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卫东
《检察研究》则是从检察权的角度出发,以检察机关的诉讼职能、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等职能分离为原则,并以创新检察机关的工作机制为切入点,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予以理顺,对检察机关的地位予以明确。并且从比较法的视角出发,对检察制度进行了细致梳理,在某种程度上为我国的检察改革提供了借鉴、指明了方向。
陈卫东以“转型”为名,实则回答的是一个更尖锐的问题:当检察权同时背负诉讼与监督双重职能时,它的边界究竟在哪里?全书以比较法为镜,从西方源流到社会主义传统再到中国本土路径,逐层拆解公诉权、侦查监督权、羁押审批权的内在张力,每一个议题都直指司法改革中最具争议的制度节点。它不提供标准答案,但提供了理解答案的坐标系——这恰恰是检察理论从“注疏式研究”走向“建构性思考”的关键一步。
前一个时期的书,对大陆法系检察制度的历史研究显得有些粗糙,但不少论述还是有价值的。 愚以为中国检察的核心问题还是公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如何才能实现分离。