知法,你只能悔之且晚矣!所以,千万不要把自己的无知当作借口,自己要在一切的风险来临之前有所防范。 因此,我强烈推荐《第二十条》这部电影,一部有关正当防卫、不予起诉的法理故事。以下引用雷佳音的抗辩: 这三个案件,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三位当事人似乎确实存在防卫过当的行为,达到了刑法起诉的条件。但我们扪心自问,自保的时候,谁不是全力以赴?谁能精准地控制力道点到即止?你点到即止了,对方下手无情怎么办?于是三件事,成了合理却不合法的事情,法律和道义站在了对立面。这就让人忍不住想问:天理何在?法理何存?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王永强挥刀26回,这个背后到底是什么?王永强一家为给孩子看病奔波了几年,筹集手术费用,走投无路问刘文经借的贷款,他们一家是想让孩子能够恢复健康,过正常人的生活。但王永强想错了,等待他们一家的,是没有尽头的折磨与虐待。刘文经是不是去车上拿刀这一点在法律视角上不重要,那在王永强眼里呢?在一个濒临着家破人亡,一个绝望的人的眼里呢?那你要求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一个普通人在这一刻做什么?在王永强眼里,刘文经,他是一个不可预测的野兽,他阻止这个野兽去陷害他的家庭,他有错吗? 我作为本案的主办检察官,我认为王永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正当防卫。 所以,我的结论是无罪,不予起诉。 三年前,我遵循司法惯例把一起介于见义勇为和故意伤害之间的案子判成了后者。 我不断地说服我的当事人要接受法律的判决,我说服他接受这一切。不要闹事、要忍下来,但就是这回遵循司法惯例的判决让他送了命。他女儿是个未成年人,孩子就抱着他父亲被货车撞扁的头盔泣不成声。孩子哭着问我说:“我爸爸错哪了?对他的判决公平吗?”对于一个没有母亲,又刚刚失去父亲的孩子,就看着一双哭红的眼睛,你会怎么说?你能说什么!我觉得多说一个字都是苍白的力。 我没办法拿着法条逐字逐句给她分析吧!我说服不了她,我也说服不了我自己。王永强的女儿娟娟也是个残疾,她给我写的纸上说:我爸爸是个好人。但请你们告诉我:我该如何跟一个5岁的残疾女孩解释这一切?我说这是我们的司法惯例,我改变案件定性的阻力很大啊!虽然我同情你爸爸,我认为他没有错,但我还是要把他判成杀人犯。 5岁的娟娟还有刚才我当事人的女儿,她们都是未成年人,她们会长大,会步入社会,那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究竟是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了他们手里! 王永强的老婆郝秀萍跳楼之后,有个人跟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一个母亲为什么会扔下她狱中的丈夫和5岁的残疾女儿去跳楼? 为什么?因为她绝望,她对法律的绝望、对公平的绝望、对我们的绝望! 如果我们不能给她带来希望,那我们有什么资格穿这身衣裳?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一个人的人生! 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难道不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吗?! 最近家里出了点事,我儿子为制止一起校园霸凌,把对方打伤。为了不留污点,让他出去上大学,我是三番五次求对方高抬贵手把案子给撤了,以至于我媳妇气不过大打出手把对方打伤了,触犯了法律,现在被拘留。在去拘留所的路上,我儿子就问我说:爸,我制止霸凌错了吗?我错哪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不知道他错哪了。那法律错了吗?我也不知道。 发生在我身上这件事我就在想:公平正义对老百姓多么重要!又是多么难以做到。 都说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 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我相信在座的各位打心里都很同情王永强这一家的遭遇,那我们就把这个同情埋在心里边吗? 其实法律是什么?在老百姓那很简单,就是公不公平。都知道要打官司贵,打官司难,那老百姓为什么还要打?不就是要公平正义吗?我知道改变一些事情很困难,追求公平正义要付出代价,但这个代价谁来承担?老百姓吗!难道让他们用自己的命运,用整个家庭的命运,甚至是几代人的命运去承担这个公平正义的代价吗? 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452条,五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个字,从头到尾写的不就是四个字:公平正义吗!这难道不是每一个老百姓想要的吗!如果我们不能听他们说话,替他们讨回公平,那要我们检察官有什么用?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 我希望大家都摸着自己的心坎说话,作出无愧于良心的决定,用真正的公平正义去回应每一个老百姓的诉求、去回应他们的情感、去回应他们最朴素的期待。让天底下每一个人都明白这件事: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 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看法律的书,使人更理性,一边看一边记,还要一边思考。不是专业的人员,阅读法律的书会比较吃力,因为很多知识是你的专业范围之外的,!书中写了很多范本,但是能够记住的并不会很多。能够记住的都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很容易碰到的。 但是阅读法律的书是可以让你,有一个大概的法律框架,在工作人生各种场合碰到一些问题,你可以用法律来解决,维护自己的权利,做到知法不犯法,做一个好公民。
这本书的定位很明确:不做学术争鸣,只做生活翻译。它将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日常高频法律场景拆解为“案例+解析+法条链接”的三段式结构,把晦涩的法言法语转译为普通人读得懂、用得上的行动指南。420页的体量覆盖了从宪法权利到诉讼程序的完整链条,本质上是把“遇事找律师”的成本压缩到了“遇事翻目录”。它不教你成为法律人,但教你在关键时刻不被法律盲区所伤——这恰恰是法治社会最基础也最稀缺的公民素养。
房屋买卖中,不是双方签了合同,房屋的所有权就发生变更,不动产的产权变更,是以办理产权过户为准。在汽车交易中,又不同,只要双方签署了合同,相应的产权就发生了变更。 孩子在学校期间,与同学发生碰撞受伤,学校与同学应不应该负责。 出嫁的女儿,有没有财产继承权。 收养的孩子,有没有赠养父母的义务。 上班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从出生到死亡,伴随着各种各样的人身,财产、姓名、肖像等权益,法治时代,法律的作用无处不在,每个人身边一定要有一个律师朋友,要是没有,法律常识工具书是必须要有的。 推荐微信读书的全文搜索功能,很棒,强烈推荐。比如遇到房屋赠与纠纷,直接搜索关键字就能进行全文范围检索,点击直达,方便快捷查看相关法律知识。 常说要学法懂法守法,这里的法,其实指的就是与我们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知识,是我们应该具备的基本常识,懂法,才能以法护身,合理维护权益,理智处事。
《图解法律常识一本全》是一部面向普通读者的法律常识工具书。作者通过“案例—法律解析—法条链接”三步法,将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500余条法律要点加以梳理,涵盖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纠纷、物业纠纷、房屋买卖与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消费理财、著作权与发明、刑事犯罪以及诉讼程序等多个领域,旨在帮助读者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快速找到解决方案,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学法律的好处 (1)学法律可以解决自己或者亲朋好友突发遇到的法律问题,懂得怎么去保护好家人,最起码的比如说碰到打官司,知道最起码的流程,能为家人伸张正义。 (2)碰到事情可以知道是否合法,有没有违法,如何去规避风险。 (3)学法知道如何维权,能够掌握更多,合法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可行的方案。 (4)学了法律以后会养成一个好的良好习惯,任何的消费记录都会保留一段时间,比如说:如果碰到纠纷,像收据、发票、小票等等这些都是能起到关键的证据。 (5)如果碰到不公平的待遇,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一定要保留证据,一定要收集证据,只要没有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都是光明正大的录音录像。
这个作者到底是谁啊?写法律常识,可是法律行业根本查无此人。打好评的那些人有认真看过这本书,看过这个作者出版的其他书吗?这个人什么书都写,法律、经济学、心理学、女人身体养护、中学生作文、黄帝内经、养生智慧、甚至还有什么世界奇闻,也不知道都是从哪个网站偷来生搬硬套的内容,就这种骗子书居然还能出版。 奉劝其他人不要看这本书了,浪费时间。
很明显,当初是你自己选择了这个人,这段婚姻,离婚只能自己去,父母别人无从代替,法律是不讲情的,你必须要为自己当初错误的选择付出代价,谁也无法代替谁? 结婚真的是人生大事,切莫将结婚当儿戏,也切莫恋爱脑,想你会一直爱一个人。 社会生活很现实,什么都会变,法律来约束人,但法也在变。
每天学习一个法律知识,一天一块钻,砌起心中那道最坚固的防线。
全是没用的套路,不符合国情,不如写具体案例,不管失败还是成功的,教育普通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分析其成功或者失败维护的原因。这书只是纸上谈兵,法律条文百度就能查到,但是,现实中案件过程具有复杂性,甚至判决过程可以有违法的,结果也是与大众思考结果不相同。一本太过于理想的普法书,没有现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